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7 09:11:2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2022年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的要求,为确保2022年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生猪、家禽、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开展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小区)申请创建、县(市、区)级初审、市级验收、省级报备等程序,创建不少于300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
二、创建要求
示范场(小区)是指以标准化规模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生态环境保护手续证明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具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养殖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2.符合创建验收标准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其中生猪年出栏3000头或种猪存栏3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只或种鸡存栏5万只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肉鸭年出栏8万只或种鸭存栏5万只以上;蛋鸭存栏3万只以上;鹅年出栏3万只或种鹅存栏1万只以上;鸽年出栏30万只或种鸽存栏5万对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蜜蜂(定地饲养)100箱以上。
(二)具体要求
1.生产高效
集约化、设施化、自动化水平高,选用优质畜禽良种,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环境友好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3.产品安全
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4.管理先进
考核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重点工作
(一)启动创建。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核定各地示范场创建数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场(小区)知晓创建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示范创建。
(二)遴选确定。符合示范创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附件1-4),经所在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5月底前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表(附件1-2),6月底前将汇总表和考核结果(附件1-3)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数量不低于当年下达创建数量(附件1-1)。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并授予“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并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
获得2022年度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和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称号的养殖场,直接认定为2022年度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三)加强指导。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成立示范场创建活动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地结合创建活动需要,组建专家技术队伍,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四)强化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示范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本市的创建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及时解决好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将作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内容,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二)抓好任务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健全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机制,保障示范场遴选公开、公平、公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到实地考核、逐条评价、严格把关。实行示范场动态监督管理,对发生环境污染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示范场,要及时报告并取消其示范场资格。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示范推广
各地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示范场建设,开展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视频直播等多层次、多样式活动,发挥其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1.2022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指标
1-2.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表
1-3.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汇总表
1-4.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附件1-1
2022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指标
序号 |
市别 |
指标(个) |
1 |
广州 |
10 |
2 |
韶关 |
24 |
3 |
珠海 |
1 |
4 |
汕头 |
5 |
5 |
佛山 |
9 |
6 |
江门 |
25 |
7 |
湛江 |
24 |
8 |
茂名 |
36 |
9 |
肇庆 |
25 |
10 |
惠州 |
15 |
11 |
梅州 |
21 |
12 |
汕尾 |
8 |
13 |
河源 |
11 |
14 |
阳江 |
21 |
15 |
清远 |
30 |
16 |
中山 |
1 |
17 |
潮州 |
4 |
18 |
揭阳 |
10 |
19 |
云浮 |
20 |
小计 |
|
300 |
注:1.各市推荐创建数量不低于下达指标;2.各市指标根据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符合创建规模标准的规模养殖场数量,以及统计部门的肉蛋奶总产量,按因素法进行分配。
附件1-2
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表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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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细目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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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 |
—— |
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 |
可以验收□ 不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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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生态环境保护手续证明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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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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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创建验收标准的规模养殖场,其中生猪年出栏3000头或种猪存栏3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只或种鸡存栏5万只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肉鸭年出栏8万只或种鸭存栏5万只以上;蛋鸭存栏3万只以上;鹅年出栏3万只或种鹅存栏1万只以上;鸽年出栏30万只以上或种鸽存栏5万对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蜜蜂(定地饲养)100箱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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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高效(30分) |
良种化 (10分) |
饲养的商品代畜禽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企业,饲养、销售种畜禽符合种畜禽场管理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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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 (10分) |
畜禽圈舍设计合理,单位面积土地产值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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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化 (10分) |
自动饲喂、机械清粪、环境控制等设施装备先进,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劳动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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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30分) |
场区环境 (12分) |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场区清洁卫生,无噪声、臭气、污水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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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资源化利用 (12分) |
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技术模式选择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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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6分) |
配备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或委托当地畜牧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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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30分) |
疫病防控 (10分) |
具有先进的防疫制度和设施,科学、规范、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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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品使用(10分) |
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记录完整、准确。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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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体系 (10分) |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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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细目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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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先进 (10分) |
制度建设 (4分) |
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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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水平 (6分) |
配备专门养殖、防疫等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准确记录生产、防疫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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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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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核结论: 考核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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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核组成员 |
姓名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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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现场考核采取评分制度,总计100分,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合格。评分采取查询文件、现场询问、现场检查、数据档案记录检查等方式;
2.必备条件中有任一条不符合,则该场不予纳入示范场考评范围;
3.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视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单项内容最低分为0。
附件1-3
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汇总表
市 (公章)
序号 |
创建单位名称 |
畜禽养殖代码 |
详细地址 (市、县、乡、村) |
养殖畜种 |
总存栏(头/只) |
年出栏(头/只) |
现场考核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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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申报单位: (公章)
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畜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
2022年3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
二、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单位名称一致。
三、本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四、养殖畜种: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肉羊、鸭、鹅、鸽等。
五、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态环境保护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总体布局平面图、养殖场设施设备照片、监控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用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 |
|
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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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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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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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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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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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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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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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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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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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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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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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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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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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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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盈余 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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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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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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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畜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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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类型 |
□商品畜禽 □种畜禽 |
养殖规模 |
存栏: 年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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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
总计 人,其中:本科及以上 人、大专 人、中专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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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 简介 |
(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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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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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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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