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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会计监督弱化的问题

    时间:2020-10-10 08:01: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会计监督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捡查,并由专业人员或机构完成。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关健在于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即会计人员不受被监督者的支配,否则监督就会形同虚设,会计人员将变成被监督者的“私人秘书”或者说是“记账员”。会计监督弱化将导至会计资料失去真实的意义,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对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防范、杜绝会计监督的无效性,应加强会计监督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会计信息以铁的事实而真实存在。

    关键词:会计监督 弱化 问题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职能

    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记量的工具,它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以处理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来核算和监督社会经济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的客观、公证、真实的反映而采取的必要监督检查。强化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可以改善会计监督不被弱化。马克思《资本论》中对“簿记”概念解释中的一句话“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释义为“反映和监督”,认为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它最基本的职能是“反映和监督”。在习总书记的勤俭、廉政政策下,2013年6月22日至25日,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指出,要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由此会计监督在整个经济监督领域中地位越来越显著。

    在经济生活等方方面,会计作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纽带,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不断的创造利润,也不断的分配利润,而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合理规范的使用资金,公平的分配。然而人们最关心的是公平问题,只有监督是实现公平的最重要的途径。监督必须由独立的人员或机构来完成,会计监督职能就显得比其它会计职能更为重要,并且始终伴随着其他职能的运作。

    二、会计监督在会计工作中产生弱化的原因

    自1985年我国制定并实施第一部《会计法》以来,会计监督工作日益得到了重视和加强。然而我国会计法制建设工作进程缓慢,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推诿、逃避责任、“官官相互”等,导致会计监督工作严重滞后。

    (一)当前的管理体制使会计监督很难发挥作用

    目前,我国是由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附属管理,直接管理权则由单位领导人进行。会计机构是否设置,是由行政单位管理所需要而决定。会计监督权从属于行政管理权,会计监督权受行政人事权制约;会计监督权里的奖惩权听受于行政人事权,所谓的敬畏力还得服从于行政人事权。对不符合法规的会汁事项只能“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无权自行处理”;对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违法收支不能立即做出裁决,也只能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要求处理。会计监督权形同虚设,听令于行政管理权,独立性难以实现。

    会计监督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的权力。它并不是服务于某部门或某个人的,而是服务于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多都被监督者和上级机构所否定了,并未尊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监督权往往被“软化囚禁”起来,屈从于某部门或某领导的人事管理权。真正到了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权威部门组织的各种审计、检查时,这种威摄力才会有敲山震虎的作用。否则会计监督权也是本单位领导“说了算”,会计监督毫无约束力。

    (二)部门或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国有资产“私有化”心里长期占“重要地位”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部门或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单位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不顾,任意乱搞部门“集团化”,逃避税收、虚报利润、或化公为私、私没小金库。隐瞒或找理由少报收入,虚列支出,使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得不到真正发挥。会计人员明知单位负责人的做法不对,但因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敢抵制,结果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会计人员为了在晋职升级、奖金和住房分配等具体利益上不被刁难,不得不按照领导的意图和要求办事。另一方面又有的财会人员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不但不能有效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反而主动迎合讨好领导,出歪点子、合谋造假、不择手段,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难以保证,造成会计监督名存实亡。

    (三)会计机构建设不合理,不健康

    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法》认识不足,该设会计机构的未设立,或已设立会计机构的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一些主管人员专业水平低,难以监督指导、掌握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情况。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带有“病毒”,随时“感染”领导。不同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素质各尽不同。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一些会计人员因工作态度不严谨、细心,估计叛断的不同,所撑握的知识技能欠佳,导致会计资料错算,漏算等。或缺乏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业务技能较低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年轻气盛或经验不足,导致会计信息错误、失真。

    (四)外部监督体系不键全

    目前对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有财政、审计、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工商、主管上级部门、本部门内审机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监督体系不键全,容易造成要么多个部门都来管,要么谁也不管,不愿去“得罪”某部门,或者这些监督部门由于各自任务繁重,加之监督的侧重点不同,往往无法形成合力。有的部门只局限于自身职能范围内的监督,而且未能做到经常有效和及时到位。比如一些部门巧立名目,借评比检查之机,行“揩油、捞钱”之实,“验收组”成了“宴收组”,使得不尊重民意的评比表彰自然弄虚作假盛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社会审计监督力量薄弱,走形式、走过程。执业水平不高;政府监督体系复杂,着力点不够,部门间协作与协调不到位。使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得不到最大真实的反映。以至于误导决策者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总之,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很多,又及为复杂。既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又有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既有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又有会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既有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又有外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既有新旧财会制度接轨脱节的问题,又有单位负责人心术不正而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造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这一原因的发生又是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产生的所谓敬畏力而出现的,这种敬畏力实质上就是¨领导说了算”、“一切听领导,不听整死你”等。否认了会计人员的合法监督权。同时也否认了《会计法》,是造成会计监督弱化的直接原因。

    三、解决会计监督弱化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会计工作应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及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为提高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基础。对会计人员的综合培训,使之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教育会计人员不屈从于权势,不贪图私利,依法办事。

    (二)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会计监督检查职责,加大违法乱纪的会计行为的处罚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将会计监督与财政日常管理工作有效结合,保证会计监督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立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三大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要建全、明确会计监督分工、建全内部控制的各项要素。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起一支专业水平高,素质过硬的专职监督执法队伍,保证会计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违规行为有检举、揭发权,并对检举、揭发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三)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负责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单位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002年11月19日朱容基总理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说:“我很少为人家题词,因为我的字很丑,但是我送他们四个字“不做假账”,我希望每一个从国家会计学院毕业的学生都要永远牢记这四个字的教训。”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如果单位内部出现违法乱纪的会计行为,首先应当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责任风险的加大就必然促使他们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这些规定都是正确和必要的,问题在于如何保证贯彻实施。建议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监督的强硬手段。

    (四)实行会计委派,改革和完善以往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现行会计人员的双重身分是既要站在所有者的立场上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利益,又要不违反《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会计人员很难同时做到双重职责,左右为难、举步维坚、进退两难。可建立由“会计管理局”或财政、主管部门来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的这样一个部门,会计人员的人事、经济不再受制于单位。单位需要用财会时,由“会计管理局”或财政、主管部门委派。这样的无干扰身份进行的会计监督,才会使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真正实施。从而提高会计的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更好的为人民当家作主”。

    (五)依法办事,讲求原则

    长期以来,会计人员总是感到依法办事困难重重、力不从心,¨三怕”思想越来越严重,即:一怕得罪领导“穿小鞋”;二怕得罪群众“伤感情”;三怕得罪有关部门“事难办”。于是会计监督弱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收到检举信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应当鼓励会计人员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扭转一惯做“老好人”的“作风”。会计人员应消除思想顾虑,依法办事,严格执行财务与会计制度,理直气壮地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当然,会计人员在执行制度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讲原则,又灵活运用,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运用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武器,对那些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决不心慈手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使国家资金流向渠道合理、合法,真正起到“把守关口”的作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乱纪问题必须制止和纠正,勇敢的站在正义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和维护国家财经制度与财经纪律。单位负责人应大公无私,支持会计工作人员有序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坚决抵制,为有效的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结束语

    会计监督弱化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给国家经济利益蒙授损失。治理这一顽症又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建立合理的会计监督机制,盈造良好的会计监督环境,创造合格的会计监督队伍指日可待。习总书记向我们传递着时代的正能量,一方面,利民、便民、亲民,政府要提前做,顺应民意。另一方面,对于违反原则,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不做,抵挡住各种诱惑。只有彻底根治这一顽症,解除名存实亡的会计监督,使会计监督从此强硬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凌冰.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云南财政与会计,2000;10

    [2]禹应平,张吕.健全会计监督体系的思考.云南财政与会计,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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