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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间照料中心合同

    时间:2020-08-24 08:16:2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日间照料中心合同

      北京莫某街道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就餐协议书

      甲方:北京莫某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京莫某-----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乙方代理人

      与乙方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朝阳区北京莫某街道联合e家教育开班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门为社区内生活能自理、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60岁以上老年上提供膳食供应,重点解决老年人一日三餐的生活难题,为明确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在签订“就餐服务协议书”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健康状况、

      行为能力情况以及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书面证明。乙方不符合日间照料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对提供虚假证明签订协议的,甲方对乙方因所隐瞒的健康等原因所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不负责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安排一些体育活动、娱乐活动、健

      康服务、心理慰藉咨询等项目。

      第三条签订《北京莫某街道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就餐服务协议书》时,须缴纳一个月以上的自

      助餐费元。

      第四条乙方在日间照料期间,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通知丙

      方接回或者转入其它医院治疗。

      隐瞒病史的;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

      严重妨碍其它人员正常生活的;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来自:写论文网:日间照料中心合同);

      因自身原因不能独立往返日间照料中心就餐的。

      第五条乙方在往返照料中心途中或在就餐过程中,因生理机能衰退、骨质疏松、痴呆以及

      心理、情绪失调等引起的摔倒、突发性心脑血管等危重病、伤残、猝死、因老死亡等事件,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不得借机无礼取闹向甲方索赔,否则,丙方向甲方赔偿因其不当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乙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他人财物损害的,由乙方和丙方连带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因隐瞒病情,精神病发作或有智力障碍的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财物损害时,甲方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乙方及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知乙方的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及思维内容有无障碍

      等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情节,如有特殊生活习惯,应事先声明,如乙方在照料中心期间突发病情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医院。

      第八条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照料、膳食及所定心理慰藉咨询、健康保健护理服务。

      第九条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日间照料安排,并与其他人员和睦

      相处。

      第十一条甲方按规定或约定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及丙方应主动及时向甲方办理手续、结

      清费用并离中心。

      第十二条乙方享有的本协议所约定之权利,须以乙方和丙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为

      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甲方按规定终止协议时,乙方按规定办理离中心手续。

      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乙方和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心理疏导工作的义务。第十五条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在照料中心期间提供膳食服务内

      容。

      第十六条丙方在不违反与甲方协议的前提下并取得乙方同意,可为乙方选择及变更新的

      就餐场所,但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

      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考虑到不少职工忙于工作,家里的老人无人照顾,为减轻这些职工的负担,让他们专心工作,我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室,免费为老人服务。

      1:只要本社区的老人,没有特别的要求,年龄达到60岁以上,儿女忙于工作无暇照顾的,就可以来日间照料室。

      2:在日间照料室老人享有读书、看报、看电视、下棋、娱乐等活动。老人可以早上来,晚上回去,中午在这吃饭、休息。

      3:来日间照料室的老人及家属必须如实告诉甲方,老人的身体情况,(如:有什么病)子女的电话号码等。

      4:因本室属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所以甲方在提供免费服务期间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有突发情况甲方会在第一时间把乙方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家属。发生的费用乙方自己承担。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委托协议

      甲方:街道办事处

      乙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依托街道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开展为老服务并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为:

      名称:XX街道慈爱嘉助残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XX东路12号1-4号点位,使用面积:92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14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为老服务、财务、经营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变相不正当运营等行为。若因乙方违悖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方有责任协调社区居委会协助配合乙方在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平台上开展的为老服务,并协助乙方开展相关服务需求调查与评估。

      3.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合法自主经营权。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为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同意乙方成为本地区养老服务单位。

      5.甲方不干涉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基础上与服务对象所订立的服务契约或约定。甲方不干涉乙方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行为,且不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对乙方开展的为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估。服务对象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以及成都市和武侯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功能进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3.乙方应当根据XX街道、XX北路社区居委会要求,制定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协议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跟踪回访制度、运营办法、人员管理办法、监督评估办法、应急预案等。乙方制定的上述文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应当做到公示上墙或摆在醒目位置。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部分免费服务。包括:①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②应用“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监测;③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

      5.乙方根据辖区老年人需要,可以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商为老年人提供

      综合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在乙方和服务对象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由双方共同约定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服务对象或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市场价格。

      6.乙方应当建立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情况档案,各项服务资料完善,并做好甲方提出的相关统计数据的整理备案工作。

      7.乙方应当提交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查。

      8.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前,应当向服务对象明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乙方承诺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信息,不对服务对象进行有利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误导。

      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妥善使用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自行支付水、电、网络、通讯费用。委托期满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等额数量、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10.委托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设备等相关设施转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干扰乙方运营管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赔偿等措施,

      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及服务对象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北路社区保存一份,交区民政局备案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需另行签订新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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