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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我的贡献就是打破了作家的神秘感

    时间:2020-05-08 07:55:3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我写了我个人的痛苦,我写了我在社会生活中的遭遇,我写了我一个人的感受,那么很可能这就会具有普遍的意义,代表了很多人的感受

    随着莫言的获奖,国内媒体和网络掀起了一阵狂欢,书店内外不时传来莫言小说脱销的消息,身在高密老家的莫言成了备受聚光灯炙烤的人物,人们关注起他的750万奖金能否在北京买套房,他的作品能否选入中学教材,以及重新争议几个月前的手抄“延安座谈”事件。对此,莫言冷静地说:“我没有权利代表中国文学”,还说“莫言热”现象“估计有一个月就会过去了吧,甚至更短”。

    诚然,时代呼吁好的文学,时代需要好的作家,作家的价值离不开作品,如果撇开小说家创作出来的作品,直接唐突地让他对现实、对政治表态,无异于舍本求末。要了解一名小说家的内心世界,没有比阅读其作品更好的途径。

    1981年发表第一篇《春夜雨霏霏》以来,莫言,这位来自山东高密的作家,一次次开拓中国农村社会叙事的广度和深度,从早期的《红高粱》到《生死疲劳》、《蛙》的历程中,一条对作品文艺标准孜孜追求的轨迹清晰可见。

    我们不禁感叹,“一张邮票大小”的高密东北乡究竟蕴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恢弘故事,这位来源乡土的作家是如何开启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的魔幻现实主义。这些故事来自何处,如何产生?小说家的内心世界和我们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

    十年的时间,《方圆》记者曾多次跟访莫言,并独家报道过大江健三郎与莫言的山东之行和莫言的北海道之旅,特此将十万余字的采访笔记整理为访谈录,带领读者走近莫言及其作品。

    故乡是想象的起点

    《方圆》: 你是怎么从经验中挖掘创作题材的?

    莫言:我在刚开始创作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苦闷,因为我觉得我找不到东西写,我看报纸听广播,到处收集素材,发现什么都不好;我曾在部队还当过保密员,甚至想从保密文件里找到一般老百姓不知道的东西写进小说,后来发现这样也不行。

    到了1984年,我写了篇小说《秋水》,文中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出现了河,出现了无边无际的洪水,我一下子感到少年时期的生活被激活了。《秋水》之后,还有一篇《白狗秋千架》的小说,其中也写到了玉米地、河流。《秋水》写出来以后投了三家刊物都没人发表,后来发在河南的一家很小的刊物上,发表以后有几个评论家说好,说很有意思。我的自信心受到了鼓舞——原来这些东西都可以写到小说里去,你们还说好,我觉得我一下子打开了通往小说宝库的大门,我童年的记忆被激活了。闸门一开,河流滚滚而来。

    《方圆》: 你的作品大多以山东高密老家为背景,其中的人物、场景、习俗在山东半岛农村随处可见,这种强烈的地域化写作有什么优势?

    莫言:地域化可能是作品成为伟大作品的条件。古今中外文学史上很多伟大的作品,都带有强烈的地域色彩。比如福克纳的系列小说反映美国南部农村生活,马尔克斯小说的背景是拉丁美洲北部的小城镇。作家的写作永远不可能摆脱故乡对他的影响。山东高密是我的故乡,上海滩是王安忆的故乡,北京地坛周围的那一片是史铁生的故乡。

    所以,作家写作时没有必要去回避故乡,而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从故乡的资源里去寻找写作的素材与灵感。作家的许多人生观、道德价值观都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形成的,这个时期的经验是刻骨铭心的,触及灵魂的,是能够影响他的后半世的。

    我早期作品里写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或者说有许多人物都是我的大爷大娘大婶子,小说语言里面也使用了大量的高密东北乡的方言。当然,我们写作时也没有必要完全局限于故乡经验,认为只有经历过的只有存在的才可以写,这会大大限制你写作的宽度和深度。许多发生在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事件都可以往你的故乡“移植”。

    故乡只是一个想象的起点,需要我们不断去超越。在想象的基础上,我们的故乡是无边的开放的,是可以让你天马行空任意驰骋的。

    《方圆》: 你从什么时候起有意识地运用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着力描写高密东北乡?

    莫言: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概念是在创作《白狗秋千架》时。这部小说在写作的时候受到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影响,因为我在阅读他的《雪国》的时候,其中有一句说日本秋田这个地方出产一种黑色的大狗,站在河边的石头上伸出舌头舔着河里的热水。我的灵感突然产生了,他写的那个黑狗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白狗,原产于高密东北乡的全身雪白的大狗,流传数代以后已经没有很纯的种了,即便白狗身上也带着一块黑色的杂毛。

    《雪国》这句话确定了《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写作的腔调,而且我下意识地把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在小说里写出来了,此后在我很多的小说里高密东北乡成了我专用的地理名称,我的所有小说都放在这个环境中。

    它已不完全是地理上的概念,已经是一个文学的王国,在这里我开创一切。这里面的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在少年时期游戏的过程中,从秋千架上掉下来,跌落在一丛灌木里把眼睛扎伤了。他们俩从小是青梅竹马,女的变成了残疾,男的后来离开了乡村,到了城市有了很好的前途,显然就和农村人拉开了很大的距离,在社会地位上已经很不平等。他们之间的这种爱情肯定是不可能存在的,最后这个姑娘只好嫁给了一个哑巴生下了三个哑巴孩子。这是知识分子回乡的一个很古老的小说模子,知识分子从城市回乡村,用现代文明人的观点视角观照农村的现实生活,回忆起他过去的生活来。

    中国从五四时开始产生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回乡的小说,叫怀乡小说。从鲁迅的《故乡》开始到沈从文。《透明的红萝卜》开始带着浓重的童话色彩,是从儿童的视角写的,和《白狗秋千架》的视角是不一样的,后者是一个成人的视角,所以这两部小说在叙述和思想方面区别都比较大,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都出现了眼睛有残疾的女人,都是出现了意外的事故导致了美丽的东西被毁灭了的现实。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共同点,说明写作当中是有潜意识的,可能要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来分析没准会发现一些东西。

    《方圆》: 你童年的哪些经验对日后的创作有很大帮助?

    莫言:说到少年,肯定与我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三县交界的地方,分别是胶县、高密、平度。我父辈生活的村叫大栏。六十年代的时候,那里水特别大,那时候我六七岁,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东西,第一就是水,我家后窗一推开,就能看到河水滚滚东去。发洪水的时候,河水比我们家的屋顶还高,但凡有劳动力的人都在河堤上抱着被子、抱着墙上搬下来的砖头,甚至抱着葫芦,随时准备往出现了缺口的地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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