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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的证明

    时间:2020-10-09 07:56:1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

    ——宋慈《洗冤集录》

    一、神秘的打工妹

    在湖南省西部的怀化地区有一个麻阳县,位于云贵高原东北端的雪峰山与武陵山脉之间。那里峰峦起伏,林木茂密,河流纵横,水源丰富,素有“松柏参天无尽头,山高水清常年流”之说。麻阳境内有大小溪河二百多条,都从山岭间汇聚流入锦江——当地人又称为麻阳河。麻阳境内南北西三面都是山峦,中部是一片平原,向东地势渐低。锦江的主流从西南流入麻阳县境,从南向北穿过平原,在平原的北端回流向南,形成一个河湾,再向东流出麻阳。河湾处水道宽阔,中间还形成了多处沙洲,马兰洲就是其中之一。在雨水充沛的季节,这些沙洲四面环水,成为岛屿,但是在水少干旱的季节便有土路与河岸连接。沙洲上生长着多种植物,还栖居着多种鸟类,那荒野中隐含了几许神秘。

    麻阳是一个山区小县,人口只有几十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约占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不过,这里的苗民在与汉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中逐渐融合,人们普遍使用汉语,风俗基本相通,被称为“熟苗”。苗族人的传统是“依山而居,聚户为寨”,所以苗寨多分散于偏远山区,道路崎岖。当地苗乡流传着一首民谣:人人都说山道难,哪比我乡茅路险,阿妹扯破绣花裙,阿哥磨烂铁脚板。不过,麻阳县的锦江平原是贵州高原通向江南的交通要冲,商业相当发达,自古便有“湘西门户”之称。位于锦江河湾处的高村镇是个商旅古镇,在宋代即得名“富州城”,如今是麻阳县政府所在地。河水穿城而过,两岸居民一般都坐渡船往来。在马兰洲的上游处就有一个相当繁忙的漫水渡口,大概得益于漫水村内那座香火旺盛的龙王庙——代表着苗族盘瓠文化的盘瓠庙。高村镇内街道纵横,商铺林立,颇有繁华的边城风貌,因此一些贵州人也到这里经商或打工。

    1987年4月27日清早,一位家住麻阳县城的老人在晨练时看见马兰洲附近的河边漂浮着一个塑料编织袋。他捞上来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条人腿!他随即报警。派出所的警察首先赶到现场,然后是县公安局刑警队的现场勘查人员。经过一番勘查和搜索,警察又在河边发现了被肢解的六个尸块,包括头颅、躯干、手臂、腿脚等。法医判断死者是一名女性青年。

    小小的麻阳县城发生了如此耸人听闻的杀人碎尸案,这一消息不仅惊动了当地的居民,也惊动了当地的领导。当时正值中国刑事司法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期。中央政府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经济的发展促生了一些社会问题,许多地区的犯罪率急速增长。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全国各地的政法机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1];后者则规定对严重犯罪要迅速及时进行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十天缩短为三天。上述决定拉开了“严打”这一“运动式执法”的序幕。在这种大形势下,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对麻阳县发生的这起重大恶性案件十分重视,要求麻阳县公安局在一个月内侦破此案。于是,麻阳县公安局成立了“4·27特大杀人碎尸案”的专案组,由局长挂帅,刑警队主办,派出所协办,大张旗鼓,查缉凶犯。

    经过分析讨论,专案组认为本案为“情杀”的可能性较大,“仇杀”和“财杀”的可能性较小。于是,侦查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其一是派出侦查人员到县城及周边地区调查访问,发现可能与该杀人案有关的嫌疑线索,特别是那些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人;其二是通过各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政府,了解失踪人员的情况,以求查明死者的身份。

    由于整个麻阳县公安局当时只有一辆吉普车,侦查人员外出调查访问只能骑自行车或者坐公交车。一周时间过去了,侦查工作进展缓慢,但是也取得了一些收效。在当地走访的侦查人员从漫水渡口的船工王铭政等人口中得知,他们曾经在水面上看到过漂浮的尸块。侦查人员去上游巡查,但是未能找到这些漂浮尸块的来源。家住锦江南岸马兰村的一个村民说,他曾经在一天夜晚听到马兰洲上有女人呼救的声音,听上去很惨。侦查人员到马兰洲上勘查,但是因为近期下过大雨,也未能发现任何可疑的痕迹。侦查人员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了几个“乱搞两性关系”的人,但是女方都还健在,显然与本案无关。不过,侦查人员在各地报来的失踪人中发现了两个值得关注的对象:一个是当地女青年詹金莲;一个是外地女青年杨六妹。

    詹金莲就是高村镇人,家住河的南岸,距离马兰洲不远。其母汤凤英到公安局报案说,她的女儿在外边交了一个男朋友,后来就失踪了,已经一月有余。她一直担心女儿被人给害死了。那天听一个渡船佬说,河里有漂浮的女尸,而且尸首都分家了,惨不忍睹。她就跑到公安局查问。她相信那个尸体就是她的女儿。侦查人员经过调查,确认詹金莲是失踪人,而且外貌特征与死者相似,就请法医进行了血型鉴定。死者的血型是A型,但詹金莲的血型是O型,因此这个死者肯定不是詹金莲。

    杨六妹是县城里广场旅社的服务员。两名侦查员找到了报案的该旅社经理刘阔园。这位刘经理三十多岁,言谈举止都很老道。侦查人员从他的口中得知,杨六妹是位于麻阳县西南的贵州省松桃县人,家里姐妹七个,她排行老六。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她很小就外出打工。她的五姐也曾经在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去年10月辞职回家了。去年12月,杨六妹经五姐介绍,一人来到麻阳县城,但是只住了几天就回去了。今年春节过后,杨六妹又来到麻阳,就在广场旅社当上了服务员。刘经理说,他并不知道这个女子的真实姓名。当时农村居民还没有发放身份证[2],外地人来打工,自己报个姓名就可以了。她的五姐在旅社工作时说自己叫“杨小燕”,大家都叫她“小杨”。杨六妹来了之后,大家也叫她“小杨”,或者叫她“六妹”。这个“小杨”的长相不错,人也聪明,来到麻阳的时间不长,但是认识不少人,有时晚上也跟人出去玩耍。大概一个月前,她没打招呼就不来上班了。不过,刘经理当时也没在意,因为这种外乡妹子经常是说走就走,不足为奇。后来听说河边发现了一个青年女子的尸体,他觉得此事不该隐瞒,就报告了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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