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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镇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18 13:01:1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镇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根据市、县级有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为了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作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全镇文明集市创建工作上水平。

    二、创建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容村貌改善作为创建重要手段和载体,形成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优美的良性发展格局。

    2.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出原则。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建设,要以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公路沿线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产业效应明显的示范集市。

    3.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文明集市。   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三、目标任务   在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探索创建方式、积累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切实提高全镇集市文明化水平,使我乡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跻身全县发展前列,为全镇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标准 (一)经营诚信守法 1.集市内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亮照(证)经营,不得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集市内经营者不得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需要前置审批方可经营的商品,应当依法取得前置审批许可。

     3.集市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等商品;
    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4.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畜禽肉等鲜活农产品,凭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入市销售。

    5.严格执行国家“限塑令”的规定,禁止销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禁止无偿提供塑料袋。

    (二)管理秩序良好 1.集市开办者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设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管理办公室,集市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设立明显的禁烟火标志,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3.集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4.设有12315消费者投诉站,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调解处理满意率90%以上,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建立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相关信息。集市内显著位置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平计量器具。

    5.未发生当地群众对集市开办者和经营者群体性投诉或上访事件。

    6.集市内没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发生、 (三)环境整洁卫生 1.集市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市场室内(包括棚顶覆盖)面积达到80%以上。布局规划合法合理,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收集处理等设备运行良好。

    2.集市内不同商品的交易区明确划分,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市口清楚、堆放整齐。活禽、水产、熟食等交易区配备相关设施。

    3.集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美观,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专门保洁人员,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等现象。

    4.日常管理、卫生保洁、质量检测等制度比较健全。各种公示栏、提示牌和广告牌匾设置规范、醒目明确、方便群众。

    5.经营者有较好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良好卫生习惯,食品经营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实行持证上岗。

    6.认真落实集市门前“三包”,做到集市周边卫生整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四)引领文明风尚 1.集市内经营户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对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均达100%。  2.制定切实可行的集市文明公约,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3.在集市内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活动,经营者广泛参与。

    4.利用集市的电子屏幕、公告栏、广播、板报橱窗等形式,积极宣传国情、农情和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宣传民主法制、民族团结、道德模范、好人好事等积极正面的内容。

    5.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科普活动。经常利用集市举办展览、讲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与经营户和农民生产生活、经商致富相关的科学知识、实用技术、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活跃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五、方法步骤 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自查申报阶段。根据文明集市考核评选标准,对照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创建集市提出申请报告和创建方案,并将结果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2.初步验收阶段。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向乡党委、政府报送初步验收结果和意见。

    3.检查验收阶段。由区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听、看、查、问”方法,听取创建情况汇报,看实际创建效果,查创建相关档案资料,询问群众创建满意率等情况,对照标准,逐一进行验收、表彰、命名。

    六、工作措施 1.积极发动,广泛参与。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农村集市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意义,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参与创建活动。要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活动,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将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范围。

    2.明确范围,因地制宜。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范围,重点是农村地区常年经营的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市场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具有明确的开办主体,管理制度健全,市场秩序良好和环境整洁卫生。

    3.示范引导,循序渐进。要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强化调研、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开展创建活动中基层的好经验和市场管理的好做法。

    4.立足服务,争取支持。要引导市场开办者通过创建活动在诚信经营和精神文明上下功夫,不要增加集市内经营者负担,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同时,要鼓励市场开办者加大必要投入,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推动集市升级转型。要加强社会监督,服务农民群众,以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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