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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力\阶级与国家:马克思制度变迁的机理分析

    时间:2021-02-17 07:53:5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探究人类社会演变规律和制度变迁动因的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简言之,它是一种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而马克思是借助生产力、阶级和国家这三个相互衔接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脉络,揭示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的。其中,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阶级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国家是制度变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三者较为完整地解释了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制度变迁的逻辑链条。

    关键词:马克思;制度变迁;生产力;阶级;国家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1)03—0034—06

    收稿日期:2011—01—05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课题“马克思与当代西方政治学方法论”(08XNG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叶麒麟(1983—),男,福建南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在反思经济学中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和政治学中的行为主义理论的基础上,重新发现和强调“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形成了新制度主义流派。在新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一旦形成,在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但它总要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描述制度变化的概念就是制度变迁。①因此,制度变迁成为新制度主义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新制度主义者们纷纷提出了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和分析范式。

    依照新制度主义的主要分支流派来看,新制度主义者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主要包括:(1)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视野下的制度变迁理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流派从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出发,认为制度是一套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工具设备,而制度的变迁往往是来自于制度自身的失败,即现存制度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供需均衡破裂。(2)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的制度变迁理论。历史制度主义流派强调历史的重要性,坚持从历史过程来看待制度变迁。他们强调时间顺序,重点关注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和偶然事件对制度变迁的影响。(3)社会学制度主义视野下的制度变迁理论。社会学制度主义流派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在他们那里,制度不仅仅指正式规则、程序和规范,而且还包括为人类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文化符号、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在此基础上,他们将制度变迁的焦点集中在组织文化上,重点关注在强制、模仿和规范等机制作用下的制度同构这类的制度变迁。不可否认,上述三大新制度主义分支流派分别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学科视角,为理解制度变迁提供了多种独特的视角,因而被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所追捧。但是,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三个解释视角各有缺陷。也正因为如此,美国学者道格拉斯·诺斯通过综合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学科,进行学科优势互补,提出了一套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性制度变迁理论,从而在当代中国学术界大行其道,由此掀起了一股“诺斯热”。

    在“诺斯热”潮流中,许多学者纷纷指出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价值,并将其运用到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的研究上。在众多学者热捧诺斯之时,却有学者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其实就是一种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马克思是第一个对人类社会制度发展和变迁的一般规律做出系统阐述的思想家,后来任何试图构建历史理论的人都无法回避马克思的分析框架。这样的论断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连诺斯自己在论述制度变迁问题时都说:“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当然,诺斯在肯定马克思的贡献的同时,却认为“马克思模型的局限性,不仅在于没有一种理论来说明技术变革率,还在于以忽视其他变迁动力为代价来强调技术作用”。针对诺斯对马克思的误解和诘难,国内部分学者做了一些回应。但这些回应,主要是在比较诺斯和马克思有关制度变迁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对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研究主要散落在与诺斯的比较研究中,因而现有关于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研究很不系统。换言之,现有研究只顾着回应诺斯的诘难,要么只关注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动力,要么只关注马克思制度变迁的道路,从而忽视了对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整个理路做一梳理。鉴于此,本文试图从整体上梳理出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以便更好地展现出当前新制度主义研究对马克思思想的延续,更好地证明被尊为“千年伟人”的马克思其思想的魅力和影响力,从而提升马克思在制度变迁研究领域中的“话语权”。

    一、生产力: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和贡献之一,是其思想的立论基础和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本研究范式和方法论。马克思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基本研究范式下阐述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当然,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唯物主义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先后批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思想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对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曾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做了经典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表述不仅说明,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观,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同时也说明,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在马克思看来,之前很多思想家都忽略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一事实构成“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正因为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才形成了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等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关于这一点,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指出这种制度变迁理论即唯物史观的主旨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

    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换言之,为了生存的需要,就要掌握生产技术;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明导致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以及协作、分工等生产技术组织形式的变化;生产技术组织的变化又引致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的变化最终引起政治、法律和观念等上层建筑的变化。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才把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即根本原因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他是通过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即通过“生产力——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的逻辑链条来演绎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的。

    当然,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就认为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唯一动力。许多学者往往对马克思的制度变迁根本动力说做简单、机械的理解,错把马克思归为制度变迁的一元动力论者。例如,诺斯在肯定马克思的贡献的同时,认为“马克思模型的局限性,不仅在于没有一种理论来说明技术变革率,还在于以忽视其他变迁动力为代价来强调技术作用”。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和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多次声明过,生产关系也会对生产力发生反作用,上层建筑也会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在制度的更替期,旧制度往往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新制度则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对此,马克思就曾针对片面地将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经济唯物主义的庸俗说法愤慨地说,“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并未忽视导致制度变迁的其他因素。

    不过.正如英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科恩所指出的,“生产关系制约生产力的发展的命题,不仅与我们断言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在最重要的方式是一致的,而且还是由其所引起的……如果生产关系不同,生产力就不会像它们现在这样发展,而这就是为什么生产关系不是不同的原因,因为既定类型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解释包含它们于其中的经济结构的本质的生产力的特性,是它们在那种性质的经济结构中的发展趋向。”他又进一步指出,“经济结构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简单明了的事实并不损害生产力的首要性,因为是生产力根据经济结构促进发展的能力来选择经济结构的……生产力只在适合的生产关系中发展,但说它们的发展与否是由独立于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的特性所决定的则是错误的,因为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特性。”换言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只能由生产力的“首要性”即它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来解释。总之,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解释制度变迁的首要和根本的原因,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二、阶级: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

    马克思在提出“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论断,并指出应通过“生产力——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逻辑链条来演绎人类社会制度变迁之后,便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是什么力量来运作这一逻辑链条的,换言之,是什么力量来直接推动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的。对此问题.马克思是通过“阶级”这个理论范畴来解答的。也正因为如此,美国学者约瑟夫·熊彼特才指出,阶级理论显然是马克思思想枢纽之一的东西。由此可以看出,阶级理论也是马克思认识制度变迁的基础理论之一。尽管马克思没有直接对阶级下过明确的定义,但是还是形成了一套较为丰富的阶级理论体系,包括阶级的划分、阶级的形成和消亡以及阶级斗争的作用等等。马克思正是借助这一阶级理论体系来解答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问题的。

    在马克思看来,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范畴,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至今有过的一切社会,都是建立在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的对抗上面的”,换言之,在马克思看来,阶级的划分是客观的历史事实。而对于阶级划分的根源,马克思则认为其根源不在分配过程而在生产过程。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关系是阶级划分的最根本的基础。一个人的阶级归属和阶级地位,客观上是由他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这个地位所提供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所决定的。马克思虽然没有像后来的列宁那样把人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明确地作为阶级划分的主要标准,但实际上他已经把所有制作为阶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了。简言之,在马克思那里,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的阶级结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利益。

    马克思认为,阶级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它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当然也不会永久存在。它只不过是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的产物而已。阶级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具体而言,由于阶级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因而马克思指出,阶级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它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这里的物质条件是指存在的物质的、可以实际感觉到的条件,即各个时代社会借以生产和交换必要生活资料的那些条件,也即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在生产力极其低下、没有剩余产品的原始社会,人们过着一种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那时没有任何的阶级分化。只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出现了剩余产品,出现了社会大分工,阶级也才由此而产生。在阶级出现之后,人类社会才开始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进入阶级社会,整个社会才开始烙上了阶级的印记,才出现了与阶级相应的制度安排。但是,随着生产力高度发达时期的到来,人类社会将步入共产主义社会,全人类将得到自由的全面发展,那时阶级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也将随之消逝。

    可是,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还不够发达的人类社会即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在马克思看来,各个阶级之间在经济上的根本对立,必然集中地表现为政治斗争即阶级斗争。正基于此,阶级斗争才成为了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观点主要体现在:(1)原始社会结束至今的人类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2)阶级斗争的根源在于由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所决定的对立阶级间的利益冲突。(3)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

    总之,马克思正是借助“阶级”这个理论范畴来演绎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发展产生了阶级,出现了阶级社会及其制度安排。而等到生产力高度发达之时,阶级便会消亡,阶级社会及其制度安排也将随之消逝。而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还不够发达的历史时期内(即阶级社会),各个阶级之间在经济上的根本对立,集中表现为政治斗争。简言之,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性是政治的基本特性。正是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才直接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就此意义而言,阶级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它直接运作了“生产力— 生产关系 一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一制度变迁的逻辑链条。换言之,在马克思看来,人

    类社会的制度变迁在某种意义上是关于阶级斗争和阶级关系结构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三、国家:制度变迁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在提出“制度变迁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观点之后,又面临着一个问题,即各阶级之间为实现其各自经济利益所进行的斗争,是借助什么媒介来进行的,又是怎样推动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的。换言之,实现阶级利益的平台是什么。对此问题,马克思指出,国家作为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维护经济基础的最重要的工具,因而阶级斗争始终是围绕着夺取、建立、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权而进行的。简言之,阶级斗争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通过国家政权的夺取、建立、巩固和维护来实现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为此,在阶级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关注和研究了国家问题,提出了国家理论。

    虽然马克思没有系统性地建立国家理论,但正如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亨利·列菲弗尔所指出的,“如果有人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找一种国家理论,也就是想寻找一种连贯和完全的国家学说体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种学说体系是不存在的。反之,如果有人认为马克思忽视了国家,我们也可以告诉他,国家问题是马克思经常关注的问题。在他的著作中,有关于国家的一系列论述和一些显然已经确定了的方向。”其实,综观马克思的著作可以发现,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已经涉及国家的起源与消亡、国家的本质、国家的职能和国家的类型等重大问题。马克思正是借助对这些重大问题的阐述来说明制度变迁的核心内容问题的。

    马克思对有关国家问题的研究,表现在他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批判上,并且是从关注国家的起源问题开始的。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了从国家与社会关系来研究国家起源的途径。在黑格尔看来,国家对于社会更具有本原上的意义,社会只是绝对精神的特殊领域。马克思对黑格尔这种绝对的国家观作了如下中肯的评价:“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种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错误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并把这种表面当做事情的本质”。正是在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过程中,马克思找到了理解国家的关键性因素——市民社会,并从市民社会中找到了国家存在的真实基础和原动力。他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简言之,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而国家的本质与阶级密切相关。国家本质是国家理论乃至政治学的核心问题,它指涉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所表现出的性质或形态。马克思之前的政治学者,都把国家视为超阶级的组织,都认为国家是人们的“联合体”或“共同体”。而马克思则在重新考察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基础上,坚持阶级分析的研究方法,科学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在他看来,“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市民社会克服不了自身内部的矛盾,因而“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但另一方面,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与特殊利益脱离的、凌驾于社会之上并统治社会的国家同时采取虚幻共同体的形式,掩盖着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其他一切阶级的工具的实质。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明确表达了现代国家(资产阶级政权)的阶级统治本质,即“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应该说,工具主义国家观是马克思国家本质理论的最好概括。也正是由于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才借助一套政权组织和制度安排(即国家平台)来维护其自身的阶级利益,因而各阶级之间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而极力争夺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成为阶级斗争的核心问题。

    但是,在历史和现实中,作为凌驾于市民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并未完全表现出工具性,有时它甚至不顾统治阶级的利益而采取行动。对此,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阐述了国家的自主性特征,即来自社会的国家享有超越社会的能力,国家会超越个人和群体利益之上而代表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自主行使自治权。当然,国家的这种自主性,是为了维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因而它是相对的。

    如上所述,国家是统治阶级的组织,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工具。马克思指出,国家的这一本质决定了国家首先是作为阶级统治(即政治统治)的工具或机器而存在的,因而它的首要职能是实行政治统治;其次才是作为执行社会职能的社会管理机构而存在的。因此,马克思指出,国家职能“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互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其中,国家作为一种管理机构,执行社会职能,实现社会管理,是由上述的国家自主性所决定的,但由于国家自主性附属于国家工具性,因而国家执行社会职能在根本上还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当然,也正因为国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正因为国家执行某种社会职能,统治阶级所主导的国家政权才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得以维持,才能保证一种社会形态制度在一定时期的稳定,而不至于时时刻刻处于剧烈变迁之中。

    正是由于国家成为各阶级实现自身利益的平台,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始终是围绕着夺取、建立、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权而进行的,因而必然出现国家政权的更替。对此,马克思在对国家经济基础和阶级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划分国家的历史类型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指出了国家历史类型的实质,即社会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国家的历史类型是由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实行的阶级统治,就有什么类型的国家。同一社会经济形态的一切国家,都是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国家,都是同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马克思看来,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四种社会生产方式,即奴隶制生产方式、封建制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这些生产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分别是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因而国家的历史类型相应地分别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而这些国家历史类型则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基础上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

    实现更替。当然,在马克思看来,国家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并不是永世长存的,国家将会走向终结。伴随阶级的产生和消亡,国家也会由产生而最终走向消亡,社会由此经历一个“无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一无国家社会”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从而达到一个更高级的发展阶段。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一个社会的制度变迁包括思想观念、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但在马克思那里,制度变迁的核心内容在于政权组织和政治制度(即国家)的更替。换言之,制度变迁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更替,阶级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就是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简言之,制度变迁其实就是国家的兴衰问题。

    总之,马克思正是借助具有工具性的国家这个中介性变量来解释各阶级之间的斗争为何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的。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市民社会中各阶级之间的矛盾造就了国家。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利益的政治形式,是包括产权等经济制度在内的社会各项基本制度的提供者和维护者。因此,国家问题是阶级斗争的核心问题,各阶级之间为了实现各自利益而争夺国家政权,从而实现国家的更替。就此意义而言,国家是制度变迁的核心内容。

    结 语

    “制度变迁”是在现代化语境下,随着新制度主义的兴起,引入到中国学术界的舶来术语。在当前的中国学术界中,主要是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者主导着制度变迁的“话语权”。但正如上文所述,马克思借助生产力(根本动力)、阶级(直接动力)和国家(核心内容)这三个相互衔接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范畴,解释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制度变迁的逻辑链条,较为完整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因此,作为后来者的新制度主义并不能完全摆脱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尤其在最近一次的全球金融海啸肆虐之时,许多人特别是西方人又重新燃起对马克思的兴趣。这看起来是因为马克思关于资本预言的重演所致,而深层的原因则是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成长时期的深刻的经验观察而形成的理论思想的巨大价值和威力。因此,中国学术界应该重视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研究,提升马克思在制度变迁研究领域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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