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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论皇权背景下中国宰相制度的兴衰

    时间:2020-08-14 07:53:5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中国封建社会的宰相制度,在秦朝得以正式确立,历经无数次演变后,在明朝开始走向消亡。而消亡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不断膨胀的相权威胁到了至高无上的皇权。因此,在皇权背景下的封建专制时代,中国的宰相制度,注定要成为皇权与相权斗争的殉葬品。

    关键词:宰相制度 皇权 封建专制主义 演变

    宰相之名最早出现于《韩非子》《吕氏春秋》等文献中。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长期存在着一种宰辅制度,人们通常把这种宰辅制度称作宰相制度。宰相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宰相制度主要通过“丞相”这一官职来运行,丞相又称宰相。宰相统领百官,辅佐君王处理国家政务,体现着一种政治制度。但宰相并非国家官制中的正式官称,只是一种俗称。

    中国的宰相制度,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相卿”演变而来。直到秦朝时才得以正式确立。历经无数次演变后,在明朝开始走向衰亡。而衰亡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不断膨胀的相权威胁到了至高无上的皇权。而在皇权背景下的封建专制时代,皇帝掌握国家及臣子的生杀大权,中国的宰相制度,注定要成为皇权与相权斗争的殉葬品。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拟对皇权背景下中国宰相制度的重大历史演变过程做一浅析,以资文史工作者进一步研究。

    一、秦朝设置“三公”——中国宰相制度正式确立

    如前所述,中国的宰相制度,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相卿”演变而来。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国君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开始形成;以官僚体制为主、世卿世禄为辅的政治体制开始形成;以乡里和郡县制为主的管理体制开始形成。因此,为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各诸侯国普遍设立“相”职,专事辅助君王处理国政。韩、赵、魏、燕、齐等称之为相或相国,楚称之为令尹,秦称之为丞相或相国、国相。这是中国宰相制度的前身。

    秦王朝建立以后,秦王嬴政废谥法,自称始皇帝。秦王朝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并设置“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管理朝政,仍称“相”为丞相,并将其列为正式官称,确立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职责。自此,标志中国宰相制度正式确立,并成为封建专制时代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

    但是,在皇权背景下的封建专制时代,宰相制度最终只能成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附庸。宰相的权力从一开始就与皇帝的权力处于矛盾对立之中。秦始皇从公元前246年即位,到公元前237年亲政,亲身经历了相国吕不韦(庄襄王时为丞相)擅权的切肤之痛。因此,以秦始皇的干练、专权,亲政后绝不会允许丞相再有过大的权力。秦王朝建立以后,为分解和打压宰相的权力,秦始皇便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共管朝政,并且明确“三公”的职责: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天下庶务;太尉掌武事,为最高军事长官,地位与丞相平(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秦始皇通过设立太尉与御史大夫来分解相权,使丞相无法坐大。那时,丞相虽言“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但重要政事仍必须面奏皇帝,由皇帝裁决,丞相完全处于助手的地位。而对于丞相的出身和地域来源,秦始皇无严格的限制,不仅有皇帝的亲信重臣,甚至还会有宦官,称之为“中丞相”。后来在秦朝的中央官僚体制中,又出现了“外朝官”与“内朝官”的分野。“外朝官”是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内朝官”则是处理皇帝家务的宫官,如侍中、少府、郎官等。“内朝官”往往秉承皇帝的旨意参与朝政。可见,秦王朝又通过设立“内朝官”来牵制乃至转移、削减相权,从而实现皇权的高度集中。

    二、西汉“尚书台”突起——中国宰相制度由盛及衰

    西汉承继秦朝的宰相制度,仍设置“三公”。但在权力机制上有所改革,推行丞相负责制,并建立了以丞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丞相辅佐皇帝,统领百官,总揽政务,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汉初,君相行最高礼,宰相可以“坐而论道”。汉高祖时,丞相萧何韬光养晦,行事谨慎,君相太平。汉惠帝时,丞相曹参,制度上“萧规曹随”,推行无为政治,君相和谐。但汉文帝、汉景帝时,因两人都是谦让的皇帝,对于丞相的决定不轻易否决,就使得丞相权倾一时,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由于皇帝的谦让,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丞相不仅参与朝廷决策、制定法律政令、任免官吏、考课吏治,还可以直接诛杀犯官,后来甚至对皇帝做出的决定,都拒不执行。

    由于相权的膨胀威胁到了皇权,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不可避免地激化了。汉武帝继位以后,总结前朝教训,加速建立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为防止丞相专权,汉武帝多措并举,一方面在地方上实行推恩令削藩;另一方面又在宫禁内设置尚书台。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协助皇帝裁决庶政,直接对皇帝负责。撤消掌军事的太尉一职,将政务中枢从原来的“三公”移入宫禁内的尚书台,让尚书台承担一定的相权。不仅如此,汉武帝还提拔一批低级官吏为“郎”,加以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与尚书令一起组成“内朝”(也称“中朝”),共议军国大事。最终形成“内朝”决策,“外朝”执行的局面。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压以丞相和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汉武帝还缩短丞相的任期,又频繁黜杀丞相,使丞相既不敢违抗君命,又无法坐大结党。发展到后来,丞相变得唯唯诺诺,而尚书台长官尚书令拥有实权,竟成为了事实上的宰相。汉朝尚书台地位的突起,使皇权得到高度的加强,而相权则受到极大的削弱和制约。自此,强盛了一百多年的中国宰相制度,开始陷入了衰落期。

    三、唐朝建立“三省六部制”——中国宰相制度再次兴盛

    隋朝废秦汉时的“三公”,另设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为“三省”。以“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承隋制,也是“三省”并置,但改内史省为中书省,改内史令为中书令,改门下省的纳言为侍中。因唐太宗李世民曾当过尚书令,臣下不敢再居此职,于是唐初在尚书省增设左右仆射为副相,行长官之职。同时,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三省”长官以宰相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多相并存,共议国事,政事堂成为唐初国家最高行政中枢。

    但是,随着政治制度改革的步步推进,尚书省的权力越来越大,变得事无不总。于是唐初又在尚书省下设吏、 、礼、兵、刑、工六部,形成完整的政令执行体系。后世习称为“三省六部制”。

    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建立,使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中书省长官中书令,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门下省长官侍中,与中书令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尚书省长官尚书令,率六部执行国家政令。朝廷凡有军国大事,则中书省出令(决策),门下省封驳(审议),尚书省受而行之(执行)。为了进一步分解宰相权力,唐太宗李世民从贞观元年起,便以“他官”预宰相事。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继续预闻宰相事。唐太宗还让“他官”参加门下省政事堂会议,成为事实宰相。唐中宗即位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政事堂之名为“中书门下”。当时尚书省已有名无实。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已退出宰相群。后来,中书省、门下省的运行逐渐合一。唐玄宗又另选重臣数人,授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中书省、门下省长官共同处理政务。因此那时产生了很多明相。唐朝后期,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常授给功臣或者藩镇。后来,为削弱相权,皇帝有时故意缺中书令、侍中不授,而通常以中书侍郎、门下侍郎等“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为宰相。

    总体来看,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建立,使中国宰相制度再次兴盛并日趋成熟。“三省六部制”作为一种宰相制度,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部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较为完整严密的封建官僚机构体系。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强化了中央集权。因此,唐朝是中国宰相制度发展和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

    四、宋朝推行“三权分立制”——中国宰相制度才盛又衰

    宋承唐制。北宋初期,虽保留了“三省”,但形同虚设。“三省”长官当职不当事。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宰相“事无不统”,君弱臣强的教训,宋太祖赵匡胤在“三省”之外另设中书门下省,行宰相职权,掌国家实际政务,使之成为国家最高行政中枢。同时又推行“三权分立制”,将宰相(中书门下省)的权力一分为三。一是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多相并行,分割宰相的行政权;二是另设枢密院独立管理军事,宰相不兼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三是另设三司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北宋“三权分立制”的推行,使唐末、五代以来宦官专权,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从此,宰相只剩下管理民政的权力了。后来,为防宰相坐大,宋太祖还取消了宰相“坐而论道”的礼节。宰相失去了汉代以来近千年“坐而论道”的礼遇。从此,宰相与百官都要站着与皇帝议事。宰相的地位和权力被严重削弱。宋太宗以后,中央官制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基本维持“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等多相并存的格局。宰相的权力不断被弱化。中国的宰相制度自此一蹶不振,日趋衰弱。

    五、明朝“废丞相、设内阁”——中国宰相制度走向消亡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承袭元代的“一省”制。设中书省为最高政务中枢,置左右丞相。在丞相之下又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与丞相共掌国事,同司宰相之职。据史料记载,明朝出任过丞相的只有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四人。后来右丞相胡惟庸专权,与明太祖朱元璋发生矛盾。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丞相胡惟庸。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的教训,利用当朝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宣布撤消中书省,并正式废除丞相职位,将宰相原有的权力分设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直接归于皇帝指挥,政务完全由皇帝裁决,皇帝担起宰相职责,集国柄于一身。朱元璋明确宣布以此为定制,后世不得违背。清初沿用明制,不设宰相,只设内阁,以内阁大学士掌理朝政。

    至此,秦汉以来风行了一千多年的中国宰相制度,被明太祖朱元璋全盘否定和彻底废止了。这是皇权打压相权的必然结果。在皇权背景下的封建专制时代,中国的宰相制度,注定要成为皇权与相权斗争的殉葬品。中国宰相制度走向消亡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 左言东.中国政治制度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 赵沛主编.中国古代行政制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3] 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

    [4] 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作 者:李建明,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副教授,从事文学和教育学研究。

    编 辑:郭子君 E-mail:guozijun08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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