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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太祖玄孙,被算命先生误了性命

    时间:2020-10-31 03:56: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李开周

    1075年5月17日,旧历闰四月二十一,北宋京城开封,宋神宗亲自下令,处死了两个人:李逢和赵世居。

    对于这两个名字,绝大多数人未曾听闻,但是提到他们的祖上或亲戚,大家就不觉得陌生了。

    先说李逢。他是官三代,祖父当过副宰相(参知政事),父亲当过公安厅长(提刑),姑姑嫁给了《岳阳楼记》的作者范仲淹。也就是说,李逢是范仲淹的内侄。

    再说赵世居。此人来头更大,竟是宋太祖赵匡胤的直系后代。赵匡胤生下赵德芳,赵德芳生下赵惟能,赵惟能生下赵从贄,赵从贽生下赵世居。所以说,赵世居是宋太祖的玄孙。

    即使不看出身,李逢和赵世居也各有不凡之处。李逢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被派到浙江余姚当主簿,相当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世居则被史学家司马光写进专著《涑水纪闻》,说他“颇好文学,结交士大夫,有名称”(《涑水纪闻》卷16),意思是爱好文学,结交高手,文坛有名声,往来无白丁。

    可惜的是,如此风雅的宗室子弟,却被宋神宗杀了——当天,宋神宗命人将赵世居捆送到家庙,让几个太监把他活活勒死。至于李逢,死得更惨,竟被处以凌迟之刑。

    这两个人是同一个案子的判决对象。先从李逢说起。身为官三代,同时又是青年进士,李逢的官运却很差。他的第一顶乌纱帽是余姚主簿,最后一顶乌纱帽也是余姚主簿,其间再没升过官。他不满,他愤懑,他发牢骚。他把工作上的热情转移到星象学和占卜术上面,经常与江湖术士鬼混。中年以后,他在徐州府彭城县(今江苏徐州)定居,官也没了,每天不是跟算命先生谈论命理,就是和街坊邻居批评时政,一喝醉酒,就把朝中官员骂个遍,从京官到县官都骂。

    李逢有一个朋友,名叫朱唐,是徐州当地的老百姓。不知是李逢得罪了朱唐,还是朱唐想从衙门里得一份赏钱,有一天,朱唐竟去彭城县衙告发李逢,说李逢如何批评朝廷,如何结交匪人。彭城县官并没有当回事儿,朱唐又去徐州衙门告状,知州也没有受理。朱唐锲而不舍,一直告到京东提刑司(相当于省级公检法),终于被提刑王庭筠接了案子。王庭筠提审李逢,发现并无大罪,于是将审理结果和判决建议上奏皇帝,说李逢辱骂朝政、妄谈命理,但并没有图谋不轨的迹象,建议将其发配。

    未料到的是,宋神宗从王庭筠上交的审判记录里发现了一个漏洞:李逢与宗室子弟赵世居关系密切,书信频繁,书信里还常常出现预测国运的字句。宋神宗勃然大怒,认为王庭筠太糊涂,差点儿放过一个谋反大案,立即派钦差去徐州重审。

    被派去的钦差名叫蹇(音同简)周辅,最擅长鸡蛋里面挑骨头,经过一番摸底排查,果真找出了李逢与赵世居密谋造反的“证据”。宋神宗接到蹇周辅的回奏,先将王庭筠罢官,又将李逢和赵世居押回京城,指派3位大臣仔细审理。

    这3位大臣分别是:御史中丞(类似于监察院院长)邓绾、同知谏院(类似于监察院副院长)范百禄,以及《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当时,沈括官居知制诰,是皇帝智囊团重要成员。不过,他很快出使辽国,审案官空缺由监察御史徐禧递补。

    戴红倩/绘

    接手此案后,3人先将李逢骂朝廷的事情放一边,主要审理赵世居谋反一事。他们搜了赵世居的家,检查了赵世居的通信往来,调阅了可能与此案有关的物证,还提审了与赵世居交往密切的许多人。最后得出几个结论:第一,赵世居与苏东坡、苏辙、王巩、驸马王诜、范仲淹的表弟滕甫均有来往,但都没涉及“谋反”;第二,赵世居有个朋友叫李士宁,是个算命先生,曾送给他一把雕刻龙纹的宝刀,暗示他会以太祖子孙的身份承继大统;第三,李士宁是王安石的好友,王安石当宰相时,李士宁是相府常客。

    3位大臣都认可这几个结论,他们的判决意见却大不相同。御史中丞邓绾建议将涉案之人全部逮捕,同知谏院范百禄只建议逮捕王安石,监察御史徐禧则主张严惩赵世居、李士宁、李逢,不再牵连王安石、苏东坡、王巩、滕甫等人。徐禧甚至还跟范百禄大吵一架,然后上奏宋神宗:“百禄之意,以为士宁尝在王安石门下,擅增损案牍,必欲锻炼附致妖言死罪……夫挟大臣故旧,以枉陛下之法,与借人死命以赠己相疑者相去几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4)意思是,仅仅因为李士宁是王安石的门客,范百禄就要借此打击王安石,擅自涂改案卷,非要严刑诱供,试图致王安石于死地,这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与借刀杀人有何区别?

    从大臣的审理,到宋神宗的判决,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古代中国的判案特征:法律并不重要,事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和目的。所以宋朝和其他任何朝代一样,都是典型的人治社会,与法治无关。

    平心而论,3位问案官当中,徐禧是最公平的,邓绾和范百禄都有借刀杀人的意图。范百禄是三朝元老范镇的侄子,范镇激烈地反对变法,受到王安石的冷遇,所以范百禄要报复王安石。同时,范镇还是苏东坡的亲家,所以范百禄只想打击王安石,不想让苏东坡受牵连。邓绾与范百禄不同,他是宰相吕惠卿的亲信,而吕惠卿是王安石的接班人,吕推行变法,打击保守派,但又不想让已经被罢相的王安石东山再起,所以邓绾要将变法派王安石和保守派苏东坡等人一网打尽。

    问案大臣立场不同,意见各异,只能交给宋神宗来裁决。宋神宗什么立场呢?首先他信任王安石,不认为王安石会谋反;其次,他还想重新起用王安石,代替吕惠卿,因为吕惠卿的威望和人品都与王安石差得太远;最后,宋神宗对赵世居、李士宁、李逢等人结党谋反半信半疑,但又不能容忍宗室子弟觊觎皇位,他要杀鸡给猴看——通过一场见血的判决来震慑所有宗室,以此稳固自己的宝座。

    深思熟虑之后,宋神宗下旨判案:赵世居赐死,李逢凌迟,李士宁从宽处以杖刑。赵世居的子孙名字被从宗室名册里删去,交给开封府长期幽禁,赵世居的妻子、女儿、儿媳、孙女被押往皇家寺庙出家为尼。李逢的妻子已经离异,出家为尼,儿女成为官家奴婢。掌管宗室子弟事务的两个长官也受到处罚,大宗正丞降级留用,前任大宗正丞罚铜十斤。另外还有宋太祖的孙子赵从贲,因为是宋太祖那一支的族长,平日对赵世居看管不严,官位和爵位各降一级。

    苏东坡、苏辙、王巩、滕甫等人与赵世居都有交往,但没参与他的“谋反”,所以从轻处罚。其中王巩降两级留用,滕甫暂时停职,王诜罚铜三十斤。苏东坡兄弟在外地做官,与赵世居来往较少,免予处罚。

    这番判决绝对是宋神宗考虑再三做出的最“合理”结果。李士宁身为江湖术士,赠送宗室雕龙宝刀,还暗示赵世居会当皇帝,为何却被轻判?因为李士宁是王安石的故交,如果判李士宁死刑,反对变法的群臣就可能一哄而起,借机弹劾王安石,那是宋神宗不想看到的结局。王巩、滕甫、王诜等人并未参与“谋反”,为何受到惩处呢?因为他们一贯反对变法,宋神宗要打击反对派。

    从大臣的审理,到宋神宗的判决,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古代中国的判案特征:法律并不重要,事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和目的。所以宋朝和其他任何朝代一样,都是典型的人治社会,与法治无关。

    这场案子还告诉我们一个史实:宋朝皇帝并非不杀士大夫,只要某个士大夫危及皇权,或被认为危及皇权,就一定会被杀掉。宋神宗一朝被凌迟的李逢,宋高宗一朝被赐死的张邦昌(曾在金兵威逼下暂时登上皇位),都是如此。

    最后补充一点:赵世居被赐死以后,大宋宗室噤若寒蝉,不但不敢再觊觎皇位,也不敢再反对变法。包括宋神宗一奶同胞的亲弟弟赵頵(音同君),原先一直站在保守派一面,经过赵世居一案,“尔后惟求医书,与其僚讲汤液方论而已”。(《萍州可谈》卷1)他彻底远离政治,一心只谈医学。从这个例子就能看出,宋神宗的判决达到了预期目标。

    此后几年,宋神宗亲自上阵,继续变法,各项政策都雷厉风行地颁布下去,再也没有遇到太大阻力。但也正因为反对的声音小了,无论可行还是不可行的政策都得以推行,民间受到更加严酷的盘剥,国富民强的理想在现实面前被撞得粉碎。这场变法以失败而告终。

    宋神宗(1048年—1085年)名赵顼,北宋第六位皇帝。1066年被立为皇太子,次年即位。即位不久,召王安石赴京,推行变法,史称“熙宁变法”。之后一直维持新政、坚持变革。1085年,忧郁而逝,享年38岁。

    赵世居(?—1075年)北宋南康郡公赵惟能之孙,南阳侯赵从贽三子,累迁至右羽林军大将军、秀州团练使。1075年,因涉李逢谋反案,被缢杀于普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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