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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时间:2021-01-03 03:03:3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谋划实施好具体行动计划,加速推进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全力推动我镇道路、水利、农村环境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阶段。3月9日至3月13日,各村要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议事程序,认真研究,选择群众反映强烈,急需改善的项目,规范操作,编制详细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原则上每个村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超过30万元,也可多村联合申报1个大型项目。

    (二)项目初审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镇政府收到各村申请后,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入各村实地核查、研判、筛选,并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镇项目评审组审核。

    (三)项目终审阶段。3月23日至3月25日,镇项目评审组根据初审意见建立《XX镇乡村振兴村级项目库》,入库项目分3年实施,其中一般性项目由村级自行实施镇政府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70%;
    意义重大、影响广泛、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党政班子会研究,并决定项目实施、资金安排等事项。

    (四)项目实施阶段。3月26日至10月底,各村根据批准的方案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之后按程序开展项目预算的审核、项目招标公示、项目施工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项目所在村提出验收申请,并公示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最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资金申请兑付。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村提出申请,并附报该项目相关资料,申请奖补资金并兑付资金。

    三、奖补项目范围要求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三结合、三优先”:与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优先支持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老村庄改造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努力促进美丽农村建设;
    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结合,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快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貌;
    与民生财政要求相结合,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见效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着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道路修建及维护、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办理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村务管理、兴办企业及经营亏损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以村为单位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建立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库,严格履行民主议事和审核报批等程序,优先安排经济簿弱村和规划保留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镇成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负责一事一议项目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健全村民议事制度。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认真召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限额标准和奖补范围内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由村民决定建设项目。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情况公示上墙,其次各村推选3-5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全程监督。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村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决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项目支出公示表、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等资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并整理归档。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村,除追缴已发的奖补资金外,取消下年度的申请奖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重处理。加强项目建设评估,对进展情况慢,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取消该村项目再次申请的优先权,两年内不再实话同类项目。

    (五)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按照“谁议事、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养护机制,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六)建议统筹推进工作机制。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纪检、财政所要加强沟通直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奖补项目审核、奖补资金管理等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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