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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入会调研报告

    时间:2020-09-02 08:19:4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精品学习资料范文

     农民工入会调研报告

      篇一: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调研报告(定)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调研报告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新生代农民工”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进入劳动年龄后在城市务工的青年农民,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据统计,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约2.3亿,新生代农民工大约1亿多人。随着第一代农民工的逐渐老去,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新时期农民工的主力军,他们在为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出现了精神生活空虚、利益诉求无门、成长发展路径狭窄、价值导向多元化、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受影响、空巢老人生产生活困难等重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引导和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积极融入社会和认同社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一个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万源市16万余农民工中,常年外出务工14.9万人,新生代农民工占有比例大,约9万人,职业流动频繁,就业状况较差,大多数无固定收入来源,常期处于无业、待业或打临时工状态。鉴于此,万源团市委专门成立调研小组,通过制定调查问卷,深入基层走访,建立万源籍外出务工青年QQ群等方式,对万源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召开了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为主题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收集了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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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2500份,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762份,其中,网上调查问卷632份。现就相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现状分析

      1. 整体素质不高,法制意识淡薄。据调查显示,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和初中的870人,高中的622人,大专以上的270人,分别占总数的49.4%、35.3%、15.3%,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比第一代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这只是相对于教育极其贫乏的上一代农民工而言的,事实上,新生代农民工所受的教育仍然十分欠缺,初中及以下学历比重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导致他们整体素质不高,多聚集在第二、三产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之前生长在环境相对封闭、法制观念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生活经历简单,接触法律的机会很少。虽然他们都或多或少接受过教育,但大都教育程度不高,只受过小学教育或初中教育,且一般只涉及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几乎是空白,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形成更是无从谈起。新生代农民工童年大多数属于留守学生,成长中缺乏必要的管教,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调查显示,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1348人,占总数的76.5%;加入共青团组织490人,加入党组织224人,单位有组织但没有加入的581人,所在单位没有党(团)组织467人,分别占总数的27.8%、12.7%、33%、26.5%。

      2. 整体收入较低,就业状况较差。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中面临最主要的困难是缺乏职业技能,从而导致其就业状况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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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流动性强。社会福利不均衡、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政策缺陷是造成新生代民工就业不稳定的制度原因。同工不同酬、本地和外地工人待遇相差大、优先使用本地工人等具有保护性的一些地方政策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权利事实上的不平等;一些企业在使用新生代农民工时存在着有法不依、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职业安全隐患较多、人文关怀不到位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人资源禀赋条件也造成了就业不稳定状态。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每年在外工作半年以下有959人,半年至一年有803人,个人月平均收入在2500-4000元110人、1500-2500元224人、800-1500元758人、800元以下的670人,分别占总数的6.3%、12.7%、43%、38%;现在所从事的工作由熟人介绍、自己寻找、家乡政府部门统一组织介绍的比例分别占总数的44.3%、30.4%、25.3%,前两者所占比例均比后者高;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有335人、医疗保险有1271人、失业保险有201人、工伤保险有245人,其他商业保险有22人,生育保险却没有一个人参加,还有112人没有参加任何保险,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度不高。

      3. 学习培训机会少,职业梦想难实现。职业选择迷茫、职业技能欠缺、职业发展空间小、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家有留守老人和小孩,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对精神、情感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在输出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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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各方面劳务技能培训较窄,现有的公益性劳务培训远不能满足务工青年的职业技能需求,存在参训人员少、课程设计单

      一、培训缺乏针对性、与农民工的就业实践和个人兴趣相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外出新生代农民工在输入地接受的技能培训学习更加欠缺,绝大部分属于“普工”。通过分析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知识的比例并不高,调查显示,利用业余时间读书看报仅有245人,看电视、上网有958人,参加体育、文体娱乐活动245人,睡觉314人,分别占总数的13.9%、54.4%、13.9%、17.8%;没有参加过相应的工作培训1226人,没有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1226人,均占总数的69.6%,希望能够得到相关机构组织技能培训的1672人,所占比例高达94.9%。

      4. 困扰生活问题多,深感肩上压力大。社会保障水平偏低、留守子女教育、婚恋问题、父母赡养、缺乏实用技术和今后的养老成了大家最困扰的问题。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大都在城市处于“边缘化”地带,社会地位较低,社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和心理压力,有的甚至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调查显示,有1538人认为压力最大是现在收入不高,占总数的87.3%,物价突飞猛涨,而工资待遇却仍未见涨。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有了孩子,自己却常年在外务工,子女长期留守成了新生代农民工最大的牵挂,也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为了陪伴孩子,选择了在家乡找工作而放弃外出务工计划。调查还显示,将孩子寄养在亲戚或长辈身边的有1087人,让孩子跟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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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务工的有403人,分别占总数的61.7%、22.9%。

      5. 过于注重享乐,消费观念更开放。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年轻所以喜欢追求时尚,消费观念比父辈更加开放,也更加注重享乐。不过,新生代农民工在接受城市消费观念,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他们的工资收入却没有随之增长,加上攀比心理作祟和理财能力上的不足,他们常常入不敷出,经济上陷入困境。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春节回家不但不买礼物孝敬父母长辈,反倒还需要父母长辈寄去路费才能回家过春节;甚至还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担心回家开支太大,宁愿谎称春节加班,也不选择回家和父母、孩子、亲朋好友团聚。调查显示,收入除消费外,803人没有储蓄,625人有很少储蓄,312人有一定储蓄,有很多储蓄的仅22人,且有1004人将储蓄用于吃饭和住宿,357人选择寄钱回老家,401人把钱花在手机和上网等方面。

      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对策

      近几年,国家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促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作为川东北部的劳务输出大市,近年来,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技能培训等方面也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但改革涉及到诸多方面,从政策的实施效应看,政策的成熟和完善需要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完成。

      1. 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素质。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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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状况调查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

      题 目 系(专业班 级_________ _

      作 学 号 指导老师日期:

      农民工子女流入地就学状况调查

      调查主题背景: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农民工是现代城市的建设者,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生力量。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乎农民工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本文拟以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为背景,探讨当前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状况等受教育的问题。

      调查安排和方式:在今年暑假,本人有幸在深圳美华雅家具公司实习,在工厂里和工人们交谈学习,深入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七月一号到七月七号主要为口头交流获得资料为主,中后期七月八号到十号以调查问卷和家庭走访为主。本人单独完成了本次调查。

     问卷设置主要以选择题单选题为主,全面了解农民工子女在深圳的就学状况。详情见附件。

      调查过程:今年暑假放假比较早,我早早的收拾好行李去公司实习。一开始非常不习惯实习的生活,每天早早起床,下午必须到五点才可以下班。但做久后慢慢就习惯了。在实习过程中,我在调查的需要下时常去到车间和工人们交流。尤其在吃饭期间和午休期间,我把握住机会认真调查。工人们起先并不愿意,但是最后都被我的真诚感动了。他们在讲述自己孩子情况时,不时感慨城里孩子的条件好,要我们好好读书。每天我收集到的资料都会记在手机中,晚上录入电脑。在后期时,我和工人们混的都很熟了,这时我直接发放调查问卷,工人们认真填写,我再通过excel整合,形成完整的数据结构。

      调查情款及分析:见附件

      调查不足:本次调查还有继续改进的地方,因为调查时间准备不足,所以收集到的数据不够多,如果拥有更多时间相信这次调查会更加完美。

      调查心得: 在我看来,农民工子女流入地就学困难的原因如下:

      (一)根本原因——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二)深层次原因——体制的制约

      1、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形式把中国公民分成身份不同的 两大类别,蜂拥入城的农民工居住在城市,户籍却仍是在农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应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农民工子女在流动的同时,教育资金并没有随之流转,从而致使处于流 入地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不了流出地政府的教育财政补贴,也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 。因此在流入地城市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必 须比城市孩子多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果。

      2、义务教育制度的过度分权: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过度分权。《义务教育法 》

      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 保证。这个教育法则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学龄儿童的入学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作为城市边缘人口,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流出地政府带给他们的教育补助。因此,义务教育的过度分权是造成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主要原因。

      (三)主观原因——农民工自身的影响

      1、农民工经济收入低:

      在我国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以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农民 工占到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人数超过一亿。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经济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得到公平、公正待遇,但农民工却经常遭遇工资偏低或拖欠的不公 正待遇,收入普遍微薄。他们大部分居住在城市郊区,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使他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额外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他们只能“望学兴叹”,这是导致他们子女上学难的直接动因。

      2、 农民工家庭的流动性大,社会交往面窄:

      农民工居住空间狭窄,条件较差,孩子没有安静的学习空间;农民工子女尽管生活在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实际却只拥有狭隘的生活空间,这与乡村社会中频繁的互动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经常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使适龄儿童的正常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甚至造成了阶段性辍学,影响教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客观层面上拉大了与其他儿童的教育差距,进一 步加剧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弱势地位。

      (四)外部原因——社会的偏见与排斥

      41.82%的农民工孩子曾担心从农村转到城市后,在学校会受到城市同学的排挤。而事实的确如此,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歧视和偏见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居民的“一等公民”的心态意识,阻止了广大市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认同。很多城市居民认为他们的到来会给社会秩序、治安和卫生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城市居民受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影响,形成对农民工带有偏见的负面刻板印象,把农民工与偷窃、抢劫、扰乱社会治安等不良行为联系在一起,对农民工子女也是另眼相待,城市政府对农民工及其子女采取排斥态度。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户籍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既要增加财政投人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排斥和封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解决对策:

      1、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户籍制度

      逐步削弱户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解除教育体制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户口,尽快改变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逐步实行统一居民身份的一元户籍制度,打破户籍制度壁垒,在政策上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降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

      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的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注重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内部效益,必须建立严格的教师人力资源配置制度和合理的学校设置制度。

      3、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

      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当我们看到农民工的子女大量失学,而在一部分城市却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经现代化的口号,把大量投资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设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农民的后代文化素质的差距日益扩大。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且会拉大我国的城乡差距,引发长期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子女失学。对农民工子女应放宽就学准入,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入学就读程序,畅通人员流通,尤其是加强民工子女教育引进的绿色通道,在民工子女的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消除体制障碍,改善地区、城乡关系,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子女来校就读的准入条件,切实做好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民工在城务工减少后顾之忧。

      4、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福利水平

      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不必担心农民工大量的涌入城市,会带来城市的不安定。

      5、探索建立适应“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机制

      一是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教学资源,兴办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二是将民工子女纳入教育招生计划,实施农民工子女入学关爱行动;三是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的界限,减免学费或取消公办学校的“借读费”、“赞助费”;四是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救助基金,施行“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全面救助失学农民工子女入学。五是提供“富有爱心”的平等教育,保证农民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6、协调疏导农民工的流动

      农民工的流动总的来说有一定的规律性,但对个体来说更多的是盲目性。任何城市的资 源都是有限的。所以政府还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适当措施适度控制流动人口的规模,如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以实现发达地区的企业、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民工家庭三方共赢,这也是解决农 民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根本途径之一。

      7、强化农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观念

      当前,由于农民工子女入学较难,部分农民工产生“畏难”情绪,送子女入学不积极。对此,在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8、大力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

      李岚清曾说:“中国的教育事业,只靠政府这一个‘轮子’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如果再加上另一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一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

      五、心理对策

      农民工学生已经成为城市学校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学生群体,因此,针对他们的心理行为特征,采取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已成为学校、教师、家庭的当务之急,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学校在以下几方面切实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管理。

      首先,学校应给与农民工子女更多的关心与爱护。由于农民工孩子来自农村,使他们与集体中的城市学生之间存在差异,表现为交往中具有退缩、提心吊胆、没有魄力等特点。有的孩子还是半路转学,就更加缺少和同学们认识熟悉的过程,在活动中容易受到冷落,胆小一些的学生越是受到冷落就越不愿和同学们交流,于是恶性循环形成孤僻的性格,导致了自卑心理的形成,他们想融入到集体之中,却又害怕来自城市同学的冷漠。共同的处境使他们同病相怜,常常在农民工孩子内部自成“ 一帮”,形成一些小团伙。这些小团伙具有极强的小团体性,并和班集体存在一定的距离,成为一个游离的群体。还有一些学生放弃学校环境到社会上寻找温暖,与社会中的无业青少年相结识,这些处于青少年期的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社会阅历浅,认知水平低,从而导致相应的问题行为频频出现,也对社会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学校在对待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应该注意减轻他们的学习压力,多发现他们身上的其它长处,并给予足够的表扬,帮他们提高在集体中的地位,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并且要努力防止形成小团体,注意它们于社会上的交流,避免给社会和正常的学校教育带来隐患。

      其次,学校应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来对待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孩子的父母千辛万苦来到城市,把子女送到城市读书,渴望的就是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能有一个健康的发展,能像城里孩子一样生活、学习。因此,无论是成绩的差异,还是性格的不合,抑或是心理的缺陷,学校老师都要一视同仁,从内心去关心他们,并努力做好他们的心理转化工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三,学校多开展集体活动,增强与同学间的亲和力,使农民工孩子尽快“本土化”。由于农民工学生的自卑心理,不能很快的融入到集体中去。那么学校就应该组织班级学生多开展一些集体活动,并有意地安排这部分学生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并让他们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老师还要积极地协助他们,为他们出谋划策,让他们能在各种活动中表现自己,为他们树立信心。并有意安排他们与其他学生一道共进退,增强与同学间的友谊和凝聚力,也能使他们尽快与班级融为一体,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

      第四,注重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如果开设有专门的心理课程或配备有专门的心理教师或组织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就可以掌握这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基本状况,把握影响他们心理健康的因素。这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有着极大的帮助。

      第五,注重家长与社会力量的参与,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与农民工孩子父母的联系,是促进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学校的一个关键。学校的教育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因此,多组织农民工家长学习孩子的心理,了解教育,更能从根本上解决孩子心理上的种种问题。

      综合我们从问卷调查中发现的一些现象与提出的一些浅陋的观点看,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城市人不应歧视农民工和他们的孩子。我们要认识到农民工子女面对的不单单是读书的问题,更有如何融入城市的问题。农民工的后代,将不再是“农民工第二代”,而是城市新公民。他们可以成为农村走出来的最有希望的一代。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

      篇三:农民工权益保障实践报告

      农民工权益保障实践报告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可现实中,农民工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政治权利、文化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由此引发了各种矛盾与冲突。唯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劳动执法,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安全网,重赋其文化教育权利,建立媒体常态的报道机制,才是较优的解决之道。

      建构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切实保障社会各阶层的合法权益,2亿农民工的权益理所当然成为其中的应有之义。可现实中,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屡遭侵害,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已成为践行和谐社会理念的重大障碍。

      一、农民工权益的现实叙事

      现实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权益受损

      1.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恶劣,工资待遇低还常被拖欠。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大多设施简陋,环境恶劣,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有些企业甚至让他们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并采取轮换的办法,使其在尚未发病时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农民工从业人数较高的煤炭生产企业,每年因事故死亡6000多人。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即使如此,尽管国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抽样调查,仍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

      2.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由于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

      (二)政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1.参与城市政治的权利被边缘化。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各项政治权利。可是农民工虽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却因为政治权利属地赋予缘故,不能和市民一样参政议政,不能选举自己的利益代表,失去了话语权(调查显示,80%的农民工没有参与所在城市社区的选举),其权益只能通过其他阶层和间接渠道来反映,例如,传媒的道德同情心、学者的正义感以及相关部门官员的关心等。

      2.户籍所在地的政治权利无法充分实现。由于回乡参选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往返的交通费用、误工的收入损失、回乡的额外支出(走亲访友所支付的费用)等等。许多民工比较在城做工的收益和回乡参选的私人成本后,主动放弃了回原籍参加村民自治选举等政治权利。与选举支出的私人性相比,选举成立的村委会是以公共产品形象出现的,所具有的公共性使民工的选举收益很难量化,因而放弃选举权也就情由可原了。

      (三)文化权利及子女受教育权缺位

      1.农民工缺乏基本的文化娱乐,职业培训权难以落实。虽然城市娱乐生活丰富,但大多

      农民工收工后就蜗居在狭小的“工棚”里,主要的休闲方式排序为:打牌41.73%,看电视37.46%,听收音机38.86%,聊天32.81%,看书报18.33%,外面的生活几乎与其无关。职业培训权方面,由于大多数民工只具有初中或更低的文化,其中受过技术培训的仅占

      9.1%,与企业的岗位要求差距很大,理应接受教育与培训。但他们自身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企业则顾虑他们就业的流动性而不愿组织培训,致使其技能素质不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2.民工进城子女义务教育权缺失。获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应有的权利,可现行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按户籍归口入学,许多地方没有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农民工子女要想进入城市学校就读,每学期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许多人只好让子女就读民工子弟学校,而民工子弟学校由于得不到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只有依靠高收费维持运转,加重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负担。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在京的6~14岁的民工子女达10万余人,而其入学率仅为12.5%,可以说“现在的外来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地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二、农民工权益受损溯源

      农民工权益受损,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既包括户籍制度、法律体系、教育管理和媒体报道等外因,也包括农民工自身原因。

      (一)户籍制度的历史原因。农民工是二元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在职业上他们是工人,身份上却是农民,这种职业与户籍的矛盾使得他们维权时处于弱势。而且因为农民身份,当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时,他们却几乎完全被排除在外,极少有单位为他们办理保险。当他们生活遭遇困难时,也就不可能有相应的措施及时提供救助。

      (二)现行维护民工权益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乏力。我国还没有专门维护民工权益的法律,虽有《劳动法》,但其中的许多规定缺乏操作性,也没有具体的处罚办法,而且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手段十分单薄,年终集中整治欠薪时,执法部门也只能帮民工讨回工资。虽然监察部门有权进入企业检查,但由于人员严重短缺,使之无法落实。据统计,广东现有专职劳动监察员1161名,而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约2500多万人,平均每个监察员要负责2万名以上职工和近千家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l:8000的比例,导致监察人员疲于应付,只能依赖年关时节运动式的大检查,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三)农民工自身因素。整体而言,农民工素质较低,法律和维权意识淡薄,很少有人主动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不法雇主有机可乘。调查显示,对于《劳动法》只有10.2%的人表示“非常了解”,54.1%的人只是“知道一些”,18.7%的人只是“听说过,但不知道是咋回事”,还有15.8%的人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其次,农民工组织化程度较低。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也就没有话语权,不能诉求利益。虽然全国总工会十四大会议报告肯定了“进城务工人员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但目前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比例仍很低。

      (四)农民工在媒体中缺乏话语权。近年来,虽然报纸数量增加到两千多种,但多以面向市民的晚报、都市报为主,专门办给农民工看的几乎没有,其中的综合类报刊,留给农民工的版面和篇幅也是少之又少。譬如,2004年的《解放日报》,每月农民工稿件数量均值一直徘徊于1.58~1.97篇的低水平,春节高峰时期的最高值也只有6篇。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路径探析

      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农民工的参与,只有保障其合法权益,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妥善解决进城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执法。虽然《农民工权益保护法》还没有制定,但各地可从需要出发制定相应法规,对用工不签合同、收押金扣证件、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工资等侵犯农民工权利的行为,给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惩罚标准。

      (三)动员农民工入会,借助工会力量维权。只有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借助工会载体,才能实现其利益表达与维护的合法化、制度化。

      (四)保障农民工文化教育权利。保障农民工文化权利,主要包括丰富其工余生活和落实其职业培训权两方面。丰富民工的文化生活,让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院、专场演出走进他们中间;公园、名胜古迹等文化设施向其优惠开放;还要强制企业将民工文化生活消费计入生产成本,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许多民工因缺乏技能而“就业无门、致富无术”,应“政府推动、社会承办、各方协作”,积极引导民工自主参加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由政府、企业和民工个人共同承担。

      (五)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安全网。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的可能性非常大,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障网络有利于社会稳定。

      (六)建立媒体对农民工常态的报道机制。建立媒体常态的报道机制,还原农民工生命和生活的原生态,多报道农民工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享有应有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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