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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都塞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问题

    时间:2021-02-13 08:01:0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关键词]阿尔都塞;多元决定;意识形态;方法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问题一直是学界探讨的重要话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大多立足于苏联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和由卢卡奇所开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式解读,而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阿尔都塞式解读及其意义给予充分关注。阿尔都塞重新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问题。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是一种“多元决定论”(而非线性的机械决定论),他关于“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的探讨就是对这一多元决定论方法(他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的典型例证。在一定程度上,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解读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式解读的干预。

    [中图分类号]B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4)12-0073-06

    在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视野中,作为人道主义一派的柯尔施率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的关系问题,也即“柯尔施问题”。他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哲学之维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作为科学主义一派的阿尔都塞,虽然也和人道主义一派一样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哲学之维,但却对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方式亦感到不满;虽然它们同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但都在某种程度上反对前苏联(含东欧)于1938年被斯大林定为一尊的“教科书体系”。因此,阿尔都塞认为,有必要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

    早期的阿尔都塞在马克思主义强调政治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实践的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理论,可以用来指导实践。但由于这一提法带有理论主义的倾向,从而不能很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因此,他在晚期著作中修正了这一提法,引入了阶级斗争的概念,认为理论可以通过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而得以在现实中实现自身,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了“理论领域中的阶级斗争”。这一立场虽然与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作斗争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他过于强调政治实践的作用,从而使其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向苏联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倾斜,因此也遭到人道主义一派的强烈不满。为此,他进一步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问题,提出了“多元决定论”,试图打破苏联模式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即“经济决定论”模式)。为了更好地阐释这一理论,他选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意识形态”作为切入点,对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进行了探讨。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多元决定论"

    事实上,早在《论青年马克思》中,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的概念就已初见端倪。他致力于强调马克思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中断”,反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线性决定论,主张一种结构决定论。之后,在《矛盾与多元决定(研究笔记)》中,他从毛泽东和列宁的相关理论贡献入手,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问题,进而与黑格尔哲学作了区分。

    为了说明马克思的“矛盾”是“多元决定”的,阿尔都塞引入了列宁关于“最薄弱环节”的命题。他认为,俄国十月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其根本原因在于俄国是帝国主义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这种薄弱体现在,当时可能产生的各种历史矛盾都在俄国得到了集聚和激化。这些矛盾包括: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剥削的矛盾、资本主义剥削和帝国主义剥削的矛盾、殖民剥削和殖民战争的矛盾、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和农村的中世纪状态的矛盾,等等。它们“汇合”成“促使革命爆发的统一体”。这是因为“完成这一汇合的‘环境’和‘潮流’远不仅仅是基本矛盾的简单现象”,这些矛盾具有不同的本质和效能,所以它们虽然“汇合”成一个统一体,但不会像在黑格尔哲学中的那样,“作为一个简单矛盾的内在统一体中的简单现象而‘消失’”。于是,阿尔都塞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的“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在“本质上是多元决定的”;而黑格尔哲学中的“矛盾”的复杂性则不是“真正多元决定的复杂性”,而只是“内在化的累积”。其中,意识只是在以现在的形式“体验和感受”以往的本质。这种情况在社会历史领域更加明显,任何一种因素都成了“绝对精神”的外在因素。也就是说,“矛盾”在黑格尔那里变成了单一的矛盾,“绝对精神”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源泉和推动力,这实际上是一种一元决定的还原主义。因此,阿尔都塞批判道,黑格尔的矛盾“正如恩格斯所批判的经济主义那样,是‘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他明确指出:“在马克思那里,经济与政治的不言而喻的等同(现象、本质和真理的等同)消失了,而代之以在构成一切社会形态本质的结构和上层建筑复合体中各决定性领域相互关系的新观点。”在他看来,那种对一方面是结构即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是上层建筑即国家、法律和意识形态形式所延伸的再简单不过的公式恰恰不是马克思本人的。阿尔都塞还进一步补充,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强调经济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这就与黑格尔唯心主义的一元决定论根本区分开来。

    事實上,在苏联教科书体系式解读中,也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一元决定的还原主义,只不过不同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该解读是把经济因素作为其他一切社会要素得以发展的基础。苏联模式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只不过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这进一步延伸到政治经济领域,就产生了“经济决定论”模式。其中,经济基础是起根本决定作用的,上层建筑是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映。在这一模式中,意识形态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处于从属地位,受经济基础支配。阿尔都塞不同意这一观点。在他看来,社会是复杂矛盾的统一体,主要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三种实践构成,这三者是相互接合(articulated)的,并不是教科书体系所阐述的那样——是由经济所机械决定的,这三者之间并不总存在体现与被体现、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有时候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在某个历史时期处于支配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它的这种“不平衡性”或“多元决定性”。

    可见,在阿尔都塞那里,原属于“上层建筑”层面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被提到了和经济要素几近平等的地位。但阿尔都塞并不否认经济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仍起着决定作用。他说:“在那些上‘层’(上层建筑)中所发生的事情归根到底是由在经济基础中所发生的事情决定的。”为了进一步明确他的“多元决定论”与教科书体系式解读的不同,阿尔都塞选取以意识形态作为切入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提出了著名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

    二、一个视角: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

    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表述,实际上是一个“地形学的隐喻”。这一表述把社会结构看作一座大厦,它有一个基础,上面竖立着两“层”上层建筑。其中,基础只有一个,即经济基础,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而上层建筑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政治一法律的上层建筑,包括法律和国家;另一个是意识形态,包括宗教的意识形态、伦理的意识形态,以及政治的意识形态,等等。这一“地形学”隐喻,虽然在揭示经济基础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方面,有着巨大的理论优势;但是它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难题,即“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和上层建筑对基础的反作用的问题”。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这一地形学的表述是不完美的,因此有必要换一种方式来表述,“我们可以而且必须从再生产出发去思考上层建筑的存在和性质的本质特征”。只有这样,由“大厦”比喻所引发的理论难题才能够得以解决。显然,阿尔都塞并不是要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经典隐喻,而是要揭示这一隐喻意在向我们传达什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考察了政治一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情况。在他看来,首先,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传统那里,国家被理解为镇压性的机器,是一种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实施的镇压和干预的力量。但是,这种对国家性质的理解,与关于“经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表述有着一样的缺陷,即都带有一些描述性。虽然理论在其开端都是描述性的,但其本身的发展又要求超越这一“描述”形式。由此来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理论,一方面,我们会发现它的正确性,因为它的确说明了现实社会中可以看到的所有事实,概括而言,也就是看到“列宁遵循马克思的观点称之为资产阶级专政的东西”。另一方面,这一描述性的国家理论恰恰阻碍了理论的发展,而后者才是最为紧要的东西。因此,阿尔都塞主张把这一描述性的理论发展成为理论本身。为达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机器的理论做一些补充。

    于是,阿尔都塞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并指出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实践领域早已存在,只不过没有被用理论的形式提出来。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和镇压性国家机器并立的、有着本质区别的另一种现实,它包括宗教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教育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家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法律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等。它与镇压性国家机器不同的是,后者发挥功能的主要方式是暴力镇压,意识形态只是作为辅助的手段;而它正好相反,大量且首要地运用意识形态发挥功能,只会在最后关头才辅之以镇压的手段。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建立在他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基础上的。在他看来,意识形态是普遍的、无所不在的无意识的结构,存在于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每个人在最初都生活在意识形态的包围中,尽管后来有人(例如马克思)能够从中成功逃脱,但意识形态并不会最终消失。不仅在阶级社会里如此,即使在无阶级社会——共产主义社会里,也是如此。它总是作为一种结构强加于大多数人。这里,阿尔都塞实际上赋予了马克思否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以肯定的意义。他借用了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是永恒的”的概念,指出意识形态也具有永恒性,它在特定的社会历史中历史地起作用,不会随着国家、阶级的消失而消失。在他看来,首先,意识形态就是一个表象体系(包括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具有独特的逻辑和结构。具体而言,意识形态包括哲学的意识形态、宗教的意识形态、艺术的意识形态、伦理的意识形态,等等。其次,意识形态表达的是人与其生存条件的想象性关系,而不是人的生存条件本身。意识形态作为“无意识的结构”,通过一个“人们所不知道的过程”作用于人类,人类通过自己与其生存条件的真实关系体验着它。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是人类依附于人类世界的表现”,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是“人类对人类真实生存条件的真实关系和想象关系的多元决定的统一”。由此可见,在阿尔都塞那里,意识形态不是意识的一种形式,“而是人类‘世界,的一个客体,是人类世界本身”,表达着人类与其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想象关系。但是,在阿尔都塞看来,这种作为想象性生关系而存在的意识形态通常具有虚假性,可以用来解释人们对现实生存世界的一切歪曲。可见,到了这里,阿尔都塞就是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的。他认为意识形态并没有正确反映现实的生产关系及其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相反,它是现实中的各种关系的歪曲反映。再者,意识形态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1.没有不借助于意识形态并在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践;2.没有不借助于主体并为了这些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即是说,任何意识形态都离不开它的物质载体,即便是人对现实世界的想象性歪曲,也有其物质性的存在基础。“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某种机器当中,存在于这种机器的实践或各种实践当中。”可见,在阿尔都塞那里,意识形态國家机器成了意识形态得以存在的物质载体。

    在明确了意识形态一般的上述特征后,阿尔都塞提出了“意识形态把个人传唤为主体”的观点。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意识形态还作为主体建构者而存在,“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这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功能就在于把具体的个体建构成主体。而正是由于每个人都生活在意识形态当中,所以每个人都是意识形态的主体。而具体的个人作为主体这件事情实际上是意识形态的后果。只不过所有这些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方式是通过“传唤”的作用,在众多的个人中间,“招募”主体。例如,我们可以从最常见的一句呼唤——“嗨!叫你呢!”——来想象意识形态的这种承认功能。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的存在和把个人传唤为主体实际上是一码事,被叫的人所作出的反应与呼唤本身之间其实没有任何连续性,这只是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后果。此外,由于意识形态是永恒的,这就促使它充当了主体建构者的角色,所以“个人从来都在被意识形态传唤为主体”。也就是说,“个人从来都是主体”。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日本学者今村仁司认为,“人是意识形态的动物。人没有意识形态就不能生存,人靠意识形态而生存。这里有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

    意识形态作为主体建构者,它不仅仅将个人传唤为主体,它也使个人臣服于主体。如前文所提到的意识形态的“想象”作用,限制了主体人的自由,而人往往还对这种限制缺乏自省,错误地以为自己是自我决定的,从而对自己生存状况的判断出现了想象性的歪曲,而这种歪曲的必要性不仅仅是为了他个人,更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阿尔都塞举了一个基督教意识形态传唤主体的例子,正好说明了这种想象性的歪曲在主体建构中的作用。“宗教首先向个体的发出召唤,个体随之从内心进行呼应,并进而通过洗礼、忏悔等物质性的仪式去修炼自我,最终向上帝——居于中心地位的绝对主体(Subject)——臣服并为自我寻找到适当的生活位置。”这实际上是一个镜像复制的过程:交织着各种意识形态的社会把个人传唤为主体,主体接受意识形态的召唤,对社会臣服,成为社会这个大主体的属民,经过主体与社会主体相互承认、主体间相互承认、主体自我承认,主体终于把想象的状态当作现实的状况,从而承认自己的身份并作出与之相一致的行为。

    意识形态作为主体建构者的功能,正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赖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同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保证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上述基督教传唤主体的例子就是一个证明。因此,一个阶级要维护其统治利益,首先要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掌握领导权。只有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才能保证“镇压性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以及不同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时有摩擦的)‘和谐’”。阿尔都塞进一步提出,“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机器,是教育的意识形态机器。”这是因为,各个阶级的儿童都要在学校里接受和学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或由其所包裹着的各种本领,而其他任何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学校、家庭正是通过向儿童灌输这些由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包裹着的本领,才使得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即被剥削者对剥削者和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关系,被大规模地再生产出来。

    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式解读的干预

    在阿尔都塞那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而在教科书体系式解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延伸开来,在教科书体系理论家那里,历史唯物主义被解读为机械唯物主义(或“经济决定论”),即主张用经济因素来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和历史发展;而在阿尔都塞那里,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社会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三种相互接合(articulated)的實践构成的,并不是教科书体系所阐述的那样——是由经济所机械决定的。阿尔都塞的这一解读,赋予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几近平等的地位,从而与意识形态处于从属地位的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区分开来。正因为此,也有学者指出,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是一种“把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等量齐观的理论”,事实上已经背离了马克思本人的思想。这种批评观点并不可取。它的错误恰恰在于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预设了一个标准答案,即苏联教科书体系式的解读。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照相机比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建筑比喻”,虽然强调了物质生活或经济的决定作用,但并没有明确指出意识或上层建筑如何发挥反作用。何况,阿尔都塞并不否认经济基础在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作用。不仅如此,他还在经济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起作用的基础上,强调了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他说:“归根到底由经济所起的决定作用在真实的历史中恰恰是通过经济、政治、理论等交替起第一位作用而实现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恰恰打破了教科书体系的“经济决定论”模式,实现了对教条主义的干预。

    但是,由于阿尔都塞式解读与苏联教科书体系式解读一样,都对人道主义式解读表示不满,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两者又有了相似之处。这一方面体现在晚期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属性的解读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其论述的原则上。阿尔都塞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晚期解读中,对列宁的哲学论点给予了高度重视。他首先肯定了列宁关于哲学和科学、哲学范畴和科学概念的区分,主张“采取一种反对一切形式的经验主义和实证论的激进哲学立场”。其次,他肯定了列宁的唯物主义客观性论点。在列宁眼里,唯物主义哲学和科学实践是密切相连的,历史唯物主义会引起唯物主义哲学的重组。再者,他肯定了列宁关于哲学中的党性的论点。在此基础上,阿尔都塞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并指出这是一种新的哲学实践,而不是实践哲学。另外,阿尔都塞在阐述“多元决定论”时,遵循的原则是“回过头来谈列宁,然后从列宁再谈到马克思”。这显然与教科书体系式所遵循的先斯大林、列宁、恩格斯,再到马克思的逻辑是一致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阿尔都塞式解读与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具有共通之处。

    综上所述,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解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中的一个奇观。从表面上看,它与苏联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呈对立之势,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教科书体系式解读的干预,达到了预期的理论效果;但实际上,由于社会政治环境的压力,阿尔都塞在人道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夹缝中生存,不得不基于策略的考虑,使其理论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或向教科书体系式解读妥协、或向人道主义式解读妥协的特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阿尔都塞式解读是介于教科书体系式解读与人道主义式解读之间的一种理论干预。

    [责任编辑 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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