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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金元对中原制度的吸收_辽金元教坊制度源流考

    时间:2019-02-05 04:46:1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辽、金、元是由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分别建立的政权,三朝政权中又都建置了教坊这一戏剧乐舞机构。从制度上说,这是对汉族政权的模仿。本文在叙述三朝教坊制度渊源流变轨迹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三朝教坊在具体设置和职能方面与汉政权教坊的异同,从而展示出三个不同民族对汉人制度及文化艺术的吸收与改造,也展示出三个民族之间在历史制度传承上的一些关系。
      [关键词]辽金元 教坊制度 乐官 戏剧管理 源流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05-0131-08
      
      开元二年,唐玄宗以太常为典礼之司,不宜掌倡优俗乐为由,另置左右教坊以典俗乐,教坊从此成为宫廷一个重要的戏剧乐舞机构,历代多有沿置。近年来,教坊一直是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学研究的热点之一,但是关注唐宋两代教坊者居多,关注辽、金、元三代教坊者甚少;从乐舞学、戏剧学角度出发的居多,从历史学、民族学角度对其建置、制度、源流等作出详细研究的甚少。因而,该课题目前还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辽、金、元三代均为非汉族政权,其教坊制度虽有仿汉族政权之意,但在建置细节上又存在较多不同,这对于考察不同民族政权间制度及文化艺术上的差异有一定的借镜作用。
      
      一、辽教坊制度源流
      
      辽朝是契丹族政权,其官制分辽官、汉官两大系统,辽官称北面官,汉官称南面官。辽官是契丹自立的特殊制度,汉官则是入据关内后,模仿唐宋制度而设的。辽代的音乐机构主要属于南面官系统,然而在《辽史・百官志》中,虽然南面官系统的太常辖下有太乐、鼓吹等乐署,却没有教坊这一机构的记载,北面官系统中也没有记载。那么辽朝是否设立过教坊呢?笔者的回答是非常肯定的。
      据《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二》所载,五代人胡峤入契丹,居虏中七年,后周广顺三年(953年)始亡归中国,以下是他在辽国的一段见闻:
      又行三日,遂至上京,所谓西楼也。西楼有邑屋市肆,交易无钱而用布。有绫锦诸工作、宦者、翰林、伎术、教坊、角抵、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国人,而并、汾、幽、蓟之人尤多。
      可见,辽国确置教坊无疑。另据《辽史・礼志》所载,常有“教坊起居”、“教坊致语”、“教坊奏乐”等仪节,亦可知辽朝必有教坊设置。
      胡峤入契丹的时间约为后晋开运四年(947年),至迟这个时候辽代已仿汉族政权的制度,有教坊之置。而事实上,辽教坊始置时间更早,据《辽史・乐志》载:
      今之散乐,俳优、歌舞杂进,往往汉乐府之遗声。晋天福三年,遣刘晌以伶官来归,辽有散乐,盖由此矣。
      五代时期,教坊中的乐官一般习称为伶官,读《新五代史・伶官传序》可知。而唐五代的散乐、俳优,自唐玄宗开元二年也统一归教坊管辖,所以,后晋送给辽国的伶官,其实就是教坊乐官。由此推知,辽国之置教坊,是受到后晋制度的影响,时间大约在天福三年(938年)以后不久。
      从上引也可以看出,辽代教坊建置的初期,乐舞人员主要是来自后晋,所以胡峤的行记中说“皆中国人”。虽然后晋石氏有可能是粟特九姓的后裔,但其政权地处中原,其教坊制度也源于唐朝,故辽有教坊应视为汉制的直接影响。
      辽教坊乐员的来源可能还有渤海国乐人。辽太祖灭渤海国在天显元年(926年),“俘掠有伎艺者多归帐下,谓之属珊”,这些伎艺者中必有不少是乐舞人员。由于渤海国立国时间很长,“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所以渤海官制几乎全仿唐制,其有教坊之建置是极有可能的。而辽灭渤海尚在后晋散乐入辽以前十余年,所以渤海国的官制也有可能影响及于辽教坊的建置。对此,目前未有直接的证据,但在金代明昌(1190-1195年)间,教坊中有所谓的“渤海教坊”,其时距辽灭渤海已有二百余载,此制可能是金人从辽国继承下来的。不过,即使渤海国对辽教坊的建置存在影响,也应当认为是源于唐代的汉制。
      至于宋乐,对辽教坊乐肯定也有影响。特别是辽宋对峙160余年,两国间的交流非常频繁。但北宋立国较后,对辽代教坊的初置影响应不大,故略而不论。
      辽教坊制度直接受到了唐五代的影响,但相同之中又存在不少差异。《辽史》中有几条史料颇值得注意:
      著帐郎君:初,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释鲁,籍没家属入瓦里。淳钦皇后宥之,以为著帐郎君。世宗悉免。后族、戚、世官犯罪者没入。(《营卫志上・著帐郎君》)著帐户:本诸斡鲁朵析出,及诸罪没入者。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宫中、亲王祗从、伶官之属,皆充之。(《营卫志上・著帐户》)
      著帐户司:本诸斡鲁朵户析出,及诸色人犯罪没入。凡御帐、皇太后、皇太妃、皇后、皇太子、近位、亲王祗从、伶官,皆充其役。(《百官志・北面著帐户》)
      从上引可知,伶官在辽朝是属于著帐户的一种,且属北面官系统。虽然在《辽史・百官志》的北面官系统中没有记录教坊这一乐官机构,但既如前述,伶官即教坊乐官,不难推断辽朝教坊应属于北面著帐官辖下的一个机构。这样一来,辽人既仿中原之制以立教坊,又把教坊官置于北面官系统中,确是比较特异的做法。
      辽著帐户是身分比较低贱的充役户民,不过由于这批伶官的人数很多,而且在辽朝有过一定的影响,以至《辽史》专门为之立《伶官传》,其中有云:
      伶,官之微者也。《五代史》列镜新磨于《传》,是必有所取矣。辽之伶官当时固多,然能因诙谐示谏,以消未形之乱,惟罗衣轻耳。孔子曰“君子不以人废言。”是宜传。
      这里也提到他们“官微”,与著帐户的身份颇为一致。但辽朝教坊的这批伶官,人数“固多”,又能“消未形之乱”,在职能上还是有不少值得关注之处。
      首先,辽教坊既为乐舞机构,其主要职能自然是管辖杂剧、百戏、音乐等散乐艺术之表演。可引两例以作说明:
      辽册皇后仪,呈百戏、角觚、戏马以为乐。(《辽史・乐志》之《散乐》)
      皇帝生辰乐次:酒一行,�篥起,歌。酒二行,歌,手伎入。酒三行,琵琶独弹,饼、茶、致语。食入,杂剧进。酒四行,阙。酒五行,笙独吹,鼓笛进。酒六行,筝独弹,筑�。酒七行,歌曲破,角抵。(《辽史・乐志》之《散乐》)
      这些表演当中,最受关注的当是“杂剧”,宋人就有“教坊十三部,唯以杂剧为正色”之说。当时的杂剧,往往是带有杂戏性质的临时性表演。而辽国伶官中最有名的杂剧表演者是罗衣轻,事见《辽史・伶官传》。
      其次,辽教坊官又被用于一些盛大而严肃的仪典,包括一些重要的宴会场面,这些乐官不但要奏乐,也要司掌一定的程仪。略举数例如次:
      宋使祭奠吊慰仪(凶仪):太皇太后至�殿,服丧服。……引大使近前上香,退,再拜。大使近前跪,捧台残,进奠酒三,教坊奏乐,退。(《辽史・礼志二》)
      曲宴宋使仪(宾仪):昧爽,臣僚入朝,宋使至幕次。皇帝升殿,殿前、教坊、契丹文武班,皆如初见之仪。宋使副缀翰林学士班,东洞门入,面西鞠躬。舍人鞠躬,通文武百僚臣某以下起居,七拜。谢宣召赴宴,致词讫,舞蹈,五拜毕,赞各上殿祗候。……二人监盏,教坊再拜,赞各 上殿祗候。入御床,大臣进酒。舍人、�使赞拜、行酒,皆如初见之仪。次行方茵朵殿臣僚酒,传宣饮尽,如常仪。殿上酒一行,两廊从人行酒如初。殿上行饼茶毕,教坊致语。揖臣僚、使副并廊下从人皆起立,候口号绝,揖臣僚等皆鞠躬。……殿上酒九行,使相乐曲。声绝。揖两廊从人起,赞拜,称“万岁”,赞“各好去”,承受引出。曲破,殿上臣僚、使副皆起立,赞拜,称“万岁”。赞各祗候。引臣僚使副东西阶下殿。(《辽史・礼志四》)
      贺祥瑞仪(嘉仪):乾统六年,木叶山瑞云见,始行此仪。天庆元年,天雨谷,谢宣谕赵王进酒,教坊动乐,臣僚酒一行。礼毕,奏事。(《辽史・礼志六》
      凡上所举,除吉仪、军仪以外,凶仪、宾仪、嘉仪中的许多礼仪都用到教坊奏乐,可见辽之教坊不但司乐,也要司礼。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唐玄宗专立教坊以典司俗乐的初衷显然是大相违背的。
      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五代时由于雅乐亡散,教坊乐人权充太常雅乐官以司礼仪的情况一再出现,受五代影响而建置的辽教坊在制度上不能不受此影响。其二,契丹人虽然对汉文化大量吸收,但对于汉文化的理解与汉人肯定不会完全相同,对于礼乐之防也不会如汉人严密。教坊既能司乐,其如太乐、鼓吹一样用之于仪礼当中,在辽人眼中大约都是也可以。而辽人的这种做法,又为金代教坊乐的一些职能开了先河。以上现象,是了解契丹制度与汉族制度异同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在目前的教坊研究中则罕被提及。
      
      二、金教坊制度源流
      
      金初文化极为落后,其礼乐文化之成长,与吸收辽、宋文化是分不开的,这一如辽乐对五代乐之吸收。就教坊而言,金教坊乐人主要源于宋。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十八载:
      金人又索诸人物,是日又取画匠百人,医官二百,诸般百戏一百人,教坊四百人。……弟子帘前小唱二十人,杂戏一百五十人,舞旋弟子五十人。……内家乐、女乐、大晟乐器、钧容班一百人并乐器。
      金建国初期就已强夺了宋朝不少教坊乐人,这对金朝教坊的建置必然有重大影响。金教坊乐的另一个渊源则是辽教坊乐。据宋人许亢宗使金《行程录》所称:
      客省使副相见就座,酒三行,少顷闻辑鼓声入歌引三奏乐作。……乐如前所叙,但人数多至二
      百人,云乃旧契丹教坊四部也。每乐作,必以十数人高歌以齐管也,声出众乐之表,此为异尔。
      所以辽乐对金教坊乐的影响也相当明显。据许亢宗自述,其使辽在“宣和乙巳”,即宣和七年(金天会三年,1125年)。故金教坊之始置,当在此年之前。此事尚有其它例证,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所载,靖康元年(金天会四年,1126年)正月十四日,宋遣康王及张邦昌使金请和,其《和议誓书》称:
      大金叛亡诸职官、工匠、教坊、百姓,除元不曾到并已死外,应见在,并尽数遣还。在京令逐前去,在外接续发遣,一无停匿。
      这是教坊研究中较少为人所注意但又很重要的一条史料。据《誓书》所述,金国教坊“叛亡”归宋事件的发生已非一日两日,所以在京、在外者均有之。这就再次证明靖康元年正月以前金人已有教坊的建置,而且建置的时间不短。其实这也不难解释,因为金人灭辽在灭宋之前,其有教坊之建置,当是先受辽制影响而后受宋制影响的。
      当然,金教坊制度受宋制的影响表现得更明显一些,据《金史・百官二》所载,金教坊是宣徽院的属官,其设官如下:
      教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谐音郎,从九品(原案:不限资考、员数)。
      根据《宋史・乐志十七》、《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等载,北宋元丰改制以前,教坊一直隶属于宣徽院,元丰改制废去宣徽使以后,教坊才改隶太常。金教坊此制,当是仿北宋前期之制度而置,且“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所以,宋金两朝教坊的制度可谓同中有异。金教坊的职官中,使、副使、判官等与宋代均同,但提点、谐音郎二职,却是宋制所无的。
      金教坊制度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教坊官是被视为政府正式官的,《历代职官表》编者曾指出:
      教坊之名,始自唐明皇时。……终唐世,未尝隶之乐官。至宋徽宗既制新乐,令大晟府同教坊按习,始以雅乐播之教坊。金代复并鼓吹入太乐,而别置教坊提点,以司鼓吹引导。于是,教坊遂得列于乐官。
      这里所谓乐官,是指政府的正式乐官,也就是与太常所辖太乐、鼓吹等乐官同一性质的意思。由于唐玄宗置左右教坊时以内官充使,教坊在唐代也一直是内廷乐舞机构。而辽代的教坊伶官又属于北面官系统,所以唐、辽两代教坊的职官制度与金人的这种“汉官之制”都存在区别。后来元教坊隶礼部,更加明显是政府的正式官员了,这当是受了宋、金的影响。
      实行阶官制度,是金朝教坊的又一个特点,它们共分为十五阶,由从四品上的云韶大夫到从九品下的和节郎,名称详见《金史・百官一》。而所谓阶官,其实是一种寄禄性质。它只反映官员的俸禄、品位,并不反映其所掌职事。因此不要误以为金教坊中没有职事官,像前文提到的教坊提点、教坊使等,应属职事官,是要承担实际工作的。这种教坊阶官,在历代乐官中都比较少见,也开了元代教坊散官的先声。
      在制度方面,金教坊乐官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掌散乐等乐舞。《金史・乐上》云:
      金初得宋,始有金石之乐,然而未尽其美也。及乎大定、明昌之际,日修月葺,粲然大备。其隶太常者,即郊庙、祀享、大宴、大朝会宫悬二舞也。隶教坊者,则有铙歌鼓吹,天子行幸卤簿导引之乐也。有散乐,有渤海乐,有本国旧音。
      散乐,元日、圣诞称贺,曲宴外国使,则教坊奏之。其乐器名曲不传。皇统二年宰臣奏:“自古并无伶人赴朝参之例,所有教坊人员只宜听候宣唤,不合同百寮赴起居。”从之。章宗明昌二年十一月甲寅,禁伶人不得以历代帝王为戏及称万岁者,以不应为事重法科。
      两则史料皆提到教坊掌散乐,应为金代定制,这种功能自唐五代以至辽、宋均如此。这里说的散乐,当然也包括百戏和戏剧,而且主要是在宴乐上表演。北宋末年许亢宗奉使金国所撰之《行程录》云:“次日诣虏庭,赴花宴并如仪。酒三行则乐作,鸣钲击鼓,百戏出场。”在宴会上表演百戏的,当即金教坊乐官。
      教坊所掌还有铙歌鼓吹、卤簿导引乐、渤海乐、本国旧音等。据《金史・百官志》记载,金代的鼓吹署隶于太常的太乐,而上引第一则史料却说铙歌鼓吹及卤簿导引之乐隶教坊,两处记载必有一误,俟考。至于渤海乐,当是金灭辽后,将辽人原属渤海国的乐舞配隶于教坊,故《金史・乐志上》有“渤海、汉人教坊”的说法。还有所谓“本国旧音”,应相当于辽朝的“国乐”,是女真本族之音。
      《金史・乐志》云:“(大定)十三年四月乙亥,上御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词。”女直词当即金国旧音,歌者当是教坊乐人。
      金代教坊乐人除上述所掌外,还在一些较重要的礼乐仪式中发挥一定作用,这与辽朝比较相近,而与唐代教坊只典俳优杂戏颇为不同。如《大金集礼》卷三十九《朝会上・元日称贺仪》载:
      臣僚分班,教坊奏乐,皇帝举酒,时殿上下臣僚并侍立官并两拜,乐止,教坊两拜,接盏,退 复褥位。
      这是嘉仪的场合。另举《金史》之《礼志》、《乐志》中数例如次:
      原庙仪:(大定)五年,会宁府太祖庙成,有司言宜以御容安置。……其日质明,有司设龙车于衍庆宫门外少西,东向。宰执率百官公服诣本宫殿下,班立,再拜。班首升殿,跪上香、奠酒,教坊乐作,少退,再拜。(《金史・礼六》)
      朝谒仪:帘卷,皇帝出幄,宣徽使前导,至殿上褥位。……奏请(原案:并宣徽使),皇帝再拜,教坊乐作。皇太子已下群官皆再拜。(《金史・礼六》)
      以上三例教坊动乐之场合,包括嘉仪和吉仪,加上前引许亢宗《行程录》所述的宾仪,金教坊乐应用于仪礼场合也非常普遍和频繁。前文已述,辽教坊乐也普遍用于各种仪礼当中,但还未有直接用于吉仪者,至金则不然,教坊乐用于吉仪者非常之多,其变动古制,可谓又进一步。以至承安三年(1198)不得不下�云:“祭庙用教坊奏古乐,非礼也。”
      从金教坊所表现出的功能,可以得出以下的看法。其一,金代教坊在职能上明显受到辽教坊的影响,而较唐代教坊有很大的不同。其二,辽、金两代教坊的职能都较前代有了较大的扩充,而金教坊更进一步,在许多吉仪中都被用于奏乐。这种做法,其最主要的原因也应从民族文化的差异中寻找。作为女真族政权。在仿用汉制的情况下有所变革创新是不可避免的。换言之,金教坊制度其实是受汉制和契丹制度双重影响的。
      
      三、元教坊制度源流
      
      元代常向宋、金、西夏汲取先进文化,乐舞方面亦如此,故《元史・礼乐志》称:“若其为乐,则自太祖徵用旧乐于西夏,太宗徵金太常遗乐于燕京。”《新元史・乐志一》又云:“太常所用乐,本大晟之遗法也。自东都不守,大乐氏奉其乐器北入燕都。燕都丧乱,又徙汴蔡。汴蔡陷没,而东平严侯独得其故乐部人。国初,徵乐于东平。”盖北宋东都为金所破,大晟乐遂人于金,金燕都丧乱,遂徙汴蔡,继而流落东平。元朝新建,徵乐于东平,遂得到了宋金大晟乐之遗,这对于元乐之兴建实起到重要作用。
      而在职官建置方面,元朝也善于吸收先进民族的制度,元初的官制就既沿袭宋、金,又具有蒙古特色。《元史・百官一》载:“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元世祖忽必烈时所建立的这套官制,有元一代很少改动。元代的教坊制度,就是在这样一套职官体制下的乐官制度内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若从教坊制度源流的角度考虑,元教坊的建置无疑受金代的影响最大、最直接。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中虽出现过“教坊”一词,但属孤证,所以学术界对于西夏是否有过教坊的建置还存在很多争论。至于南宋,早在高宗绍兴年间就罢去了教坊这一机构,所以也不可能对元教坊产生直接影响。剩下只有金代的教坊,能对元人产生直接的影响。对此,《元史・礼乐一》亦载:
      世祖至元八年秋八月己未,初起朝仪。……秉忠复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奉旨,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笛色曹楫、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
      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南宋政权尚存,所以这里提到的“旧教坊乐工”,只能是金代的教坊乐人。朝仪在五礼中属嘉仪一类,这已反映出元代不但沿用金教坊的乐人,对其教坊的职能也是有所承袭的。
      大致而言,元代乐官分为两类:一类是太常礼仪院所辖乐官,主要是协律郎及大乐署(详见《元史・百官志四》);另一类则为礼部所辖乐官,主要是玉宸院及教坊司(玉宸院详见《元史・百官志一》)。至于教坊司,初隶宣徽院,也是金制之遗,后来改隶礼部。《元史・百官一》对此有详载:
      教坊司,秩从五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百户。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七年,改提点教坊司,隶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隶礼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七年,复正四品。达鲁赤花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通事一人。
      其属三: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祥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管勾一员。广乐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上面引文有几点可以注意。其一,元于中统二年(1261年)始置教坊,但前面提到世祖至元八年乐犹未备,可见元教坊建置的初期在制度上还很不稳定。另外,《元史・世祖纪》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及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曾两度“并(罢)教坊人拱卫司”,均可见元教坊改隶入礼部以前在建置上是很不固定的。其二,元代教坊的职官,确有不少沿用前代制度,如教坊使、副使等,但元朝因参用蒙古制度,所以达鲁赤花、知事、令史、译史、知印、奏差、通事等教坊官,在前代少见记载。其三,教坊与司并称,大约亦始于元代,《辽史》、《金史》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只称教坊而不称教坊司。其四,辽教坊为北面著帐官属下,金教坊一直隶于宣徽院,元教坊改隶礼部,可见这三代教坊在制度上虽有源流关系,但却又是与时俱变的。
      据上引《百官志》,元教坊司下辖有两署一库,署有令、丞,库有使、副。这种二级机构的设置在辽金二代教坊中也未出现。其中兴和署的职能是:“掌妓女、杂扮、队戏一百五十人。”而祥和署置于至大四年(1311年)五月,其职能是:“掌杂把戏男妇一百五十人。”另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三月,省云和署入教坊司。此云和署原隶玉宸院,省入教坊时,其职能是:“掌大乐鼓、板杖鼓、筚篥、龙笛、琵琶、筝、蓁七色,凡四百人。”但至大二年(1309年),云和署又复隶玉宸院。
      从上举元教坊的设职、分部看,其制度确与辽、金两代颇有异同。但差异尚不止此,元代行教坊司的设置是最为特殊的。据《元典章》七《吏部・职品》载:从九品“外任”中有“教坊司管勾”一职。《元史・世祖纪十三》又载:“(至元二十七年九月)丁卯,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江南乐工租赋。”皆可证明,元代地方行政区划内也置有教坊乐官。这种教坊官外任的制度,大约与元代设置的行省制度有关。此“行教坊司”当是行省一级乐官机构,在地方上行使中央教坊司之职权;而且这个江淮行教坊司不但掌管江淮一个行省的乐工,并有为中央教坊输送乐人的职能。
      另据《元典章》载,“外任”中的“教坊司管勾”一职是从九品,参照中央教坊司使为正三品至正四品之间,则行教坊司之长无论如何不会是这样低的品秩。所以,此“教坊司管勾”只能是行教坊司长官的下属;或者是行省以下的路、府、州中也置有教坊乐官机构,教坊司管勾为这一级别教坊机构的长官。可惜材料或缺,行教坊司的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稽考。
      元代教坊制度还有一点不同于往代的,即《草木子》所云:“散乐则立教坊司,掌天下妓乐。”以教坊掌天下妓乐,在前代记载还没有出现过,所以是新的制度。王永宽、王钢曾指出:
      教坊司所负责的事务,偏重于郊庙雅乐之外的散乐伎艺,包括戏曲艺术。从《元典章》所收录 的一些公文条例看,凡有关各地乐艺及艺人的事务,上奏下达,都经教坊司行文。……此外供奉内府的戏曲等演出,亦由教坊司负责。
      这种说法颇有识见。结合元代行教坊司设置的情形,可知元代自中央至地方,应当都有教坊的管理网络分布,可以据此推断,元教坊司掌天下优人的说法是可信的。这是元教坊对于辽、金二代教坊在管理职能上一个较大的推进。
      金代教坊中有所谓的阶官制度,元教坊则有所谓的散官制度,二者是一脉相承的。据《元史・百官志》载,“教坊司散官十五”,由从三品的云韶大夫、仙韶大夫到从八品的和声郎、和节郎。所谓散官,用以规定地位、俸禄,也不反映其所掌职事,所以与阶官一样都是相对职事官而言的。结合前述不难看出,元教坊受金教坊制度的影响确实最大。
      此外须要注意的是,有元一代教坊司人数十分庞大。《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十一年十一月)增教坊乐工八百人,隶教坊司。”即此一项,可见一斑。另据高启诗《听教坊旧妓郭芳卿弟子陈氏歌》,写元文宗出驾宸游之状云:
      仗中乐部五千人,能唱新声谁第一?燕国佳人号顺时,姿容歌舞总能奇。
      金坛注云:《青楼集》:“顺时秀,姓郭氏,字顺卿,姿态闲雅。杂剧为《闺怨》最高,驾头诸旦本亦得体。”
      顺时秀演杂剧,则她隶属教坊无可疑,此“仗中乐部”大概主要就是指教坊而言。纵然未必尽为教坊中人,五千之数也容有夸饰,但若有一半属教坊司,则元代教坊乐人之规模亦非常巨大。
      
      四、结论
      
      辽、金、元这三个非汉族政权均有教坊这一乐官机构之设置,而三朝教坊除有一脉相承之处外,于制度、职能等方面又各具特色,其中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值得注意。
      其一,辽教坊制度受唐五代尤其是后晋的影响较深,但教坊伶人属北面著帐官所辖,自具民族特色。辽教坊伶官的人数较多,他们主要掌管宴乐、杂剧、百戏等艺术的表演,也在不少庄重的礼乐仪典中发挥作用。这既体现了契丹人的仿用汉制,又充分表现出其民族特点。
      其二,金教坊制度受辽及北宋影响较大,但金教坊官列为正式的政府官员,这与辽教坊有异;而且金教坊一直隶于宣徽院,所以也有异于宋。另外,金教坊乐官除了掌散乐外,更多地参预了仪式乐舞的表演,甚至常常承担吉仪的演奏,这种职能明显承袭了辽人且有进一步的发展,与中原汉制区别颇大。
      其三,元教坊制度受金代直接影响,元代教坊司行散官制,这也明显是模仿金教坊的阶官制。但这个机构后来转隶礼部,却是前代没有过的现象。元代教坊司的另一个特色是行教坊司的设置,这令教坊掌天下妓乐成为可能,可以视为元教坊较辽金二代教坊职能一个很大的推进。而这对于明代的教坊制度影响也极为深远,因已溢出本文讨论范围,不赘。
      总之,辽、金、元三朝均为非汉族政权,但其教坊制度都受汉族教坊制度之影响,而又有所创新变革。这是艺术史研究、戏剧史研究、官制史研究、甚至民族史研究均应予以关注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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