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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07 08:03: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2016年12月15日各座谈会征求意见修订)

    修订说明:黄底黑字加删除线表示删除的文字,青底黑字表示增加的文字,红底黄字为需要驻点关注的文字,红色文字为用于协调有关联的容所做

    的编辑记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省高速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的建设管理,依据《人民国公路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经营管理办法》、《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完成了依法采购并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共同依法组建了项目公司(建设管理法人)的建设管理,同时也适用于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并转让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及BOT+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项目。本办法统称“PPP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基本建设程序包括: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备案;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的招标或备案;

    ——初步设计报批;

    ——施工图设计报批;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项目施工可手续办理;

    ——项目交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厅”)依法负责省级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监督及管理。

    第四条列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原“678网”的PPP项目由厅作为实施机构;列入《省高速公路规划》加密规划增加的PPP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及贵安新区管委会作为实施机构(以下统称“市州人民政府”)。

    第五条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应在投资人招标前完成(至少已形成预审查意见)。投资人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从施工图设计开始。PPP项目投资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可在其资质围自行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可在其资质围自行承担施工任务。PPP项目投资人不具备上述资质的,相应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应公开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六条PPP项目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PPP项目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其边的路网结构,建设相应的路政、治超、应急救援、交警等交通管理设施及场所,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使用。路政执法大队及超限检测站工作车辆配备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治超站执法车辆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交政法〔2013〕41号)执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职责

    第八条PPP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PPP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管理的需要,并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的资格要求,按管辖权限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要求见附件6)。

    已经备案的项目公司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以上项目上任职,且主要人员(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在项目交工验收前,原则

    上除不可抗力(调离原单位、伤亡、因法律法规被限制自由等)外不得变更,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应事先取得厅的同意,并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第九条有政府出资的PPP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要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交通质监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交通造价站”)、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高管局”)对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管控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项目建设的基建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上述监管部门,并按监管部门整改要求抓落实,反馈整改结果。

    政府出资人代表除拥有股东合法权益外,原则上不应干预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正常管理,但对项目施工案、工程变更、资金使用等涉及工程变更、技术标准、功能、质量、安全及资金支付等事项进行独立签认,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具体容及细节在投资协议、项目合作合同或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

    第十条有政府出资的PPP项目,应根据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双的特点,在组建项目公司、划分工作职责时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原则上,社会资本的职责以项目融资、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拨付、协调参建各为主,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职责以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资金拨付监管、建设各信用评价为主。政府出资人代表拥有相应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也可以承担相应勘察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项目合作合同签订30天,项目公司应按照投标时的承诺制定项目实施建设计划报相应实施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项目公司要切实认真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认真学习高速公路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厅的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熟悉每个阶段的建设管理流程。

    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应积极主动对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质监局、交通造价站,及时获取监督管理要求和合理化建议,并落

    实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要按照“省交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等有关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提供项目管理信息;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要求填报相关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并按项目管辖权限及时上报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格执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

    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要求采取信息化计量式进行计量,按照“省交通建设工程动态审计与造价监督数据库系统”要求及时上报计量支付数据,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要重视技术档案的搜集管理,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包括竣工文件)的搜集、汇编、归档工作。若项目公司不具备相应的人员,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对项目建设期间的业资料及竣工文件编制提供全过程咨询及承办服务,协助项目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交(竣)工验收时能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档案文件。

    第十五条项目公司要根据桥梁、路基(边坡)、路面、隧道等4大管养系统及公路机电设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在建设期安排专人进行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在项目交工验收时完成项目的基础数据建立工作,为后续的养护工作打下基础。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编制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使用手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214号)的要求,依据《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编制指南(试行)》编制项目营运、养护和维修手册,及时组织审查,报厅备案,在项目试运营前提交营运管理单位。

    第三章设计管理

    第十六条PPP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和规程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

    358号)的规定执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管辖权限上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PPP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后,项目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的调度管理,及时召开调度会,明确勘察设计大纲、勘察设计指导书、通用图编制等工作的协调分工。

    项目公司可以通过招标等式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进行咨询。为降低审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鼓励项目公司直接委托勘察设计的代厅审查单位作为其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在厅通过招标建立的代厅审查单位库中随机选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技术咨询审查支持单位均在代厅审查单位库中随机选择。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的外业验收由项目公司主持,项目公司尚未组建的,由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初步设计招标人)主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基本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省路网中心、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交通造价站、高管局等)参与,并邀请项目所在地政府、项目相关各(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与本项目交叉(搭接)的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参加。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外业验收应达到如下要求:基本明确路线案及重要工点案(有一定的地勘资料支撑),基本确定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同精度比较的案。地勘专项验收应达到如下要求:地勘完成工作量需达到计划工作量的95%以上。

    鉴于地勘工作和设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两项工作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设计外业验收和地勘专项验收可以分别进行,也可视情况合并进行。验收纪要由项目公司印发,勘察设计单位据此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九条初步设计桥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1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地勘专项验收后与初步设计业工作同步开展。评估报告的审查由项目公司组织,项目公司尚未组建的,由

    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初步设计招标人)组织。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加强与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初步设计的完成情况及预审查情况进行研究,在初步设计按预审查意见修

    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管部门报厅审批。

    有政府出资的PPP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上报时前,政府出资人代表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上报初步设计文件时上报公文应附审查意见;由市州人民政府实施的项目,还应有市州交通运输局的审查意见。设计文件的第一册(总说明书)、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递交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公文中应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性质、勘察设计招标(若有)、路线控制点、技术标准、工程规模、主要工程数量、概算等)进行简明扼要的说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要求明确拟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包括相应的监理选择式)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建设管理法人、法人代表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等。完整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材料直接报代厅审查单位。

    第二十一条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持。

    收到上报的初步设计文件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职能部门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和政策性审查,重点审查上报的工程规模、技术指标、路线起迄点及主要控制点、工程造价是否符合工程项目核准批复意见(上报概算是否超过批复估算的110%)。若形式审查和政策性审查不符合要求,则及时向项目公司反馈补正要求。

    通过形式审查和政策性审查后,由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单位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沟通,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补正相关资料的,及时告知项目公司。

    审查期间,由审查部门组织进行现场复核并召开审查会。参加单位包括:相关监管部门及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省路网中心、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交通造价站、高管局等)、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单

    位、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与本项目交叉(搭接)的公路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并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邀请交警部门、安监部门参加。必要时,审查部门可进一步邀请资深专家参与审查。

    现场复核前,审查部门先听取勘察设计单位的简要汇报,现场复核后听取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的意见,以及参加现场复核各部门的意见。

    代厅审查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应着重以下容:项目核准批复执行情况,环评、水保、土地、规划选址等专项批复执行情况,总体设计原则,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安全性总体设计、路线走向、路基路面、特殊结构桥梁及长大隧道设计案、复杂互通立交设计案、交通工程、服务设施的位置及规模、地勘工作、设计概算、土地指标及涉及其他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敏感问题。对于改扩建工程,还要审查对原路的各种评价报告、检测报告,并进一步审查保通案。

    审查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应将代厅审查单位和各类专题审查会的专家意见逐一落实,并将逐条落实的情况和修编后的设计文件在批复前按管辖权限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计文件直接送代厅审查单位)。

    代厅审查单位对概算的审查意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交通造价站进行审定,对机电工程的审查意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路网中心审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代厅审查单位及交通造价站、路网中心的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批复。

    第二十二条咨询单位/代厅审查单位应格按照《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制度》(2015年版)开展工作。除了审查制度中的规定外,应重点做好以下审查工作:

    ——对初步设计工程量进行复核,提供对应审查表格;

    ——对特大桥等复杂结构进行同步验算,提交相应的计算分析成果;

    ——对概算进行全面审查,提交对应设计单位上报金额的审查金额表格,为交通造价站对数据进行逐项审定奠定基础;

    ——过程咨询审查与结果咨询审查并重,按既定时间节点同步提交各阶段的咨询成果;

    ——格对后期变更案进行把关,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止,均应参与整个项目的较大、重大变更咨询审查工作;

    ——对地勘监理单位对地勘工作质量及进度、地勘成果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把关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的规定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审查,按管理权限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应格履行“外业验收-地勘专项验收-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报批”程序,各时间节点按项目启动初期专题调度会的时间节点进行过程控制,开展施工图阶段工作的时间应以初步设计审查会召开之日起算(施工图设计单位不是初步设计单位的,由施工图设计单位确定时间起算。该时间节点若在初步设计审查会召开之前,则仍按初步设计审查会召开时间确定)。施工图阶段的各类验收会、审查会均由项目公司主持并形成纪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批,设计文件原则上应完整。若项目进展过快,可以先行上报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适当推后上报。鉴于PPP项目的投资由工可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工程决算控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不再批复预算。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PPP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项目公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项目公司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管理责任单位的职责,认真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环保、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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