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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党建促所建,以创先建品牌

    时间:2020-10-09 07:51:0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的任务显得艰巨,但是意义重大。在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更好的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在新形势下,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发展思路,结合事务所的特点,总结摸索出了适合本所发展的工作模式,在同行业中争创品牌。

    关键词 党建 创先争优 品牌

    作者简介:刘志,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1-197-02

    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去年4月继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召开会议,部署全国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了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现以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为例,就进一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谈一些粗浅的体会。

    一、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基本概况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元月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全所现共35人:顾问1人,专职律师24人,兼职律师3人,律师助理1人,工勤人员2人,实习律师4人。多年来,易圣所坚持团结拼搏,严规范,求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次被评为黄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在2004年省律协组织的全省首届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中,本所被评为“AAA级信用律师所”。2005年,本所又被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湖北十佳律师所”、“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成立第二年,易圣所作为黄石市中介组织(律师)党建试点单位即建立了独立党支部,坚持党领导律师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上级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的领导下,本所党员律师由建立之初的3名发展到现在的9名(包括兼职律师),入党积极分子2名,党员人数占全体律师的三分之一。

    易圣所党支部自成立以来,根据上级党总支的要求深入在全所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中深入开展支部活动和各项主题活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党支部带领全所党员律师,结合律师工作实际,以党员律师带头“践行律师社会责任”为主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活动和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等等,完善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探索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易圣所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思想行动“一宗旨”,以理论导实践

    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宗旨是律师事务所要牢牢把握的。

    我国律师制度和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由我国法律和国情决定的,是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相适应的。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围绕这一宗旨来开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就是要把党的思想、方针、路线、政策落实到律师队伍中,保证律师行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进一步来说,只有通过学习和理解党的思想、方针、路线、政策,律师行业才能真正的找到发展路径,律师才能履行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

    易圣所党员律师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党性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律师法》和有关律师管理规章制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且,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所律师坚持“三个拥护”,切实做到“三个至上”,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带头参与公益活动、所内值班和信访值班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实现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党建所建“两手抓”,以党建促所建

    易圣所支部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狠抓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党支部书记由主要的合伙人担任。历任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熟悉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能够正确处理好党建与所建工作的关系,并且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开展工作。

    为正确处理党群机构与合伙人会议的关系,根据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易圣所制定了38项相关的党建工作制度、党群与所务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了党支部在全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在制定本所发展规划、日常管理以及其他业务制度时,应先征得党支部同意;在制定党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其他事项时,应由党群和所务联席会议共同决定。进行决策的时候,党群和所务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全所均有约束力,但是党支部有权对其作出的可能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决定进行修正或中止。

    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工作一直稳定有序开展,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建立了组织网络图,设置了台帐。利用党支部大会等形式向党员介绍所内发展方向以及当前业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解决案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同时也及时收集和反馈律师信息,解决律师所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了事务所向前发展。

    四、坚持支部党员“三中心”,以服务践责任

    易圣所自成立以来,先后被共青团黄石市委、黄石市司法局、黄石市妇女联合会分别确定为“黄石市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黄石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黄石市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本所坚持以现有的“三个中心”为特色平台,热心公益服务,勇担社会责任。

    党支部为了加强对“三个中心”的组织领导,根据各中心的人群特点,分别指派专门的党员律师负责各中心工作,带动非党员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切实维护广大弱势全体的合法权益。每个中心以免费维权服务热线“12338、12355”为依托,以本所每日接待值班制度为基础,通过值班律师每年义务法律咨询数百人/次。

    在本所党支部领导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活动”、“迎三八、送岗位,西塞山区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另两中心则于5月1日在市文化宫广场开展了“迎两节,关爱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主题活动。其中对于“黄石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本所律师先后承办各类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93件,减免律师服务费30余万元,较好的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三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五、坚持党务业务“四会议”,以党务强业务

    易圣所党支部坚持开展“强党性、建制度、促落实、抓典范、明主题、重警示”的主题活动。从所内制度上入手,坚持律师事务所的四个特色会议。

    (一)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思想政治学习会议

    要求党员律师在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业务技能上积极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先锋作用,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加强理论修养、政治修养、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修养。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全体律师政治学习会议

    全体律师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能够自觉的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要求所内律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

    (三)坚持每月一次的全体律师业务学习会议

    通过组织讨论学习,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方法,结合律师执业工作中的新理念、新经验、新方法,提高全所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坚持每月一次的合伙人会议

    全体合伙人针对所内的思想动态和所内的管理发展,积极探索讨论,监督管理所内的每一项管理制度,带领律师律师事务所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易圣所党支部成立8年以来,这项特色一直坚持了下来。每个周末,所内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都坚持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这也逐渐形成了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的特色和标志。

    六、坚持党员群众“五分制”,以创先建品牌

    “五分制”即“党员承诺、群众评议、党内批评、自我反省、支部审议”,作为对党员律师考核的基本方式,督促和监督党员律师,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在所内发挥党员律师的带头作用。

    本所党支部积极响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组织发起的“西部法律援助‘1+1’行动”,叶顺律师被选为黄石市唯一参加西部法律援助的律师。

    7月,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律师进行重温党员誓词活动。全体党员律师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深刻领会党员律师创先争优的目的和要求。党支部适时提出将本所一贯坚持的“律师进社区,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号召全体律师与各自居住社区签订《社区义务服务协议书》,并与今年市局组织的“律师服务百家企业”的活动结合起来,组织本所律师深入服务为企业“问诊”,提出潜在法律风险,切实为社区和企业解决现实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易圣所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起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创新;在做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目标中继续前进,始终为把易圣律师事务所建成“律师赞同、当事人赞扬、政府赞许、社会赞誉”的品牌所而奋斗。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相信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律师行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郝明.理顺管理体制,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共产党人.2009(19).

    [2]张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司法.2011(5).

    [3]赵大程.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建研究.2009(9).

    [4]何拥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中国司法.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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