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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家法、术、势思想与中国政治现代化

    时间:2021-01-21 08:04: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法家法、术、势治国策略的政治现代化启示。

    1.法家法、术、势治国策略综述。

    1.1法家的法治观。法家是战国时期形成的思想流派,以管仲、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为代表。其思想要点是:人性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趋利避害是人们的共性;儒家的“仁”和道家的“道”都不能实现君主专制统治和富国、强兵、王霸的政治目标,只有把国家和君主的意志变成“法”,通过君权实现法治才能达到治国的目的。商鞅说“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管仲认为“民之情,莫不欲生恶死,莫不欲利恶害”,他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慎到说“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韩非说“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他又说君主应“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法家主张的“法治”以人性自私自利为出发点,以加强君主专制统治和富国强兵王霸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政令为手段,以君权独断为推行方式,是以君主人治为基础的法治。从理论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在君本位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现实主义的政治思想;目的高于一切,法律无条件为政治目的服务,是这种思想的精髓;“法”是以君治官、以官治民的工具和手段,“法”体现的是君主意志,官和民是被治理的对象。从实践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是比儒家和道家更有实际意义的政治思想。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实践,儒家和道家思想形成了政治文化,是政治的软件系统;法家思想形成了国家机器,是政治的硬件系统。

    1.2法家的权术观。法家除主张以法治国外,还主张运用“权术”治国理政。所谓权术,就是使用权力的方法、手段和技巧。申不害认为“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主张权术治政的法家认为,君臣之间绝无仁爱信义存在,为臣的多觊觎君主的权位,为君的则应千方百计地保持自己的权位,君主要用权术来控制臣下。权术作为君主驾驭臣下的手段,具有秘密性、莫测性和非常性,其目的是观察臣下的奸恶,防止奸臣搞阴谋诡计、结党营私、篡权夺位,使臣下悚惧,不敢为非。

    1.3法家的权势观。法家认为“治”离不开“权势”,君主应该以权威造成君尊、臣卑、民贱的“势”,居“势”临下,臣民自服。慎到说“尧舜若无势不能治”。《管子》说“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等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商君书》指出“君尊则令行”,而君尊令行的条件是“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断于君则威”;“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君立则贤者不尊”,“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韩非认为“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

    2.法家法、术、势治国策略的政治现代化启示。法家思想是在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思想,对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首先,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就形成了法术势兼用的政治思想体系,以权力为核心,化权力为法律、权术、权势,形成了君权治国的系统理念,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法家思想的实践,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自秦汉始,顺延两千多年,中间虽有变革,但万变不离法家之宗。第三,法家融会了儒家和道家有利于君主专制的基本思想,通过儒法互补、道法互补,形成了君主专制的政治文化。第四,法家主张与时俱进的社会变革,是中国政治在同一思想基础上不断演进的官方动力所在。第五,法家主张的法术势兼用理念,使中国专制思想无孔不入,权术权势无所不用其极,在不断强化君主地位的同时,也强化了国民的奴性心理。第六,法家为了强化统治者的地位,主张愚民政策,认为人民越奴越愚,越有利于君主专制统治,只求顺从,反对超越,对下属智高于上、贤优于上者,不择手段给予打压,由此造成国民以自卑求自保的心理。

    法治思想的政治现代化启示。(1)制定法律。相对于现代这会,制订法律,有法可依是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关键。没有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法律制度无从谈起,法治社会更无法建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古代社会它体现的是专制君主的意志,而在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民当家作主,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家文化所指的法律是礼仪制度和宗法等级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而形成的,法律的内容是维护阶级统治的伦理道德,法律只是辅助道德来治理国家。今天中国的社会不再是为了维护君主的意志,而是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而是在消除阶级的基础上建立的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现代化的伟大目标,必须有健全的法制建设。(2)惩罚和教育。在现代社会,惩罚犯罪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赋予,保障人权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对犯罪进行制裁是为了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了实现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不仅要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还要达到教育犯罪分子的目的,因此,法家思想中人性本恶的思想在现代社会中是不适用的,但其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对官员按照一定的职务对犯罪进行分工的思想还是影响着现代法律的发展。(3)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法家作为当时社会地主阶级实力人物的思想代表,虽然他们没有摆脱外在世界的功利,但是他们更注意探索和寻找规律,他们也生活在残酷的竞争社会中,但更注意实力的积聚和权力的运用。他们的政治理想是耕战强国,一统天下。虽然当时的从实质上来说还是人治,但对现代社会还是有着许多积极影响的。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3.法家势治思想的政治现代化启示。势与术是与法相结合的治国策略,在当时对国家的统治和发展有重要作用。势治思想主要是对于形式的把握,是准确判断时机,因时制宜的处理问题的权力运用法则。势的思想在当代来说,主要启示在于准确判断国际国内的发展动向,根据不同的发展契机来不断更新国家的治国理念和方针策略,对于形式的准确把握是一个国家在不断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取得话语权和主动权的关键。例如当前的国家软实力的构建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都对于一个国家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国家间综合国力的较量的关键因素和方向经历了不同时代的不同变更。从工业革命开始的工业化较量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新兴产业的科技较量表示,能够准确预见未来发展趋势的国家总是能够及时转变发展策略,借助时代的特点崛起,例如美国、日本等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而相比之下,守住落后的治国理念和思想却不跟着时代变更的国家总是被一波又一波的时代发展浪潮所湮没。

    4.法家术治思想的政治现代化启示。术在法家思想中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古代其主要的操纵者是君主,对象是群臣吏民。一般而言,术的思想主要与法和势相结合,是君主操控臣下的手段,对于法家而言,是推动法家思想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代,术治思想应进行演化和变更,成为处理国家间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参考,但是在民主化和人人平等的现代,术不应存在于权力和权利的较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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