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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推进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13 08:15:2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兰考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兰考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做深、做细、做实医疗联合体,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在我县前期实施医联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和“健康中国”建设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通过先行试点,逐步扩面、重点突出、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行我县医共体建设,不断完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服务模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统筹辖区内县乡资源,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结合我县实情,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医疗健康服务体制机制。

     (二)坚持公益性质,优化资源布局。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

     (三)坚持统分结合,强化考核。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实行“一个深化、三个统一、四个不变”,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补偿政策、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三、改革目标

     (一)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建立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共享医疗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推广临床路径管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过度增长,减少过度医疗和资源浪费,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提高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组建医共体,促进县级医疗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帮扶,提高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引导住院病人向乡镇卫生院流动;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减少病人县外就医。实现县域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三)形成医疗、医保、患者三方利益相容的管理服务体系

     实行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办法,超支合理分担,结余奖励留用,结余的医保资金在医共体内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分配,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节约成本、减少医保支出,实现医疗、医保与患者利益相容。

     (四)实现由“诊疗服务”向“健康服务”的模式转变

     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诊疗服务模式,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建立健康教育体系、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中医药特色保健养生体系。

     四、改革方式

     在县域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整合辖区内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组建成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县域医共体,形成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补偿政策、政府投入方式和行政隶属关系以及所承担的公共卫生、社会义务等公益性任务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兰考县医共体**医院**分院”的牌子。

     2018年组建县中心医院医共体,县中心医院与谷营卫生院、爪营卫生院和油田玉兰医院联合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立纵向紧密合作关系,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县域医共体建设范围。2020年,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

     (一)医共体的管理模式

     成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理事长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原则上由牵头医院副院长、各分院院长担任,理事由各医疗机构遴选部分优秀管理、业务专家组成。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负责联合医共体内的各医疗机构并签订加入医共体协议书,构建分工协作机制;负责制定医共体理事会章程、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医共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内,抽调专人负责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医共体运行机制

     1.整合医疗资源。医共体内按人员编制、运行管理、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原则,实现资源下沉。

     2.落实医共体自主权。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打破终身制,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赋予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在人事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牵头医院副院长的聘任按原管理办法执行;各分院院长由牵头医院院长提名,县卫计委考核任命。充分落实医共体的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提高运营效率。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县聘乡用、乡人县用”的用人新模式。医共体内部人才可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县级医院聘用骨干人员向乡级派驻和乡级聘用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工作)的人才流动机制,也可根据医共体内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进行人员横向交流,人员的编制保持不动。促进人才上下流通,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

     4.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再分配,分配方案报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在新的分配方案出台之前,各医疗机构继续执行原有的分配方案。

     5.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等级要求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并保持相对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及对接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进修和培训,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学科带头人,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基本医疗任务,继续承担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任务;医共体内实行药械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6.统一绩效考核。医共体成立绩效考核小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的分配机制不得与医务人员的医药收入直接挂钩。县卫计委组织对医共体进行绩效目标考核。

     五、主要改革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减轻医疗机构的运营压力,保证原财政投入及时拨付,为了医共体的健康发展,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避免以创收为目的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推动资源共享。鼓励医共体协商成立统一的资源共享中心。建立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消毒供应、卫生信息等六大资源共享中心,创新“基层检查、中心诊断、远程会诊”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成本支出最低化的目的。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专网建设,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之间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医保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支持医共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性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实现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的全程连续闭环的医疗健康服务和医疗行为动态监测和监管。

     (四)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办法,开展医共体整体医保总额付费管理试点。对低于年度总额控制目标,完成规定服务量和达到考核要求的,结余部分由医共体内留用,对超总额控制指标的合理增加的工作量,可根据考核情况,按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形成合理超支补偿模式。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合理增长等因素,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共体谈判确定当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拉开医共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就诊报销比例差异。

     (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安全便捷、减轻负担的原则,制定基层病人向县级医院转诊和县级医院病人向基层转诊工作程序,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现科学有序的双向转诊,实行分级诊疗管理。

     (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要统筹调配力量,大力推进龙头医院专家以开设医生工作室或与基层医生共同组建家庭医生团队等形式,开展首诊式签约,努力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水平和吸引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政策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重要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疾病防控机制,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与服务。

     (八)开展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兰考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兰考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兰政办〔2018〕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医共体内人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牵头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避免大锅饭。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九)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使人事编制管理适应改革的要求。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才比例。

     (十)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医共体运营情况,及时调整相应医疗服务价格,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医共体有关管理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改革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医共体改革。县发改委(县医改办)负责医共体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医共体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投入政策的落实;县编办负责医共体内各分院必要的编制调整与落实;县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改革的相关工作;县发改委及其他成员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推进。

     (三)健全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共体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资源整合、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以及公共卫生职责履行、基层就诊率、年人均就医次数和费用控制、双向转诊比例、运行绩效、技术质量、医务人员廉洁从医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资金额度以及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和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群众正确认识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试点,探索突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瓶颈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其他未纳入试点的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仍按照《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县域医疗联合服务试点范围的通知》(兰政办〔2017〕7号)文件要求运行。

     附件:兰考县县域医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县域医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明俊(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王彦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肖广辉(县政府副县长)

     孔德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翟贺民(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建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杨松波(县卫计委主任)

     张俊伟(县编办主任)

     董文选(县发改委主任)

     潘容方(县财政局局长)

     史天佑(县人社局局长)

     赵世国(县民政局局长)

     孙理胜(县文广新局局长)

     高庆杰(县发改委副主任)

     师雪斐(县人社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

     孟庆显(县卫计委主任科员)

     潘永胜(县中心医院院长)

     蔡乃宇(县中医院院长)

     赵文超(第一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杨松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计委、人社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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