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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局

    时间:2020-08-03 08:26: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国土房产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十三五”重大战略机遇期,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践行国土房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国土房产保障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落实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主动谋划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围绕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龙同城化的跨岛发展和区域发展战略,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加快推进“一区三中心”和“新城+基地”的产业载体平台建设。全力加强要素保障,坚持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支撑,推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用地报批提速增效,密切跟踪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并顺利建设。有效保障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轨道交通二号线、机场快速路、北站连接线等省市重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效保障我市未来5年建设用地需求。牵头推进环东海域东部新城暨现代服务业基地开发建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着力打造信息研发与总部经济、文化体育与旅游度假、城市配套与绿色生态三条产业链,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进火炬科技创新研发中心、中船重工725所、日本电气硝子、联芯电子、ABB工业园、三安光电、润晶光电等先进制造业项目。

     健全完善土地市场,科学有序供应用地。研究推进土地利用政策供给,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及地价征收管理规定更新,出台规范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保障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若干意见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场用地供应体系;修订出台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及其他涉及征收地价项目评估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和建设用地有偿出让制度。加强土地出让计划管控,编制出台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完善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审批,规范区级储备土地行为,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严格储备地产管理和临时利用。

     完善征收工作机制,超额完成征收目标。完善征收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快实施征收大包干政策,审核通过同安区房屋征收包干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意见和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格以及育苗池和孵化池补偿标准,明确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收和收储费用审核事项,进一步做好被征收土地房屋权属注销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土地房屋征收攻坚战活动,发挥6个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小组作用,协同各区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挂钩重大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建立“指挥部+街道+社区+公司”工作模式和一线“督办+督查”督促机制,联合市效能办重点督查考核环东海域东部新城、厦门北动车运用所和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同安段)、马銮湾新城指挥部等重点项目和挂牌督办项目。建立健全“报表+通报”跟踪反馈,联合市重点办建立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每日一报、全市征收项目进展每周一报、市重点项目每季一通报等动态通报机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处理裁决、信访及涉法涉诉案件。

     地房联动稳步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及早研判准备,积极主动应对2016年“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的艰巨任务,着手推动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在居住用地供给侧方面,制定并公布2016~2018年居住用地出让计划,加快居用地出让节奏,及时调整居住用地竞拍方式,设置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房面积总占比不低于70%,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出让坚决防止“地王”出现,全年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3.05万平方米。在调控稳定房价方面,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提高个人二套房商业性贷款及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重启住房限购政策;出台《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从严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和备案价格指导;组织开展3轮房地产中介和在售楼盘检查整治;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力促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形成有效市场供给;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实施市场监测分析,引导媒体全面、正面、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

     二、拓宽思路深化改革,合力推进产城融合转型升级

     多措并举节约集约用地,改革创新转变用地模式。内部增设城市更新办公室,深入挖潜低效用地,精细管理城市土地,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研究起草《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盘活改造意见》,创新提出“三旧”项目统筹收储、就地改造、临时变更用途等改造方式。开展自贸区合规性审查,细化自贸区内自有工业仓储建筑功能临时变更备案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自贸区厦门片区混合用地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暂行意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加土地利用的兼容性和规划变更的灵活性。制定《厦门市城镇商业办公既有房屋功能和土地用途变更为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作为我市商业、办公“去库存”指导依据。研究起草《厦门市轨道站点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意见(试行)》和《厦门市村集体与市区属国企合作开发建设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实施意见(试行)》。梳理我市现行地下空间地价征收或管理有关规定,起草规范地下空间地价征收的相关办法。建立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部署开展全市9个开发区开展201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海沧区、湖里区获评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扎实落实耕地红线保护。延续“多规合一”工作成果要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根据省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主要控制指标,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调整,在保留十大山海通廊,九大流域的永久基本农田基本不变的原则下,形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论证审核。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70%保持布局基本稳定,30%优化空间布局,质量大幅提高,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发展,进一步巩固城市开发边界,构建“山、海、林、田、城”交错相融的空间格局,避免城市“摊大饼”式发展,倒逼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提升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度补充耕地任务2000亩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200亩,按照各区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土地整治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及时分解下达各区任务。充分发挥山海协作优势,建立异地补充耕地机制,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和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健全批后监管体制机制,推动用地全程监测监管。常态化实施土地批后利用动态监管、开竣工申报和通知、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开展建设项目土地复核验收。出台《关于土地复核验收涉及建设期限问题处理的意见》、建立土地批后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批后监管。以促动工为先,案件查处为辅,依法依规收取逾期开竣工项目违约金,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的用地单位征缴土地闲置费。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察、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闲置土地督察整改任务,建立闲置土地处置专题例会制度,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一地一策”处置闲置土地。全面开展土地批后利用情况检查和清理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土地出让后评估工作,在低效利用土地盘活改造和完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等方面取得更深入研究成果。完善《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推动土地收益金逐步市场化。

     加强矿产开发生态管护,推进持证矿点综合整治。推进厦门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分类管理和开发利用各类矿产资源并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部署开展矿山年检工作,应检矿山企业25个全部年检合格。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持证露采石材矿山均足额缴存保证金,缴存率100%。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治理责任主体。编制《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整治修复规划》。出台《厦门市废弃矿点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废弃矿点分类、监管、治理,明确责任主体,确定禁止行为,提出综合整治思路。深入开展“三清两退”工作,全面清理2005年以来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情况。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扎实开展渣土车整治和持证矿山扬尘防治。

     扎实开展土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例行督察整改。作为上海督察局督察片区唯一全域督察和摸底算账排队试点城市,主动协调各区、各部门,召开督察推进会梳理分解整改问题,强化阶段性协调推进和二次任务分解。抓好重点案件办理和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工作,针对涉嫌土地违法企业开展土地开发建设监管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定局《执法监察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将移动执法工作纳入全省统一考核,巡查签到率连续保持100%。研究理顺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思路,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奠定基础。

     三、简政放权服务民生,倾情倾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构建全市房屋管理新体系,推进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完成《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立法,理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市、区两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属地化管理职责,推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场化。深化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授权公房管理中心负责保开公司直管公房翻改建审批,指导开展禾太街116号、思明南路302号等危房治理工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新一轮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调整。制定实施《厦门市思明区危险房屋调换办法》,拓宽我市危房治理改造渠道和住户安置方式。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厦门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准确定25户补助对象,实施兜底改造。推进危旧房和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快速组织房屋安全管理部门防御第14号台风“莫兰蒂”,协同镇(街)动员危房住户转移2425户6758人,协调筹集安置房源,作为危房住户紧急撤离的临时过渡用房。台风导致农村住房受损1442处,灾后快速抢修受损公房248处,组织16名危房鉴定专家分赴各区受灾点开展受损房屋鉴定。及时出台《厦门市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快速落实调查摸底和灾后重建工作,岛外四区核定153户。与市财政局联合拟定《厦门市调整完善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做好地灾防治和监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复查原有122处地灾隐患点和159处高陡边坡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两卡信息和群测群防、威胁对象信息收集录入。开展地灾易发区调查与修编,将新建项目是否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纳入“多规合一”平台。指导海沧、思明、湖里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编制《厦门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应急演练,印制发放3000本《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1800多人次参加,分两批组织30多人参加省厅地灾人员地灾知识培训。做好收集录入地质灾害基础信息、健全地灾点责任人体系、更新维护三维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平台)、建立地灾防治微信群等基础保障工作。扎实开展防御第14号台风“莫兰蒂”引发地质灾害,局领导分6组带队检查地灾防御;出动巡查28组1046人次,专家技术组6组12人,多轮巡查地灾隐患点(高陡边坡)153处和13处发生崩塌、滑坡点。加强地灾排险治理工作,组织治理天马山遂道口采石场滑坡、大厝山洞渣处理场应急抢险、兴湖路广本盛元汽车南侧边坡崩塌等,特别是台风前快速处置东坪安置房小区上游排洪管道泥石流安全隐患。

     公积金惠民服务推陈出新,网上审批服务更加便捷。采取向受委托银行融资借款、发放“公转商”贷款、调剂房改资金等办法,缓解流动性紧张问题。紧缩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受理审批贷款业务,形成服务窗口与受委托银行网点并行受理模式,贷款审批时限最短只需8个工作日,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围绕“互联网+公积金”做文章,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集公积金官网、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12329于一体的公积金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缴、提、贷、还、查五大业务网上全覆盖。推出异地贷款业务,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问题。为帮助受台风灾害职工重建家园,推出公积金提取简易程序,为受灾家庭办理提取公积金。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呈现“缴存稳步增长、提取显著增加、个贷需求旺盛”的特点,资金运行安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两轮集中动态调整并公布三张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6项审批服务事项,所属事业单位已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到驻各区工作站或中介机构承接,承接部委或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推动承担公共职能的中介机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清理前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推动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大力推行自助终端服务,个人凭二代证可自助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唯一住房证明、城镇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缴款通知书等。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出台《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涉及用地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和《进一步加强规范用地勘测定界和用地预审工作意见》,加快推进新一轮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将岛内用地预审下放直属分局,并开展审批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全年“多规合一”业务系统平台办理用地预审134件。

     厘清信访工作界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源头控制,落实责任关口前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就地化解矛盾,减少初信初访。加强科技应用,运用信访大数据,畅通信访渠道,打造网上主渠道,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局属8家事业单位全部接入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压缩信访事项答复时限,建立便民服务投诉办理管理制度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市长专线信访件办理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以上。扎实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规范、优化省网信访信息系统工作程序,全力提升信访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化水平,开展省网信访办理检查。厘清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边界,引导群众转变“信访不信法”定势思维。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

     四、夯实基础强化支撑,努力提升基础业务保障能力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法治国土房产。印发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出台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畴、明确决策原则、程序并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5个立法课题调研和前期工作。及时发布《住房限购政策解读》等11个最新文件政策解读。培育法制骨干力量,调整任命19位同志

     为行政事项听证员,重新确定45位案件管理员、法制联络员。出台《关于2016年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国土资源和房产领域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构建“双随机”抽查体系,全面启动批后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框架体系(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实施细则),制定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行业、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资质单位、测绘资质单位、房地产测绘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商品房预售等8个重点领域的第一批“双随机”抽查。依托电子信息平台,优化外部法制环境,协同市中级法院探索建立行政诉讼“诉调对接平台”。做好新行诉法实施和案件异地管辖后案件管理协调。国土资源部授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持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扎实开展权籍管理基础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国领先,领跑全省。4月1日起林权登记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8月1日起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停发旧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正式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12月28日起,海域使用权登记正式纳入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厦门市域全覆盖,顺利完成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年底前实现“停旧发新”任务。进一步理顺不动产登记与测绘、与档案管理的业务关系,明确工作界面,优化内部管理。简化收件材料,推出夫妻房产实名制登记,自11月1日起实行。统筹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分别建设不动产登记管理、调查、查询服务等子系统,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完善不动产登记配套制度,启用新版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加强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管理,开展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清理工作,规范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权利人身份证件号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搁置争议,大力推进军用土地确权登记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并通过国土部核查验收,获取我市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厦门市房地产测绘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监管考核和淘汰机制,进一步规范房产测量市场管理。研究解决金城湾花园、海沧王子广场及侨房退管等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谋划测绘管理提升方向,加强测绘应用服务保障。立足厦门实际,科学编制并印发实施《厦门市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测绘事业发展的目标与思路,统筹布局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加强测绘法治建设,开展测绘法、新版地图条例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发展的“创新、服务、监管、质量、守法”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测绘资质、质量、成果“双随机”抽查,对测绘资质单位和成果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并通报。推行统一的测绘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测绘地理信息得到广泛应用,38家部门、单位申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用于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基础改造、小流域治理、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自来水网改造等工程与项目。不断深化“天地图·厦门”建设和应用,实现“天地图·厦门”与“国家天地图”对接,完成手机APP开发和公众版改版,更新发布2017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专题图、在建招拍挂土地专题地图、2016年版卫星影像、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商品房项目分布图等23个专题数据地图服务。扎实开展重点项目测绘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金砖会晤筹备部门提供地图服务保障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障轨道1号线、厦门火车站北广场等市重点建设工程。

     全面夯实信息化数据基础,大力推进信息成果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和审批成果信息共享,局电子证照暨审批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继续完善“一张图”业务空间数据共享和更新,完成“一张图”数据中心平台功能扩展和页面改造并上线运行,发布最新的矢量地图、等级控制点概略分布图等36个数据服务。针对“多规合一”新一轮流程改革,用地预审系统延伸至直属分局使用,升级改造后的建设用地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建设项目生成业务系统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实现与全市“多规合一”平台对接。持续完善执法监察系统,推广应用信访举报模块,与省厅执法监察系统对接并稳定运行,与市行政执法局业务系统对接模块开发完成并测试成功。完成十一五、十二五信息化建设专题工作报告,编印2006~2016年局《信息化管理文件汇编》。印发《关于加强局属档案综合大楼机房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机房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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