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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的时光巷(外一篇)

    时间:2020-12-06 03:56:2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李晓妮

    1

    一个人的生命是奇特的,会与许多物象结缘。一位老先生仔细看了我手掌的掌纹后,说我的生命线有条支线,像一条巷子,伸进月丘,生命力很强。巷子,它是我生命的另一个代名词。

    我喜欢巷子,它对于我有生命图腾的意味。上大学时读戴望舒的《雨巷》,我欣赏《雨巷》舒缓、低沉而又优美的生命旋律和节奏。但我在三江堰的时光巷里,看到的是戴望舒《雨巷》的续篇:秋雨在时光巷口设置了一道屏障,秋风对着巷子吹口哨,雨丝落入泥土,等着花草来年发芽。小鸟的鸣唱把巷子磨出清亮,抛弃一切遮蔽。秋雨不再是凄婉迷茫孤独的符号,巷子里也没有结着愁怨的丁香姑娘,只有一位苗族女神塑像,头饰有牛角,披挂银器,脚踩碧波,抬起左手置于嘴边,似乎是问候时光里的朋友……

    三江堰是黔南都匀母亲河剑江上游的湿地,是我和诗友经常聚会的地方,伫立于三江堰的时光巷口,我常常享受着生命中有形和无形之美,人和自然的和谐,水的动静和谐,水文化和少数民族地域文化之间的和谐,古典文化和现代文化之间的和谐,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等等。与文友们聚会结束后,我常常会流连在三江堰的时光巷里,一任时光把我拉回到童年的巷子——石板街。石板街的巷子是开放的,我小时候,和姑妈就住在石板街。这条苗族、布依族和汉族混居的老街,房子也随着房主人的身份各有特色,房间大部分是木楼青瓦,汉族的房檐比较平缓,苗族的房檐则高高地扬起,像是牛角,他们说自己的祖先蚩尤头上是长角的,把房屋修建成这样,是崇拜祖先。

    在石板街居住的那些日子过得艰难,一年到头闻不到肉香。人们为了调理自己的生活,就到剑江里摸鱼,摸河蟹,偶尔能摸到五斤重的大鱼,就把鱼放到自家的案板上,还没有冲洗烹饪,就开始唱《渔歌》:“一条大鱼肥又肥,烹炸蒸煮香味美。吃鱼不忘养鱼的江哎,千恩万谢剑江水。”

    石板街有摆“长桌宴”的传统。“长桌宴”是这里娶亲和嫁女不可少的婚宴方式。大喜的那天,各家各户摆出了一张桌子,桌子和桌子靠在一起,小板凳依着桌子。米酒喝了一碗又一碗,山歌唱起来一首又一首,直到喝醉。他们用苗族或布依族语言唱的《酒歌》《飞歌》《情歌》,我听不懂,但是那悠扬的乐曲,好像把我拉到了云彩上,飘呀飘,飘呀飘。

    石板街坡脚下不远就是宽阔的剑江。剑江波光潋滟,水中的生命十分鲜亮。剑江河边有很多冒沙井,井水清澈,汩汩不断。我们这一带的住户,不管是苗民,还是汉民,都爱这条剑江河。河水滋润着稻米、蔬菜,稻米和蔬菜又滋养了我们,尤其是在春天,这里的女子,不打扮脸蛋儿也是水灵灵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见底,身材苗条玲珑,穿上蜡染的裙装,就像盛开的迎春花和桃花。你如果想寻找扮演《阿诗玛》的女演员,不用选拔,满街都是阿诗玛。

    我和小伙伴们放学后喜欢到石板街的小吃摊,买上一块冲冲糕,或者一碗豆花。吃进肚里,美滋滋的。然后,我们手牵手走下石板街坡脚,到剑江河洗菜。白鹭在我们头顶上飞来飞去。我洗好菜,在河边的石头下摸小鱼,真的不错,一伸手,就有一条小鱼被我捉住了;再一伸手,又捉住了一条。我把小鱼摔在石头上,小鱼懵了,再扔给一只白鹭,白鹭眼睛虽然小,但它侧过脑袋,把小鱼看得清清楚楚的,闪电一般伸出长喙,把小鱼叼在嘴里晃了晃,一仰头,小鱼就进了它的嗉子。

    2

    读中学时,我和父亲母亲住在剑江边的一条巷子里。有一年冬天忽然下雪了。我高兴地跑到巷子里踩雪,棉鞋踩到雪上咯吱咯吱响,心中十分欢喜,母亲喊我也不回家。父亲说,想踩雪,就回河北老家定州吧,那里的巷子多,积雪也很厚,有你踩不完的雪。父亲是河北人,1951年北京大学毕业就支边到了贵州。他的青春和生命与剑江边的这条巷子紧密相依。

    巷子深处住着一位老中医,很多人慕名前来看病。老中医时常背着他的旧医药箱到乡下为村民治病,他不辞辛苦地奔走于七村八乡,脸上的表情随着病人的身体恢复状况时而明朗,时而沉重。老中医知道我爱写诗,告诉我:“晓妮,中医必须深知世间每一物的药性,才能使生命恢复健康。写诗,你必须深知每一词生命的脉动。”老中医喜欢唐诗,朗诵起来,好像是回到了唐朝。我的许多文学思维,应该是受到他的影响和熏陶。

    父母所住的巷子很少有燕子,1980年,我考上大学,巷子里飞来两只燕子,在我家后院的屋檐下住下来。燕子夫妻一口口衔来春泥,栖息和繁育下一代。我大学毕业,分配到一所“三线”军工厂子弟学校当教师。放假回到家里,燕子就高兴得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父亲破例给我准备了一杯红酒,我喝得浑身发热,走出巷子,走到剑江河边,河边的空气湿润而清新,绿的树,翠的草,使劲吸一口空气,带一点甜味的清香。

    时间久了,巷子成了我的精神图腾。多少年来,不管在城市,还是乡村,我一直把有巷子的地方当作故乡。凡是巷子,我都喜欢,只不过有的巷子显得华贵(比如成都的宽窄巷子),大部分的巷子则非常平民化。我的父亲出生在北方的一条巷子里(北方叫胡同),巷口就是中国有名的开元塔。开元塔有八层,很高,巷子却很窄,父亲说,巷子如果竖起来,也是一座塔。妈妈附和着父亲说,人站着不低头,也是塔。我喜欢写诗,发表第一首诗歌在1986年,诗的题目是《生命中的时光巷》。这个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通过写诗,感受到父亲和老中医说的“生命永恒”。巷子活在时光里,只要时光存在,巷子就永远活着。

    永恒的物象不仅在诗歌里,也在都匀的山水里。我始终认为能在剑江边的巷子里生活是幸福的,一个人与风对话,与水交流。生命就像剑江河奔流不息。剑江的前面有沅江和洞庭湖,洞庭湖的前面有长江,长江的前面有大海,大海的前面有人的情怀——这是生命的循環,也是永恒。我在剑江边的巷子里,倾听剑江水流淌的声音,可以去和水中的白云牵手,可以和星星月亮对话,看蒲公英跳舞……感受一滴水的内涵,闻夜来香和桂花逸出的芬芳。

    巷子是我的精神地标,有了它,我渐渐修炼成一个有胸襟的人。世界上人和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心的距离,有的人远在天边,却如近在身边;有的人就在身边,却咫尺天涯。在我的生命中,因为有了这条巷子,远的就成了近的,对于那些美好的事物,不会因为路途遥远而失去追求的勇气。心灵之树长青,人生不会迷惘。

    3

    我和巷子缘分深深,且不说从小在巷子里长大,结婚成家后,又住进了另一条巷子,西苑金河谷的一条巷子。这条“巷子”就在一座单元楼下大院子,院子里种满很多树木花草,树木花草的中央有一条水泥小路,可以通往剑江边。我私下就把这条小路当作了“巷子”。“巷子”由六棵桃树作为分界线,桃树以西便是剑江,桃树以东就是我家。我想去江边,必须穿过六棵桃树。桃树想要住进我家,难呢,因为我家住在七楼,桃树长得再高也上不来。桃树和我说话,是通过空气的味道传送的,还有风,一阵阵又一阵,咕嘟嘟地传来桃树的话语。我站在窗边,很多时候听见了桃花的话语,就下楼到了桃树身边,不由拍拍树干,桃树却说:讨厌!我轻轻地在桃树下坐下,桃树说:挺好。我知道桃树在欺骗我,它们喜欢的是剑江从它们的脚下流过,清水可以滋润它们的身心。

    在这条“巷子”,我能穿越物种的藩篱,与每一片树叶交友,与每一株小草谈心;一片片的树叶,一棵棵的小草,就是一页页的书签,读着它们,能感受到时光里的葱绿和金黄。巷子里还有芭蕉树,浓绿的蕉叶很清爽。下雨的时候,雨滴打在绿蕉舒展的阔大叶片上,犹如清脆悠扬的古琴声。金河谷的巷子两边也有桂花树、枇杷树、樱花树、三角梅……它们都是我的好友,我和它们有说不完的心里话。

    月夜,我坐在楼的凉台上,能听得清风的脚步声。那声音在流动,带着画面,带着音响,还带着一片蓝色水域中重新靓丽如初的色彩……像是一位熟悉而陌生老友从远而近,那声音走到我家门口,停驻。我赶紧穿上浅蓝色的运动衣,登上旅游鞋,下楼,到巷子里漫步。月光下,走在金河谷下的“巷子”里,我走,树也走;我停,树也停,真切地感到树木的行走。月亮照在家属院和巷子上方的天空,心中亮堂堂的,于是一些灵动透亮的诗句就在江边蹦出来了,我赶紧用手机接住,恐怕它们掉回江水。

    山水相依是都匀的文化景象。剑江横穿都匀城市,与青山相拥。我轻轻抚摸长满青苔的时光,又一次走进时光巷,时光巷定格了我的童年时代、少女时代和中年时代。石板街似牛角翘起的屋檐,“长桌宴”的《酒歌》,小吃摊的冲冲糕和豆花面,剑江里的小鱼和小螃蟹,翩飞的白鹭,冒沙井,巷子里的白雪,老中医,后院的燕子,月光下的古琴声,桃花树,芭蕉树……我想世界上很多东西是有时间性的,因时过境迁而改变了原来面貌,但时光巷不会改变,这条时光巷一直在我的生命里,伴着生命里的快乐和疼痛。

    4

    巷子可以存放心灵,也系着远方游子的浓浓乡愁。巷子里有自己的成长历程,也有自己所憧憬的未来。春花秋月,花开花落,世事沧桑。人过五十,许多问题自然而然也不成问题了。我想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人,度过普通的时光,住在巷子里最合适。

    我爱巷子,爱时光里的巷子,巷子会使得我处乱不惊,气定神闲。在巷子里,可以静心体会伟大和渺小,光和影,逃离和回归,喷发和收敛……一个人心灵上所经受的一切,都可以在巷子里感受并得到。心情大起大落的时候,到巷子里走走,会觉得天地宽阔高远。

    在巷子里生活,可以向花草树木学习到内敛和坚忍;向牛羊学习“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孝顺,向剑江河学习生命不止流淌不止的精神……三江堰湖区有了时光巷,不仅融进山水文化内涵,生命的永恒。还为“诗意地生存”提供了一个现实蓝本。置身三江堰湖廊桥,人在水面坐,水在桥下流,人说一声,水就回答一声;水问一声,人也答一声……人水相处,亲密无间,真的是“问答两不厌”呢。

    在三江堰的时光巷里居住,到处是生命的原生态,有许多事物在我们的生命中存在着并与我们血脉相连。人安静如一滴水、一棵树。生活的巷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和我们一起变老。大自然里的树叶会凋零,但是生命会延续,永远不息。沿着时光巷往前走,会看到妈妈成了奶奶,父亲成了爷爷,爷爷会躺在永恒的时光里……

    在朱自清故居

    大凡名人,都会有几处故居。散文家朱自清也是这样,他的出生地在绍兴,青少年成长地扬州却更应该是他的故居。我去扬州采风,就把采访朱自清故居当作一件大事。扬州的东关街有很多明清时代老房子,中国的不少扬州藉名人故居大都坐落在这里,然而街面上却找不到朱自清故居。商家店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城市的主角。至于文化人故居,只能是配角。配角也有配角的好处,便是安静。我在东关街,遇到一个穿黄马甲的三轮车工人,他摇着铜铃七拐八拐,把我载到一条小巷子里,我如飞扬在天空的尘土,落到了地面,终于看到了朱自清故居。

    朱自清故居院落并不大,三處住房也不宽敞,但布局紧凑,清幽。朱自清的父亲能在那个年代买到这样的房子,也属家境殷实。院落内除了朱自清父母住房外,还有朱自清庶母的住房。见朱自清庶母的住房被红绳拦着,就小心地问了一声“有人吗”,立即从内间走出一位穿黑裙的姑娘。姑娘是讲解员,当了解到我是作家,遂放我进屋,并向我详细介绍朱自清家谱。八仙桌上有一本屈维清先生编纂的《朱自清回忆录》,一页一页读下去,朱自清成长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朱自清出生浙江绍兴,但他一直认定自己是扬州人。他七岁随同父母来到扬州,在这里一住就是十三年。朱自清的父亲朱鸿钧在当年是处长一级的“国家干部”,虽然为官,但是富有生活情趣,如访胜,吟诗,赌酒,书画等。可以说,扬州的历史文化氛围和父亲的生活情趣,影响了朱自清。朱自清在扬州成长,非常清楚扬州曾经是个“大地方”,只是后来扬州盐业不行了,才逐渐破落下去。

    扬州虽然破落了下去,依然有扬州人很耍“商派”的派头。就朱自清而言,他只是敬重那些“刻苦诚笃”的扬州人。朱自清对扬州具有家乡的感觉,在扬州他受到了很好的文化教育,他的英语水平得益于上高小时的黄先生,国文成绩得益于戴事秋先生,从这个角度说,朱自清的散文成绩与两位先生的教育有关。对于出生在哪里,是什么籍贯,朱自清是看得开的,他甚至有一种“世界情怀”,一个人实在不必在意自己是哪里人,而应在意自己为这个世界做什么贡献。任何地域都有自己的风气,时光到了民国时代,扬州的气场已经没有明朝末年抗清的锐气,按朱自清的表达,反而有了一些“水气和虚气”。对朱自清而言,他更喜欢一个地方的风气中多一些“憨气”,其实这样的憨气在清代先富起来的一代盐商中业已存在。比如大商人何芷舠在晚年移居上海,并创立“新政大学”,便是一例。

    我反复读朱自清散文《荷塘月色》《背影》,一直认为先生是一位古板的学者。但当我在扬州读他的回忆录《我是扬州人》,里面有描写扬州“没落”后的扬州方言形态时,才领略到先生的幽默才能。说起扬州,在隋唐时商业和娱乐业肯定非常发达,所以才有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到了朱自清生活的民国年间,他幽默地讲,“我一直长到这么大,从来不曾在街上见过一个出色的女人”。且不谈女人,对于扬州的饭菜,朱自清情不自禁,不惜笔墨进行赞美,比如扬州人不仅善茶,同时有炒白果、五香牛肉、烫干丝等相伴,确实美味。

    吃食,从来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朱自清深谙其理,他写瘦西湖边的小金山,顺便就写了“红烧猪头”这道菜肴,美滋滋地說,“夏天吃红烧猪头,在理论上也许不甚相宜,可是实际上挥汗吃着,倒也不坏。”朱自清散文写景时常务虚,以显其空灵;写饮食则务实,色香味俱全,逗出了读者的涎水。说起扬州情趣,朱自清总是要谈到上船饮茶的安逸,茶杯边上有小点心,一边品茗,一边看岸边茶楼,都布置得“落落有致”,具有一种参差之美。朱自清在扬州长大,表达扬州的美感总是很逼真。

    朱自清是幽默的,他的幽默感在择偶上有所体现。他的原配妻子是乡下人,是家人在他十一岁时定下的娃娃亲,说起未过门的媳妇,朱自清说,“那时我热心的其实还是那些大麦粉和白薯干儿。”后来朱自清终于结婚,且有了五个儿女。他是一个坦率的人,承认自己教育儿女上不如自己的父亲那么有耐心,自己是一个“暴躁的人”。朱自清写过《我的父亲》(再版时易名为《背影》),文章中的父亲需要面对朱家家境的低迷,“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然而,他的父亲不是轻易被压倒的人。父亲回家“变卖典质,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凡是散文分有直笔和曲笔,朱自清写父亲用的是曲笔,写父亲送自己去北京读书,本来是“叫旅馆里的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但是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不放心”三个字便把父爱凸显了出来。父亲对儿子付出了爱,儿子只是感受着父爱,感到“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文章千古事,朱自清能在文中把情感抒发得不温不火,《背影》真的不失为名篇。

    任何人的成长都与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家、艺术家的成长尤其这样。朱自清具有生存的自觉性,他在回忆录中称自己“生在一个动乱年代”,即是战争年代。战争无常,人们对生活难于进行长久打算,普遍没有安全感,因而社会上就有及时行乐的思想,而朱自清自己“谨慎地调整着种种传统和原则,忠诚地保持着那些”。为了生活,朱自清四处奔波,先后在宁波春晖中学、杭州第一师范任教,直到走出浙江到上海,最终到了北京的清华园。大凡作家,内心都有一个“另外的地方”,即是作家的内心世界。当作家的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合拍时,便光芒四射。朱自清就是一位具有美的热忱的人,他在春晖中学教书时,看到春晖中学“在极幽静的乡村地方,往往终日不见一个外人”。有人或许郁闷,而朱自清偏偏心境怡然。

    身处动乱年代,朱自清不仅抒发美的情感,也记录血的现实。比如《三·一八大屠杀》,揭露了当时的政府卫队大肆屠杀北京市民!朱自清不仅是“三·一八”大屠杀的记录者,还是游行队伍中的一员,他以惊悚的感觉写了这篇文章,虽未能像鲁迅那样对政府十分强烈地进行声讨,但也对政府的屠杀、抢劫、剥尸等恶劣行为,以亲历者的角度进行了揭露。历史证明,凡是把枪口对准民众的政府必定要垮台的,后来段祺瑞果然倒台了。抗战爆发后,朱自清随联大到蒙自,然后到了昆明,颠沛流离中更能体现中国知识分子的坚韧。朱自清在抗战胜利后的1948年6月18日,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拒绝购买美国援助的面粉,彰显出中国知识分子的尊严和气节。

    朱自清写散文,无论是记人还是叙事,都有一个重要特点,便是“情蕴其中”。乍看文中并没有什么抒情,只是记录事件的过程,其实自己的情感已融入事体了。对于写作而言,朱自清是杂家,他写过诗,写过小说,当然更爱写散文。写散文是朱自清的强项,“强项”来自于他的认真写作态度和在写作中的扬长避短。朱自清的写作非常自觉,他写散文,不存在写过就不再思量,而是经常反刍,比如他在《我的几本书》中,对他的散文集《背影》《你我》《伦敦杂记》,就进行了严格地自我评点。

    深在朱自清故居,可以现场体察朱自清的气息,跟着他的文字穿越时空,抵达风云多变的民国年代,可以深切品味先生的内心律动。虽然朱自清故居不如扬州的何园、个园秀丽,也不如瘦西湖、大明寺可以构成扬州的风景底色,但个人的感觉是值得珍视的,朱自清作为著名散文家,在扬州居住过,体验过,并用文字表达过,从一泓支流展现扬州的文化底蕴……如今,斯人离去,而朱自清本人也构成中国现代散文史上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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