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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0-11-23 13:07: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县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业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兜底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临时救助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有农村低保XXXXX户、XXX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XXX人);
    农村特困人员XXXXX户、XXX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64人);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有1072人;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2441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19784人。1-8月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744户、2581人,取消1480户、2256人;
    新增农村特困人员661人、取消457人。

    1-8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786.9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467.3万元;
    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7269.69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万元350.4万元;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63.3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20.73万元;
    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70.37万元;
    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0.85万元、救助876人次。

    二、主要做法 在政策制定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XX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相关救助政策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救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

    在经费保障上,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社会救助资金,县财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预算资金,并予以足额保障。及时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在机制运行上,我县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救助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各乡镇均设立“一门受理”服务窗口,完善“救急难”及“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全县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民生安全保障网,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保障重点上,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户中极易返贫户和一般贫困户等列为三类重点保障群体,全面摸排三类人群中重残、重病困难群众,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救助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外出务工的困难群众,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等保障范围或办理临时救助。

    在审批环节上,坚持阳光施保与兜底扶贫并重,强化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扩大核对领域,提高核对频次,不断完善救助申请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机制,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度。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要求 建立了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从2014年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7560元/年,确保低保标准线全面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线。按照农村低保工作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33832户、49280人中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763人,重合度为76.6%。定期与县扶贫部门做好数据比对工作,摸清兜底保障人口规模。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提标要求,有力的保障了基本民生。

    (二)健全农村阳光低保制度,着力社保兜底 切实强化阳光低保动态监管,坚持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按照低保操作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家庭成员中患有癌症、尿毒症等重病患者、重残对象及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2020年3月我们先后下发《关于报送未脱贫(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兜底保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做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按户统计未脱贫(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享受的兜底保障政策,并逐户建立台账,经各乡镇(开发区)调查、核实,3月份全县按照简化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4人纳入农村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救助资金已在4月份打卡发放到位,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共享全面小康 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对XX镇小园敬老院等37所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护理型床位1961张;
    制定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计划,确保集中养护机构运转正常。

    为强化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的住养需求,对全县45所农村敬老院的消防设施全部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扩建农村敬老院4所,目前项目正在进行验收和施工。

    定期开展困境儿童走访,及时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水平。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困难群众致贫返贫 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作用,开展经常性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积极落实各项救助措施。2019年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救急解难。疫情防控期间和汛期及时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65.4万元。

    (五)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动态管理、数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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