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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女娲神话、图像流变与所蕴含的农业文化现象

    时间:2020-04-19 07:58: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 伏羲、女娲是中国远古神话中最早且具有浓厚“农神”色彩的两位创世大神。伏羲、女娲神话的原始形态初见于战国时期,成形于西汉。他们的图像产生于战国时期,定型于西汉,于东汉时期标准化,魏晋以后趋于人格化。在此流变过程中,以农神信仰盛衰为线索的农业文化现象贯穿其中。因此,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可以对早期农业与社会、政治、宗教信仰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认识。

    关键词:伏羲;女娲;神话;图象流变;农业文化

    中图分类号:K1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3-0157-04

    引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在其远古史上存有许多英雄帝王的传说,他们或多或少都具有“农神”色彩。其中,“三皇五帝”的传说家喻户晓,而“三皇”早于“五帝”。“三皇”以“伏羲氏、女娲氏、神农氏”的说法最常见。在传说中伏羲是原始畜牧业的肇始者,女娲是原始农业水利的创始者。因此,他们是从古到今,各地为乞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除祸免灾而崇祀的两位农神。

    伏羲的主要功绩:创始畜牧业、渔业及农桑、推演太极八卦,开创了华夏文明的历史。女娲的主要功绩:补天立地、息洪水、除狡虫, 抟黄土造人,繁衍了人类。伏羲、女娲成婚,自此人类有了婚姻礼仪制度和社会伦理秩序。后世尊伏羲、女娲为“农神”、“文明始祖”。但是,对于伏羲、女娲神话产生的时期和图像多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女娲、伏羲神话是原始社会的产物,其依据是新石器时期的彩陶、玉雕、青铜器上的“人首蛇身”画、蛙纹图案;另有观点认为:现在仍流行于民间的伏羲、女娲神话以及西汉《淮南子》中记载的相关传说就是远古神话的遗存等。并且,关于伏羲、女娲神话与图像流变过程中反映出的农业文化现象研究甚少。对此,笔者意图通过梳理古文献和考古发掘资料对其进行探讨。

    一、伏羲、女娲神话的流变与所蕴含的农业文化现象

    (一)伏羲、女娲传说概述

    传说伏羲集团自康、青、藏高原分南北两路东迁,南路发展为古苗蛮集团;北路发展为伏羲羌戎集团。由青海、甘肃东下的羌支伏羲氏族首创舍饲牲畜,培植牧草和种植、改良莱麦及熟食炮牧等,并随着集团中一些氏族群体的迁徙,又将这些技术带到黄土高原和中原大地。伏羲氏的祖先氏族为华胥氏、雷泽氏。其母华胥氏是风兖部落的女首领,逐水草而居,在甘肃天水祝成县结识雷泽氏,生伏羲。从母系,则风姓,从父系,称伏羲。女娲,风姓,与伏羲不同氏族。两人成婚,伏羲女娲氏族形成。后伏羲代燧人氏称帝。封共工氏管祭天,水龙氏导洪水、滋林木,土龙氏治田畴,降龙氏驱民害,潜龙氏造甲历,飞龙氏造书契、统巫师等。伏羲、女娲继承祖业,大力发展畜牧业、农业、蚕桑业等。因洪灾,伏羲女娲族群先后迁麦积山、华山、王屋山等地。一日,天地黑暗(日全食),女娲于山顶设坛祭天,不时天光重现,万民欢庆。后伏羲推演八卦,用以观天、计数、卜筮。伏羲卒,女娲代立。伏羲后世皆听命于女娲。伏羲、女娲两个氏族世代联姻,绵延数千年。这则远古无文字时代华夏祖先的传说,为我们探索伏羲、女娲神话产生之源头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二)原始形态的伏羲、女娲神话

    女娲之名始见屈原《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女娲造人神话的原始形态初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女娲补天神话的原始形态最早可见于战国时期《列子·汤问》:“则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天)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此则神话反映了先民们对于农业灾害的畏惧以及渴望克服灾害的心理。

    伏義又名昊天、太昊、大昊等,别号宓牺、庖牺、伏戏、羲皇、春皇等。曹锦炎《释甲骨文北方名》中认为伏義神名可以追溯至甲骨文时代。而古籍中最早记载伏羲的是《庄子》,述其名号有伏羲、伏牺、伏戏三种,或人或神,在古帝王中排序不定。表明这一时期,伏義尚未定型。最早提及伏義神话的是《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者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潜明兹曾在《中国神话学》中述及淮阳“为伏羲兴建的太昊陵等建筑,始建于春秋,历唐宋清等朝代的修缮与扩建。”但因太昊与伏羲并为一人的观点始见于汉代典籍记载,因此仅作参考。

    伏羲与女娲关系除长沙楚墓出土的战国时期帛书外,传世典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将二神并称始见于《列子·黄帝篇》:“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 及汉代初年《淮南子·览冥训》:“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因《列子》一书最早成型于战国晚期,可见最迟至战国晚期,伏羲、女娲并列为古圣王的观念已初步形成。

    (三)成型的伏羲、女娲神话

    “女娲补天神话”描述的是远古人类治水的故事。最早且最完整的记载见于西汉早期文献《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滥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固,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1] 汉初方士在《列子》的基础上,注入了“洪水”这一元素,并移用了其它典籍中的词藻润色,使女娲补天这则神话的内容生动、充实和完整。其内容流传至今仍无大变,由此说明迟至西汉初年,女娲补天神话已经定形。由于水是农业的命脉,水利、水害均与人们息息相关。远古时期,暴雨、山洪、河水泛滥成灾。人们对待洪水的办法,一是“择丘陵而处”,若丘陵不够高时,则取土填之,称作“堕高堙庳”。即削平高丘,填塞洼地。二是雍防,即筑堤;三是疏导。女娲补天神话折射的是当洪水泛滥,造成“四极废,九州裂”、“火滥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以及飞禽猛兽猖獗、百姓面临灭顶之灾的紧急关头,女娲率众族人斩杀恶禽猛兽,用五色石和芦灰防洪治水的景况。女娲治水的方法即“堕高堙庳”。此方法在鲧、禹治水神话中多有出现。由此看来,女娲是传说中治水的创始者。

    “女娲造人神话” 是解释人类繁衍的神话。从《山海经》中女娲之肠造人到《淮南子·说林训》中:“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的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最后定形于汉代应劭《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绠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绠人也。”[2] 的抟黄土造人,应与原始制陶技术的逐步发展分不开。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黄土制陶技术被熟练掌握并广泛应用。这项技术不但改善了先民的生活条件,也启发了先民对繁衍人类这一重大问题的构思。

    伏羲神话存世较多,涉及畜牧业、渔业、桑蚕业等多项发明,分布于秦汉及之后的古籍中。宋代罗泌《偕史·后记一》中记载,伏羲“豢养牺牲,服牛乘马,草鞋皮蒙,引重至远,以利天下,而下服度。” 以及“养牺牲以充庖厨”的神话,说明家畜的饲养、繁殖,使人类摆脱了因人口增加,食物不足而遭受饥饿的威胁,告别了完全靠采集渔猎生存而步入游牧时代。在裴李岗遗址,有1 000余头牛、猪的遗骸,河姆渡遗址有许多猪、水牛、鹿的头骨,证明至迟于七八千年前,在我国北方、南方已有不少种类动物被驯化成“家畜”。甘肃火烧沟文化则是包括青海、宁夏等省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文化的先驱。唐代《史记·补三皇本纪》中,伏羲“结网罟以教佃渔,故曰宓牺氏”, 晋《抱朴子·对俗篇》曰:伏羲“师蜘蛛而结网”。《易·系辞下》言伏羲“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等,都记载了伏羲不仅发明了捕鱼工具,而且还教民用网捕鱼的技术,创造了最早的渔业。《河图·挺佐辅》曰:“伏羲禅于伯牛,钻木取火。”火的使用,使人类改“茹毛饮血”的生食为熟食,从而将人与动物彻底区别。有了火,人们可抵御严冬、照明、御防野兽袭击和围捕猎物,也才有了原始农业耕作制度——“刀耕火种”的产生。而广泛、大面积和选择性“刀耕火种”,又催生了种植业以及制陶业。另外,“伏羲化蚕”并“发明乐器,以桑制瑟,蚕丝为弦”,被尊为我国桑蚕业的开创者。浙江钱山漾新石器时期遗址中出土的绢片和丝带,经鉴定为家蚕丝。说明在新石器以前,种桑养蚕、蚕丝利用已较为成熟。综上所述,伏羲的业绩几乎涉及古代文化创造的各个方面,因此是集体创造者的象征性人物。

    关于伏羲女娲夫妇的创世神话,最早也是最完整的见于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战国中晚期帛书画。画的四边对应东、西、南、北,环绕绘有春、夏、秋、冬四季十二月的神像及月名和每月适宜的农事与禁忌。中央有两篇文字,描述了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之时,伏羲、女娲结为夫妻,生了四子。四子为主管四时(四季)的四神,四神知晓阴阳参化,故开辟天地。由禹与契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使山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3]这则神话是先秦时期中国创世神话的一个活样板,也是楚地最晚于战国初就有了伏羲女娲神话与农业生产相联系的一个证据。

    虽然伏羲的神名可以上溯至甲骨文时代,但战国之前的文献早已散佚,所以未有具体发现。因此,认为伏羲、女娲神话是原始社会产物的观点,目前得不到史料的佐证。至于《淮南子》及现今流传的神话就是上古原形遗存的观点与事实不相符合。

    二、伏羲、女娲图象的流变与农神信仰之盛衰

    (一)伏羲、女娲图像与信仰探源

    有关伏羲、女娲的图像,历来有“人首蛇身”、“葫芦精”、“鸟”、“蛙”等说法。其中蛙的说法与新石器时期“蛙文化”有关。从考古发现,彩陶蛙纹的遗存分布之广和数量之多不排除是原始社会氏族蛙的图腾和蛙的生殖崇拜的结果。也有认为蛙的图腾即女娲部的图腾,蛙即女娲,其依据来自古字“鼃”。此字《广雅》释为“始也”,娲字《说文》释为:“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古人把蛙与始相联系,蛙与娃、鼃、娲相通。因此,认为蛙即人类的始祖母女娲。另外,也有认为新石器时代出现在彩陶、玉雕、青铜器上的人头蛇身图就是伏羲、女娲图像的原型,以此认定伏羲女娲神话产生于原始社会。上述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由于现存古籍中尚未发现相关的确切记载,所以,还显证据不足。

    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图像是学术界通行的观点。水与农业息息相关。传说龙是主雷雨之神,而伏羲即是雷神后裔。因此“人首蛇身”图像应与龙的崇拜和信仰密切相关。从长沙晚周“龙凤人物帛画”证明,楚地在周代就有了龙的信仰与崇拜。在巫教盛行的战国楚地,受人与动物身体组合在一起以示其神性的原始宗教思维的影响,伏羲、女娲也就被赋予了“人首蛇身”图像。从王逸《楚辞·天问注》“女娲人头蛇身。”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帝王世纪》:“庖牺氏,蛇身人首,女娲氏,亦蛇身人首。”等来看,文献记载伏羲、女娲为“人首蛇身”最早不过东汉时期。虽然《鲁灵光殿赋》为东汉作品,而该殿却是鲁恭王馀(前154-127)的建筑物。赋中描写的是殿中石刻壁画,其中基部有石刻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像。从恭王馀到王延寿约300年间,殿宇几经修缮和刷新,但基部的石刻无法变动[3]。伏羲、女娲的人首蛇身像既然在西汉初期已成为建筑装饰题材,可见其图像早于文献记载,且最迟不过战国末期,只是在此时期的考古发掘中没有发现而已。

    关于伏羲、女娲夫妇的图像,最早发现于先秦楚地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战国楚帛书画。画中“十二月神像”巳位的神像呈上身为长角怪兽,下身为两条多道缠绕的蛇体图像。帛书叙述了伏羲娶女娲繁衍后代“四神”主管“四时”的故事[4]。此帛画是目前所发现的伏羲及女娲蛇身相互缠绕图像的最原始版本。也是二氏以“农神”意象出现在古代楚地并被崇祀的最主要的证明。

    (二)西汉时期的伏羲、女娲图像与农神信仰的确立

    西汉初期,因受战争影响,各种礼仪制度较为混乱,各地多沿用旧有的崇祀方式。此时,伏羲、女娲在国家的崇祀地位尚未稳定。墓葬资料中只有部分涉及且“人首蛇身”图像是以独立形式出现。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T”字形帛画则为这一时期代表。此画由三个部分(即三界)组成,墓主人居中,上方是人首龙身图像的伏羲。西汉中期随着农业发展,政府设有有专门的祀礼来祭祀作为始祖农神的伏羲、女娲,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由于受当时流行的阴阳学说的影响,以及二者的功能和夫妇关系的传说,在农业祀礼中他们首次被附会为对偶神,通常布局在画面的首、尾或相对而立,配以日、月以示阴阳,后来又在他们周围增添四神以象征春、夏、秋、冬四时。洛阳卜千秋墓的天顶砖上绘有两个人首蛇身神、羽人、四神及墓主人。西汉末期,伏羲、女娲信仰逐渐定型,图像也逐渐模式化。人首蛇(龙)身的伏羲、女娲多以对偶的单体图像出现,合体形式尚未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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