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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蛋的英文_笨蛋

    时间:2019-02-13 04:29:4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悬念小说就像晃在嘴边最最馋人的一种食物,让人迫不及待、啊呜一口想咬出里面那神秘的馅来。可事实上即使到了吞下最后一口,到了读完最后一个字的刹那,你可能还恍如梦中。这真是要了命的好味道,精彩绝伦。《笨蛋》是著名悬念大师希区柯克最喜欢的一篇悬念小说,这个顶尖聪明的老头告诫所有书迷: “一篇好的悬念小说并不单纯讲述这是谁干的,比较好的说法应该是他什么时候会干。”如果你急于钻进故事。建议你挑一个单独的时刻,离旁人远点。现在把所有的灯都关了,惊险迷人的挑战开始――喔,谁是最后的笨蛋?!
      ――雨君推荐主打理由
      从马克汉普顿县警察局叫来的警车绕着美军机场转了圈,然后开进村子的街道。这是初春一天早晨八点半,马路上空空荡荡的,只有一队美军车队。马克夏县警察局的普雷斯警长坐在年轻司机旁边,挺快活地看着那些美国大兵。其实,他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感。比方说吧,手头这事发生在霍森山庄,里面牵连到了一个美国人,这就有点麻烦。
      所谓霍森山庄其实是栋又旧又黑的小住宅,坐落在村子的另一头。这一带有好些类似的住宅,房主把它们修茸一番,便租给过往的军人留宿,从中牟取暴利。警车到达门口时,法医的车也同时赶到。三个人一同走进住宅。普雷斯警长看到门打开时,松了一口气。门显然是被那个中年英国男子打开的,他面有病色,身着男仆衣服。“请走这边,好吗?”他用谦卑的职业口吻说,把他们带向楼上那间最好的卧室。他打开门,站在一旁。床上的男尸冰凉冰凉,已死了好些时候。普雷斯判断他年约四十五岁,圆脸上几乎没什么特征。他传着价格昂贵的睡袍,床边桌上有一只喝剩一半的酒瓶、一只空杯子和一个空荡荡的圆形小药箱。桌子旁的地板上有一封信,信封上简单注明“威廉・哈里斯先生启”。信不是从邮局寄来的。普雷斯对年轻司机说了几句什么,便离开了屋子。他看见那男仆就站在门外的走廊上。
      “到楼下谈谈,怎么样?”普雷斯警长说,“下面方便些。”
      他们走下狭窄的扶梯,来到客厅。普雷斯站在空空的壁炉前,急切地看着对方。
      “你到这儿不久,是吗?”普雷斯问。
      “我……呃……不久,先生,才三天。我们以前在伦敦,可是……”
      “别紧张,”普雷斯笑了笑,“刚才下楼时你的脑袋差点碰上横梁。这屋刚刷过,是吧,就为那些美国人?”
      “不,先生,不是美国人。哈里斯是……曾是……英国人。我知道他后来到美国住了很多年呢,染上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
      他说得轻松了些。普雷斯的微笑常常让人感到自在。
      “你的名字?”
      “威尔逊,先生,托马斯・威尔逊。”
      “好,威尔逊,说说你什么时候发现你主人死的。”
      “是今天早上给他端茶的时候,先生。我什么也没碰,马上报告了警察局。但愿我这样做没错。”
      “没错。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先生,大概十点半。他放了我一个晚上假,我回来时他正准备睡觉。”
      “对哈里斯先生你能说些什么吗?”
      “没什么可说的,先生。我跟他在一起才两个礼拜,他是通过奇尔登劳务公司雇到我的,你一定听说过了。不过,我可以对你说,他的生活习惯有点儿一一呃,有点儿古怪,先生。”
      “古怪?嗯,那自然。你方才说过他沾染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
      “不,先生,我不是指那种古怪。他怕人,先生,特别是美国人。他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来这儿住的。他说伦敦的美国人太多,因此,才搬到这儿来。”
      普雷斯听到这个怪念头笑了起来。
      “那他可选错了地方,”普雷斯说,“他不知道美国人在这村子有座基地?”。
      “好像他不知道,先生;我想他发现这一点时感到很震惊,因为昨天他对我说 ”
      普雷斯打断威尔逊,“这个你能提供什么线索?”他晃了晃那个信封。
      “这个,先生?哦,那当然,是我昨天晚上拿给哈里斯先生的。”
      “哪来的?”
      “那个参谋让我交给他的。那是昨天早上,哈里斯先生让我搭车到村子里买东西,车到村口时停了下来。前面在修路,只留出了一条车道。这时从对面开过来一辆美军军车,那个参谋就坐在车上。军车驶过时,他看上去认识哈里斯先生。”
      “你怎么知道?”
      “他跟他说话,先生,只说了几个字,好像是……布莱梅。”
      “不像美语,威尔逊,是不是……莱梅7”
      “好像是,先生,那是什么意思,我可不可以问问?”
      “这对英国人是个不很礼貌的称呼。说下去。”
      “不管怎么样,哈里斯先生似乎很难堪。他一下便把车开了过去,没在村子里停。我们到马克汉普顿买了东西。后来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了那个参谋。”
      “在哪儿?…‘小酒吧,先生,就是‘小狗酒吧’。我到那儿玩玩,里面全是美国兵,他也在。他一下就认出了我,跟我搭话。他给我要了两杯酒,接着就呃……就问我问题,先生。”
      “他问你是谁,庄哪里等等?”
      “正是,先生。在酒吧快关门时,他向老板要了纸和一个信封,写了几个字,叫我交给哈里斯先生。我就照办了,先生。”
      “你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吗?”
      “当然不知道。”他的声音有点不愉快。
      普雷斯笑了。“你大概会感兴趣的,”普雷斯念了起来:“喂,莱梅,真没想到。明天中午我去你那藏身处拜访你,你还是别离开的好。”
      “就这些,先生?”
      “就这些。还有署名――乔。”
      “这是那个参谋的名字,一定是。”
      “假如你见到他,能认出来吗?”
      “那些美国人都长得一个模样。不过,我想我能认出。”
      “情况就是这样。你把信给他,他就死了。他死于――确切地说死于什么,医生?”这时法医已走进客厅。
      “中毒,毫无疑问。等进一步检查后我再向你详细解释。他已经死了八到十小时,没有伤痕。我走了,需要搬走尸体吗?”
      “暂时不搬,谢谢。我希望下午不要来人。我们中午还要会见一位客人。”
      法医走后,普雷斯唤来年轻的司机,“珀西?”
      “在,普雷斯警长。”
      “把车开到屋子背后,不要让人看见。”
      珀西从楼上下来。
      “房间已经仔细搜过,”司机说,“他有些很考究的美国时装。这是在抽屉里找到的,也许你会感兴趣。”
      他递给普雷斯一沓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章,然后开车去了。
      文章全是从美国报章上剪下来的,按日期一张一张叠好,新的在前面。头一张这样开头:“今天上午约翰本杰明斯潘塞因为谋杀银行警卫爱德华哈特被处以死刑……”他翻了翻其他报纸,发现所有文章都涉及这个名字。“威廉・哈里斯生于英国,因为与本案有关,今天被传讯到 法庭做斯潘塞的证人……”
      “需要我效劳吗,先生?”威尔逊问。
      “不需要,”普雷斯的注意力正集中在剪报上,“哦,需要,”他又改口说了一句,“你把信交给哈里斯后,他干了些什么?”
      “他看信,先生。”
      “还有呢?”
      “叫我到楼下取一瓶酒和两个空酒杯上来。哈里斯先生很古怪,”他解释说,“虽然他跟我一样是英国人,但有美国人习气。他要我跟他一块儿喝一杯。”
      普雷斯瞧了瞧他那病恹恹的脸和弯曲的手指,“你挺能喝,是吧,威尔逊?”
      “能喝一点,我承认。”
      “是不是因此丢掉了以前的饭碗?”
      “不,先生!”他激动起来,“我一直都干得很好,所有的推荐评语都是这么说的。我上次跟的是葛威斯顿勋爵,我为他效劳了五年,只是在他跟他太太分居后我才被辞退,他们把财产分了。奇尔登公司最了解我,先生,他们会把我推荐给最好的雇主。不信,你可以去问,电话号码。尔格拉弗82900。如果你愿意,可以要个长话过去。”
      “我想你说得够多了,威尔逊。没必要这么激动。”
      “对不起,先生,像我这样的人完全靠名声吃饭。我被你吓得很厉害,而且……而且到现在还未吃早餐。”
      “冷静些,你说到给哈里斯拿来酒……”
      “对的,先生。我拿进去时,他正坐在床边。他斟满了两个杯子,我们各喝了一杯。然后他叫我把酒瓶和一个杯子留下,跟我道了个晚安。直到今天早上我都没有再见到过他。”
      “谢谢,威尔逊。你帮了很大的忙。去饭厅吃点东西吧。”
      普雷斯看了看表。正好九点。如果乔参谋准时来的话,他还得等三个小时。还不知道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要找到他可不容易。他心想还不知道那座美军基地里有多少个姓乔的参谋人员呢。尽管如此,他还是得等。
      不过,这次普雷斯感觉良好。他有躺椅可坐,有报纸可读。剪报刊载了一宗很普通的谋杀案――名警卫在歹徒抢劫银行时被害。像其他的杀人犯一样,凶手斯潘塞从照片上看是个极普通的小伙子。哈里斯算是幸运的了,只是作旁证,而不是与凶犯一道受审。不过,当普雷斯想到此刻正躺在楼上的那个男人时,又觉得他还不算太幸运。他一遍遍地读着简报,直到珀西在前厅叫道:“他来了,普雷斯警长。”
      普雷斯打开门,走进一位身穿军服的年轻人。年轻人有点惊诧:“我走错地方了吗?他们说这里是哈里斯先生的住宅。”
      “他们说得对,请进。”
      来客犹豫了一下,走进屋内,板着脸看着普雷斯,又看看珀西,“你们是警察,没错吧?出了什么事?”
      “昨天晚上你给哈里斯写了一封信?”
      “对。”
      “今天早上他被发现死在床上。”
      年轻人沉思起来,面无表情。普雷斯注视着他,感到他脸孔的线条似曾相识。
      “看来……”他终于说,“那倒省了不少麻烦,是吧?”
      “那得要看你为什么要来找哈里斯。”
      “或许我们不必立即讨论这个问题。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想我得走了。”
      “等等。有两个问题希望你走之前予以答复。后期的哈里斯是个什么人?”。
      “是个笨蛋。”乔参谋说,“另一个问题呢?”
      “你叫斯潘塞,对吗?”
      “对。我叫约瑟夫韦伯斯潘塞。”
      “约翰・本杰明・斯潘塞?”
      “我哥。”
      “谢谢,斯潘塞。我要知道的你都告诉我了。要不要看看尸体,确认是哈里斯?”
      “先生,”斯潘塞说,“在贵国逗留期间,我增加了对贵国警察的敬意。只要你说哈里斯死了,我就不会有疑问。不会,先生!不列颠警察的一句话就够了。不过,我想说一句:你告诉我的这个消息会让我家乡的人同声欢呼的,一定会的。我得说再见了。”
      “珀西,叫威尔逊来一下。”客人走后,普雷斯说。
      珀西走进厨房,回来时满脸微笑。
      “威尔逊把酒当早餐了,我叫不醒他。”
      “他被吓坏了,他方才说。我并不真需要他。叫苏格兰场派人到奇尔登公司了解―下,或许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哈里斯后期的情况,我们得弄清楚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笨蛋。”
      他拿起电话筒,“小姐,请接个长话,我要――”
      他砰地放下电话,大叫:“珀西,把车开过来,快,追上那个参谋,带他回来,必要时用武力!”
      斯潘塞又迷惑又恼火。普雷斯说:“真抱歉,不过,我想弄清楼上那具尸体究竟是否真是哈里斯。”
      “如果你一定坚持要这样,我愿意遵命。”
      就在普雷斯推开厨房门时,斯潘塞忽然大叫:“莱梅!”他弯腰看着躺在椅子里的那个人,说,“他们说你死了!”
      “还没死,”普雷斯快活地说,“不过快了。英国的审判程序比你们的要简单些。如果你不介意,现在我们可以到楼上看看托马斯・威尔逊的尸体。这个可怜的仆人昨晚接到你的信后,被哈里斯毒死了。这是个精明的计划,而且差点就成功了,要不是他忘了他扮演的是一个英国仆人,应该说‘长途’,而不是‘长话’的话。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沾染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我想,他到这儿来是想有意让你撞见,然后制造自杀的假相,以逃脱斯潘塞亲友的追杀。哈里斯先生过于精明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他是个笨蛋吗?”斯潘塞参谋说。
      
      编辑 雨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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