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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格马利翁》两个汉译本的比较分析

    时间:2020-09-26 08:02: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本文就英文戏剧《皮格马利翁》的两个中文译本进行比较研究,从归化与异化、功能对等与形式对等及粗俗语的翻译三方面进行实例分析,从不同翻译技巧在这一剧本翻译中所达到的效果归纳其使用情境和方法,并总结这两个译本的风格和特征。

    关键词: 萧伯纳 归化与异化 功能对等 粗俗语 《皮格马利翁》

    一、引言

    《皮格马利翁》是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卖花女试图通过改善自己的英语口音提高社会地位的故事,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阶级固化的现象,讽刺了所谓的上流社会精神,其主题在当代社会仍具有深刻的意义与价值。除此之外,这部剧作的台词蕴含丰富的智慧、哲理,十分诙谐有趣,充分反映了萧伯纳高超的语言技巧。因此,这部剧作被翻译成各种语言,为世界各国的读者所广泛阅读。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所要探讨的是它的两本中文译本。

    现今,这部作品的中文译本里知名度较高的有贺哈定先生和吳晓园先生合译的版本,被收录在《华伦夫人的职业:萧伯纳剧作选》一书中(以下简称“贺、吴译”),以及杨宪益先生的译本(以下简称“杨译”)。笔者就这两个译本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研究具体句子的翻译对比,探究不同译者在翻译这部作品时运用的翻译技巧及其达到的效果,并区分两个译本的不同之处、总结出两个译本的特点。

    二、两译本的比较分析

    (一)归化与异化

    归化(Domestication)与异化(Foreignization)是翻译技巧中一组相对的概念,由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学家Lawrence Venuti在《译者的隐形》一书中首次提出。归化指对原文进行本土化的处理,使翻译更加贴近读者的语言。例如,将“Love me, love my dog”译为“爱屋及乌”,虽然目标语言(target language)和源语言(source language)在语言层面不能完全对等,但跨越了文化差异的障碍,在意思层面实现了完美的对应,为读者克服了理解上的困难;而异化则迁就原文的语言,采用原文语言表达方式,使翻译更加贴近作者的语言。例如,将“All roads lead to Rome”译为“条条大路通罗马”,保留了源语言的文化特色。

    对比《皮格马利翁》两个汉译本发现,贺、吴更多地采用了异化技巧,杨译本中的归化翻译更突出。

    例1.It’s a choice between the Skilly of the workhouse and the Char Bydis of the middle class; and I haven’t the nerve for the workhouse.

    贺、吴译:你就得在斯库拉和卡律布迪斯这两个杀人魔怪之间通过,也就是说在贫民院和中产阶级之间找一条生路。我可没有勇气进贫民院,吓坏了。

    杨译:你怎么也逃不了,一边是孤老院,一边是做绅士,前是狼,后是虎,咱也没那进孤老院的勇气。

    对于“Skilly”和“Char Bydis”这两个中文读者知之甚少的希腊神话海上魔怪的翻译,贺、吴选择了异化,这无疑会给读者带来困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两译者在译文中增译了“这两个杀人魔怪”这一表达减轻读者的阅读障碍,同时对这两个人物进行标注。笔者认为,这虽然不失为一种稳妥的译法,但它过于迁就原文,导致译文看上去晦涩难懂。杨译巧妙地找到中文里对应的俗语“前是狼,后是虎”,不仅精准地表现了原文的意思,而且避免了让中文读者读到“斯库拉和卡律布迪斯”这种乍一看简直不知所云的译文。因此,杨译的归化译法使得译文读起来更加流畅、地道,且对中文读者来说无疑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例2. Drinking his emotion like nectar, and nagging him to provoke a further supply.

    贺、吴译:他的发怒使她好像饮了天神的美酒一样熏熏微醉,她缠着他,想激起他更大的愤怒。

    杨译:看他不高兴大为得意,好像在喝玉液琼浆一样,她就故意惹他再发脾气。

    “nectar”指古希腊罗马神话中众神饮的酒,贺、吴选择异化,直接将其译为“天神的美酒”,杨采用归化译法,将其译为“玉液琼浆”。不难看出,此处的异化把握了恰当的分寸,甚至看上去已经不像异化,因为把“天神的美酒”置于中国文化中解读绝非难事。然而,笔者认为“琼浆玉液”这一译法更具灵性,使译文更具文学性。如果说贺、吴的译文达到了严复先生提出的翻译三大标准“信、达、雅”中的前两个的话,那么杨译则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达到了“雅”的标准。

    例3. I take my Bible oath I never said a word—

    贺、吴译:我手按着圣经起誓我没有说一句——

    杨译:咱可以向天赌咒,咱绝对没说一句——

    在例1、例2中,笔者皆认为归化翻译达到的效果胜过异化翻译,然而在这个例子中,笔者认为异化的处理更胜一筹。这句台词宗教色彩浓厚,出自女主角的同时也是一个基督教信徒Eliza之口,贺、吴将她所说的“take my Bible oath”原汁原味地译成“手按着圣经起誓”可说是顺理成章。在杨译版本中,“向天赌咒”是非常中国化的说法和做法,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天十分敬畏,相信“天命”,相信神佛皆在天上,并且爱用“赌咒”表决心或证明清白。在笔者读来,一个英国的基督信徒嘴里喊着中国人才会说的话,这使得人物形象产生了割裂,不甚合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更合适的译法应是保留异国文化,保持人物形象的一致性。

    (二)功能对等与形式对等

    功能对等理论是美国语言学家尤金·A·奈达提出的一个翻译理论,强调翻译时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的对等,在逐字翻译无法准确传达原文的内涵时,在用目的语中相应的词汇说明解释原文。与之相对的是形式对等,即在翻译时注重词汇、句式等文字表面的一一对应。

    例1. It begins with the same letter as bath.

    贺、吴译:它和洗澡的头一个字母相同。

    杨译:那个字的声音和洗澡的“澡”字差不多。

    这句话出自希金斯的管家皮尔斯太太之口,劝诫希金斯不要总是说粗话,此处用隐晦的说法指出希金斯常说的一个粗鄙的词“bloody”,它和单词“bath”以同一个字母开头。很明显,贺、吴完全遵照形式对等原则的译法在这里不合适。在中文里,“和洗澡的头一个字母相同”的粗鄙的字不仅不存在,反而这样的表达让人费解。由此可见,翻译这句话时追求形式对等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而杨译则避开了这一问题,不逐字翻译,把原文所表达的“字母相同”替换成“声音差不多”,巧妙地在中文里找到对应的粗鄙的字。这一译法,虽然和原文的字面意思有了出入,却表达了原文的内涵,实现了功能上的对等。

    例2. I can tell where you come from. You come from Anwell. Go back there.

    賀、吴译:我可以说出你是从哪儿来的。你从安卫尔来。回到那里去吧。

    杨译:咱也能说出你是哪儿的人。你是安维尔疯人院的。你回疯人院去吧。

    这是第一幕里众人在躲雨时,一位爱挖苦人的避雨者对卖弄才能的希金斯说的一句话。笔者是先读的贺、吴译本,读到这里的时候感到十分困惑:这位爱挖苦人的避雨者必定没有希金斯那样一听口音就能分辨地区的能力,因此他说希金斯来自“Anwell”一定有不一样的含义,然而贺、吴译法只忠实地追求了与原文形式上的对等,全然没有译出这样的意思。这时再看杨译,真是觉得妙不可言。在当时的英国,Hanwell地区(正确读音和写法应为Hanwell,此处这位爱挖苦人的避雨者发音不标准将其说成Anwell,下文里希金斯纠正了他的读音)有著名的疯人院,因此通过这句话爱挖苦人的避雨者是在讽刺希金斯为人疯癫。杨译增译了“疯人院”一词,使读者立马就能明白这原是一句俏皮话。另外,杨译还在译前面一句“I can tell where you come from”时增译了一个“也”字,相较于贺、吴未增译的译法,增译的版本使得情节有了更好的连贯。这两处增译使得这句译文与原文形成了功能上的对等,准确、生动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

    (三)粗俗语的翻译

    粗俗语作为语言文化的一部分,在文学作品中常被用作增强文字的表现力及传达人物性格、内心活动。在《皮格马利翁》这一戏剧中,女主角伊莉莎的身份是下层社会的卖花女,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加之她的性格外向乖张、自尊心极强,因此她的台词中不乏粗俗语的出现;男主角希金斯虽然是上流社会的绅士,却不懂礼仪、不通人情,因此时常说粗话。怎样译这些粗俗语不是一个简单的课题。译得过度了会被指责语言粗俗,译得不到火候又难以表现人物形象。唯有对情节、场景、人物内心把握得足够细腻,才能准确地翻译粗俗语。

    例1:Walk! Not bloody likely. I am going in a taxi.

    贺、吴译:步行?我才不干那挨刀的事呢。我要乘出租汽车。

    杨译:散步?他妈的!我要坐汽车回去呢。

    “Not bloody likely”这一句笔者自己也曾试着译过,由于缺乏经验,不敢译得出格,只译为“没这个可能”,现在看来,实在是没有表现力。以上两种译法中,笔者认为贺、吴译法更胜一筹。杨译虽然突出了伊莉莎粗鄙的语言风格,却未能表现出伊莉莎在此情此景中特有的态度和情绪。贺、吴在翻译时进行了增译,把这句粗俗语的枪口对准了“步行”这件事,不但体现了伊莉莎的语言风格,更表现出了她刚踏进上流社会后的虚荣心。

    例2:You don’t call the like of them my friends now, I should hope.

    贺、吴译:我希望你现在不要把那一帮人说成我的朋友了。

    杨译:那种小娘儿们你还能说是咱朋友?

    “the like of them”这一表达本身不是句粗俗语,杨宪益先生在处理的时候将其译成了粗话“小娘儿们”,使得伊莉莎在说这句话时的神态、心态跃然纸上,笔者认为相比贺、吴译法中过于平淡的“那一帮人”,夸张的杨译在此处更出彩。

    三、结语

    通过对两译本的一番比较,不难看出杨译本更加灵活、洒脱。杨宪益先生时常跳出原文给译者圈定的界限,在翻译时大胆地选择异化原则、功能对等原则,大胆地译粗俗语,使译文成为英文和中文、原作者和译者的融合。而贺、吴译本所达到的效果则是译者和中文的“隐身”、原作者和英文的“再现”,这样忠实的态度和循规蹈矩的原则使得这个译本更加严谨。读者在对两者进行选取时,可结合自身阅读的喜好、习惯和目的取舍。

    参考文献:

    [1]杨宪益.卖花女(英汉对照)[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2.

    [2]贺哈定,吴晓园.华伦夫人的职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赵鹏妍.《红字》两种译本的对比分析[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研究生论文专刊,2013(40):146-147.

    [4]于海峰.萧伯纳《卖花女》的语言特点及其汉译策略[J].戏剧文学,2017(3):121-125.

    [5]韩晔.语用学视角下粗俗语的翻译探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5(4):132-133.

    [6]黄远鹏.再论奈达翻译理论中的“功能对等”[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2010,18(4):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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