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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林银行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时间:2020-09-08 08:16:5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巴林银行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简介

     巴林银行的历史

     巴林银行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于1762年由法兰西斯·巴林爵士所创立,至1995年已有233年的历史,最初从事贸易活动,后涉足证券业,19世纪初成为英国政府证券的首席发行商。此后100多年,巴林银行在证券、基金、投资、商业银行业务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伦敦金融中心位居前列的集团化证券商,连英国女皇的资产都委托其管理,素有“女皇的银行”的美称。

     1993年,巴林银行的资产有59亿英镑,负债56亿英镑,资本金加储备4.5亿英镑,海内外职员4000人,盈利1.05亿英镑;1994年,巴林银行税前利润高达1.5亿英镑,管理300亿英镑的基金资产,15亿英镑的非银行存款和10亿英镑的银行存款,其核心资本在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489位 。

     巴林银行的倒闭

     就是这样一个具有233年历史、在全球范围内掌控270多亿英镑资产的巴林银行,竟毁于一个年龄只有28岁的毛头小子尼克·里森之手。里森未经授权在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SIMEX)从事东京证券交易所日经225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易失败,致使巴林银行亏损6亿英镑,这远远超出了该行的资本总额(3.5亿英镑)。

     1995年2月26日,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宣布——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10天后,这家拥有233年历史的银行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这意味着巴林银行的彻底倒闭,但荷兰国际集团以“巴林银行”的名字继续经营。

     巴林银行的破产过程

     1992年,28岁的尼克·里森被巴林银行总部任命为新加坡巴林期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兼首席交易员,负责该行在新加坡的期货交易并实际从事期货交易。

     从1994年底开始,里森觉得日本股市将上扬,未经批准就做风险极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期望利用不同地区交易市场上的差价获利。在已购进价值70亿美元的日本日经股票指数期货后,里森又在日本债券和短期利率合同期货市场上作价值约200亿美元的空头交易。不辛的是,日经指数一路下跌,并于1995年1月跌至18500点以下,在此点位下,每下降一点,便损失200万美元。里森又试图通过大量买进的方法促使日经指数上升,但失败了。随着日经指数的进一步下跌,里森越亏越多,眼睁睁地看着10亿美元化为乌有,而当时整个巴林银行的资本和储备金只有8.6亿美元。

     尽管英格兰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拯救措施,但都以失败告终。后经英格兰银行的斡旋,3月5日,荷兰国际集团以1英镑的象征价格,宣布完全收购巴林银行。

     原因分析

     巴林集团管理层的失职

     在考虑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是否称职时,有一点必须先弄清楚,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没有管理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或任何清算会员的事务的责任。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只是个供清算会员进行交易的交易场所。不过,即使如此,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还是有机会识别并反映其会员有不正当行为的征兆的。

     这种机会曾在1994年末和1995年初出现。当时,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发现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交易中存在若干异常,并向巴林集团提出了一些关于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征询。这些原本是可能促成较早发现里森活动的。根据官委清盘人的观点,如果巴林集团的管理层适当检讨并理解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在致该集团的信中所表述的忧虑,那么倒闭是可能挽回的。官委清盘人认为巴林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回复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第二封信的态度尤其该受到严厉指责,该回信向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作出许多毫无基础的错误保证。同样,琼斯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两封信的态度,也反映了他对问题掉以轻心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我们无法理解,琼期作为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财务董事,何以未经独立地详细了解整个事件,就在里森草拟的回复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征询里森交易活动的复函上签字。

     松散的内部控制

     从巴林破产的整个过程看,无论是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或国际金融市场都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是风险控制的核心问题,而巴林的内部控制却是非常松散的。据报载,在2月26日悲剧发生之前,巴林银行的证券投资已暴露出极大的风险性,但竟末引起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警惕。1月份第一周,里森持有合约3024份,20天后,即持有合约16852份,短短20天内,合约持有额增长4倍。到2月中旬,里森持有的合约突破20000份,比在同一市场操作的第二大交易商持有头寸多出8倍。这个信号由于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而没有被巴林银行的最高管理当局注意到从而做出应有的反应。

     总之,巴林很行本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失灵了,预警系统失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巴林破产后不久,该银行高级主管人员称对里森在新加坡的所为一无所知,直到里森辞职的那天,即2月23日,公司的风险报告仍出现交易平衡。但是,据新加坡有关当局说,巴林在1995年2月头18天里给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汇去1.28亿美元作垫付维持金之用;据《金融时报》报道,英格兰银行行长埃迪·乔治4月5日对英国公共财政部及内务委员会的国会成员说,巴林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擅自给其新加坡分部汇去7.6亿英镑现金。

     业务交易部门与行政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不明

     在巴林新加坡分部,里森本人就是制度。他分管交易和结算,这与让一个小学生给自己改作业、打分没什么区别。这种做法给了里森许多自己做决定的机会。作为总经理,他除了负责交易外,还集以下四种权力于一身:监督行政财务管理人员;签发支票;负责把关与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交易活动的对账调节;以及负责把关与银行的对账调节。行政财务管理部门保留各种交易记录并负责付款。虽然公司总部对他的职责非常清楚,尚并未采取任何行动,他们生怕因得罪他而失去了这个“星级交易员”。他既负责前台交易又从事行政财务管理,就像一个人既看管仓库又负责收款。由于工作便利,里森的代号为“88888”的误差账号用了1年多,直到1995年2月23日他辞职时才被发现。

     代客交易部门与自营交易部门划分不清

     以一个公司的资本作交易叫做公司自营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代客户交易。当然,第二种情况公司会问客户收取一定的佣金或交易费。比如说我们大家熟悉的股票交易,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的要求做交易,当然有时也提供一些建议。由于公司仅仅按照客户的要求代其行使权利,如有损失客户自己负责。由于所得利润归客户,出现维持金不够的情况也应由客户自己垫付。

     里森所做的交易也曾受到巴林新加坡期货部同行们的质询,但是他总是说自己是代客户交易。也有人提出里森在对巴林撒谎,因为代客户垫付期货合同的维持金是非常少有的事。在许多公司里代客户交易与自营交易的混淆也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只有把两者划分清楚,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奖金结构与风险参数比例失当

     许多公司为鼓励员工辛勤工作,采取发放奖金的办法。一般根据员工的职务、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以及其他诸多因素来确定,各个公司规定不一。当然,表彰工作成绩是一回事,根据交易所得利润支付大笔奖金,而不考虑公司的风险参数或公司的长期策略,则是另一回事。巴林一直将公司50%的毛利作为奖金发给雇员。这个百分数比绝大多数公司的高。巴林1994年的1亿英镑奖金在公司倒闭前几天刚刚宣布分配。几个主要总裁可望拿到100多万英镑。奖金时常是根据一个小组或个人在前一年所赚利润决定的。这种把交易员的收入与他的交易利润挂钩的奖励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刺激了交易员的贪利投机,高额的奖金使得雇员急于赚钱而很少考虑公司所承担的风险。

     缺乏全球性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据金融时报报道,英格兰银行行长埃迪·乔治 1995年4月5日曾对公共财政部和内务委员会中的国会成员讲,巴林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擅自将 7.6亿英镑的资金汇到新加坡。而1987年英国银行法规定任何银行如需将大于其资产25%的资金汇到海外分支,必须事先通知英格兰银行。至 1995年2月23日 ,巴林总共汇去了 7.6亿英镑以垫付里森的交易,而这个数将近巴林资本的两倍。

     风险启示

     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

     巴林银行已经有200多年的经营历史,理应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果个别职员在职权范围内违反操作规程是可能发生的。但一名交易员能够违反制度,擅自越权操作,将相当于其母行资本几倍的资金作赌注,而且能够掩藏几周不为监管部门所知晓,可见巴林银行内部的监管漏洞很多。本来巴林银行后线结算部门应该履行监察职责,但是这个警报系统并没有发挥作用,这抑或是里森与结算部门的人同谋,来欺瞒管理层;或许是既让里森负责前台交易又让他掌管后线结算这种做法的严重恶果。

     除了巴林银行内部存在的原因外,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英国金融监管当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件也反映了对从事跨国业务的金融机构施以更加严密监管的必要性。

     必须建立衍生工具交易的严密的内部监管制度

     从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来看,衍生工具一旦脱离了贸易保值的初衷而成为投机手段时,风险是极大的,尤其是当交易员孤注一掷时,可能会招致无法挽回的损失。银行管理层应当建立起严密的风险防范机制,经常审查资产负债表中的表内及表外业务,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从巴林银行事件来看,即使是里森用开立虚假户头进行衍生工具交易,以造成代客买卖的假象,但作为巴林银行管理层应该从或有资产的不正常增加中发现问题,这时应该核实该客户的身份、财力等。有鉴于此,金融机构在制定有关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内控制度时,应该考虑自身从事该类交易的目的、对象、合约类别、交易数量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应包含:交易的目标价、交易流程、坐盘限额、权责划分、预立止蚀点、报告制度等。

     应加强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

     新加坡曾被认为是金融监管很完善的国家,但是巴林事件的发生使人们对新加坡监管体系产生了疑问。现在新加坡期货交易所已将每份合约保证金由62.5万日元提高到135万日元,新加坡还将加强制度方面的监管。有关人士还提出了将交易合约数量与投资者的资金实力相挂钩,虽然这样可能使市场成交量受到影响,但市场的健康发展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由于里森业务熟练,所以被委以重任,但却疏于对他进行考核管理。甚至问题初露时,管理当局也未予以足够重视,使事态逐步扩大,最终导致银行倒闭。

     我国金融管理机构也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特别是应重视表外业务的管理,防止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而造成损失,进而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管理层必须对其所经营管理的业务有充分的认识

     现今跨国银行的业务正日益复杂和多元化,银行交易业务的不断拓展使银行的利润来源日益多元化,同时也改变了银行业务的性质,使银行的风险来源日益多元化。同时,金融产品创新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银行内舞弊和欺诈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快捷,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在巴林银行中,最高管理层和日常管理层都没有充分理解新加坡分行所从事的衍生业务的性质,他们只注意到新加坡分行每年账面上的盈利,却没有发现这些巨额盈利背后的风险。因此,管理层对业务风险的清醒认识是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前提。这种认识必须是对银行内每种业务的盈利和风险有客观的分析,必须分清各种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每种业务所要求的内控程序有何不同,以减少发生业务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对于风险较大的业务,不能因为其收入和盈利较高就回避其面临的风险,而应对其适用更严格的避险和内控措施,因为金融业的多次危机证明,盈利收入越高,尤其是收入增长最快的业务,往往也是风险最为集中的领域。

     银行内各项业务的职责必须确立并明示

     无论银行的分支机构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必须建立起明确的责任机制。所有的管理人员和雇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各个职责之间必须作到不疏不漏。

     当银行对其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时,尤其是当将几个业务性质完全不同合并时,应注意防范利益冲突和权责不清所造成的风险。巴林银行在倒闭前两年就进行了类似的业务结构调整,巴林银行总部允许里森同时负责交易和清算,前台办公和后台稽核等性质完全不同的业务,最终使得新加坡分行的业务完全操控在里森一人手里,为其舞弊交易提供了便利,最终酿成无可收拾的局面。因此,银行在对其组织结构和业务结构进行调整时,应注意保持核心业务和监控业务的有效隔离,在交易的各个阶段必须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独立性,避免“一言堂”式的管理模式。

     利益冲突业务的隔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巴林银行最惨痛的教训在于没有实现“前台职务”和“后台职务”的有效分离。所谓前台职务,主要指交易业务,所谓后台职务,包括清算、稽核和业务准入。尽管后台业务与前台业务往往是并行发生,一一对应,如一笔交易必然伴随着相应的清算交割和业务稽核,但并不等于说,后台业务是从属于前台业务的,巴林银行显然就混淆了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之间的关系,将后台业务作为前台业务的附属品,这种以交易盈利作为重心的作法必然导致对风险因素和稽查工作的忽视,造成严重的危机隐患。实际上,二者之间应当是互相制约、互为犄角的一种协作关系,一般情况下二者应当严格分离,甚至后台职务不同性质的业务也应实现有效隔离,如此才能实现内控机制的“牵制”作用。就业务性质和地位而言,前台与后台业务没有主次之分,只有业务分工的区别,前台主要服务于银行的盈利性,后台主要服务于银行的安全稳健性,当清算或稽核部门发现前台业务的不正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以便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必须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应对可能的业务风险

     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巴林银行的里森能够顺利从事越权交易的主要原因。巴林银行案件的一个关键线索是巴林银行伦敦总部向其新加坡分行提供的巨额资金的去向,巴林总部的官员相信这笔钱是应客户要求的付款,而实际上该资金转移是里森用来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由于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琐事缠身的总部官员根本没有对这笔资金的去向和用途作审慎审查,不仅没能查出本应查出的错漏,反而加重了巴林银行的损失,导致该银行百年基业的最终坍塌。

     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银行的各项业务设定限定风险值。限定风险值反映了各个业务部门所能承担的风险极限。同时,风险管理部门还负责监督业务部门是否遵守限定风险的相关政策,审查收益和损失的帐实相符情况,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等。与传统财务风险部门关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作法不同,风险管理部门应关注所有类型的风险,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外,还应关注流动性风险、集中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名誉风险。风险管理部门是专事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它通过对风险因素敏感的察觉和缜密的调查,来及早发现危机隐患,达到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效果。

     内部审计或稽核部门应当迅速将查悉的内部控制漏洞报告最高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

     对于从事多种业务的金融机构而言,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内部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整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英格兰银行认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有助于将重大事项和业务弱项及时反馈给最高管理层,并有助于金融机构研究和计划在整个集团内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金融机构的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地域扩张程度越高,其风险来源就约多,银行遭遇危机的可能性就越高,就越有必要建立强势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进行统一的内部审计。在巴林银行倒闭前几月,巴林银行新设了内部审计部门,分别对巴林银行所从事的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执行内部审计职能。这本来是一个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举措,但由于其内部审计机构是分别设置的,并且内部审计师之间及其与管理层、外部审计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内部审计的效果并不明显。

     内部审计功能不应单独存在,而应与外部审计相配套、互沟通,并与管理层之间保持畅通的联络渠道。例如,内部审计负责人应能随时向首席执行官(或总裁)、审计委员会主席等重要管理人员汇报工作,或至少保持不被任意干预的联络渠道。拥有长期自律传统的英国银行监管部门认为,内部审计应成为英国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环节,银行的审计委员会必须对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全责。

     在内部审计机制提出问题之后,管理层必须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及时反应,如提出补救措施或责令业务部门整改,甚至撤换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舞弊人员等。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还应包括“回访”安排,即由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审计结束之日起若干日内对被审计单位再进行突击式的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以确认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是否已采取了必要的整改措施。如果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责令管理层和业务部门进行补救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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