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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学生参与的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立体化案例教学研究

    时间:2020-10-21 08:01:3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經济法案例教学率先由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引进并改造,而后传播至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高职传统经济法案例教学相比传统理论阐述而言因其生动性、实践性有一定的优势,但依旧无法摆脱学生被动接受、教师主动灌输的套路。本文拟针对传统案例教学的不足,提出构建基于学生广泛参与的立体化案例教学模式。

    关键词:传统案例教学 学生参与 立体化

    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但据本课题组通过走访不同院校调研发现,该课程教学效果普遍存在大幅提升空间。随着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不少教师意识到靠单向灌输方法无法取得期望的教学效果,纷纷转向研究并实践案例教学法,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穿插部分的经济法案例,该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旧停留在教师主动、学生被动的层次。传统案例教学方法亟待升级,案例教学如何更有效地结合高职学生的学情并广泛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如何契合财经类经济法课程的高职教育目标是广大一线教师需要急迫解决的问题。本文拟针对传统案例教学的不足,提出构建基于学生广泛参与的立体化案例教学模式。

    一、效果视角下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传统案例教学的现状描述

    经本课题组调研发现,传统案例教学在教学运用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案例教学的开展模式、学生参与案例的积极性、教师对案例拣选、运用及深度挖掘、案例教学方法的延伸等系列问题均是阻碍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因素。

    1.传统案例教学开展的模式单一。高职财经类经济法教学内容庞大,各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普遍设计的课时量大概介于32--60之间,不少任课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通常偏向于理论讲授,案例仅起点缀辅助作用,教师或者是将案例作为解释法律规定的一种工具,或者是将案例作为该章节考核的载体。表现为教师仅通过课堂展示该案例,学生课前没准备、课后没任务。整个过程学生是被动地听故事,缺乏主动参与过程中习得法律知识、锻炼简单法律思维逻辑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的机会。

    2.传统案例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参与度不够。教学实践中,也有教师主动探索打破课时局限的方法,他们重新梳理,优化教学内容体系,这为积极实施案例教学、提升案例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的时间比例创造出了良好的客观条件。但案例教学实施效果仍旧达不到期望。究其原因是学生的参与度不够。影响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可忽视的是高职学生自身因素。高职学生文化基础薄弱、法律基础理论欠缺,进行案例分析时抓不住重点,讨论时往往不得要领,自身因素严重制约活动的参与度。

    3.传统案例教学中案例教学质量不高,教师对案例深度加工不够。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深度融合的课程,案例教学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被公认为一种有效连接经济法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桥梁。教学案例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决定着该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受职业院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教师教学任务繁重等因素的制约,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教师往往忽略对教学案例的拣选、提炼、深度挖掘。授课中采用的案例陈旧,甚至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有的案例直接描述社会现象,与教学内容契合度不高;有的案例直接摘自案卷,冗长拖沓让学生无所适从。

    二、建构主义视角下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传统案例教学的反思

    建构主义对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定位是:教师只是指导者(引导者),学生才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传统案例教学是对构建主义的背离,其设计、实施及效果均未能有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广泛吸引学生的主动参与,其结果自然与高职教育目标相距甚远。传统案例教学之所以不能很好地实现高职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在于存在两大症结,即时空限制和学生参加的积极性。传统案例教学存在大容量的教学内容与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的矛盾,在大量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的夹缝中加入案例对任课教师来讲本就不容易,即使实施案例教学也舍不得花大量的课堂时间让学生充分讨论。可想而知,学生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匆忙讨论自然不会有成就感,这种案例分析自然缺乏吸引力。

    三、学生参与视角下高职财经类经济法立体化案例教学设计

    高职财经类经济法立体化案例教学设计立足于延展教学时空,为学生积极主动参加课堂学习提供内外部环境,探索有利于激发学生参与热情的实践教学方式。总的思路是课内课外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搭建信息化教学平台,创新课堂案例教学模式。如前所述,传统案例教学效果严重受制于时空,借助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教学平台可以有效延展时空从而使的案例教学发挥最大效能。高职财经类经济法教师可以利用学校信息化平台将精心准备的PPT、精选的视频、图片、精心制作的案例素材上载至网络。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的有机融合对学生的学习广度和深度都将是一个层次的提升。具体的做法是,学生在线下课堂学习前已经对相关法律理论、法律规定及案例进行了学习,大大节省了教师讲解的时间。教师要做的是对学生共性的疑难问题进行讲解,剩下的时间只需要教师精心地引导学生参加讨论。线上线下结合案例教学模式要发挥更好效果,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教师能力提升,包括信息化能力提升和案例制作能力的提升。在信息化教学平台中,PPT制作、视频录制、挑选、图片采集等案例素材均要求教师有一定的信息化处理能力,加强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是该教学模式的重要前提。案例制作能力主要是指,教师制作的案例必须充分考虑到趣味性、知识性、时效性的结合;案例的选择尽可能不超越学生的生活认知;案例使用的语言尽可能考虑到学习对象的非专业性的特点,即可以考虑以通俗化的语言描述案例以增加学生的接受度。二是学生信息化学习习惯训练。学生从纯线下课堂案例教学向线上线下结合案例教学模式的转变需要习惯的过程,其关键是探索如何将学生的被动学习习惯向主动学习习惯转变。

    2.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延展案例教学形式。高职学生具有抽象思维能力弱、动手能力强的特点。结合高职教育目标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各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经济法课程的设置应加大实践比例,精选理论知识,突出职业够用。以60课时为例,实践环节至少为30课时。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一样因具体专业职业需求不同允许存在差异,具体可以分为共享实践模块和各专业实践模块。案例教学实践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简单法律文书制作、证据固定、案例讨论、案例辩论、案例模拟法庭、及其他形式。

    基于学生参与的高职财经类经济法立体化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该模式反对为了学生被动参与案例教学,强调案例教学必须极尽所能为学生广泛参与提供便利。该模式的推行需要高职财经类全体一线经济法教师充分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实践,方能较为有效实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何锦前.给案例一点灵魂——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反思[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8).

    [2]刘 蕴.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

    作者简介:张贵兴(1982—)男,江西余干人。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高旭(1986—)男,江西高安人。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教改课题“在学生参与下的高职《经济法》课程过程性考核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JXJG-1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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