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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计划2020(年终)

    时间:2020-11-29 20:01:5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篇一】

    **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把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作为突破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社会事务发展,统筹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提升。

    一、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脱贫攻坚,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无缝衔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排队―乡镇测评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操作流程确定低保兜底保障对象,县民政局成立核查组对拟低保兜底对象逐户进行核查,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保、精准发力,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2871户6849人整户纳入农村兜底保障范围,着力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健全兜底扶贫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履行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职责,落实好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机制,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突出能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有效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把困难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为第一要务,全力抓好责任、工作、政策、资金四到位,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民政、国土、建环、公安、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机构。二是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现场咨询等形式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
    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向市民政主管部门申请救灾物资帐篷76顶,招标采购储备救灾棉大衣1000件、毛毯500条、床单500条、雨衣500件、雨伞500把、雨鞋500双。四是及时核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制定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充分利用国家灾情上报系统和移动网络手机报灾终端上报灾情,并按程序及时续报、核报。对受灾乡(镇)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五是针对6月10日至11日冰雹灾害天气过程,及时组织人员赴受灾乡(镇)查看灾情,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拨付19个乡镇救灾资金128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突出拥军优属,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军队建设的大事来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准确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178.9万元,其中:优待抚恤金630万元,三等功奖励资金1.4万元,医疗救助11.1万元,临时救助8.8万元,自主就业金332万元,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195.6万元。二是努力做好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县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优抚解困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152号)和《**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免费体检工作方案》(西民发〔**〕363号)及《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扶组办发〔**〕22号)文件;
    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发放**旅游拥军优属卡131张;
    免费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进行了健康体检,共体检70余人;
    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认真做好新增优抚对象审核上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上报新增优抚对象123人,其中:伤残人员1人,带病回乡1人,参战人员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20人;
    组织6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的疗养活动。四是加大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力度。

    **年共接收报到退役士兵67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名,目前已协调自治区级安置部门安置1名,县级安置的4名计划已制定上报;
    对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发放了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五是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能力。投入14万元委托石嘴山市宏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40名退役士兵开展了为期7天的创业技能培训;
    开展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对取得驾驶证的30人每人补助3000元。六是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38件,接待上访人员1000多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突出改善民生,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打造绿色通道,坚持以民政云信息平台为载体,社会救助业务全部实行网上精细化办理。一是不断加大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利用民政云信息管理系统,协同公安、人社、房产、银行等九个部门对全县低保对象的户籍、财产、收入、授权声明等进行核对,对出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全部予以清退;
    对重新申请低保的家庭严格按照核查程序经申请、初核、公示等环节后予以认定。今年以来,我局纠错低保对象信息2万余条,清除死亡、无户、串户及拥有营业执照、车辆和财政供养人员家属等低保对象1.3万人,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政策保”1560人;
    新纳入低保对象2258户2617人。二是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与精准扶贫线“两线合一”政策和区、市、县民生计划要求,经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40元,有效确保了低保制度和精准扶贫政策的无缝衔接。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及补贴19740.61万元,共保障困难群众45848户60066人。三是严格按照“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方式,建立了稳定、有效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医疗救助138881人次、3024.98万元,其中,参保参合救助124481人次、900.88万元,门诊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150人次、20万元,住院救助950人次、23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70人次、5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3230人次、1819.1万元;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6512人次,发放救助金1454.53万元。四是农村各类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我县共保障孤儿946人、发放孤儿津贴640.68万元;
    农村五保户1128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79.84万元;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55.31万元,其中:生活补贴1645.28万元、护理补贴1010.03万元,全部实行专帐管理、封闭运行,采取“一卡通”直付发放到人,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1-6月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接收外站送来流浪乞讨人员18人次,累计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12.06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婴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男性2名、女性1名。

    (五)突出超前谋划,养老服务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全力推动养老福利事业长足发展。一是积极做好县城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什字中心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工程投入运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投入20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老饭桌8个;
    投入122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社区服务站61个;
    投入1000万元,配套建设完成农村“儿童之家”200个;
    投入资金26万元,对运营的26个农村老饭桌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全面提升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六)突出机制创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一是按照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依法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治理“村霸”专项行动。健全完善“20+X”村民议事清单,全面推行做实村代会“55124”模式,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确保了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有效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监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创新推广“村级联合办公日”制度,利用“云视讯”会议系统在各乡(镇)举办村“三委”暨“一约四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三是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西党办发〔**〕48号)文件精神,依托县委党校,对全县295个行政村的885名村委会、村监会主任和红白理事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利用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331”监管平台,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五是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切实改变村民自治中监督缺位的现状,在全县村一级形成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的基层管理模式。

    (七)突出强化监管,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我县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69家。其中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社会团体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7家,占社会组织的75%,行业性协会40家,专业性协会、联合性协会81家,公益类慈善协会6家。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我局采取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两手抓”措施,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一是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增强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二是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履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职能,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涉及宗教、慈善等领域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斩断境外资金和我县宗教领域的联系,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宗教渗透等违法违规问题。

    (八)突出三社联动,社会治理工作彰显新活力。一是按照 “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基础数据摸底、户口变更、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推动构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开展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助推“三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三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拓展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效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机制,规范村监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四是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九)突出规范服务,专项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一是投入20余万元对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改造升级,分设了候登区、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档案室、颁证室等,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了温馨、舒适、优质的服务,为下一步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打下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登记3461对、离婚登记515对、补发结婚登记1797对、撤销婚姻登记7对,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入库率100%。二是为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会同11家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印发了5000份宣传材料,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对文明丧葬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协调联系慈善机构对43名特困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了康复手术治疗;对12名特困家庭先天性脑瘫患者进行了康复手术矫治和器械配置;
    配合**慈善总会完成了**年底申报的60名重特大贫困疾病患者受"慈善之光"项目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四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取得成效,地名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建设、地名标准化处理、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共完成地名普查调查目录9555条,地名调查登记表9742份,录入数据库数据9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2.8万余条,更新重要地名40余条,全县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33个;
    完成全县295个行政村和19个乡(镇)以及县城区域的街道门牌设置的大数据收集、编号、二维码的制作安装工作;
    目前,普查成果数据已通过自治区验收,甘宁省界和县区边界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17号)文件要求,我局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点,起草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5月23日印发了《**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85号)文件,召开了由分管副县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该退则退、该进则进、该调则调”等动态管理措施常态化进行。

    (十一)突出协调推动,扎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工作。我局会同教体、公安、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户工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邀请**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专家对全县19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295个行政村的关爱督导员在县会议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全面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县“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水平,为更好的开展“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二)突出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县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县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民政职能,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确保了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得到有效、全面落实。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负责,全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性锻炼,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民政事业的历史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民政干部职工党的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弱化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把党员初心找回来,重塑共产党员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跟进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党员评星定级和承诺等工作,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强管理、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按照“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相关要求,下大力气整治“慵懒散慢拖”行为,下大力气整治“执行难、变相落实”等问题,在民政系统形成标立新风、正风肃纪、增能提效的良好氛围。对照“五个严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民政事业高度负责,讲政治顾大局、干实事求实效。要做到干净干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解民困,真正把责任、能力、心思集中在干事创业上。

    三、存在的困难和**年工作打算

    总之,今年我县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对面广量大,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社区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兼职多、工作量大、待遇低。**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力主攻脱贫攻坚,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抓好结合,突出创新,强化落实,确保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六大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全县民政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得到明显增强,民政服务水平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同步奔小康。

    (三)全力实施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重点保障,依法科学、规范精准、分类施保,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加大与公安、人社、公积金、金融、市场监管等信息跨部门互通,扩大核对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
    全面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积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衔接,继续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
    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切实提高救助水平,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资金管理、供养机构管理;加大农村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有序推进规模小、能力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敬老院转型。

    (四)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按照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部署,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落实工作,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100%落实;
    严格落实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安置”;
    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优抚信息数据管理;
    完成新形势下健在的城乡退役士兵数据信息登记工作;
    全面做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五)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55124”工作模式,全面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完善“一约四会”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
    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

    (六)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困境儿童信息库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完成甘宁省界和县界联检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界线纠纷。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公共服务,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深入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七)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在有项目建设地点、能运行的行政村投入250万元,建设完成10个农村老饭桌项目;
    二是完成汉族生态公墓项目建设,470万元殡仪馆建设资金已争取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汉族生态公墓征地任务。

    (八)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狠抓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干部职工队伍。

    【篇二】

    **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晋民发〔**〕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农村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经考察**年在我县范围内建立8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为**镇**村。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补助金已下发。同时开展了对已建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从制度完善情况、运行情况、服务效果、档案情况、各活动室运行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标准发放运行资金。

    (二)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1、事务性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放管服”改革,依据上级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长民发〔**〕62号)有关要求,我局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出台《**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由第三方进行实际招聘事宜,为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增设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26个。目前社会救助协理员已通过招聘培训上岗。

    2、服务型工作

    (1)发展“1+6”康养养老产业。为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经多次调查研究,结合我县现有敬老院的基础设施、特困人员区域分布和绿色生态康养资源的实际,打造以养扶养全域旅游康养的“1+6”养老模式,即在**新建**县**康养养护院,加挂**县**中心敬老院,即在**县**镇**村选址,建设占地面积约为24亩的**康养养护中心院(加挂**县中心敬老院牌子),建成后可解决周边乡镇的社会养老和特困人员供养问题。建项目内容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多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10个,总投资约67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养老用房、附属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健康服务中心、衣物晾晒场等。建成后实行县民政局直接管理体制,采取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2)扎实开展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以沁河镇、交口乡、王陶乡作为创新试点改造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敬老院,完成入住不足10人的官滩乡敬老院和景凤乡敬老院的整合工作,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兜底脱贫和低保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606元。**年9月修订完善低保实施细则,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实施细则》,对产业脱贫的精准扶贫对象给予9个月低保渐退;
    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直接排除对象除外),可以单人单户纳入低保;
    对持二代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子女未成年或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单亲家庭、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学生)实行分类施保,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提高低保标准的10%保障金。增加后的保障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顺利完成了**年城乡低保大复核工作,当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21户,5307人,发放低保金2182.4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对象751户1361人,占低保对象的25.6%。城镇低保对象379户,773人,发放低保金468.59万元。

    (2)临时救助。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县临时救助工作审批实施细则》形成市、县、乡三级救助网络,建立乡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级救助封顶额提高至3000元,将困难对象因病、因学的刚性支出(含个人住院新农合不予补偿部分),在审批临时救助金额时作为核算依据;
    截止目前**年县、乡两级共计救助1986人次,救助金额298.38万元。其中救助精准扶贫对象155人,救助金额21.11万元。

    (3)城乡特困供养。调整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开展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大复核,并协同医疗集团对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进行了评估鉴定。出台了《**县特困对象复核实施方案》细化了复核程序,资金发放等内容。目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478人,建档立卡对象125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50人,分散供养对象122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258.63万元。城市特困对象6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4)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召开县、乡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排查部署会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病重残、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优化低保审批程序,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5)开通民政社会救助“110”。为降低困难群众救助成本,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年8月我局在全县低保中心及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社会救助“110”热线电话,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对象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都可拨打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求助,同时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向服务型救助转变,减少群众的救助成本,尽量让群众一次办结,提高救助效能。

    2、聚焦养老机构规范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

    根据省市文件《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各养老机构更新填报系统并上报,切实推进了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大转变,沁河、交口、王和、**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养老院服务质量22类、115项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
    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3、聚焦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一是按期完成社会组织**年度年检工作。二是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中同步开展党建工作,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如篮球协会、蓝天救援队、书法协会、慈善会等,在我县的体育事业、文化事业、慈善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2)扎实开展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指导**村、自强村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村委会主任,并为新当选的村委主任换发了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进一步健全了村委会班子,夯实了基层群众自治基础。二是积极推动王陶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11月12日经省政府会议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正式批文。三是在组织部12月份组织的**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培训中,民政局局长卫文丽同志就“加强党建引领、开展村民自治”进行了关于农村如何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体制建设方面的专题授课。四是县民政局推荐沁河镇麻巷村申报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近期已被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联合推荐申报全国1000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目前,正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五是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牵头,联合组织部、文明办、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沁民字〔**〕148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4、聚焦社会服务提升,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管理,我县各乡镇、社区摸底排查录入系统的154名困境儿童和39名18岁以下孤儿开展“关爱困境儿童

    民政在行动”系列活动,对不在学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200元;
    对小学及以下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300元;
    对初中及以上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500元;
    经过摸底排查,我县目前共42名社会散居孤儿,无民办机构。今年为全县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共541000元。**年共有5名孤儿符合申请孤儿助学工程条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2)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强化“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和应退尽退。依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四个季度共有困难残疾人4412人次,目前共发放生活补贴661650元;
    共有重度残疾人8532人次,目前共发放护理补贴1279800元。

    (3)强化收养和救助管理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收养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无人登记。二是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人,接回返乡人7人,安葬无名尸体1名。

    (4)严格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活动,组织开展自查,摸底,整治工作,开展了相应的督导检查工作。

    (5)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1502对。其中结婚登记921对、离婚登记252对、补领登记329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在做好婚姻登记的同时,认真做到档案入柜,无一遗漏和丢失情况;
    严格按照档案局的要求对1986年以来的所有婚姻档案进行重新整理,确保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安全移交;
    积极完成了1994年至**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共补录结婚登记10216对,离婚登记364对;
    积极配合县妇幼院,为新人提供《**县免费婚前医学保健通知单》,接受免费的婚前医学指导、婚前医学咨询及婚前医学检查。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业务发展不平衡,社会救助工作受到省、市民政部门肯定与表扬,但有些工作受到客观因素制约导致进展相对缓慢。

    三、**年工作计划

    **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着眼民政工作新要求、新部署、新定位,朝着“改善民生有担当、优化服务有温度、履职尽责有情怀”不断努力,以“突出救助、养老两大重点,狠抓社事、基政两大热点,深化党建、改革两大亮点”为工作主线,大胆创新、奋勇前进,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展现民政部门新形象。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逐步开展核对中心业务,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其他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系统录入,对申请对象名下的家庭财产、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提高救助精准性。

    2、安排部署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大复核,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低保评审程序,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打造阳光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3、有效利用社会救助“110”,畅通救助渠道,进一步宣传政策,建立台账。

    4、推行临时救助绩效制,鼓励乡镇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科学,救助及时的乡镇加大资金拨款力度,要求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持续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方式,更好的为困难群众谋福利。

    5、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下一步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瞄准深度贫困和重点对象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发扬谁会救助人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绿色**、康养**、美丽**、幸福**、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6、积极推进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改善服务质量,继续关闭不合格敬老院;
    推进**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
    探索并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模式,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7、扎实稳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及时下拨补贴资金;
    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创新多种形式加强对儿童群体的关爱;
    及时更新孤儿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程序新增符合条件的孤儿同时对不在符合孤儿养育条件的孤儿及时停止孤儿保障;
    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按照《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长发〔**〕11号)文件要求,我县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殡仪馆建设,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选址工作,建成后积极推行县城及周边地区公民死亡后火葬,以实施惠民殡葬;
    以乡镇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建设集体公墓,以推行文明祭祀。

    【篇三】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县民政局被评为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金龟镇敬老院、鲤鱼塘敬老院被评为全市示范性敬老院。**省公共频道、**电视台、**日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一、**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我局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建与民政工作相融合,按照小支部大作为原则,将业务相近的股室党员调整为同一支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局各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检查通报,月末整改复核,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极大提高。

    1.强化学习。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8次中心组、5次全体党员会议和党组小组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各支部开展3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讨论,读书分享会1次,并写出学习心得2篇,党员每人发放一本专门学习记录本。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小峰和县委党校副校长张廷江分别讲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的主动权》《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课。

    2.“三会一课”正常化。圆满完成了总支换届和支部换届工作,局总支7名委员,设支部6个、支部委员会1个。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局党总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相关制度,各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及时进行补课。仅4月份举行了6次全体党员参加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部分党员通过轮流上台讲课的方式,每次由3名党员作中心发言,促使每一位党员深入思考和积极参与。组织了一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效。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建荣担任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及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支部工作条例》等等。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局微信、QQ工作群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并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四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订了《**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三)扎实抓好行业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

    1.开展城乡低保专项理治工作。制定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清查方案》,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永民发〔**〕52号)作为治理重点,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召开了专项治理推进会和小结会,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来,多次下乡入户抽查核实,通过专项治理和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全年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31户1640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60人;
    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5户131人,清退66户89人,追缴离世人员继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违规资金8661元、16650元上缴县财政,彻底纠正低保分指标的做法,力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确保落实救助政策不打折扣。

    2.社会救助标准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我县今年1月和7月分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64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9元/月;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500元/月,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通过科学适度提标,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坚实基础。

    3.及时发放救助金。我县今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335.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93万人次507.4万元,农村低保11.7万人次3397.2万元,特困供养2.7万人次1828.1万元;
    临时救助649户,发放救助金603.35万元。

    4.开展对特困供养人员调研。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省**县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11月21日开始,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对2000多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全部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各乡镇分散供养对象“三保障”及生活自理能力和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查找工作差距,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救助,发放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18万元。

    (四)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市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全市领先。我局以创建市级示范性敬老院契机,制订《**县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将乡镇敬老院环境卫生纳入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内容,依托社会购买服务专业服务机构指导敬老院管理和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加大投入,建章立制、建好队伍、严格考评、示范带动等有效手段,由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指导,用电用火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老化线路全部得到整改,全部使用电烤桌,严禁私人用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全县敬老院规范化,通过市级验收全县19所敬老院全部达标,其中县中心敬老院、**镇敬老院等2所敬老院在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最高分,各敬老院的平均为103.4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0分(全市其他敬老院的平均73.04分)。**年4月26日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在我县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我县部分敬老院。我局获评“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鲤鱼塘镇敬老院、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市标准化管理示范敬老院”。

    2.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我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了《中共**县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联点帮扶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永民党总支〔**〕5号)文件,局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指导被帮扶机构顺利完成达标任务。

    3.做好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今年,我县**镇和大布江乡敬老院顺利完成了敬老院基础工程改造;
    高亭司镇敬老院完成了护理区改造工程。启动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通过积极争取,**区域性中心已列入**年省发改和省民政厅支持项目,目前我局正在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7-12月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6人6.18万元,高龄津贴10411人344.97万元,并及时开展对发放对象的清理核查,核减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721人21.6万元;
    核减高龄津贴对象626人22.2万元。

    (五)高标准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我局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周例会制,每周例会局长亲自参加亲自调度。

    2.扎实开展关爱活动。10月份制定《**县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共向633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54.1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积极引导有关资质的社会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多次团辅、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让留守的花朵在阳光下绽放”“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弱势学生群体”等活动,让孩子们找回了往日的自信与阳光,让家长们抛去了脸上的忧愁,换来了对孩子的信任和对自己信任的自信心。发动民营企业深入贫困村及乡镇学校开展健康扶贫、春雨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

    3.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投入200多万元,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闲置公共设施建设“儿童之家”。全县219个村和17个社区完成了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其中示范点36个,村覆盖率达到了90%。

    4.扎实开展培训。今年6月和7月,分别组织全县16名儿童督导员和全县27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集中培训,邀请专业的社工老师针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的心理抚慰、心理疏导知识技能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六)有序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乡镇社工站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情况,我县的社工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建设16个乡镇社工站和1个社工总站共17个社工站。二是开展全县村务公开栏规范化使用督查。对全县16个乡镇村(社区)村务公开栏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指导对**镇罗尾村等6个不规范村务公开栏进行纠正。三是开展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调研。于9月对各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推荐优秀村规民约村。本年度向市民政局推荐了湘阴渡街道松柏村和高亭司镇板梁村。通过评选我县推荐的两村已入选优秀村规民约村。

    (七)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县地名图集核对工作。向相关单位征求《关于对**县地名图集进行核对的函》意见,截至目前,全县16个乡镇,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水利局分别对地名图集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书面核对意见。二是做好图录典志的成果转化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地名普查办编制的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体例要求,我县制定了编纂工作方案,完成了《**县地名图集》、《**县标准地名录》、《**县地名词典》、《**县地名志编纂》“三审三校”,现已进入印刷阶段,三是开展不规范地名和地标设置的清理工作。制定了《**县民政局开展标准地名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实方案》组织开展了排查,共清理不规范地名2个,不规范地标1块。四是做好城区新增街路巷设标工作。通过到城区各街路巷实地察看,制定了《**县**年度城区新增街路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方案》,完成了部分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五是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县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平安示范边界乡镇(街道)评选活动。10月份与苏仙区民政局进行边界联检,维护**县与周边县市区边界线和社会稳定,为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有序管理社会组织

    开展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年内登记成立13个社会组织,登记注销2个社会组织。开展**年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和章程核准。实现了网上平台和纸质资料同时办理,全县240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行了社会服务机构“一机构一台账”。上报了**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2个:**县志愿者协会、**县冰糖橙种植业协会。

    (九)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工作

    1.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我县及时调整,并严格按标准发放到位。

    2.扎实推进殡葬改革。一是落实困难群众殡葬优惠政策。我县对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每个对象免基本殡葬费用2750元。二是强化宣传,牵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县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宣传,在全县各乡镇群众聚集地和交通要道路傍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与县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殡葬执法,对城区内所有单位院内、街道、小区的乱搭灵棚、设灵堂,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等行为进行整治。

    3.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办理。为方便群众办事,投入40多万元,积极开展3A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已投入使用。坚持微笑服务、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6206对,其中结婚登记4472对,离婚登记1734对。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00余人次,接收遣返原籍的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2人次,全年共发放救助资37.21万元,发放棉衣20余套,矿泉水,面包、方便面等物质价值2万元。

    (十)其他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扎实做好立项争资工作。通过积极向上级汇报,我局全年完成争资立项资金0.9642亿元,超额完成任务2142万元。二是扎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今年来,为切实抓好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干事良好氛围,对干部职工实行绩效管理,印发局绩效考核方案,对每个股室和干部职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股室和个人的绩效进行考核,通报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三是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扎实做好扶贫驻村工作。

    二、**年工作计划

    **年,我局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党建工作为引领,重点抓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3项重点工作,狠抓各项民政事务工作落实,整体推进,争创一流。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按照省考核要求,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进一步推进低保与贫困户保障两项融合,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兜底对象动态管理,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具体办法。

    (二)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做好**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我县**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已列入**年省民政厅、省发改委预算内投资项目,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启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二是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参与市级示范敬老院创建工作,加大对敬老院投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敬老院入住率;
    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

    (三)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基层自治能力。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大力推动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加强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政策,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能力水平;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创新,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做好边界联检和地名设标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篇四】

    **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低保706户1180人,农村低保3279户7124人,1-11月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025.33万元,发放低收入群体物价补贴37.6万元;
    特困供养对象2140户2160人,发放供养资金和敬老院管理经费1879.11万元。投资650万元建设博鳌社会福利中心扩建项目,投资397.3万元建设万泉敬老院扩建项目;
    医疗救助大病、重病群众5810人次,发放救助金552.2万元;
    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65户5185人次,救助资金460.6万元;
    发放临时教育救助167人,救助资金51.7万元。

    (二)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双向纳入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1017户2368人,其中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536户1483人,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纳入贫困户481户885人。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一扶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享受教育、医疗、住政策,其中依托“合作社+低保户”模式发动农村低保户入股当地合作社,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户进入当地合作社务工,并按照每户档外低保户3000元产业扶持金标准进行帮扶。**年,共下拨产业扶持资金856.8万元,实现全市档外农村低保对象产业扶持全覆盖。

    (三)养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齐头并进。1-11月,发放80-89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637.78万元,90-99岁老人发放长寿补助金492.7万元,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助金59.31万元,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943张;
    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1人20.01万元,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金2548人596.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55470人次1184.978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9791人次159.528万元;
    全市电脑福利彩票发售500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45万元;
    接受企业捐赠100万元用于嘉积镇灵芝蘑菇产业扶贫项目;
    进一步完善慈善会的组织架构。

    (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扎实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00万元,发放防寒御寒物资棉被3812床、棉大衣3117件,有效保障了全市3842户9049名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推进琼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目前已完成建设总工程量70%,争取市财政资金210万元建设三栋防洪楼。

    (五)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慰问驻琼各部队,赠送拥军慰问金和物资61.4万元;
    发放随军家属补助人员90人次27万元;
    元旦春节期间对2583名重点优抚对象和13名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75.03万元;
    发放2689名重点优抚对象和13名老党员抚恤补助资金835.52万元;
    共接收**年冬季退役士兵113人、转业士官5人,全部完成安置。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1-11月,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532件,办理收养登记3件;
    维修了122条(次)街道巷路名牌;
    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4人次;
    清明节期间做好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了平安清明的总体目标。

    (七)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共有城乡社区209个(其中农村社区189个,城市社区15个,农场居5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协商会204个(除5个农场居),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正常。通过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城乡社区治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基础社会和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等多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

    (八)党建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等,严格执行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组织政治生活,切实维护好“发展党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议事决策”等党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制度,局领导、局办公室及各股室认真登记、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党风政风行风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400多人次,接收群众来信185件,办结率达100%,切实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举办警示专题教育大会,开展以谈话提醒为重点落实抓早抓小工作,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低保动态管理与低保信息化建设的有效结合;
    二是加大困难群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力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民政对象的有关保障工作;
    四是做好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的建设工作;
    五是继续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落实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战。

    (二)加快发展福利服务事业。一要健全市、镇、村三级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体制;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加快完成敬老院扩建项目和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各养老服务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工作,推进市养老中心、博鳌社会福利中心以公办民营的方式进行运营;
    四是继续抓好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质量都得到提升;
    五是继续抓好残疾人和普惠性儿童的福利工作;
    六是推进社区精神康复工作。

    (三)加大基层管理服务力度。一是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成果,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力争4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竣工投入使用;
    三是开展基层民政标准化建设,落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顺利推进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开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二是加强培训,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提升各婚姻登记点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规范收养登记,做好弃婴的报案、送婴入院登记的规范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街巷、居民区、建筑物名称和标志设置的管理,推进我市地名标准化进程;
    五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争取市级公益性公墓完成前期报批工作,镇级公益性公墓完成1-2个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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