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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创作中的流浪特色

    时间:2020-04-27 07:50: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作家三毛作品中的流浪特色独树一帜,其不仅体现在具有很强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风格,还在于突出了自身非凡的人生境遇、情感经历和自我性格。这不仅因为她所处的年代正值大离乱的“失根”第二代,也与她本人所遭生活压抑、追梦无果、情路坎坷分不开。此外,其流浪特色还延伸至了更深的精神内涵及其对生命的独特认知层面。

    关键词:三毛流浪;无根过客;相思农场;飞鸟;蝴蝶;死亡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6-0-05

    在文学创作中,《知识分子论》的作者萨义德称“流浪”是“无休无止,东奔西走,一直未能安定下来,而且也使其他人定不下来,无法回到某个更早、也许更稳定的安适自在的状态;而且,可悲的是,永远无法完全抵达,永远无法与新家或新情境合而为一” [1]。而三毛创作的时期正处于台湾“留学生文学”兴起的年代。“无根一代代言人”、《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的作者於梨华等的作品,表明主人公“在西方社会的生活中不仅要遭受现实谋生的艰难,还要忍受孤独与渺茫的心理隔膜和文化隔膜,而成了‘精神流浪者’” [2]。可是尽管三毛创作中的流浪性形式上有着类似萨义德所述主人公无所归依的状态,也有於梨华作品主人公作为孤独异乡人的精神追求;但她的人生经历既非政治、宗教性极浓的代表众多知识分子的被动流亡,作品也不同于为了纯反映因出国热去往发达国家又梦碎的留学生的阵痛心理的小说形式,而是将自我人生旅途的体会作为记录重点的新散文形式。也有人将三毛的流浪文字夸大为全主观意愿的虚拟展现,这也不大准确;因为三毛首先是一个真实的女人,她1967年秋天离开故国家园,从远渡重洋到万里之外的西班牙游学,至1991年元月忽然辞世,她在异域他乡度过了长达20多年的流浪生涯。“有些旅行真的并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是她那颗时时需要逃离固有的生活的心驱使着她离开。”[3]她旅行或流浪,除了为学习、为工作、为生存,也有避世、寻爱、追梦的缘由,许多都可以从其作品中发掘。故而我更愿将三毛的自传性散文中的流浪特色视作一种主人公因失根困惑而要逃避现实的困境,主动选择流浪于异域的非完全自我放逐的人生和情感体现形式,这种形式不局限于时空转换,而是延伸至了作者对精神、生命的感悟层面。

    一、流浪特色的体现

    (一)内容既非凡又不乏烟火气

    1、各阶段讲述不同精彩故事

    作为人生记录,《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是三毛的散文代表作。三毛展现她的颠沛流离,却并未在手法上刻意修饰、渲染,而是着重讲述故事,以此吸引读者。其中的情节相当饱满,不费大幅笔墨纠缠于某个细微神情,而是利用文化冲突,展现了洒脱、乐观的流浪气质。奇闻轶事、异乡风俗,足以令众读者回味。其故事分为留学前后、撒哈拉的生活前后、荷西去世后三个阶段,各有精彩。

    初期以《雨季不再来》(17至22岁间发表的文稿)为代表,记述了她成长和享受旅行的过程。她年少时便举家搬迁数次,她学习期间便独行了数个国家:在西班牙与舍友斗智斗勇,去巴黎看蒙娜丽莎画像,在移民局坐监牢……各处不可预见的精彩、新鲜之事,总是活脱脱地自然呈现。三毛向读者展示了“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它的过程” [4],她不会刻意去计划将来的旅程。

    中期以《撒哈拉的故事》(第一部作品集)为代表,也是她最具流浪性的作品,浪漫、富有乐趣但充斥折磨。三毛一见世界地理杂志介绍,便义无反顾地奔向撒哈拉沙漠,在那里她拿起了搁置10年的笔,于是一个个故事从大漠飞到台湾,三毛成了大家的三毛。在《悬壶济世》中,她叙述用黄豆治营养不良者,用葡萄酒治羊,用指甲油补牙齿……对待俗世的那些将照相看做收魂的子民,三毛非普世者,但她保持了那淡然又怜悯的姿态,拯救着他们。然而在移民局,所谓的流浪记有了高潮,只不过是她无奈地面对移民局警察;在塞戈维亚,第一次觉得安定,没了浪子的心情;在沙漠,第一次为生活泄气至流泪[5];她会说无论怎么努力在适应沙漠的日子,生活方式和环境已经忍受到了极限。但她总能努力有声有色地打发着漫长而苦闷的悠悠岁月。她做代书、护士、老师、裁缝,还将快乐传染给丈夫,荷西便成了邻居的电器修理匠、木匠、泥水工。她告诉我们:不是无休无尽的工作才被叫做有意义,适时的休闲和享乐也是人生另外极重要的一面,这样才能使自己不寂寞。

    后期以《万水千山走遍》为代表,记述了美洲及大陆等地之行。有秘鲁的大蜥蜴之夜、哥斯达黎加的花园之行、厄瓜多尔的银湖之行等奇闻异事;也有寻根问祖时在江南祭祖、敦煌旅行等各处行程。只是此时的三毛身处失亲与寻根的挣扎之中,越来越倾向于人生思考。

    2、充满烟火气

    三毛流浪的故事在读者看来是浪漫的,但她自己觉着再寻常不过。“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6]因为务实的荷西的意愿是总要离开沙漠的。她深受胡适写的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影响,如她言“我们不过是想找个伴,一同走过这条人生的道路。又偏偏不很看重时刻不离地胶在一起。”[7]她深知不自由,毋宁死的开放式婚姻才冷暖自知。她会为了生存开办“中国饭店”,会有婆媳间的抱怨,也为了换工作流浪到拉芭玛岛,也会变卖家当离开沙漠到加纳利岛。当然还有个重要支柱荷西,这是流浪途中饿不死的资本。在《五月花》中很大篇幅描写了荷西在异地工作中如何辛苦委屈、她又如何顶着流血的病痛讨工钱离开,他们互相依赖、扶持,这是常人的生活方式,想要持续流浪首先得生存。

    (二)复杂丰富的情感和思想体现

    1、乡愁彷徨而复杂

    三毛少时不知如何敞开心扉,以至急于逃离家乡,却在到了撒哈拉之后三天两头催家人回信。小时候说不明的乡愁感觉,在留学期间便激发了:在家信中只说考试考砸,却从不说吃黑面包、生冻疮,也不向父母要钱。当她在途中亲见一个又一个朋友的死,看到男孩照顾到父母死亡,突然感到好似一粒芥草。“结婚,小半是为荷西情痴,大半仍是为了父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父母。”[8]失去丈夫后,这种乡愁更转变为一种沉郁的文字:“十四年在外,一共回去过三次,抵达时尚能有奢侈的泪,离去时竟连回首都不敢。我的归去,只是一场悲喜,来去匆匆”“不知为什么,总也不厌地怅望着那一片被围起来的寂寂的土地,好似乡愁般地依恋着它,而我们,是根本没有进去过的。”[9]她写母亲,一个在台北住了半生的人,在异乡到处打手势问路,任凭浪花飞溅,她自责得恨不能自己死去;而对于父亲,便是约了逃学淋雨,偿还小时候的淡淡的亲情;她甚至喜欢去墓园,为不识的同胞擦碑。“从来不喜欢在我的人生里,走马看花、行色匆匆。面对它,我犹豫了,不知道要在哪一点着陆。”[10]她体会到在离乱的大时代里,大人背井离乡,丢弃了互相的一切,内心是感触极深的。离开撒哈拉后,三毛不再感觉自己是一个大地的孩子,她相信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即便是亲人。她后期向往一个安静的地方,就是海边的家,只想简单地过完下半辈子。在美国求学期间,在同乡同学霁的面前,她湿了眼睛,更显露出她的思乡之情又升华为对于中华民族爱成心疼的刻骨。

    年少急于逃离,在外思绪彷徨,回程又近乡情怯,这是三毛在流浪途中对故乡的最复杂的乡愁情结。

    2、爱情作为流浪支柱一波三折

    三毛称自己是个基督徒,而她的“寻求”与“漫游”正是《圣经》的基本象征结构模式。三毛以大爱的形式强烈表达了她对旅途中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的热爱。而三毛也说:“我的写作生活,就是我的爱情生活,我的人生观,就是我的爱情观” [11],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的人是她,而不是荷西;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自己。显然爱情又占去了她大爱的大部分。

    如果说《黑骏马》中白音宝力格和索米娅自然、热烈的爱情,就像在烈日下暴晒的一枚豆荚,但也会突然爆开结束得快而剧烈,那么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也适合这一节奏。三毛初恋追求失败、未婚夫心脏病猝死,但阻止不了不停歇地寻找那个懂她的人。原先只是朋友中的荷西,唯一不笑话不阻止不拖累,默默照顾着她,她立刻感动:“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12]她不是妇女解放运动者,但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人格和内心自由,所以自有了适合她的荷西,她才被称为蝴蝶夫人、幸福的青鸟。他们对爱保持独立,但又离不开对方,拥有爱的支撑,流浪是可以持久下去的。而当厄运降临——丈夫去世后,她只得无奈守着自己的诺言千山万水地寻找记忆,她回望塞戈维亚,追忆与荷西冬日的过往,她祈求圣母归还失去的那一半。如她所言:“没有爱,我什么都不是了,做一个披头,不是人生最终目的”。[13]

    3、彰显身体力行的“唯我主义”思想特征

    三毛比较注重写自己,作品中多数用第一人称,显示了真正的“唯我主义”。她从小喜爱独处,年长也很少结群同游,众乐乐的事在她来说是累人。[14]在《去年的冬天》中她喜欢没有人问她从哪来,在《荒山之夜》里希望没有人能找到她。尤其到了流浪后期,由于喜爱“三毛”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她已经怕听到“三毛”这个名字,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悲凉,不想再流浪;她只想在银湖之滨将旅程做个了断,但愿永不回到世上,不是光为了结束路程,而是要让那个叫三毛的人,从此消失。她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分子,经常跑出一般人的生活轨道,作出解释不了的事情来。

    来去自由,在三毛看显然不一直同于观光旅行和道家般的享乐主义。她一路追寻: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我常常分析自己,人,生下来被分到的阶级是很难再摆脱的,而我,却脱不开这个枷锁,要使四周的环境复杂得跟从前一样了”, 到“一个欧洲船长的太太的墓,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多年之后默想着”;从“我有一块石头,它不属于任何人,它属于山,它属于海,它属于大自然……怎么来的,怎么归去”,到“我又想到自己,我不清楚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千山万水的异乡,……我的来处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再到 “上大山走路,使灵魂喜悦得要冲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 [15]。

    萨义德由于在《知识分子论》中代表巴勒斯坦而被许多西方人士批评为唯我者,甚至说成恐怖主义的代言人。[16]但三毛虽然唯我,却显然没有过多的政治性,她只为自己代言,她只是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异乡人,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潜意识。“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这首三毛作词的歌中的橄榄树既是小学换来换去的树,也是荷西家乡的常见树木,这两个故乡都可以说是三毛的家。克里斯蒂娃在《反抗的未来》也说:“对自身的存在发出追问、对自我进行寻找的可能性,就来自这种‘回归’的能力:它既是回忆,同时也是质疑和思考” [17]。这种身体力行、将“我”融于作品中讲故事的写法,还能使读者感到格外亲切、自然,又能收到雅俗共赏的效果。

    (三)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魅力

    尽管三毛乐于叙事,然而文字并不单调。她自身给读者留下最直观的印象就是那身装束:吉卜赛女人式的衣裙,黑发分成两把左右垂落的辫子,带着一份流浪的风情。此外还有一幅幅诗情画意的画卷呈现于读者眼前。

    在稍早的撒哈拉故事中,三毛总结沙漠逼出来的“悲剧”:只有她,还懂得生活的艺术,这使她熬出了苦日子。尤其在《白手起家》一文:许多事都是临时起意,住坟场区,浴缸视作达达派艺术品,绿水瓶充满诗意,棺材做家具,骆驼头骨当结婚礼物。除了物件,还有奇妙的自然景观:看沙漠的黄昏想到“长河落日圆,大漠荒烟直”, 看月光照着像海似的一座座沙丘联想起超现实派如梦如魅似的画面,看到酒桶的桌子想象出海盗、金银岛,看着杨柳想到《水浒传》里的李逵江边讨鱼。一切就如她写父亲所说“你有眼睛,再平凡的风景在你眼里一看全都活了起来” [18]。只有在深入大漠里,看日出日落时野羚羊飞奔的美景时,她才忘了现实的枯燥和艰辛。这样的文字时而充满活力、幽默,时而又像山水画、油画,让读者眼花缭乱,身临其境。异乡的美景和奇妙的想象无疑增添了作品本身的魅力。

    而在后期的美洲之行中,三毛对墨西哥自杀神独感兴趣,以思考是否人类挣扎太痛苦;她把米夏和自己反比作唐吉可德与桑却;她看着欧鲁鲁的魔鬼舞,深深地觉得如果做一场长期的追查,可查出南美印第安人及亚洲的关系;她争论狮面,吃沙嗲娘,穿蹦裘…… 她将自己作为一个担负着五千年苦难伤痕的中国人,看到另外的民族这样懂得享受他们的生命,也触发了赤子之心。海德格尔认为真正的艺术家最显著的品质就是对自身之外的他者(自然外物、他人与神灵)的敬畏,他者的存在对“我”总是一种意外和奇迹。[19]三毛就是这样的艺术家。

    三毛散文中还多次借用了含有“飞鸟”意象的诗句:如《秋恋》中泰戈尔的“因为爱的赠遗是羞怯的,它说不出名字来,它掠过阴翳,把片片欢乐铺展在尘埃上,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五月花》中“圣经”的“你看天上的飞鸟……一天的忧虑一天担就够了。”《云在青山月在天》中泰戈尔的“飞鸿雪泥,不过留下的是一些爪印,而我,是不常在雪泥里休息的,我所飞过的天空并没有留下痕迹。”[20]前一句是为叙述她的“雨季”时期珍惜生命的状态,而后两句则用以展现失去荷西后的忧郁、孤独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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