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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指引

    时间:2021-04-21 08:10:5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指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北海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5年4月份正式运作,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临海的、最靠近东盟国家的出口加工区,也是广西唯一的出口加工区。园区位于北海市区西侧,毗邻北海港,距市中心仅2公里,距南北高速公路入口17公里,北海国际机场27公里,城市功能配套齐全,周边已形成完善的立体交通网络,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和万吨级港口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了快捷的交通运输平台。

    北海市与广东省接壤,是“西部的东部,东部的西部”,地处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位置,是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向西部地区递度转移的最佳地点。

    第二部分基本生产要素价格

    一、土地、厂房、宿舍租售价格:

    北海出口加工区实行灵活的土地转让制度,2008年度土地参考价格为13.6万元/亩。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进出口值、科技含量等实际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的优惠价格。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下同)自建厂房的标准租金2008年度为7-10元/月.㎡平方米。区内企业建设的厂房租金标准原则上参照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建厂房的标准执行。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视项目的投资额、科技含量以及预计产值情况可给予投资商适当的租金补助。

    生活配套小区员工公寓租赁价格在10~12元/㎡左右(分摊至员工约为40元/人.月)。

    厂房和宿舍的租期一般为5年。

    北海出口加工区土地使用权为50年,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厂商建厂房或宿舍可办理房产证。

    二、劳动力价格:

    一般管理人员工资为1000-1500元/月;普通工人670元/月左右(以8小时/天,每星期5天工作制计,不包吃住、不含加班工资)

    三、水、电、气的价格:

    北海水资源丰富,电力充足。市区现有水厂5个,日供水能力为36.4万立方米。政府和供电部门优先保证出口加工区的企业用电,无限电情况,电网维修实行提前通

    知制度。

    目前,工业用水1.41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元/每立方米,普通工业用电电价0.67元/度,大工业(装机容量315KVA或以上)用电电价0.54元/度,天然气价格为3.2元/立方米。水可退3%增值税,电和气可退11%增值税。

    四、厂房建设成本:

    轻钢结构普通厂房造价为550-650元/平方米。(参考价)

    钢筋混凝土结构普通厂房造价650-750元/平方米。(参考价)

    五、市区商品房租赁价格:

    北海出口加工区距市中心仅2公里,企业管理人员可在市区选择合适的住房。北海市住房充足,目前一般的商品房(按100平方米、三房一厅、10年楼龄计)月租金约700元(新楼1000~1200元),领导层居住的高级公寓楼租金1500~2000元/月,新建别墅租金3000~5000元/月左右。

    第三部分物流

    一、北海市至世界各地的海运成本:

    (一)码头作业费(包含港务、港建费、保安费等):

    出口:20呎柜170元;40呎柜265元。

    进口:20呎柜190元;40呎柜300元。

    (二)加工区工厂至码头短途拖箱费:

    20呎柜:300元/柜40呎柜:350元/柜

    (三)码头堆场费用:20呎柜:6元/天;40呎柜:12元/天

    (四)其它费用

    1、文件费:15美元/票。

    2、电放费(主要是运往台湾等地):15美元/票

    3、委托报关费:30—40美元/票。注:自行报关,此费用不收。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指引

    注:1、北海出口加工区起步到香港的海运费,20呎柜3200~3500元人民币,40呎柜4500~4800元人民币。

    2、北海到香港正常时间:36~48小时。

    3、北海-香港集装箱班轮每周一、二、四、五、六定期出发。

    二、北海至珠三角地区陆运成本:

    零担(散货):一般为0.3元/公斤;整车(10吨车):2500元(回程车)、3500元(非回程车)。

    第四部分税费

    一、税费优惠: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企业所得税率为15%(东部地区已无此优惠,统一按25%计征)。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转移企业,其上缴的各项税收中的地方所得部分,自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起,三年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以适当方式返还给企业。

    3、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利润增资扩产的,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所得税返还或减免政策。

    4、投资大(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或以上)、产出大(年产值10亿人民币或以上)、拉动作用明显的企业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与政府另行协商更优惠的税费返还政策。

    5、投资商兴建工业厂房的,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工业厂房人防费。

    6、投资商在2007年至2010年间兴建工业厂房并竣工验收的,达到两层的由自治区政府按2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达到三层或以上的由自治区政府按25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7、从北海港出口的货物由自治区商务厅按200元/标准箱的额度给予物流补贴。

    二、行政费用:

    企业按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1‰的标准缴纳防洪保安费,员工按60元/年计征(此费用为暂征性质,截止2010年底)。

    三、土地使用税:

    以企业购得土地面积为计算标准,2元/平方米.年。

    四、城市房产税:

    以企业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收。工业地产商兴建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头三年由地方财政返还80%的租赁所得税。

    五、印花税:

    按签合同的笔数0.03~0.5‰计收。

    六、契税:

    以企业购得土地的交易价格或评估价的3%计收。

    七、营业税:

    物流企业按运输收入的3%、仓储收入的5%计征。生产性加工贸易企业不征。

    八、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抵扣月基数为4600元/月.人;国内人员抵扣月基数为2000元/月.人。

    第五部分劳动用工

    一、北海市劳动力资源情况:

    北海市及钦州、玉林等周边地区人口近千万人,青壮年劳动力占多数,劳动力资源充足。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已协同市劳动部门与广西区内各市劳动部门、大中专院校建立较稳定的用工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招聘活动。从已入区企业的用工情况看,基本不存在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二、员工招聘:

    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招聘员工,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北海市劳动部门采取各种积极方式和措施协助企业开展员工招聘工作。

    管委会特别为新入区企业提供前期用工代招聘和用工咨询服务。

    三、北海市用工待遇情况: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制度(目前北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购买或选择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见下表: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指引

    第六部分出口加工区与区外政策优势对比

    1、进口保税

    在出口加工区内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以及基础设施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其他经济园区无此优惠)。

    出口加工区以外地区,企业进口上述物品,除鼓励类项目外,需征收进口环节税。

    2、原材料保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所需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以及耗材全额保税。

    3、入区退税

    从出口加工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基建物资等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保税区实行离境退税制度,其它非海关监管区实行“免、抵、退”制度。

    4、水电气退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按有关规定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其它园区无此制度。

    5、免除配额和许可证

    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其它园区依法应先到商务部门办理配额和许可证制度。

    6、外汇管理

    在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外汇也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其它园区外汇使用实行“一笔一审”制度。

    7、通关模式

    海关、检验检疫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全天候通关作业。海关对区内企业进出境货物采取“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速通关模式。进区企业与海关计算机联网,采用电子帐册管理,每半年核销一次,可以滚动核销。不实行手册管理和保证金台帐制度。国家《加工贸易限制目录》内的加贸企业在北海出口加工区生产无需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制度。采用备案制管理出入境货物。

    其它园区海关设立保证金台帐,实行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无上述便捷措施。

    第七部分企业服务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为入区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一、招商局全程代办企业成立的项目立项、商务、环保、工商、税务、银行、外汇、海关、商检等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招商局下设服务中心,协助企业招收、录用员工;帮助企业解决员工子女入户、入学等问题。

    二、规划建设科全程代办入区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厂房建设全过程手续;

    三、规划建设科为企业厂区建设、装修提供专业咨询和合理化建议;派出工程师协助企业开展厂房建设工作,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

    四、经济发展科在企业投产初期协助企业开展进出口报关业务,为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释疑和指引;

    五、物业公司为企业的厂房和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提供专业咨询;

    六、办公室协助企业举办各种庆典活动或企业文化活动。

    七、园区企业申请入区、变更、年审、用地报建等手续也可由企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招商服务中心办理。

    八、其它企业认为有需要帮助的服务。

    第八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

    一、“七通一平”情况:

    园区基本完成主干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电信宽带、燃气、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设施的建设,具备投资者兴建厂房、从事生产的条件。

    二、生活配套设施:

    北海出口加工区正在建设生活配套小区,完善周围的配套设施。小区内配套建有食堂、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休闲设施,配备完善的物业管理。生活配套小区也可由企业自行在规划区域内自购地兴建。

    三、商业配套:

    北海出口加工区卡口两侧为园区商业配套用地,未来将兴建商务中心、银行分支机构、医疗、饮食等商业配套设施。

    第九部分规划建设

    一、厂房设计程序:

    1、出图:

    项目用地界限图→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地质勘探→施工图

    2、审图:

    管委会规划建设科根据加工区详规、加工区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建筑方案初审,提出修改意见。

    二、厂房建设开工相关手续:

    1、确定施工队;

    2、与规划建设科讨论建设过程相关细节;

    3、到物业部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办理施工车辆、人员出入证;

    三、北海出口加工区规划建设指标:

    1、容积率:1.5-2.5;

    2、建筑密度:40%-45%(特殊企业经规划部门批准最高可达50%);

    3、绿地率:20%-30%。

    4、其它指标请向规划建设科咨询或索取《北海出口加工区进区项目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办理报建手续:

    企业的报建手续由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全程协助代办。

    五、企业可能需缴纳的办证费用和报建费用:

    详细费用目录和标准请登录北海出口加工区门户网站http://www.wendangku.net/doc/318273c289eb172ded63b7ab.html查询。

    第十部分进出口业务

    一、如何办理新企业海关(注册)备案手续?

    1、管委会招商局负责提供海关注册备案相关文件;

    2、企业报关员凭上述资料向海关申请;

    3、海关受理、录入、审批。

    二、电子帐册备案有哪些程序?

    1、海关领取备案申请表;

    2、管委会审批(具体由经济发展科办理);

    3、海关审批。

    三、入区报关手续如何办理?

    (一)国内采购

    1、到管委会经济发展科申领经海关审批的《非保税货物登记本》和《集中报关货物登记本》;

    2、分批送货,集中报关;

    3、除零星货物外,量大货值高(指每份合同货值达3万元人民币的货物)的货物原则要求报关,以获取退税。具体做法是使用《集中报关货物登记本》登记,每月集中报关一次。

    4、国内供货商若无自主进出口经营权,采购方应委托进出口代理公司代理,否则将无法享受退税待遇;

    5、小额、零星货物采用《非保税货物登记本》登记,不需办理报关手续,请企业办理电子帐册备案时不要将有关货品备入电子帐册中,以免无法核销。

    (二)区外加工贸易企业转厂

    1、转厂货物应为经过实质性加工后的产品;

    2、视同出口,按货物出口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为方便企业,海关同意按“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每月办理一次报关手续。转出企业可向所在地海关申办对应转放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分册,每月到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一次核销手续。

    3、未经实质加工的原材料如需转入区内企业生产,按退运出境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手续。

    四、如何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1、管委会经济发展科所需文件:

    A、深加工结转申请书(1份,加盖企业公章)

    B、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转出/转入料件清单(一式三份)

    备注:将企业本年度所需开展深加工结转的商品全部列入《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转出/转入料件清单》,以后商品编码有所变更或者开展深加工结转的商品有所变更,再来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备案。

    2、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出具的《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去海关办理相应业务。

    3、适用海关总署2005年第12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五、如何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1、所需文件

    A、外发加工专用申请表(第一联)或出口加工区模具外发使用申请表(第一联);

    B、合同。

    2、备注:

    A、管委会与海关所需文件不一样。

    B、文件一式2份,管委会1份,海关1份,以上仅为管委会所需文件。

    C、以上材料均需双方企业盖章后生效,考虑到传真、复印等因素,承接企业的公章可用影印件,但申请企业的公章必须用原件。

    六、如何办理内销手续?

    1、所需文件:

    A、内销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B、合同

    2、办理程序:

    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出具的批准件去海关办理相应业务。

    第十一部分物业管理

    一、园区物业管理费用:

    园区物业管理由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海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1、物业公司与区内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依法向区内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目前,区内企业租赁厂房的,物业管理费暂按0.6元/平方米.月优惠收取;企业自建厂房暂按0.5元/平方米.月优惠收取(对投资大、厂房面积大或厂房容积高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商定物业管理费优惠)。

    3、具体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合同》细则,请向物业公司索取详细资料。

    二、企业水电报装手续的办理:

    1、企业永久性水电报装可自行到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公司办理,或委托物业部免费代办。

    2、根据《北海出口加工区水电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及施工队临时性用水用电由使用单位向物业部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用。临时用水用电需预交使用押金。

    三、企业办理出入证手续: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区内企业车辆、人员进出加工区,由物业部(海关和管委会授权)负责办理出入证。

    四、企业租赁厂房的租金的缴纳: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厂房租金。

    五、有偿服务:

    1、区内企业委托的非属物业公司正常服务范围的安装、维修、养护工程;

    2、根据海关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废料,由海关授权物业部统一集中处置,具体服务程序和收费标准请与物业部联系。

    第十二部分入区建厂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建厂的以下有关手续,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免费代办)

    一、公司成立

    1、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报批程序。

    2、核准拟设立公司的名称。需提供以下材料: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名称核准申请

    表”;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名称核准委托书。

    3、项目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立项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者银行资

    信证明;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者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设立独资企业的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进口设备清单(列出详细的设备作价出资清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作价等)

    (5)拟设立公司的章程;

    (6)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7)拟设立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身份证明;

    (8)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

    5、工商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准证书副本;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6)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任职文件,上述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董事长相片(2张)。

    二、相关部分备案

    1、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外汇管理、财政、海关等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

    3、到环保、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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