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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合同

    时间:2020-08-24 08:16:3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合同

      北京莫某街道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就餐协议书

      甲方:北京莫某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京莫某-----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乙方代理人

      与乙方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朝阳区北京莫某街道联合e家教育开班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门为社区内生活能自理、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60岁以上老年上提供膳食供应,重点解决老年人一日三餐的生活难题,为明确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在签订“就餐服务协议书”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健康状况、

      行为能力情况以及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书面证明。乙方不符合日间照料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对提供虚假证明签订协议的,甲方对乙方因所隐瞒的健康等原因所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不负责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安排一些体育活动、娱乐活动、健

      康服务、心理慰藉咨询等项目。

      第三条签订《北京莫某街道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就餐服务协议书》时,须缴纳一个月以上的自

      助餐费元。

      第四条乙方在日间照料期间,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通知丙

      方接回或者转入其它医院治疗。

      隐瞒病史的;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

      严重妨碍其它人员正常生活的;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因自身原因不能独立往返日间照料中心就餐的。

      第五条乙方在往返照料中心途中或在就餐过程中,因生理机能衰退、骨质疏松、痴呆以及

      心理、情绪失调等引起的摔倒、突发性心脑血管等危重病、伤残、猝死、因老死亡等事件,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不得借机无礼取闹向甲方索赔,否则,丙方向甲方赔偿因其不当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乙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他人财物损害的,由乙方和丙方连带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因隐瞒病情,精神病发作或有智力障碍的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财物损害时,甲方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乙方及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知乙方的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及思维内容有无障碍

      等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情节,如有特殊生活习惯,应事先声明,如乙方在照料中心期间突发病情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医院。

      第八条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照料、膳食及所定心理慰藉咨询、健康保健护理服务。

      第九条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日间照料安排,并与其他人员和睦

      相处。

      第十一条甲方按规定或约定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及丙方应主动及时向甲方办理手续、结

      清费用并离中心。

      第十二条乙方享有的本协议所约定之权利,须以乙方和丙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为

      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甲方按规定终止协议时,乙方按规定办理离中心手续。

      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乙方和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心理疏导工作的义务。第十五条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在照料中心期间提供膳食服务内

      容。

      第十六条丙方在不违反与甲方协议的前提下并取得乙方同意,可为乙方选择及变更新的

      就餐场所,但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

      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委托协议

      甲方:街道办事处

      乙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依托街道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开展为老服务并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为:

      名称:XX街道慈爱嘉助残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XX东路12号1-4号点位,使用面积:92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14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为老服务、财务、经营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变相不正当运营等行为。若因乙方违悖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方有责任协调社区居委会协助配合乙方在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平台上开展的为老服务,并协助乙方开展相关服务需求调查与评估。

      3.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合法自主经营权。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为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同意乙方成为本地区养老服务单位。

      5.甲方不干涉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基础上与服务对象所订立的服务契约或约定。甲方不干涉乙方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行为,且不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对乙方开展的为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估。服务对象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以及成都市和武侯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功能进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3.乙方应当根据XX街道、XX北路社区居委会要求,制定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协议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跟踪回访制度、运营办法、人员管理办法、监督评估办法、应急预案等。乙方制定的上述文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应当做到公示上墙或摆在醒目位置。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部分免费服务。包括:①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②应用“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监测;③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

      5.乙方根据辖区老年人需要,可以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商为老年人提供

      综合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在乙方和服务对象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由双方共同约定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服务对象或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市场价格。

      6.乙方应当建立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情况档案,各项服务资料完善,并做好甲方提出的相关统计数据的整理备案工作。

      7.乙方应当提交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查。

      8.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前,应当向服务对象明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乙方承诺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信息,不对服务对象进行有利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误导。

      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妥善使用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自行支付水、电、网络、通讯费用。委托期满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等额数量、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10.委托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设备等相关设施转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干扰乙方运营管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赔偿等措施,

      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及服务对象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北路社区保存一份,交区民政局备案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需另行签订新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管理制度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是为社区老年人服务和休息的场所,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大家遵守。一、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由社区民政干事负责管理,并任站长。二、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要本着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积极组织自愿者照料老年人的日间生活,帮助老年人解决各种困难。三、老年人有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提出,服务站要尽其所能帮助处理和解决。四、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定期清理卫生,保持服务站卫生整洁。五、不准大声喧哗和搞娱乐活动,保持肃静,维护好服务站秩序。六、管好用好服务站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七、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要从满足社区老年人急需入手,逐步拓展项目,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站的整体水平。

      日间照料站站长职责

      1、全面负责日间照料站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总结经验。2、拟定管理办法,制定培训计划与奖惩措施,招聘服务人员,对所属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组织服务人员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4、协调养老服务站与各服务网络的关系,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序进行。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日间照料站管理人员职责1、服从工作安排,协助领

      导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全面了解老年福利政策,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2、定期到服务对象家中访问,倾听老人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监督养老服务员的服务质量。3、做好老年人的服务档案管理工作。4、及时向日间服务站领导反馈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协助领导对养老服务员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提出奖惩建议或方案。

      日间照料站服务人员职责

      1、遵守纪律,守时守信,着装整洁,自觉接受夕阳红俱乐部和养老服务站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关爱、尊重老人,文明礼貌、耐心周到、吃苦耐劳、规范服务。无厌烦、歧视、戏弄、刁难等行为。3、不收老人礼物,爱护老人财物。代老人购买物品时,要做到帐物清楚,及时结算。4、主动与老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需求,如实向服务站反馈老人的意见和建议。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6、严格履行养老服务协议,发生违纪、违规、被投诉等情况,调查属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安全制度

      1、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2、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消除火灾隐患。3、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4、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5、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7、每天下班前向工作中心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日间照料室居住、就餐制度

      一、要保持居住环境干净、整洁、定时通风;二、严禁卧床吸烟;

      三、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杜绝浪费;四、老人衣物,床上用品应勤洗、勤晒、保持整洁;五、讲究卫生、餐具应经常消毒,清洗干净,防止病从口入;六、合理安排伙食,营养搭配合理,菜品丰富,适合老年品味;七、关心、护理好有病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老年人申请日间照料流程

      1.条件:凡年龄满六十周岁、生活能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或老年痴呆的老人均可申请入托;2.申请:本人填写入所申请登记表,家属同意并签字;3.体检:申请入室的老人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度的健康状况证明书;4.认定:日间照料所根据家访、老人健康状况等有关条件综合评估进行入室认定;5.签约:老人及亲属与日间照料所签订《老人入托协议书》;6.交费:入托老人或亲属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按时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交费。日间照料室工作人员

      纪律1.认(转载于:写论文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合同)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本室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3.要尊重入所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或不吃入室老人赠送的物品或食品。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室内的物品或食品;5.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日间照料室安全制度1、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2、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4、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5、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7、每天下班前向工作站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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