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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韦伯、帕森斯、哈贝马斯的社会行动论述评

    时间:2020-09-30 07:53:5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马克斯·韦伯将对社会行动的研究纳入其理解社会学的范畴,社会行动理论也是韦伯社会学的理论基石,此后“社会行动”一直是社会学界讨论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基于对韦伯社会行动的概念、四种理想类型的划分、人类社会行动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梳理;基于帕森斯所处的美国时代背景,本文回顾了其社会行动单位的意涵及其功能;哈贝马斯试图以交往行动为基础进行理性建构,其交往行动的涵义、背景因素、以及理性化和合理性也是本文论述的重要对象。本文主要对三维社会学家的社会行动论进行述评,以期对社会行动论的发展脉络能有更深刻的理解。

    关键词:韦伯;帕森斯;哈贝马斯;社会行动

    本文主要以韦伯的社会行动论为讨论的起点,选取社会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韦伯、帕森斯和哈贝马斯,对他们的理论分別进行了回顾和梳理,希望能对社会行动论的研究趋势有一个更好的了解。

    一、 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回顾

    马克斯·韦伯开创了理解社会学学派,首次阐明了人类社会行动概念及理性化的特征,社会行动论也贯穿了韦伯社会学理论的基础。韦伯对社会行动理性化的阐释,正是为当时西欧民众通过理性的自我约束,开创西欧资本主义鼎盛局面做出合理的解释。

    (一) 韦伯的意向行动

    韦伯将社会行动定义为:社会行动(包括不为或容忍)可能是以其他人过去的、当前的或未来所期待的举止为取向,例如报复从前的进攻、抵御当前的进攻、对未来进攻的防卫措施。他认为社会是由行动者构成的,社会行动构成了社会世界的社会现象,要研究社会就必须要研究行动者及行动。行动具有两个内涵:一是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行动者是对其观察到的行动进行一定的价值取向,理解其意义;二是这个行动是指向他人的,是一种解释性的行动,行动者要考虑他人的行动并在行动的过程中考虑他人行动的意义,以他人行动为取向。

    (二) 社会行动的四种理想类型

    韦伯为了使社会行动的研究更具客观性,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作为他分析社会行动的方法,使用价值中立这种客观取向的研究方法,归纳了四种社会行动的“理想类型”。

    1. 目的理性的行动,也称工具性理性。这种行动是个体借以实现其精心计算的短期自利目标的方式。在这种行动中,目标和手段都是通过个体理性选择的,并在多种可能的手段中选择一种达到目的最有效的方法。

    2. 价值理性行动,也称价值合理性行动,这种行动取决于对真善美或者正义的较高品质的取向,或者对上帝的有意识的信仰和认同。是一种追求内心信仰的价值的行动,以达到理想境界。

    3. 情感行动,是由感觉激情、心理需要或情感的状态决定的,包括对亲情的依赖,无法克制地发脾气,孤独的陪伴诉求等等。其本质特征是人们展开社会行动时,把情绪作为自己行动的主要依据。

    4. 传统行动,这种行动也是一种习惯,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根据展开行动,既不追求利益,也不准求一种情感和理想,是对既定习惯的承袭,也可能是对现有权威的屈从。

    (三) 社会行动的合理性分析

    韦伯把人的行动分为理性行动和非理性行动,将人的理性归纳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韦伯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类行为从情感行动和传统行动不断转向为理性行动,目的合理性行动是最高的理性化程度,也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显然在韦伯的研究中,他认为工具性理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行动者对行动的目的和手段进行计算,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是韦伯也表达了他的担忧,在这种人人追求利益,精于计算的工具性理性驱动下,西方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代价是最终不得不陷入个人意义和自由的丧失。

    二、 帕森斯对社会行动的分析

    帕森斯在其1937年发表的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中,正式提出了“社会行动”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当时美国的在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下,社会内部阶级矛盾尖锐,社会日益动荡的国情,为求社会安定,维持现存的社会行为规范模式,防止社会冲突消耗过多资源,帕森斯提出这种带有维持社会秩序和团结的社会行动论。

    (一) 唯意志行动论的理论渊源

    帕森斯的行动论很大一部分是源于实证主义的传统,实证主义即认为社会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将社会比作拥有不同功能的有机体,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帕森斯的单元行动论中,他认为行动者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也会受到一些因素影响。帕森斯吸收了部分实证主义的理论,同时强调环境要素在社会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是吸收了韦伯的唯心主义传统,为了走出韦伯的先验论,帕森斯提出,如何走出困境,只有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

    (二) 帕森斯对社会行动的分析

    帕森斯认为只有人的社会行动才能折射出社会的真实意义,人的行动能解释社会出现的各种现象。行动组成了个人和社会,集体主义行为是社会形成的基础,研究和分析社会行动又不能只看个人的行为,要看由个人组成的集合行为,分析这种系统化的行动。因此帕森斯将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分析单位,他认为社会行动的基本单位是单元行动,每一单位的行动由以下四种要素构成:行动者、特定的目标、行动环境、行动规范,每一种行动都涉及主观目的。帕森斯在社会行动论中也强调“范式”的概念,人的行动具有社会性,行动者的行动必然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社会行为规范引导着行动者。符合社会规范的行动才是有价值的。越轨必然受到社会控制。因此他将社会行动看做一个庞大的系统,包含行为有机体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有机体系统四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有自己维持和生存的边界,但又是相互依存的。其中文化系统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是指一种约束人行动的社会制度、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道德等制度性文化。

    (三) 社会行动系统的功能

    1. 适应功能,一个社会不仅要使社会内部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且要与其他社会相适应。获得社会内部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并在系统内合理的分配。

    2. 目标达成功能。帕森斯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自己的发展计划,并且制定出各项计划的目标。为了达成目标,社会就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行动,并且是要成有系统的行动,各项行动的分系统都在为实现社会的各项目标而努力。

    3. 整合功能,即维持社会系统的整体。在社会中同时存在着各式各样的行动系统,如人格行动系统、文化系统和社会团体系统。在各种系统中,可能会发生不同的矛盾,这种矛盾和冲突会破坏社会整体的和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行动系统就要对其加以控制,维持社会的稳定。

    4. 维持潜在模式的功能,即维持社会固有的行为模式,维持现存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文化和道德、薪给社会规范以及价值系统等。如文化教育系统除了向学生讲课还教育学生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行为规范,传播文化,以维持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三、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论

    哈贝马斯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領导人。其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后期,全球化趋势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物质丰富,社会交往范围日益广泛复杂。然而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建立加速了人们对相互交往和沟通的需要,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变得频繁,交往作为人的基本活动方式也引起了极大的重视。人的两重本质“自然性本质”和“精神性本质”,本质在这样物质膨胀的后现代变得越发矛盾,社会价值领域发生断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扭曲,人际关系物质化,人们普遍渴望与他人沟通和交往满足“精神本质”的需求。哈贝马斯关注生活世界中的交往行为,展开了交往行为的论述。

    (一) 交往行动论的理论基础

    哈贝马斯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继承了马克思的批判和唯物主义传统,他认为:“在传统理论中,特别是形而上学思维中,哲学的现实社会功能没有任何体现,仅仅是自身在被割裂的抽象领域之内有何意义。”哈贝马斯是反对抽象思维的,他赞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场,并对其进行了重构。他认同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在人类社会生产的重要地位,同时又提出自己的“交往范式”理论。

    其次是韦伯思想的影响。韦伯用合理性概念来说明资产阶级经济活动的特征,随着科技的发展目的理性不仅在经济领域,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人们物质财富飞速增长,精神生活却越发空虚,社会陷入虚无的状态。哈贝马斯深受韦伯的理性主义影响,认为社会进化是由两种行为合理化过程决定的,即工具行为合理和交往行为合理,并以此重新表述韦伯的“合理化”这两种合理化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被自己创造的资本主义禁锢,生活世界被“殖民化”,如果不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理性从工具理性中拯救出来,就无法实现建立合理社会的目标。

    (二) 交往行动论的概念及分类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指至少两个主体之间以语言或符号为媒介,以言语的有效性要求为基础,以达到相互理解为目的,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遵循(语言和社会的)规范而进行的,被合法调节的、使社会达到统一并实现个人同一性与社会化统一的合作化的内在活动。交往行为的本质在于,其主体以生活世界为背景,同时论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中的事物,以达到理解的目的。交往行动有三大有效性要求,即“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只有这三个要求,才符合交往行动的合理性要求。人与人之间要达到相互理解,就必须具有确定的和规范性的要求,包括共同的语言背景和语言规则以及共同的价值准则。

    (三)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论的分类

    1. 目的性行动,是一种目标取向的行动,在比较、权衡各种手段之后,行动者选择一种最理想的达到目的手段,这种行动旨在成功,中心概念是决策。但是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如果手段目的合理性行为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当人类最终被这种理性所压抑,陷入理性的牢笼时,是否有一种新合理性概念对其补充。

    2. 规范性行动,是指一个群体受到共同的价值约束的行动。只要是在有规范的适用情境,个体行动者就遵从或破坏规范。规范代表群体所取得的意见一致,群体所具有的价值期望。

    3. 戏剧性行动,互动的参与者在观众面前呈现自己,有意识的表现自己想表达的一年或掩盖不想人所知的,来管理他人对自己的印象。

    4. 交往行动,至少有两个具有语言和行动能力的主体间的互动,行动者用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作为理解其相互状态和各自行动计划的工具,以达到行动上的一致。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概念,语言具有重要的地位。

    四、 韦伯、帕森斯、哈贝马斯之行动理论综述

    韦伯在他的社会学理论中把“行动”限定为“社会行动”,在研究方法上坚持主观理解,采用理想类型的认识工具对社会行动进行划分,社会行动论也是韦伯社会学理论的出发点和中心议题。韦伯一边在肯定理性化,一边也在反思和怀疑理性化。韦伯强调行动的主观性及对社会形成的影响,也忽略了结构对行动的限制。

    帕森斯总结了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思想,提出了唯意志行动论。社会行动只有通过分析行动者给他们的行动注入了何种意志,如何构造他们的情境以及用什么价值规范作为指导原则,行动才能被说明。帕森斯是一种“强结构弱行动”的倾向,比较强调结构对行动的制约,不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

    哈贝马斯的社会行动论是对韦伯及其他思想家的继承与改造。哈贝马斯实际上想要从中寻找克服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人们陷入精神虚无、自由丧失危机的办法。哈贝马斯与韦伯都看到了工具理性对现代社会的负面影响,且哈贝马斯提出了消除现代危机的办法,可以说是对韦伯理性行动的补充。

    社会学家对行动的独特分类表明了他们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与把握,承载着他们对克服困境、改造社会的追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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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龚群.道德乌托邦的重构——哈贝马斯交往伦理思想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作者简介:

    潘梦俐,北京市,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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