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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

    时间:2024-02-22 11:55: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

    要坚持规范先行,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针对区域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前期编制完成的市工作规划成果进行完善修订,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市场秩序,

      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领导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xx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以更高标准打好xx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整治目标

      xx年,要加强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原则,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成果报批,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要完成建设xx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利用厂,实现全市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要持续开展全市存量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全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100%、60%、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报批。

      要坚持规范先行,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针对区域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前期编制完成的市工作规划成果进行完善修订,组织召开《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报批,以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加快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二)深化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范围,持续开展本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健全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加快排查问题整改,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望,防止建现象出现反弹。

      (三)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步伐。

      要根据区域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及预测产生量,结合建筑垃圾乱倒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年底前,至少完成xx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任务。同时,要全面加强现有建筑垃圾笑纳场所的监督管理,实现本区域建筑垃圾产消平衡。

      (四)大力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要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要全面推行精装房、装配房制度。

      (五)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联合机制。

      要建立以城市管理执法、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联合机制。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牵头,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有效推动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综合利用等工作。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沿途抛洒、带泥上路、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超速、闯红灯、乱倾倒、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七)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

      要加强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治理,要对现有建筑垃圾堆体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摸排的数量、位置、堆体形成原因等登记造册,建立完善详细的台账体系,要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每一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稳定性检查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堆放点,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限期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行动方案,高位部署相关工作,要把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动。

      (二)明确协同职能。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三)压实属地责任。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属地责任,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快速发现和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担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懈怠,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意义,强化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曝光,提高公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决定从20xx年开始实行建筑垃圾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x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

      随着我县城镇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废料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据调查了解,目前我县每年的建筑废料数量已在城市废料总量中占有很大比例,成为废物管理中的难题。建筑废料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废料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

      长期以来,我县的建筑废料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废料造成环境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方对建筑废料管理不严格,建筑废料乱堆乱放,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还有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足也是造成建筑废料污染的另一原因。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废料,规范建筑废料的管理,是防范建筑废料污染环境的关键。为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防范建筑废料对环境的污染,我们主要是抓好文明施工的两大措施:

      一、是抓好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解决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关键。一些施工企业就是因为没有建立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是建立管理组织机构,而管理人员却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没有完善,施工人员没有认真落实管理制度,以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废料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二)加强施工人员在岗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建筑废料的产生。

      二、是抓好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为防范建筑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三)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五)进出口设洗车台,由专人负责对进出口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污染出入口应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打扫。

      (六)建筑废料、材料严禁直接向下抛撒,脚手架、平网、防砸棚上的废物要及时清理。

      (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档设施,对施工区域封闭或隔离,并对砼、砂浆现场搅拌、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

      进行现场作业、装卸生产时应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建筑物、构建物的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在拆除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栏,并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工地土方开挖、弃土清理、场地清扫要洒水防尘,及时清运建筑废料,严禁抛撒建筑废料,建筑废料、弃土停放在工地现场不得超过72小时,且存放时应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应做好废料清运工作,切实保证废料日产日清,防止废料曝露、飘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地倒废料及其它废弃物。

      总之,建筑废料作为各种建材产品废料的混合物,未加处理直接填埋,不仅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我们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抓产生建筑废料的源头的同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实施建筑废料经再加工后,作为建材产品的循环再利用,确保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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