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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时间:2020-07-20 13:31:4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完成2010年全区产权登记(更换产权证)工作操作指南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1 总体流程 3

      2 工作任务 4

      3 未使用系统的地区 5

      4 特殊事项说明 5

      4.1 确定产权登记范围 5

      4.2 占有登记申请(年度检查)打印异常 6

      4.3 产权登记证打印位置不正确 6

      4.4 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6

      5 系统升级 7

      5.1 升级时间 7

      5.2 升级内容 7

      5.3 升级方式 8

     为按照《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11]1117号)的文件精神,做好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完成2010年全区产权登记(更换产权证)工作,结合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系统”)的实施及使用情况,特编写此操作指南。

     总体流程

     工作任务

     步骤

     名称

     操作方法

     1

     确定业务模式

     原则:依据2008年未通过资产系统办理占有登记、并发放产权登记证的地区此次需选择“占有登记业务”模式办理,通过系统办理,则选择“年度检查业务”模式。检查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1章的描述。

     2

     新增申请

     本级单位通过系统填写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用户)》中第2.2或3.2章节的描述。

     3

     打印申请

     本级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用户)》中第2.3或3.3章节的描述。

     4

     上报申请

     本级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用户)》中第2.4或3.5章节的描述。

     5

     审核申请

     主管部门、财政用户通过系统审核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2.2或3.2章节的描述。

     6

     更新产权登记证

     财政用户对审核通过的年度检查申请,更新2008年度产权登记证。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3.3章节的描述。

     7

     生成产权登记证

     财政用户对审核通过的占有登记申请以及更新后的产权登记证,生成2011年度产权登记证。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3.4章节的描述。

     8

     打印产权登记证

     财政用户对已生成2011年度产权登记证的数据进行打印,需打印封面及占有登记。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4章节的描述。

     9

     数据汇总

     本级财政所属各单位办理完以上业务后,需生成本级财政汇总数据。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4章节的描述。

     10

     数据接收

     本级财政接收下级财政通过系统上报的数据或EXCEL文件。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5.1和5.2章节的描述。

     11

     数据上报

     本级及所属下级财政数据审核无误后,可打印并导出本地区上报文件。操作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财政用户)》中第5.5章节的描述。

     未使用系统的地区

     1、发放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表,本级单位填写完毕后,报主管部门及财政审批后,财政填写《2010年度产权年检登记打印及上报表.xls》,完成产权登记证打印;

     2、数据搜集完成后,依据此表,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汇总表》,并上报上级财政,上级财政未使用系统的地区,汇总填写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汇总表》,同时将本级及所属下级财政《2010年度产权年检登记打印及上报表.xls》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特殊事项说明

     确定产权登记范围

     使用admin用户登录系统,通过“系统管理-节点管理”功能检查现有系统中已维护的单位信息与此次业务上确定的单位范围进行对比,对与存在的差异,建议的操作步骤如下:

     1、新增单位(上级财政下划的单位、新设立的单位等),软件操作步骤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维护手册》中描述。

     2、删除单位(上划上级财政的单位、撤销单位等),如需删除,可通过此功能进行删除,建议在此次产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完成此操作。

     3、合并单位(合并后设立新单位、撤销旧单位合并至新单位):需将合并前、后的单位信息提供我公司技术支持部,由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数据库进行合并。

     占有登记申请(年度检查)打印异常

     1、出现打印页数不完成、方向不正确的现象,请重新安装打印机驱动;

     2、出现数据错行,请与我公司联系;

     产权登记证打印位置不正确

     1、打印时取消缩放比例;

     2、取消自动旋转并居中。

     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访问我公司网站,通过“下载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此次产权登记工作相关资料。下载地址如下:

     公司网址:

     进入该页面后出现下图:

     其中“财政用户产权登记业务培训手册”包括《2010年度产权年检登记打印及上报表》、《产权登记业务操作手册(财政版) 》、《产权登记业务操作手册(单位及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系统(单位版常见问题)》、《资产管理系统(财政版常见问题)》;

     盟市、旗县级财政未使用资产系统的用户请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汇总表》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系统升级

     升级时间

     2011年9月14至23日完成;

     升级内容

     1)财政版软件增加产权登记证汇总功能(生成本级产权登记汇总数据、接收下级财政上报数据、导出本地区上报数据);

     2)财政版软件生成产权登记证有效期默认为“2011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

     3)单位版软件为选择升级内容:由于目前软件根据固定资产台账提取数据修改为允许单位用户根据财务账信息修改占有登记、年度检查申请录入中内容一、内容二的输入信息。

     4)单位版软件取消授权文件控制。

     升级方式

     升级时间确定后,我公司技术人员与用户联系,通过远程升级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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