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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变局时代的宪政变迁与国家建构

    时间:2021-01-25 08:01:1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旧邦新造:1911—1917,章永乐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大变局时代的宪政变迁

    宪政史研究以文本为中心,这似乎是个惯常做法。之所以如此,可能一方面是为了宪政史书写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是宪政史研究之法学立场的凸显。但很大程度上,宪政史考察的是激变时代的宪政变迁,用阿克曼的说法,就是更接近于“宪法政治”时代,而非常规政治时代,具体的宪政变迁之复杂性可能远远超过按部就班的宪政文本排列中所呈现的格局。以清末民初为例,就宪政文本而言,似乎仅仅有《钦定宪法大纲》《临时约法》《袁记约法》等寥寥数部宪法性文件,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成文宪法,要追溯到1923年的贿选宪法。但实际上,从1911年到1917年,短短的六年时间中,却积聚了武昌起义、临时政府成立、清帝逊位诏书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宋教仁被刺、二次革命爆发、袁世凯复辟、南北分立、府院之争、张勋复辟等诸多政治性事件,属于典型的宪政激变时期。

    更为关键的是,虽然“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清末民初这段宪政激变的“旧邦新造”不过是3000年中无数次“旧邦新造”的一次,但无论如何,从帝制到共和的转变,是在这一时段完成的,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延续了几千年的君主制度的最后一次尝试,也在这一时段宣告失败。所以,尽管是短短6年时间,但对于其时国人乃至后来的中国政治发展而言,却着实不啻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而如何理解这样一种大变局时代的宪政变迁?则可能需要我们摆脱一种简单的标签化理解模式,而是需要充分回溯到当时的政治语境,并将之置身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视野。从帝制到共和,看似简单的一个标签化书写,但背后是纷繁变化的政治情势,而其时中国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格局,更增加了这种政治情势的复杂性。或许,对于近代中国宪政史研究的深入而言,真正需要的就是充分挖掘宪政变迁中的这种复杂性,并给予妥帖的解释。也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对这个在20世纪初期仍然是垂垂可危的老大帝国在经历了近代以来的屈辱与磨难后的“旧邦新造”的意义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章永乐博士的《旧邦新造:1911—1917》,正是这样一种宪政史研究的可贵尝试。该书核心主题即是1911—1917年期间中国在多民族王朝国家瓦解、帝国主义列强环伺、军事力量控制权高度分散、政治精英高度分化的恶劣环境下艰难的“旧邦新造”历程。作者的理论抱负,也由该书所试图处理的“旧邦新造”主题可见一斑,即不仅仅将民初的宪政运动视为一个个简单的宪政事件,而且将其放在整个中国几千年政治发展的“旧邦新造”的视野中加以审视,这可能也是作者缘何把具体的分析放在1911—1917年这个时段的原因所在:因为这个时段,正是共和观念与君主观念彼此纠葛的年代,也是共和制度艰难建设的年代。

    用作者的话说,该书试图回应的是“两种不同的纪念碑式的历史:第一种史学是20世纪革命胜利者的自我肯定,采取的是带有历史目的论色彩的叙事,将历史的过程看做胜利者走向胜利的单向通道。但它在为胜利者树立纪念碑的同时,也将其他政治主体变得过于单薄与渺小”,而“后悔史学”则“痛感20世纪中国历史的动荡与苦难,反复探讨历史的其它可能性,并试图把未实现的可能性树为正统,从而将现实的历史进程判为值得‘遗憾’或‘后悔’的‘歧途’”。因此,章书试图同情地理解历史上那些被革命淘汰的“失败者”为近代国家建构(state building)所作出的努力,从而呈现出一幅更为复杂的历史图景,但这并非将其不假思索的 “一笑泯恩仇”、携手共入宪政运动的先贤祠;更非痛感于寻求富强压倒宪政实现的所谓宪政工具主义或者未实现的总是正统的“后悔史学”。就1911—1917年段的诸多政治主体而言,他们都试图通过宪政实现政治整合和国家建构,虽均未能实现其制度初衷,但“失败的遗产”并非全无意义,细致梳理上述政治主题的摸索细节,一方面可以有助于我们对于20世纪中国的政治发展逻辑有一个更为深切的认识;另一方面,在新的历史起点下重思百年前先哲们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思考、对于文明连续性的呵护,也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所肩负的国家建构、文明复兴的使命。

    宪政变迁与国家建构

    针对近代中国宪政变迁的艰难历程,中国宪政史的研究者们也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解说模式,有质疑其时主事者立宪诚意者,有归咎于缺乏妥协的文化基因者,不一而足。也有强调中西宪政实践之语境差异,认为近代宪政先哲们将宪政视为寻求富强的救国之路,进而陷入与宪政原有的“限政”初衷相背离的“宪政工具主义”,导致了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失败。

    众所周知,近代中国尤其是民国时期所面临的政治格局,对外是如何抵制外国势力的侵略与压迫;对内,则是完成国家的实质性统一。当时宪政先哲们对于中国宪政之路的理论与实践,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救亡与统一”的时代主题之下,其问题意识具有明显的宪政救国情怀。也就是说,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是在一种外部列强环伺、内部军阀混战的乱世格局之下进行的,而宪政运动本身,也是为了解决中国现实的救亡图存与国家统一问题。毕竟,如果没有一个真正有效主权和国家能力的统一国家,所谓实现宪政只能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时,近代中国所处的世界体系中,早已不是奉行管得最少的就是最好的政府的所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而是奉行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的帝国主义扩张时代。此时西方诸国的国家形式,同样经历了权力高度扩张和集权化的过程,同样是通过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全面整合,确保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激烈的国家间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将近代中国宪政变迁之艰难历程的原因归结于“寻求富强”的所谓“宪政工具主义”,不但可能对宪政先哲们缺乏同情之理解,而且也不符合当时国际竞争格局中的国家权力扩张化趋势。那么,对于这种寻求富强、宪政救国的所谓宪政工具主义,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我们不妨把目光投向近代中国宪政学说频频出现,但又一直被时下宪法史研究者忽视的一个词语:“建国”。无疑,此处的建国,并不同于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建国,而是表明旨在建立一种与传统王朝国家形式相异的现代国家机制之宪政旨趣,用一个专门的政治学术语讲,就是国家建构(state building)。一部近代中国宪政史,就是先哲们在乱世危局中探求建立现代国家之路的宪政蓝图的历史,这种现代国家,是一种具有有效政治权威和国家能力的与传统王朝国家迥然有别的宪政体制。我们所说的近代中国宪政变迁中背离之宪政“限政”初衷的寻求富强的宪政努力,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这恰恰是实现从传统王朝向现代国家的宪政转型。所以,从国家建构的视角出发,我们才可以充分理解近代中国宪政变迁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中“三千余年未有之大变局”之地位。

    近代中国的宪政先哲们之所以对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孜孜以求,就在于其看到了传统王朝国家松散的管理体制、羸弱的国家能力、多元的政治认同,整个国家处于孙中山所言的一盘散沙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整合,更无法立足于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时代。正因为如此,从清末立宪开始,近代中国宪政史中的诸多制度构想和实践,如通过立宪来确立统治的合法性、通过平满汉畛域确立国民平等、通过边疆新政实现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体化,实际上均是为了借此实现以公民权为核心的民族认同模式和单一主权的国家政治结构,进而在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世界体系中获得一席之地。近代中国宪政史中颁布立宪性文件、设立资政院、咨议局、办理地方自治等一系列宪政设计,实际上也是中国从一个古老的王朝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国家建构之路的开端,也均具有显明的国家建构意蕴,甚至我们只有从建立现代国家这一“建国”视野出发,才能真正把握其时宪政制度建构的设计初衷和制度变迁的政制意蕴。

    因此,在《旧邦新造:1911—1917》一书中,作者的一个核心分析思路即是将宪政与国家建构(state builiding)的视角紧密结合在一起。作者认为“二者的连接点在于,宪政的源初目的就在于通过对政府结构与功能的合理配置,达到凝聚整个政治共同体的目的。其‘限权政府’的经典定义也有必要在整合政治共同体的意义上来理解——限权是为了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而造成政治共同体的分裂和衰落”。因此,我们既需看到宪政显现出来的“限权”的一面,更要看到宪政所隐含的、也更为源初的整合政治共同体的“国家建构”的目的;思考近代中国的宪政变迁,我们必须追问政治与法律过程是否真正整合了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利益格局,凝聚了精英的共识?在作者看来,“1911—1917年大转型的悲剧正在于此:那些法律文件和政治过程很少有效地凝聚精英共识,许多甚至进一步扩大了精英群体的裂痕。当这些裂痕全面爆发时,中国最终陷入了军阀混战的局面。于是,宪法文本逐渐退隐到军队与政党背后,中国的国家重建以一种貌似与宪政相分离的方式来进行——但这只是‘貌似’,因为后续的革命所解决的军权分散、地方主义、民族关系、精英分裂等等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宪政问题,是进一步的宪政建设的基础”。(章书第14页)

    正是通过将宪政与国家建设结合的视角,作者也回应了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缘何失败的这一经常让中国宪政史研究者颇为尴尬的话题。仅就1911—1917年的中国宪政舞台而言,活跃在其间的政治势力包括革命党、立宪派、满清贵族、北洋军阀等多个政治派别,虽然他们的宪政方案和政治能力、政治操守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均希望建立起一个现代、文明、富强的中国,实现“旧邦新造”,但缘何上述宪政努力均未能实现其制度初衷?很多时候,历史的因果率总是看似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在本书中,作者用扎实的政治社会学理论对于民初议会政党制、总统集权制等多种宪政方案从具体操作模式、实现可能、现实困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也使得我们可以对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缘何失败乃至20世纪中国政治的走向等问题有着更为清晰的认识。

    比较视域下的“旧邦新造”

    柯伟林在评价民国政治时曾说,“民国时代的中国历史是由它的对外关系的性质所界定、塑造,并且最终必须依此来解释的。……这一时代的所有大事都具有国际层面的影响”。实际上,对于清末民初的政局交替,也同样如此。所以,思考近代中国的宪政变迁与国家建构,我们一方面需要将其置身于其时国际政治格局的大背景之下,而非视之为一个梁漱溟所言的“假使西方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再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也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谟克拉西’精神产生出来”的完全封闭状态;另一方面,中国宪政变迁乃至政治走向本身,也具有世界意义,即这一时代的所有大事都具有国际层面的影响。也许正因为如此,一些西方学者在研究20世纪初期的中国政治问题是采取了比较的方式,最典型的即是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对于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中国革命的比较分析。

    章书中的一大亮点也是运用了这种比较研究的方法。在章书第一章中,正是通过对于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与清帝国这四个“老大帝国”从帝制向共和的比较分析,作者指出了多民族国家内部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多元的政治—法律制度会对政体改革造成巨大的制约,从而阐释出1911—1912年南北和议、清帝逊位这一“大妥协”的历史意义,尽管这种妥协是一种暂时的妥协,是一种制宪权的归属“延迟决断”,但在当时,这种妥协则是当时各方政治实力胶着状态的反应,也是保持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较优选择,而非简单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性的反应”。正是通过引进“他者”将我们所熟悉的许多历史现象“陌生化”进而克服许多想当然的历史推论的这样一种跨国比较的理论努力,《清帝逊位诏书》或者说1911—1912年的大妥协对于从清帝国到中华民国的政治转型中完好地保存了中国的既有人口、族群、版图之意义才得到了充分的凸显,我们也因此可以对宪政先哲们少一些脱离其时政治语境的指责,而多一些同情的理解。

    另外一方面,无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甚至是民族主义和民族建国思想,对于当时的宪政先哲们来说,都是舶来品。诚如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采用的由沈恩孚作词、沈彭年作曲的国歌《五族共和歌》的歌词所言:“东亚开化中华早,揖美追欧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国荣光,锦绣山河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歌词实际上承认了中国相对于欧美的落后,并将革命界定为参照欧美模式对这个古老国家的一次再造。所以,民国初年的宪政讨论中,自然离不开对于西方诸国宪政模式的比较和借鉴。章书通过对1911—1917年间中国的政治精英对于英、美、法、德四个欧美模式的模仿,并试图解释这种模仿为何最终遭到失败的原因所在。在作者看来,尽管孙文本人在民初推崇美国模式,但反袁的目的将同盟会—国民党团结到法式议会制上来,国民党试图以议会第一大党的地位,同时掌握行政权与立法权;而袁世凯则将美式的总统制推到了“超级总统制”的地步。在这种总统制下,总统不仅总揽统治权,而且可以无限次连选连任,乃至指定下任总统候选人。他任命了一个参政院代行国会功能,基本上是橡皮图章。正是这两种宪政模式的无法妥协,导致了民初北洋集团与国民党的政治斗争与民初的政治动荡。

    而对于袁世凯的复辟与张勋复辟,作者也指出,尽管在后世的主流史学中,两次向帝制的回归都背负上了“复辟君主专制”的骂名,它们失败的原因往往被解释为“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但实际上,两次复辟宣示的目标都是“君主立宪”而非“君主专制”,另外也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当时“共和观念”远谈不上深入人心。在章书第六章,作者考察了君宪制在西方的不同模式和产生条件,以及英、德、法、西等国君主制的历史变迁,作者对中国1915年与1917年两场复归君主制的运动进行了重新审视:首先,作者以拿破仑为例,指出袁世凯和张勋的两次复辟均缺乏拿破仑复辟所必需的功勋要件,即复辟主体不适格;其次,袁世凯与张勋无法掌握北洋集团的枪杆子,靠层层庇护关系链接起来的北洋集团内部就存在着相当大的离心力;这种离心力在辛亥革命进一步削弱中央权力之后,更是进一步增长,即未能掌握足够的军事力量。而英国在后克伦威尔时代和法国的拿破仑时代君主制之所以成功复辟,则依赖于如下条件:“第一,共和派已经耗尽革命激情:在英国,克伦威尔死后混乱的军人专政已沉重打击了共和派;在法国,共和派的自相残杀,使得革命丧失了动力。显然,在通过‘大妥协’完成政权过渡的中国,这个条件并不具备。第二,君主立宪派掌握了强大的武力。在英国,正是乔治·蒙克的军事力量保证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在法国,拿破仑凭借强大的武装力量重建君主制;但无论是英国、法国乃至西班牙,都没有出现过中国那样的军权分散到地方,中央无法实质号令的局面。在这样的局面中,多数地方实力派实际上都是骑墙派,他们关心的是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而无论是建立君主立宪,还是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有实质治理能力的共和国,都意味着触动既得利益局面,有可能引发他们的反对。”可以说,正是通过这样的系统比较分析,我们才可以对民初宪政变迁中缘何“君主制渐行渐远”给予一个相对妥帖的理解,而非简单地视之为“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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