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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教育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施策略研究

    时间:2023-04-07 15:14:2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民法教育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施策略研究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设定的法治教育目标是: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基本法律常识;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进行系统整合和编修而成的法律法规。它关乎每个人的民事生活,适应了新时代人民的法治需求,为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保护机制构建提供了更系统更完善的法律支撑。因此,它的出台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因此,将民法教育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意义重大。

      一、着眼课程——加强民法知识整合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xx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在“课程理念”中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将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和交往范围作为建构课程的基础;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按照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的思路,依据我与自身,我与自然、家庭、他人、社会,我与国家和人类文明关系的逻辑,以螺旋上升的方式组织和呈现教育主题,强化课程设计的整体性。”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任务是引领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公共生活、珍爱生命、感悟人生,逐步形成基本的是非、善恶和美丑观念,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负责任的公民。因此,要“正确认识自己”“处理好关系”,最关键的就是建立起积极健康的道德关系,厘清严肃的法律关系,成为能负责任的公民。这既离不开民法教育,又离不开有民法教育内容参与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建设。

      (一)准确定位,把握民法教育现实必要

      1.明确民法教育目标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设定的法治教育目标是: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这与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相向而立,使教学目标更加明确,有利于资源整合,形成教学合力,满足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以及成长的需要。

      2.聚焦民法教育优势

      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辅相成。作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民法,其与生活和人身关系密切。因此,开展好民法教育,将婚姻家庭法以及人格权、继承权保护等更加切近生活的法律内容和法律精神融入教学,更利于学生在学习中切实感受法律的社会意义和规范作用,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法律观念、守法自觉和社会道德意识,不断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价值。

      3.透视内容设置微隙

      单从教材编写来看,首先,教材所涉及的法治内容多着眼于《宪法》,未能将法治精神细化到教材内容所涉及的社会生活、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其次,教材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内容虽有部分涉及,但所涉及的法律文献和教学内容呈“碎片化”状态,不能彰显其内容和精神的全部,容易造成“断章取义”等不良教学情状。再次,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道德与法治》”)介绍的民法知识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的民法教育内容也是存有差距的。此外,教师过于拘泥教材内容,使得教学实际与民法内容孤立、割裂的现象并不鲜见。

      4.重视知识内容整合

      民法“百科全书”特性的教学缺失,使道德与法治课程缺失了重要的民法课程资源,导致与学生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民法知识教育不力,这不利于发展道德与法治课程以及培育学生学科素养。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把握《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特性,紧扣其与学生生活密切的关系,高度重视并加强其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资源整合,合理补充,适当融入,有机构建,强化《民法典》内容教学,促进学生《民法典》知识的学习和构建,增强课程实施力。

      (二)审视教材,增强民法教育课程意识

      1.纵览教材内容布局

      《道德与法治》关于法治内容的编写,着重体现课程的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特点,主要是将相关法治内容与道德教育互相融合,对法律知识的融合重点放在《宪法》教学层面。教材涉及民法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四课《社会生活讲道德》、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等。由于教材要兼顾道德与法治两方面的教学内容,不是专门的法治教育教材,其不可能对《民法典》这样的专门法有具体详细且较为系统的内容涉及。因此,基于课程综合性思想道德教育的定位和需要,进行教材建设就显得相当有必要了。

      2.明确课程建设责任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中规定了初中阶段(7~9年级)的民法教育内容和具体的目标任务,较之教材更为系统而详细。这些目标的贯彻落实最主要的是要体现于《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过程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要牢固树立课程意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培育为目标,立足校情、师情、生情、教情,进行包括充实民法教育在内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建设,将《民法典》内容有机融入教学,整合教材,丰富内容,优化结构,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构建更具实践活力的学科课程,从而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确立的法治教育目标。而要避免“教教材”,落实“用教材教”,关键在于教师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熟悉教材,明确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努力方向。

      3.做好教学前置设计

      教师应在研究《民法典》和熟谙教材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设计必须精心、内容必须恰当、形式必须灵活。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加强对民法和课程内容的综合分析,使其有机融合,并采用灵活的教学形式,使知识与现实紧密结合,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体验性,为民法知识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着意课堂——丰富民法知识教学

      在教学中引领学生深刻理解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是课程实施的重要关注点。民法教育首先要落实在丰富而科学的知识教学过程中。

      (一)有机融入,增强道德教育力量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设置并不是将道德、法治作为彼此独立的两个部分,其内容有重点的突出与侧重,也有彼此的融合与贯通、渗透与支撑。因此,教师必须关注课程设置的基本特征,充分整合,发挥好课程资源优势,加强道德和法治教育的相互渗透、相互支撑,优化教学,实现理想的教学目标。

      1.民法知识兼容道德教育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所规定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四编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和阐述,对自然人的民事关系调整,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作出规定,都体现出社会基本的道德追求。教师要将《民法典》内容有机融入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利用民法知识加强道德内容的社会规范性、自我约束性特质的教学,以丰富的生活情感体验、真切的道德行为实践、具体而有机联系的民法教育,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理意识,使学生树立社会生活的规则观,提高对自我行为的自觉性认识。

      2.民法教育促进道德自觉

      参与社会生活,必须要有道德规范意识,有与他人和社会和谐相处的能力,有尊崇规范、尊重他人和社会的行为自觉。这些都当始于学习,成于实践。例如,《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友谊的天空》、第三单元《师长情谊》,其内容涉及同学、朋友的健康交往,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的和谐建立,这些虽未直接涉及民法内容,但其内容所及的道德规范外延则大多与《民法典》密切相关,其道德行为内涵也需要有民法的法理诠释,与《民法典》所规范的民事关系互为表里。将民法内容融入道德教育中,有利于增强学生在知识层面的理解,使其充分体会到健康和谐的社会、集体、家庭关系的构建,不仅仅是基于道德层面的彼此关爱与接纳,也在于法律层面的相互平等与尊重,从而促进其道德自觉的养成。

      此外,教材中还有很多内容,既涉及道德规范,又关联民法原则,这就更易融入《民法典》内容,促进民法学习,实现道德内容与民法内容的有机融合。教师要生成更具生活情境的生动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在新知学习中感受和领悟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与联系,逐步强化道德意识,渐进培养法治观念,增强道德和法律规则的自律性和自觉性。

      (二)准确嵌入,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民法典》具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性质,与社会生活有密切的天然联系,这也决定了其与《宪法》及其他诸多公法和私法的密切联系。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结合法治学习内容,结合初中生生活实际,适当增加、准确嵌入民法教育内容,促进民法教育,有利于丰富学生的法治学习体验,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1.民法知识充实法治教育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九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民主与法治》等内容,多是以法治教育为核心的内容板块,且教材多从《宪法》教育层面进行内容设置。例如,教学“公民权利”时,教师可将《宪法》相关内容与《民法典》内容相联系,这既能明确《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权利的区别和联系,又能增强概念理解,使学生更好地把握不同法律的地位、作用和联系,增强法治理解力。因此,在进行法治内容教学,特别是法治单元教学中,重视民法知识的有机融入和必要补充,不仅有利于巩固学生对公民的人格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的维护以及民事违法行为、民事法律制裁等民法知识的理解,也有利于学生在“公民权利”“公民义务”“法不可违”等法治教学内容中体会、理解民法渊源和现实意义,促进学生理解、领悟民法的价值追求,增强学生的民法意识。

      2.民法教育增强法治自觉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议,可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现实生活中,民法案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教师要重视民法案例的选择和运用,将其引入课堂,以案学法,以案释法。这不仅能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还能适应学生的学习需要。教师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渗透民法教学,可使学生对权利与义务、违法与犯罪、厉行法治等法治教学内容有基本的法理理解,进而提高学生的学法主动性和守法自觉性。

      三、着力实践——促进民法知识构建

      课堂教学空间和时间总是有限的,课堂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也是相对封闭和固定的。教师要重视民法教育的课内外拓展,用好教材中涉及民法教育内容的“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拓展空间”等栏目,并以此为引子,将教学的视野从课内延伸至课外、从校园延伸至校外、从单纯知识的接受延伸至知识整理与表达,拓宽学生的民法知识视野,引领学生实现知识构建并学会学习。

      (一)开拓路径,丰富学生学习体验

      1.拓宽知识学习路径

      没有知识的学习,知识的构建和运用就无从谈起。课堂教学时间总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将民法知识的学习引向广阔的自学空间。教师可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观看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在依法治国中践行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内在融合,实现良法善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义和途径》,以及“法治新时代”等栏目内容。这可为学生提供系统、直观、高质量的法治知识讲座和视频资料,促进学生积累民法知识。法律电影、专题普法栏目、电视法治节目等,都是助力学生带着体验学习民法、带着专注解读民法的资源和平台。这些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的教学情境创设形式多样,适应了道德与法治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

      2.搭建知识构建平台

      知识的悦纳和构建,需经过深刻的思考与情境应用。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知识构建,教师可专门开展暑期《民法典》知识手抄报绘写比赛,引导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并了解《民法典》颁布的目的、原则、内容、意义,激发学生对《民法典》的现实性思考。活动中,学生主要通过网络和线下阅读方式,学习民法知识,通过画笔绘写出对民法与自己以及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这既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的自觉,又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

      演讲和讲故事等活动,是学生校园学习和文化活动的重要途径及载体,它能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去发现和思考现实问题,从而巩固、迁移和运用知识。教师要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关注社会,积累民法案例,形成自己的民法小故事或演讲讲稿,然后进行班级交流、校级评比、校园刊展。这些活动,用表达的方式促进学生的知识积累和构建,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有计划的、持续性的“发现类”学习活动,学生对民法知识了解、掌握和运用的能力就会明显提高,并加深对《民法典》内容的理解,进而学会用法律知识来诠释生活问题。

      (二)联系生活,增强学生用法自觉

      1.阅读丰富用法体验

      学生的生活面狭窄,而阅读则为学生开辟了一扇面向生活的窗。增强民法视野下的阅读体验,也是促进学生联系生活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文学作品中有不少事例涉及财产、人身、人格、诚信、名誉、教育、赠予等丰富的民法内容。比如,《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遭到孙侦探言语和行动威胁、被迫交出自己的财物,《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公然抱茅入竹去”,《送东阳马生序》中的借书归还,《故乡》中的闰土与“我”相互赠予,《社戏》中“我”与平桥村人的生活关系,《草房子》中的教师惩罚学生,《项链》中的项链遗失赔偿和结局意外,等等。阅读是学生最重要的学习方式之一,教师要利用好阅读机会,指导学生嵌入民法知识进行有目的、有方法的阅读,用心感悟,用笔记录,这样才能把学生的学习视野引向更广阔、更丰富的社会与文化生活中,在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生活视野的同时,开阔学生的道德与法律知识视野。

      2.实践提升用法自觉

      学法知法的意义,要落实在遵法用法的行动上。道德与法治课的核心任务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要正确把握法律知识学习与整体思政教学目标的关系,把民法教育有机融入班级管理、校园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比如,在班级公约的制订,班风班纪、校风校纪的形成与遵守,班级和校园的民主管理等机制中,贯彻民法理念和精神;或者通过校园欺凌、学生心理、集体关系、学生矛盾、家校合作、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网络欺诈以及时政新闻等具体事件、问题,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民法教育和德育实践活动,鼓励并引导学生参与问题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尝试使用民法等法律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此外,教师也可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辩论、模拟法庭、调解小组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搭建践行规则、维护民法的实践平台,丰富学生的用法体验,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民法意识和法治精神。

      在校园实践的基础上,教师还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比如参加志愿者活动,在帮助他人奉献社会的具体活动中体会民法内涵;居家抗疫,在自觉遵守抗疫规定、自觉学习的过程中,体会每个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神圣,得到道德的修养和对民法等法律精神的真切感悟;在日常的交易活动中解读合同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利用民法所学,分析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侵权行为;在家庭生活中,充分开展情感体验、道德实践、民法教育,体悟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及亲情的可贵。

      在生活实际中存在诸多涉及民法的事件,有的现象需要学生思考,有的问题需要学生解决。只有引起学生的有意注意和情感关注,这些生活事件才能成为学生学习民法的宝贵资源,这些生活经历才能成为学生学用民法、提升法治素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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