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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女王”艾丽丝·门罗的苏格兰情结

    时间:2021-02-27 07:53:1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艾丽丝·门罗简介

    艾丽丝·门罗,加拿大著名女作家,当代重要的英语短篇小说家。不论是在北美还是英国,她都曾获得过众多奖项,如: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英联邦作家奖、吉勒奖、曼·布克国际文学奖、莱南文学奖、欧·亨利奖等十三种文学类大奖,被授予加拿大皇家学会洛恩·皮尔斯勋章与美国国家艺术俱乐部文学荣誉勋章,她还是美国艺术文学院外籍荣誉院士。她的众多作品已被翻译成了多种文字,她的忠实读者可谓遍布全球,被赞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

    “二战”后的加拿大英语文学不断发展,但巧合的是大多数的作家来自索埃斯特,这也成了加拿大文学界令人津津乐道的事。艾丽丝·门罗成长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当时,“加拿大——尤其是安大略西南部的一个小镇——将升起一位举世瞩目的作家明星”这一奇特的想法是会被人耻笑的。即便是到了五六十年代,加拿大也鲜有出版商,而那些主要的教材出版商则主要从英美进口所谓的文献。外国文学作品和理论的涌入对当时的加拿大文坛产生了重大影响。加拿大作家借助外来文化、文学的推力而开创了加拿大文学的新局面,艾丽丝·门罗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20世纪60年代,艾丽丝·门罗在罗伯特·卫伍制作的CBC节目《人类学》开始了她的创作。1968年,艾丽丝·门罗出版了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之舞》,正是她的这本小说集令她首次赢得了加拿大总督文学奖。197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少女们和妇人们的生活》因内容连贯而曾被误当作长篇小说发行。迄今为止,她已发表了十余部短篇小说集,每部小说集均包含有九或十篇小说。她在国际文学界所享有的地位与她的写作方式密不可分。长篇小说在文学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但正是她这位杰出的短篇小说家为短篇小说赢得了一席之地,使短篇小说被越来越多的读者所接受与认可。虽然许多一流的英、美、加作家曾尝试过短篇小说创作,但无一能企及艾丽丝·门罗在短篇小说创作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使短篇小说具有与长篇小说同等重要的地位!

    苏格兰宗教传统对门罗创作的影响

    艾丽丝·门罗1931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的温格姆镇,艾丽丝·莱德劳是她出生时的姓名,意思是全球经济大萧条时期来到人间的一个小生命。门罗九岁时,加拿大加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她就读于伦敦的西安大略大学,大二时因与第一任丈夫詹姆斯·门罗结婚而退学,并改用夫姓。当猫王艾尔维斯·普莱斯利在乐坛崭露头角时,门罗二十五岁——初为人母。三十八岁时,正是妇女运动的狂热时期,也正是在该时期,门罗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世。1972年,门罗夫妇离异。虽然在1976年她与杰拉德·弗雷林喜结连理,但她仍然保留了门罗这一姓氏。在她五十岁之前所创作故事的时间主要设定在30年代到80年代之间,甚至更早——对先祖时期的记忆。

    加拿大1867年成立,是一个迄今只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国家。除了原住居民外,加拿大主要以英法以及一些欧洲移民为主,这造成了该国的宗教与该国的民族成份一样具有多元化的特征。目前加拿大最大的宗教——天主教徒——约占总人口的一半,基督教徒(新教各派)则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左右。门罗的部分祖先隶属苏格兰长老会,她的血统可以追溯到詹姆斯·霍格——一位乡村自学成才的苏格兰诗人、小说家,罗伯特·彭斯的朋友、18世纪末爱丁堡文学界的著名文人、《一位清白罪人的忏悔》的作者。该家族还有一部分是英国国教教徒,他们认为最大的罪恶是用餐时用错叉子。在传统的新教文化中,在诸如索艾斯特这样的小镇,不当的行为是不会轻易得到宽恕的,严厉的惩罚司空见惯,随处均可能遭到羞辱,却无人会对之逃避。门罗也坦承洞悉自己民族的陋习。门罗敏锐地感觉到了社会阶级的差异,在作品中也有过较为详细的描写。如《皇室的鞭挞》中的汉拉提社会被横穿小镇的河流一分而二:河流的一边是医生律师等上流社会阶层的所在地,河流的另一边,即西汉拉提,则居住着工厂工人、铸造工人、造私酒者、妓女、小偷等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而门罗在这部早期的作品中用了较大篇幅描写了女儿因父亲受到继母的唆使而遭受严厉惩罚的场面——门罗巧妙地用“皇室的鞭挞”来形容这顿毒打,这也是门罗作品中罕见的暴力书写。门罗祖先信仰的不同在她的作品《爱的进程》中也有所体现:女主人公的母亲是英国国教徒,父亲却是英国国教徒,也是奥兰治党员(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省拥护新地教之政治社团中之一员),还是保守党——门罗在文中对之不无调侃地说她就是这样成长的!其实这正是作者对自己家族乃到整个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的另一种写照。

    毫无疑问,艾丽丝·门罗是一位充满创新意识并且勇于不懈挑战自我的作家,她不断地对自己的创作进行思考与调整。英美文学对门罗的创作有着很大的激励作用,她不仅从语言、叙事技巧、文体等文学的内部元素出发改造了加拿大小说的外观,进而改变着人们所固有的小说观念。作家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在于能够结合自己的个性书写对世界、对人性的理解并进行融合。与同时期的文学大师相比较,门罗并不追求奇异古怪的故事、生涩的话语方式和孤僻的创作态度。门罗只用平实温和的语言将一个个流畅的故事与一个个鲜活的主人公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读者很容易感受到她一方面将人类、历史、现实与个人的痛苦融入笔端,另一方面又在个人理想与宗教信仰的两端,激发出种种战胜痛苦、战胜苦难的精神力量。对门罗而言,虽然基督教信仰是一种长期的存在。但门罗的作品却偶尔会流露对这种信仰的消解,即在作品中,门罗屡屡表达了对上帝的信仰,但又常常提出质疑,这与整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形态以及她自己的人生态度是紧密相连的。如在《匆匆》中,门罗借朱丽叶之口勇敢道出了“根本就没有我们要上的那种天堂。我们不信上帝”。朱丽叶认为世上不存在神的恩典,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谎言中长大!或许这与近年来宗教在加拿大的世俗化、人们的宗教观念日益淡薄不无关系。

    苏格兰文学传统对门罗创作的影响

    一、蓟、格子呢裙、威士忌——苏格兰民族的标志

    与美国一样,加拿大也是一个移民大国。美国的文化特征是各民族文化的大融合,但加拿大与之不同。加拿大人引以为荣的是各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他们对各民族文化秉持相互尊重、和平共处的原则,这些在门罗的作品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门罗作品中主人公的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往往会被门罗打上苏格兰文化的烙印。例如随处可见的蓟、苏格兰人戴的天鹅绒便帽与典型的苏格兰格子呢服装等是门罗许多作品中频繁出现的极具苏格兰民族特性的服饰。从门罗的许多作品中可以看出,加拿大的苏格兰后裔从最初的拓荒时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民族聚集区。有着苏格兰国服之称的苏格兰格子呢裙仍然是许多定居加拿大的苏格兰后裔在正式场合所穿的服装,而被誉为苏格兰国酒的威士忌也仍然是他们的所好。与大多数民族不同的是,苏格兰男人也会穿裙子,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苏格兰格子呢裙。这是苏格兰高地人的传统服装,也是苏格兰的标志之一。格子呢裙上的不同图案与颜色都是不同部落或家族的标志,也体现着社会地位的差异。不论在饮食方面,还是在服饰等生活习惯方面,作品中的苏格兰移民及后裔都很好地保持着苏格兰民族的习俗。如果对苏格兰文化没有基本的知识,读者是很难理解作品的一些指涉意义的。

    二、坚强不屈的民族精神——苏格兰文学的精髓

    在历史上,苏格兰屡受异族的侵犯,坚强不屈的民族主义精神是苏格兰文学一贯的精髓,现实又不失想象力的细腻表现手法也成了苏格兰文学的传统。作为拥有两种官方语言的移民国家,为了维护文化与政治等方面的独立性,加拿大文化中有一种反美传统。虽然美国与加拿大都是典型的移民国家,但是由于历史上美国曾经数次企图武装入侵加拿大,因此对美国的排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一种对欧洲的归属感。《遥远的城市,蒙塔那》讲述在当时的社会,尤其是在安大略,对人们而言汽车不过是一种代步工具而已,但放弃大且豪华的美国车而选择购买小巧的欧洲车却会被视为某种政治宣言。

    《我年轻时的朋友》中的弗洛拉用带着苏格兰方言的英语朗读苏格兰的故事,可见苏格兰人仍然很好地保持着母语,正可谓乡音未改。18世纪法国著名文艺批评家丹纳认为地理和气候等环境因素对于作家的创作有着极大的影响。1931年,门罗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的一个小镇,这与她众多作品的故事发生地的地理背景类似。相比都市文学而言,门罗用文字抵御着社会的世俗化,她笔下更多描绘的是乡间邻里,她的写作风格使之成为时代的急先锋,并影响着当代加拿大文学的发展。这些都依赖于门罗作品中语言的张力。胡塞尔认为语言是一种引向内心深处的符号。在门罗的许多小说中,语言突出表现为对人体感官的冲击性,营造出一种多方位的立体性效果。如《机缘》中“流水与岩石、阴森森的古树、悬垂的苔藓。偶尔会见到一缕炊烟从某座阴暗潮湿、显得破败不堪的小屋子里冒出来……”寥寥数语便让远离都市喧嚣的鲸鱼湾美景瞬间呈现在了读者眼前,“流水”一词让读者仿佛听到了潺潺的水流声,“一缕炊烟”以及“破败不堪的小屋子”令人感觉到了生命的存在,而阵阵饭香也仿佛扑鼻而来。静中有动,动中有静,这些都令读者眼前的景象充满了生机。

    门罗作品中的苏格兰民族归属感

    作为移民大国的一员,门罗在作品中屡屡不忘表明自己的苏格兰血统。《我年轻时的朋友》中的主人公并非第一人称叙述者“我”,而是“我的母亲”,也就是说该作真正讲的应该是“我母亲年轻时的朋友”。譬如故事中“我母亲年轻时的朋友罗伯特来自苏格兰,弗洛拉用苏格兰方言朗读苏格兰人的生活故事”,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作者内心的苏格兰本土情结。为何故事讲的并非“我”年轻时的朋友,而是“母亲”年轻时的朋友?其实“母亲”一词是有深刻寓意的。英语中的motherland是“祖国”的意思,其中含有mother(母亲)一词,蕴涵着“祖国,我的母亲”这一层意义。故而,对母亲年轻时光的追忆可以理解为作者对故乡苏格兰的记忆!

    对故乡的记忆还典型地体现在了门罗《匆匆》这部作品的结尾部分:

    与记忆的痛苦相对照……是关于家在何方的观念上的变化。不是指和埃里克在鲸鱼湾的家,而是更早的年代的家,在她整整一生之前那个时代的家。

    因为你试着去保护,想尽可能好地、时间尽可能长地加以保护的,总是发生在家里的那些事。

    《乞丐女仆》中的帕特里克来自加拿大西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境殷实,父母居住在靠近悉尼的温哥华岛(加拿大西南部岛屿)。当帕特里克的母亲带着他的女友罗斯散步,告诉她那些玫瑰园与厨房院子的用石头砌的低矮围墙都是儿子帕特里克的杰作时,罗斯断定他一定具有苏格兰血统,因为她认为最好的泥瓦匠都是苏格兰人——这是苏格兰人引以自豪的!由此可见,作品中的主人公们虽然身在加拿大,但对故乡苏格兰的思念丝毫未减,以故乡为荣之情日渐升华!

    在门罗作品的字里行间,读者可以感受到苏格兰人民强烈的民族精神,以及作者身为苏格兰人后裔的自豪感!作品中一个小小的物品,一个小小的细节往往都寄托了门罗对远隔重洋故乡的守望之情。不论在题材内容上,还是在语言形式上,门罗的作品有着鲜明的苏格兰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失为一种寻根文学。

    结语

    文学文化学是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文学现象,是一门介于文艺学与文化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即侧重于探索研究文学与文化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成了全球学术研究的热点。特里·伊格尔顿认为正是因为一切都变得与文化有关,才导致了许多人谈文化的现状,包括从文化的视角来研究文学。文学只是文化的一部分。事实上,文学的初始形态是与文化合为一体的。但文化价值具有深刻性、稳定性与恒久性的特点。“寻根文学”其实就是文化寻根!苏格兰文化的烙印在门罗的作品中随处可见,这体现了该民族文化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处世方式!

    课题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江西高校外国语言教学研究专项课题”一般项目(2011)(项目编号:11WX308)。

    参考文献:

    [1]Alice Muo. My Best Stories[M].Toronto: Penguin Group,2006.

    [2]Alice Muo. Runaway[M].New York: Vintage Books,2006.

    [3] ﹝加拿大﹞艾丽丝·门罗著.李文俊译.逃离[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

    [4]林玉珍.艾丽丝·芒罗短篇小说的多重主题[J].世界文学评论,2006,(02):267.

    [5]董珊珊.聆听叙事话语中的“女性声音”——浅析爱丽丝·芒罗短篇小说中的性别政治[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9,(02):24-27.

    作者简介:

    于洪颖(1954— ),男,汉族,山东威海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与英语教学法研究。

    贾梦姗(1976— ),女,汉族,湖南沅江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外国文学与英语教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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