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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0-09-17 17:00: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根据《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督促中药饮片经营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为牵引,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控制、行政处罚等手断,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措施 (一)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经营零售企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经营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规范采购、验收、储存、销售、调配、使用等环节行为,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的中药饮片行为;
    是否存在非法设立仓库或设立“库外库“储存中药饮片情况。

    2、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
    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相应批次药品检验报告书;
    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二)加大中药饮片抽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1.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结合2020年省、市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抽检,提高抽检的针对性,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销售、使用中药饮片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戎。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按月度收集汇总中药饮片零售、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

    2.负责实施我县中药饮片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收集并填报我县使用环节专项工作进度月报表。

    3.配合市局对我县中药饮片专项抽检工作。

    4.加强对我县药品经营零售企业、使用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上报案件查处情况,并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4月)
    参照市局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订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中药饮片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宣传和通知,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位。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5月-6月)
    全县中药饮片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新《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药品零售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自查情况,于2020年5月6日前填写企业重点风险自查表(见附件1)。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
    1、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有计划、按步骤的组织实施集中检查。要求对中药饮片零售企业以及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依据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情况合理覆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整改交叉进行,边检查边督促,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主动停业整改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对抗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2、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所用中药饮片品种以及原药材涨价、供不应求的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防范风险,消除隐患。

    3、根据2020年省、市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配合市局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抽验结果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月-8月)
    1、根据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抽验、企业自查以及税务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基于风险研判,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组织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

    2、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8月)
    认真梳理本次中药饮片整治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于2021年8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养道任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主任科员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药械股,务求取得实效,每月及时上报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二)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注重提升案件成案率和抽检的贡献率。在监督执法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零售企业、使用单位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坚决采取告诫、约谈、暂停销售、使用以及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理和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意义、目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等。进一步对新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的培训力度,督促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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