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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时间:2021-10-20 10:28:0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我市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现根据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编制**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第一部分“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http://www.damishu.com

    “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促发展、保稳定、维权益为中心任务,立足当前保稳定,着眼长远建制度,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协调推进,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就业促进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体系,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五”以来,面对居高不下的就业压力,我市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推进劳动者市场化就业;另一方面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再就业帮扶,鼓励扶持引导他们实现再就业。5年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3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十五”以来,**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改制企业在稳定就业总量的基础上,吸纳劳动力能力有所增强;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就业形式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特点。

    2、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市及4个区县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改造扩建和新建,新增民办职业介绍机构41处,全市110个街道(乡镇)全部建起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增设了职业介绍机构,城区大部分社区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每年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工种扩大到200多个,成为市场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区县及部分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安装使用统一软件,并实现了部分联网;各级共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办理就业手续以及代存档案、代缴保险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功能明显增强。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招用职工,劳动者通过市场求职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每年实现就业再就业人员中,80%以上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市场就业率显著提高。

    3、建立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再就业优惠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02至2005年间,通过落实减免税和发放四项补贴等政策,有6.5万人次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有148户各类服务或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3300人。通过为290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2030万元,带动6500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该做法被全省推广。同时,对一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采取了腾岗安置的办法,2003、2004两年间,机关事业单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00余人,其中“4050”人员210人。

    4、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按照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要求,取消了农民工进城务工证卡管理等限制性规定,及时提供免费信息咨询、就业指导服务等,实施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开展了针对农民工专项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组织实施了“西输东接”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加快,2004、2005两年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万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搭就,社会保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五险齐全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立。2000年10月《**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12号令)的贯彻实施,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建立,2003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政发[2003]181号),实现了我市工伤保险制度与国家法令的衔接统一;2001年开始建立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三段通道”模式改为“版块式”,并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3年市政府出台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首次将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并对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04年市政府下文,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出四项政策调整,重点是制定了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贯彻实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45号令),2005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至此,我市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立。

    2、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同时,狠抓了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企业养老保险落实了配套联动机制,5年新增参保职工15.2万人。失业保险由原来的仅限于企业参保,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除外),参保职工总数达41.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年新增参保职工60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从无到有,参保职工已分别达42万人和31万人。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1.6万人,参保率一直保持100%,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3.4万人。在社保基金征缴上,采取了宣传、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特别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有效预防了瞒报、漏报行为,5年来,五项保险累计征缴保险费63.78亿元,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率保持在95%以上,失业、工伤保险费征缴率达90%以上。此外,加强了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确定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3、继续巩固了“两个确保”,各项保险费做到了按时足额支付。对照1998年实施“两个确保”的要求,“十五”以来继续巩固成果,并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也进行了保障,5年累计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5431万元;为全市1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足额支付养老金46.2亿元。同时,5年累计为11.5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50445万元,对领完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实现再就业且生活困难的部分人员,通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予了救助。5年累计支付医疗保险费10.658亿元,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20.7亿元,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参保人员支付养老金2210万元。

    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自1997年以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连续8年保持社会化发放率100%。2003年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2003]36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04]1号),建立完善了街道(乡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在全省首创了社区管理“星”级服务示范点制度。截止2005年底,全市17.7万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1%,纳入社区管理人员15.2万人,社区管理率达85.4%。

    5、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实现了省、市、区县三级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医疗保险建成了经办机构与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之间的局域网,其它保险也实现了内部网络化办公。2003年以来,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建设“金保工程”的要求,建立了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建立并启用了视频会议系统,组建了“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核心平台二版”和“劳动99三版“在全市各级社保机构的统一应用。市及各区县全部实现了五项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所突破。“十五”期间,各级开始重视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考核、鉴定相配套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技能人才队伍有所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有所突破,技能人才待遇得到初步落实,其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明显增强。

    1、技工教育走出低谷,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十五”以来,技工教育逐步走出低谷,教育规模稳中有升,教育层次提高,招生数量逐年增多,就业形势良好。2001年组建了**市高级技工学校,2003年被批准为**市技术学院,使驻**市内的高级技工学校达3所。5年间,全市技工学校累计招生30260人,其中高级班招生达到7612人;技工学校共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23364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截止2005年全市有12所技工学校面向社会正常招生,在校生达到17000余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了较大发展,全市经批准建立的民办职业学校32个,5年累计培训学员24380人。

    2、在职教育总量稳定。5年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职工培训35万人次,其中有69987万余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共为鉴定合格的56073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颁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6778份,中级证书20363份,高级证书6626份,技师高级技师2308万份。

    3、再就业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后再就业率有所提高。5年累计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3万人,培训后再就业保持在60%以上。

    4、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有所突破。2003年底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加大了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制定实施了“三年三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已先后组织了6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金蓝领”培训工程,培养年轻技师600人。制定了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标准,建立了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已评选出“**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9名,享受每月100-200元的政府津贴;评选出“技术能手”180名,给予了一次奖励。2005年开始实施“首席技师”的评选。2004、2005年两年间,全市新增技师1800余人,高技能人才溃乏的现象有所改善。

    (四)劳动保障维权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十五”期间,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为基础,进一步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争议处理、信访三位一体劳动关系协调职能,着力解决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利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劳动合同签订面扩大。到2005年底,全市有2827户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共有75.2万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力推行了集体合同制度,有652户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31.2万人。先后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审核办法》等6个合同管理文件,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2、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加强了对企业欠费问题的监控。通过督促企业补发、财政转移支付为部分流通企业职工补发、劳动保障执法追讨等措施,5年累计补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8823万元,基本解决了历史拖欠问题。建立并落实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初步形成,2005年全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1.5545万元,比2001年增长了6741元。在全市265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并将这项制度扩大到所有企业。

    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2003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处成立,各区县也相继组建了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力度增强。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劳动保障年检不断扩大了年检范围和内容,2005年对6659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年检,涉及职工64.3万人次。提高了举报专查的处理时效,5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495件,时效内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扩大了主动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以劳动保障年检为基础,针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检查督促;针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较好地纠正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混乱、严重侵害童工的利益、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违法现象。

    4、依法及时处理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实行了举证责任制度、证据财产保全制度、部分裁决先予执行制度,强化了立案调解工作,全面实行了合议庭制度,成立了“**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仲裁庭”等,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5年来,全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784件,涉及劳动者20484人,通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9525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147万元。

    5、妥善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规范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程序。5年累计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2428件;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85件,依法纠正了各类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建设。

    第二部分“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在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明确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把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2、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是拉动就业的积极力量,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确定要构建“中心突出的现代组群式”的城市框架,做强做大三大比较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产业、培植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大力发展物流业,基本确立在环渤海经济圈重要的和半岛城市群特色鲜明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地位,将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将保持12%左右的增长速度,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

    4、全社会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观念发生变化,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初步形成,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保障意识不断提高。

    这些有利条件,为“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面临的新挑战:

    1、城乡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将在“十一五”期间达到高峰,“十一五”期间,全市预计城乡需要就业人员总量为70万人,其中城镇需要就业4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25万人,城乡就业压力突出。与此同时,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也非常突出,一方面普通劳动力过剩,另一方面技能劳动者短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就业难、招工难”并存,部分缺乏职业技能的长期失业和中龄失业人员难以就业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2、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水平相对滞后于产业技术发展水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新型技能人才数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经济全球化等多方面的影响。老年人口增加,必然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直接带来巨大压力,加之部分困难企业欠费严重、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基金支付和筹集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期间如果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基金38亿元,养老基金缺口达32亿元。养老金计发办法需进一步完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日益拉大。医疗保险制度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个人负担过重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难题仍然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晚,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较低,农民的养老、医疗问题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互济功能没有充分体现,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筹资机制尚未建立。

    4、劳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协调劳动关系的难度增大。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化,双方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化,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将更加占据主导地位。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灵活就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劳动力流动频繁加快,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多变。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一体化,一些西方国家推行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与我国现行的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将产生冲突,这为劳动关系调整带来新的挑战。另外,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面临人员少,维权任务重的压力,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部分“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重要转型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阶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制度规范化、资金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以及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省率先崛起提供支持和保障。

    根据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结合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出如下任务目标。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打破城乡界限,面向城乡劳动者改革就业失业统计制度;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基本建立起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同时,畅通劳动者输入输出渠道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职业变换的渠道,基本建立起劳动者自主流动就业机制。

    2、优化劳动力市场布局结构,实现综合性市场与专业市场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四级联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市场就业服务功能,市场就业率达90%以上。

    3、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就业45万人以上,力争每年实现就业人数大于新增需就业人数,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4、继续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帮扶,到2008年底,基本解决再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制定《**市社会保险条例》或是《企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2-3个单行条例,提高立法层次,推进依法行政。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1万人,占城镇职工总数的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0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50%以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万人、52万人和40万人。

    3、到2010年,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万人,较2005年翻一番,占全市应参保人数80%以上,基金积累达到9亿元,较2005年翻两番,建立起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突破口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4、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研究基金保值增值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养老、医疗补充保险和其它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5、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退休、失业及定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6、全面实施“金保工程”,与劳动力市场网络同步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为劳动者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等提供一体化服务。

    (三)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1、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未来5年培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3.5万人。

    2、适度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十一五”期间,计划招收新生3万人,其中高级班招生6000人以上。

    3、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范围和鉴定数量,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职工培训4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0万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8万份。

    (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方式。

    2、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以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税收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管理机制。“十一五”期间在职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增长在8%以上。

    3、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发放工资的行为。

    (五)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

    1、继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

    2、加强基层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建设。在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全面建立调解组织;在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大部分社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三分之一以上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机构。

    3、全面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扩大主动检查的范围和数量。

    4、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基本做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5、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到2010年,市及区县建立劳动仲裁院。

    6、提高监察、仲裁案件的时效内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90%以上,劳动争议时效内案件结案率95%以上。

    第四部分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就业

    (一)促进就业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1、将就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继续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功能和行政推动作用。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三大比较优势产业、四大传统产业以及培植大企业大集团的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第三产业社会需求量大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宽社区就业渠道。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其在发展经济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积极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制度,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以及跟踪服务,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使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计划,成为推动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非全日制、小时工等就业形式,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建立经济建设项目与促进就业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将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

    (二)加大就业投入,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1、建立稳定的促进就业资金增长机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和自谋职业补贴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个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

    2、继续实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和过渡性就业岗位,实行托底安置,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三)加强失业监控。

    1、加强重点指导和监测,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避免大量推向社会。

    2、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劳动力状况抽样调查,合理确定失业预警线,及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制定失业治理预案,建立起“防”、“治”结合,长效与应急相结合的失业调控机制。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统筹城乡就业。

    1、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服务,对失地农民给予重点帮扶,逐步建立起适应城乡统筹就业的资源管理、就业登记和保障维权相统一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建立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坚持就业政策向农村和农民延伸,使城乡劳动力享受统一的就业政策,特别要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3、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劳动力7.5万人以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之间自由、正常的流动就业创造条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消除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后顾之忧。

    (五)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围绕人本服务,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扩大市场数量,强化市场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一批专业市场,实现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的有机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服务,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提高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意识。

    二、加强职业能力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大力推进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

    1、调整技工学校教育布局结构。针对市属以下技工学校提出总体改革方案,对部分已没有在校生,连续3年以上没有招生的技工学校予以撤消;对部分企业办学实行转制,改为所在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用于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对正常招生的技工学校,增加其劳动预备制,再就业培训,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等复合功能,真正建成一批集体培训、鉴定、考核等多功能的综合培训基地。

    2、提高层次,进一步推进培养方式改革。依托**市技术学院、**市交通技工学校、**省水利技术学院、**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力争把**市交通技校改建为淄博交通技术学院。指导技工学校创新办学体制,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尽快实现多元化办学。招生来源上,在稳定目前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基础上,逐步向招收培养各类院校毕(结)业生和在职职工转移,面向各类愿意掌握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在学制上,要针对不同的生源,不同的专业,制定灵活的培养方式,做到高中低多层次、长中短相结合。

    (二)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2、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层层建立“首席技师”选拔表彰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单位尽快建立选拔表彰技能人才的制度,规范和完善各级各类评选奖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

    3、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一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二是加快培养体制和培养方式的创新。大力实施“**市三年三千新技师培养计划”确保新技师培养逐年增加;继续推进“金蓝领”培训,不断扩大规模、拓宽领域、提高层次。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构建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普遍开展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名师带徒”制度,企业一线职工每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的人数不少于20%。同时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经营者任期目标,加强监督和考核。四是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60%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4、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研究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职业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逐步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形成制度,通过竞赛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三是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到“十五”末,凡是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

    (三)宽领域免费开展培训,为劳动者送技能。

    继续开展技能扶贫活动,为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为目的,认真落实《**市技能扶贫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与资助对象。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择业技能,将一定数量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1、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应保尽保。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做实基金保值增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根据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拓宽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建立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拨付机制,通过市、区、街、居四级网络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

    2、建立和完善覆盖广泛、水平适当、体系健全、管理科学、服务规范、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城镇职工未就业直系亲属、职工子女、学生等人员医疗保险办法,逐步将区县医疗保险、**石化、**等大型企业医疗保险过渡到市级统筹,到2010年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市全体城市居民且全市政策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同时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行适当提高,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大额救助医疗救助基金的报销比例等进行适当调整,使参保人医疗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化管理,制定定点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加强定点机构社会化监管建设,完善定点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建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改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建立起单病种结算、总额预算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结算办法;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约束,控制参保人自费项目使用量,逐步减轻个人负担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与社区医疗服务相结合的路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开展将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纳入社区医疗机构管理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预防、治疗、康复等一体化慢性病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并在全市推开。

    3、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全市统筹。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促进再就业和培训工作需要。

    4、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伤赔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工伤和职业病预防的科学研究工作,采取积极的工伤预防措施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办法,遏制工伤事故。完善协议医院和三个目录管理,制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完善工伤医疗费结算办法,建立费用控制的长效机制。利用工伤医疗管理网络进行工伤医疗费的网上审核、结算并建立动态监控和处理机制。逐步将所有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对工伤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的社会化管理。

    5、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生育待遇审核管理,杜绝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行为。提高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

    6、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十一五”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00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达到100%。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形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险之间的转移和衔接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各类参保群体之间和地区之间保险关系的有效贯通,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和职业转换。

    (二)建立稳定规范的基金筹措长效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基金补充渠道,探索建立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制定以有效资产抵押、抵顶社保基金的工作规范,最大限度盘活抵顶资产,增加基金收益。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构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监管,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营。

    四、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1、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健全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建立和调整纳入合同管理轨道。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行为;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和办法,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

    2、成立市和区县劳动仲裁院,切实增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能力;逐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水平。

    3、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改制、破产和结构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政策。

    (二)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

    1、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健全企业调解、区域性调解、社会性调解、劳动保障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五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调解职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形式的需要,探索建立市及区县劳动仲裁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并依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测机制,做好劳动仲裁预测工作,把握劳动争议的发展规律,将“事后办案”转为“事前预防”,加强对劳动争议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2、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完善案件合议制度、仲裁员管理、案件通报、案例评析、工作考评、内部监督纠错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改进办案方式,规范程序,实行庭前调解和预备庭制度,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1、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信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引导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确定不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加强对技术工种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建立技术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2、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增强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代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通过企业、职工双方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调整,发挥企业工会、职工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3、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保证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适时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4、以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标准为重点,进一步研究完善劳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标准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区县监察机构,探索监察工作向街道、乡镇延伸的做法,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监察组织网络。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加快“三支”队伍建设。现有专职监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劳动保障系统内部聘请兼职监察员,共同参与专项或综合检查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兼职监督员”和“协管员”的作用。

    2、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维权预警机制,按照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对c类企业保险费缴纳等直接关系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建立随时问讯、定期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侵权案件做到提前预防、及早介入。建立工资监控机制,设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管理台帐,对有欠薪可能或苗头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欠薪先行垫付制度。健全维权应急机制,对发生人数较多、范围较大或者影响恶劣的集体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开辟快速通道,实行现场立案、现场调查、现场处理。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维权机制。

    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劳动监察员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明确办案监察员的责权,设立执法监督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行和完善调查案件、立案处理、处理通知书送达分离的制度,落实错案追究制度,预防错案的发生。

    4、加大对恶意侵权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突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劳动报酬、超时强迫加班、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以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为契机,以推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建设。遵循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信访长效稳定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力争出台2-3个有关养老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多方论证机制,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对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责任制、执法案件评查制度等执法监督制度。创新执法机制,理顺执法主体,优化执法流程,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

    二、优化劳动保障系统机构设置,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积极构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发展的后劲。加强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建设和谐机关活动,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有战斗力、有凝聚力、有生命力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健全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向社会开放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信息分析人员队伍建设。构建市区街居四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功能。到2010年,在城镇街道、社区和农村的乡镇普遍健全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等应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实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管理,理顺退休职工活动中心隶属关系;界定行政职能,搞好(铁路技校)基本建设。

    1、规范局属单位办公地点,未来2年内将部分局属单位办公地点集中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办公,统一管理。以弥补活动中心经费不足和局属单位单独租赁办公地点浪费经费。

    2、理顺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大厦)服务人员关系,明确在职事业单位人员行政管理职能。未来5年内为确保基金安全,使基金保值增值,开发利用院东、院西已征用地解决大楼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3。加强(铁路技校)内部机构调整、设置和人员管理,确保技校履行所担负的专业技术培训职责,同时,不断拓展其他专业的培训,为社会培养全方位的人才。

    三、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建立便捷、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和强大的基金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在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网络覆盖面,逐步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形成“市—区—街—社区”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

    (一)加快劳动保障宏观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工作预测和研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劳动力就业状况、医疗保险预警机制等数学模型,为科学制定和调整各项政策提供支持。

    (二)加强劳动保障各业务经办环节的适时网上监控、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联网率达到99%,医疗费用结算基本实行网络化;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劳动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三)实现对劳动保障业务全过程信息网络化管理。在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将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系统,完成整个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和无缝连接。

    (四)完善以劳动保障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系统建设。通过完善劳动保障网、呼叫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询和网上业务经办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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