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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的软法形式、理性与治理

    时间:2021-03-25 09:08: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法律制度正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经济法担负着满足多样化利益需求、实现正义的光荣使命,这将要求在新时期背景下,研究重心应转移到我国经济治理规范中、与硬法有所区别的行为规则中,也就是加强对软法规范的重视程度,使其将发挥出高于硬法的积极作用。基于此,本文将对软法的主要形式、理性特征以及治理机制的完善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软法形式;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3-0206-01

    作者简介:刘珅(1998-),男,吉林通化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陈可欣(1999-),女,江西宜春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万金龙(1996-),男,江西南昌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对法的定义都与国家意志之间存在较强的联系,但随着人们对法律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入,使法律超越了国家界限,并且开始向社会自治规则拓展,这种现象被称为“软法现象”。由于经济法属于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中势必存在着软法现象,对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软法的主要形式与理性特征

    (一)除国家法以外的公共政策正式经济规范

    软法的主要形式为两种,分别为国家记挂政策与政党政策。其中,国家机关政策主要是指由具有权威性的行政机关,以标准化的形式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应该完成的目标、实施的方式、行动原则等。而政党性政策则主要是由政党发布的,以规范和调整党内外关系为目的的措施和方法。

    (二)民間社会自治规则

    主要形式为社会集体规范、事业组织规范、基层组织规范等。其中,社会集体规范主要是指由公民或者单位自发组建的、按照一定的流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由于国家法在此方面规定不够明确,加之需求较为强烈,因此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事业组织规范主要是在企事业单位中,为了完成某种经济活动颁布的相关规范。而基层组织规范则是指城镇委员会、农村村委会、基层职工等制定的相应规范。

    (三)专业标准

    在专业标准中的主要形式包括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多方面标准,属于第一和第二类规则中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准属于得到国家相关机关的认可的标准;行业标准得到社会团体的认可;企业标准获得企业之间的认可。这些规则的社会地位较高且具有特殊性,需要单独列出,是社会生产与消费中不可或缺的准则[1]。

    二、经济软法机制的完善措施

    (一)软法制定机制

    在主体资格的规范方面,对主体资格进行有效的界定,能够有效缓解软法“泛化”现象的发生。软法制定主体多种多样,某个群体中软法制定的主体应为群体成员代表,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具备制定资格。在程序规范方面,程序规范预示着法定原则的外在体现,能够提升信任度,因此应明确软法制定程序,并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后共同起草软法,保障机制的公开、透明。另外,软法的起草应与我国宪法和经济法保持一致,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以此来达到平衡利益的目标。在内容规范方面,应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保障法律内容的切实可行,不能与道德伦理、生活习惯等相背离。在具体内容的制定方面,应综合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原则向违背,不能对公民重要权益进行限制。

    (二)软法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在对经济法中软法监督机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监督机制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社会两个方面。

    1.国家监督

    在国家监督方面,主要是通过利害双方到法院中进行起诉的方式来实现监督。在国外司法活动中,部分法院将软法看作为行政的一种表现形式,部分法院则将其看作是与法律相似的事物,但是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也就是不认为软法具备法院直接判决的证据。因此,虽然在司法活动中,法院不能够对软法中的规范进行直接使用,但可以在满足硬法的条件下,采用信赖保护等方式进行转变,使软法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2.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主要是通过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软法进行监督,可以通过申诉、司法诉讼等路径实现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主要是针对民间纠纷、裁决职能使用等进行监督,并且可以针对争端问题进行调查、调解、提供意见等[2]。

    (三)软法责任机制

    首先,需要拓展救济渠道,建立一些投诉受理机构,使人们能够针对违背软法的行为进行积极的投诉,并且也具备对软法纠纷和争端进行判断和调节的权利。例如,美国著名的“良好企业社(BBB)”,它属于企业组建的一个非营利性社团,主要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投诉事件。其次,制定适当的惩治手段,针对违反软法的行为进行制裁,目前在国际上较为常用的是取消资格、点名批评等方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软法属于软法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在经济领域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优势。目前经济软法的实施中存在多重困难,部分学者对软法持有消极抵触的情绪,认为软法没有存在的意义,甚至是有害的,但是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看出,软法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坚持软法与硬法共同治理的方式,使二者之间能够优势互补,以此来推动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罗少校.我国经济法软法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5(3):60-67.

    [2]尹亚.引入软法机制的治理——以经济法利益实现为分析基础[J].经济法学评论,20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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