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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袭人晴雯“殊途同归”的悲剧内涵

    时间:2020-08-14 07:58: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袭人“和顺”的性格和晴雯“刚逆”的性格是她们二人的悲剧之源。袭人的悲剧是归属破灭和迷失自我的悲剧,晴雯的悲剧是追求平等人格、平等恋爱和与命运抗争的悲剧。二者的性格和人生道路轨迹虽然截然不同,却具备“殊途同归”的悲剧内涵。

    关键词: 袭人 晴雯 悲剧

    在“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的《红楼梦》的新鲜别致的美学境界里,大观园里的丫鬟们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走出贵族阶级的投影,以独特的个性生命、人格力量进入艺术典型的画廊。这是《红楼梦》胜人一筹之处。《红楼梦》里面的丫鬟们写得成功的非常多,第五回贾宝玉做梦到了太虚幻境薄命司首先翻开的就是警幻仙子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在本子里面,他找到了两个人,一个是晴雯,一个是袭人。在众多丫鬟里面,这两个人物是比较重要的,因此研究她们的形象对研究《红楼梦》有重要的意义。

    《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几乎到了有情皆孽、无人不冤的地步,可谓“万艳同杯(悲)”。西方文论把人的悲剧分为性格悲剧和命运悲剧,晴雯与袭人性格迥异,但她们的性格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共同构成造成她们悲剧命运的两个因素,她们的悲剧是性格悲剧和命运悲剧的结合体。本文试对她们二人的悲剧内涵作探析。

    一、袭人的悲剧内涵

    (一)悲剧之源:“和顺”的性格

    《红楼梦》第十九回透露袭人的家世,其有母兄在世,出生在一个起先家道衰败如今家道复兴的殷实家庭,而且是在贾府“熟近”的地方。她的家庭出身使她得到封建正统观念的言传身教,并很好地承袭。袭人不肯赎身,只因她认同自己是宝玉“准姨娘”的身份,她认同这样的人生道路和人生理想。

    袭人性格温和柔顺,以封建女性道德观作为自己行为的标准。对上恭敬从命,是理想的封建侍妾,对下宽顺婉和,为日后的侍妾生涯作好人情的铺垫。袭人对贾府有一种归属感,她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一种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体现为对封建社会及礼教的“顺”。这种“顺”没有达到她所期待的结果,她更多的只是贾府诸多势力和关系中利用的对象和牺牲品。

    (二)归属破灭的悲剧

    袭人的结局,在《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游太虚幻境时已经做了预告:“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袭人最后嫁给蒋玉菡,与其他人相比,还算有个不错的归宿,在书中悲剧色彩并不濃厚,但她一直以来都把自己当作贾府的一分子,早已进入了角色,而这种归属感,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幻象,只是她自己编织的一个梦,最后好梦成空,这种结局比起黛玉、晴雯的烟灭云散,更有一种深刻的悲凉。袭人所遭遇的是一种求而不得的痛苦。

    第十九回袭人劝诫宝玉三件事:一是不能赌咒发誓,以规范宝玉的言行;二是读书之事与仕途经济之路;三是戒掉爱红的毛病,有害声誉,有违礼数,更重要的是担心这个毛病会影响她的地位。第二十一回袭人在宝玉没有听其劝告的情况下,先怒以馁宝玉之气,然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她对于宝玉像母亲多过像情人,体现的是一种母性的关怀。第六回袭人与宝玉有了肌肤之亲,可以说在整个大观园里,她与宝玉的肉体距离最接近,然而她与宝玉的精神距离相隔得又很遥远。袭人的身上寄托着宝玉的恋母情结,但在精神上,与宝玉几乎是难以沟通的。袭人的梦碎了,她接受现实过起平淡的日子,而黛玉、晴雯都是以死结束自己的梦,这种对照,使人物的悲剧命运得到彰显:黛玉、晴雯的死更打动人心;袭人对现实的顺从更引人深思。

    (三)迷失自我的悲剧

    袭人的结局,绝对值得人同情,她的一生是迷失自我的一生。她从小被卖入贾府,凭着温顺乖巧,一直得到不错的待遇,对生活的要求本来并不高,对她而言,在贾府的“准姨娘”生活已经是她人生最大的目标,她所做的,有心也好,无心也好,出发点都是维护宝玉。她本性就是一个温顺的人,当然不可能以一个反叛者的形象出现,认同已有的价值观,是很自然的事情。她所做的都是一个认同者、维护者认为应该去做的事情。在贾府主子们的眼里,袭人再好,终究是个奴仆,他们肯定她、扶持她,为的是宝玉身边有一个能干之人来照顾他。对王夫人来说,袭人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宝玉对她的需求。王夫人从没有把袭人真正当作贾府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讨厌她的人认为这是自以为是,不抱偏见应能体会到一个被侮辱与损害者深刻的悲哀。她人生的希望,是贾府给的,也是贾府破灭的,她希望依靠的人——宝玉、王夫人,一个也没依靠上。

    袭为钗副,她和宝钗一样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迷失了自我,人性被扭曲而不自知。这是封建社会下隐性的悲剧,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的悲剧更深沉,更令人痛心。

    二、晴雯的悲剧内涵

    (一)悲剧之源:“刚逆”的性格

    《红楼梦》第七十七回透露晴雯的身世:她是一个孤儿,十岁被贾府的奴仆买来,成为奴隶的奴隶,“身为下贱”,处于宗法社会的最底层。可正是这种苦难的遭遇,成就了她“心比天高”的骨气和自尊心,从而形成了与袭人“和顺”性格完全相反的“刚逆”性格。

    晴雯性格孤傲不驯,禀直刚烈。对上不因封建礼教而束缚自己的行为,有较强的叛逆性,对下表面尖酸刻薄,其实是恨其不争,恨其自觉为奴、自甘为仆,对那些攀附权贵、趋炎附势之人深恶痛绝,不屑为伍。她对封建礼教有强烈的排斥感和潜意识的反抗,体现为对封建社会及礼教的“逆”。这种“逆”让她在与贾府诸多势力和关系的对抗中成为牺牲品。

    (二)追求平等人格和平等恋爱的悲剧

    第三十一回晴雯“跌扇又撕扇”,从“跌扇”一事晴雯看到了宝玉思想上残留的劣根性(仍视她为奴),其失望可谓深矣,按她不屈的个性,冲突的爆发就在所难免。然而晴雯是根本不想离开宝玉的,因为她觉得那是对她人格的侮辱。她自己也说:“我为什么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去,也不能够的。”“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当宝玉最终向她道歉时,她感到欣慰,而借“撕扇”之举发出真心的笑声,那是在平等人格下真正开心自由的“千金一笑”。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诬晴雯以狐媚勾引宝玉并将其逼死,确是残暴的封建主对不愿服从的奴隶强加的莫须有罪名和扼杀的圈套。关于晴雯对宝玉的感情,笔者有个人的看法。此回后晴雯被赶出賈府,宝玉偷偷来看她时,她说道:“我只道不得见你了。”纵览全书,好强的她几时有过此等柔情之语,可见宝玉在她心目中地位之高。虽然这还不能证明什么,但之后她对宝玉的倾诉:“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光景,我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日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这一句没有说出的“后悔的话”,真可谓意蕴深长、发人深省。虽然没有告诉我们她“当日”究竟后悔了什么,笔者窃以为她后悔的应该是一直以来她为了维护自身的纯洁和尊严,而始终压抑着自己对宝玉的挚爱之情。出身贫贱、文化不高的她把炽热的情感从始至终都深埋在心底并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直到命在垂危的一刻,才不顾一切全部倾泻出来。无比的悲愤和对心仪之人的留恋,使她狠命“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拉了宝玉的手,将指甲搁在他手里”,又拼死“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脱下”留给她的宝玉。她倾慕宝玉,但若要走和袭人一样的道路又是很可怕的,因为那就标志着她要放下自己作为人的尊严,放下理想中与宝玉平等的人格地位,这与她对人格的追求矛盾,只能保持一种思想上的“关心”,而不企求二人有“实质”上的进展。晴雯对宝玉的感情是纯洁而真挚的。退一步讲,就算她敢于表露自己的感情,但从封建时代社会地位的角度看,高贵的公子和低贱的婢女,确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与公子哥产生爱情的,应该是那些千金小姐,卑贱的丫鬟又岂能与豪门公子比翼齐飞?

    (三)与命运抗争的悲剧

    晴雯这个人物始终处在一种具有不统一性的反差中,这一反差的重要表现有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外因是她所处的环境和社会地位,即封建统治给予她这个低微的婢女身份,而内因则是她本人那种追求平等且又自尊高傲的性格,外因对内因起作用,内因又与外因相互矛盾、相互影响,而形成晴雯这个个性鲜明的形象:低贱的身份使她更懂得人格尊严的可贵,更渴望获得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作为独立的人应有的权利,这一向往与追求导致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对她进一步的压迫和摧折,加深她的性格与社会环境的冲突,她想摆脱这种不平等而极力抗争,从而促使她为那个社会所不容而毁灭。

    《红楼梦》里,写到过人的诗、词、文,最长最着力的是宝玉纪念晴雯的《芙蓉女儿诔》。作者把自己读到的楚辞、楚人的作品、历史知识全都运用在里面,多处借题发挥。第六十三回,黛玉抽到的花名签子也是“芙蓉”,这难道是巧合?晴为黛影,作者在有意无意之中将她们两个的形象重叠在一起。她和黛玉一样是一个叛逆者,一样不为封建社会所容,所以她们的抗争只有通过死才能得到解脱,回到“离恨天”那个理想之地,而不是在现实中寻找那个根本不存在的“香丘”。脂批认为诔晴雯实际上就是诔黛玉。她们的死悱恻凄惨,这是封建社会下显性的悲剧。

    三、结语

    造成袭人归属的破灭不是其他原因,恰恰就是她所认同的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的必然,封建社会的没落只是时间问题。在那个代表封建社会的贾府,那个袭人理想中的归属,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更何况封建主根本不认同袭人的这种归属,也不承认她的归属,她奴仆的身份至死无法改变,黑暗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好的归属。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袭人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人性,灵魂已被吞噬,已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再看晴雯,追求人格平等和感情平等,这在封建社会中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与封建礼教产生强烈的冲突而不为所容,而仅靠个人的抗争是没有结果的,这就必然会受到封建社会的迫害。二者的性格和人生道路轨迹虽然截然不同,但二者的悲剧却“殊途同归”,都是封建社会所造成的。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一切人性的美都不为所容,都会被它毁灭,她们走上的是同一条不归路。

    曹雪芹在美的毁灭中,让二者人格的价值得到不同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他的红楼之梦。这种红楼之梦,可以说是理想人格之梦,曹雪芹在梦的幻化里,在那条人格不归路上让这种美永恒、升华。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2]白盾.红楼梦研究史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3]郭豫适.红楼研究小史稿[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4]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两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3.

    [5]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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