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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庭审记录注入“黑科技”

    时间:2021-01-29 00:02:4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陈凤

    书记员不用全程记录、电子证据同步显示、庭审记录自动生成……日前,这些庭审“黑科技”已在上海成为现实。这要归功于今年4月上海法院启动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庭审记录改革到底改了些什么?给法官和当事人、律师带来什么样的“红利”?一起来探寻上海法院庭审记录改革从启动试点到全面推开的4个月间的故事。

    首次启动:用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

    今年3月30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启动并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启动會现场,与会人员观摩了本市首起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开庭的庭审全过程。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汪健是该案的主审法官。

    3月30日下午2时15分,汪健在面前的屏幕上一键开启庭审系统并宣布开庭。和以往庭审不一样的是,此次庭审内容全程录音录像,辅之以语音转换软件,书记员不用出庭。庭审持续45分钟,过程节奏紧凑、秩序规范。法官在庭审中不用翻阅书面卷宗材料,可以在电脑屏幕上直接调阅电子卷宗,并可通过电子质证功能分享到当事人的屏幕上,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相比以往,庭审时间节省了约三分之一。

    “以录音录像取代人工记录,由语音同步转化成文字,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也可以更加真实全面地记录当事人的陈述。”汪健坦言,“这一改革对我们法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了书记员的记录整理,法官需要更强的庭审归纳能力”。

    庭审记录改革后,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可以不安排书记员到庭,或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也可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这些举措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投入更多时间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同时,法官在庭审中也无需时刻关注书记员的笔录进展,庭审注意力更加集中,庭审节奏更加紧凑。庭审效率自然而然得以提升。”徐汇法院副院长徐世亮说。

    深度应用:首次探索区块链存证

    其实,自去年11月起,市高院就已开展庭审记录改革的调研与实地考察工作,初步确定由徐汇法院先行探索,为后续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经反复研究,市高院于3月23日通过官方微信正式发布《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庭审记录改革试点主要适用于采取互联网在线视频、专网远程视频和线下面对面等各种方式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活动。各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各类试点案件中视情选择或组合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记录和传统纸质笔录等方式。当事人同意且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择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

    与此同时,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至关重要,为此,市高院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要求采取区块链、时间叠加等数据存证技术,运用庭审系统和庭审音字转换系统自动记录录音录像的起止时间和视频、音频及智能语音识别平台自动转换的文字材料的文件大小、有无中断、区块链存储码等信息。庭审结束时,还将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表》,并由相关诉讼参与人签字后入卷归档。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取得突破性进展,也尝试运用“黑科技”,此次庭审记录改革中运用到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即为上海法院首次探索采用。

    2019年以来,上海法院攻克系统技术壁垒,不断优化和完善关键技术,在数据交换、业务流转、音字转写、资源整合、区块链存证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如将在线庭审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流程管理系统、信访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了系统之间的案件数据、开庭排期、证据资料、庭审笔录和视频文件信息能够融合共享,互通互联;扩展电子案卷深度应用,连接立案到审判、执行的全业务流程,满足复杂案件的证据展示和质证;嵌入庭审公开直播和适用庭审记录改革的功能模块,法官只需在庭审排期时,一并选择“在线” “庭审记录改革” “庭审直播”等相关按钮,即可同步满足多种模式庭审需求等。

    不断深化:上海法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技术的不断提升和深度应用为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的全面推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今年7月1日,全市法院均纳入改革试点单位,改革试点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这之后不久,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担任审判长,通过“四合一”模式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标的额高达1亿多元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这是上海法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的重要举措。所谓“四合一”模式,即融合了庭审记录改革、在线庭审、庭审直播及电子档案单套制四大元素的新型庭审模式。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并围绕各项争议焦点,一并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示证环节,被调取的电子证据可同步显示在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页面上,各方均可清晰阅览,并可直接在电脑上对重点内容进行标记画圈等操作。法官不用像以往那样在法庭上翻阅厚厚的纸质卷宗,而是全程通过电脑浏览电子案卷。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庭审结束,系统自动生成《上海法院适用庭审记录改革案件元数据记录表》,由当事人电子签名后归卷保存。就这样,这场标的额超1亿、卷宗多达600多页的证券纠纷案件,在“四合一”模式的推动下,庭审流程简化,法官告知义务减轻,书记员从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不用舟车劳顿,庭审效率大大提高。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采取“四合一”模式的同时,市高院也将在线庭审、举证质证、电子卷宗、音字转换、庭审文书五大模块合并为一个系统,法官可根据需要点击切换,更加方便了法官的操作。

    为不断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上海法院还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律师、人大代表等一同进行深入研讨,通过思辨研讨助力现代科技在庭审中的深度应用。

    如上海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主任孙彬彬建议法院以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为基础,进一步细化和健全与庭审记录电子化数据相关的配套措施;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浩表示,传统的案件分类是以规则为中心,而当今庭审媒介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期待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案件分类法,以适应新的庭审媒介形态;市人大代表、中华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建议法院要对技术的创新探索、制度的构建与统一、适用范围的明确等问题给予充分重视,促进司法活动中效率与公正的平衡。

    试点启动至今4个月来,上海法院通过扎实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及在线庭审常态化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自今年4月1日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启动至7月20日,上海法院共安装部署了260个法庭可支持庭审记录改革,占全部法庭数的27.4%;共有96个业务庭、610名法官适用庭审记录改革完成了5992场庭审。

    未来,上海法院将继续大胆探索实践,扎实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及在线庭审常态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认真分析研判,切实解决阻碍庭审记录改革及在线庭审常态化发展问题;瞄准问题靶向,务实做好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及在线庭审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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