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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3-10-17 11:55:3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监管企业数量、类别、行业特点制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统筹合理安排执法片区、执法类别,实施分类、分片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进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达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愿景,制定本计划。

      一、xx年度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 饮用水源地

      锡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2. 国省考断面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5%,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3%。

      3.水功能区

      全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xx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市下达年度目标要求。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三)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目标

      到xx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9.8%的目标(与经开同一核算单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落实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省定时间要求,对纳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监管范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提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开工建设新城水处理二厂扩建项目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建设配套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持续排查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混接等问题,加强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探索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落实涉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农药使用监管。

      加强磷污染综合管控。开展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到xx年底完成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开展涉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氟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涉氟企业档案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分类整治。加强涉氟监管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二)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继续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完成xx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继续推进梅村厂、硕放厂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工程。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和农贸市场、餐饮、排挡等“小散乱”排水、住宅小区阳台、庭院排水以及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排水。加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管网联通建设和智能调度。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建成区返黑返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整治。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定期开展水质监督检测,强化河道巡查管养、河岸绿化保洁、河流补水活水、设施运维管护等工作,坚持“水岸同治”,推动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消除。

      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差别化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全面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鼓励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深耕还田和离田收储,大力推进直播稻转机插秧,到xx年底,国考断面和饮用水源地等水敏感区域率先完成直播稻转机插秧。

      (四)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管

      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整治。严格要求船舶营运产生的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压舱水等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规范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等水污染物转移联合监管。强化运河等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从事泥浆水上运输行为及泥浆运输船偷排漏排行为。

      推动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方案,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成效,确保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规范有效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依法依规收集处置。

      (五)保障重点水域稳步提升

      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垃圾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巩固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水排放等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

      持续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目标。继续开展太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巩固2条主要入湖河流一、二级支流支浜全面消除劣Ⅴ类成效。科学实施太湖XX水域生态清淤工程,削减湖体内源负荷。组织做好xx年太湖安全度夏,加强蓝藻打捞处置、巡查巡测等工作,确保实现连续十六年太湖安全度夏。

      加速推进“两河”整治提升“一号工程”。推进京杭大运河(XX段)港口码头整治,优化旺庄、新安、硕放等3个作业区,整合提升现状码头,加快形成现代化港口码头布局。持续提升运河沿线支流支浜水环境,28条主要支浜全部实现消除劣V类。

      深化实施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在xx—xx年美丽河湖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提质扩面,深化推进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开展新一轮河道疏浚,大幅消减河道底泥污染,提升河网水环境容量。抓好圩区闸站管理,切实防范常闭泵闸汛期开启后圩内水体对考核断面的影响。

      (六)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和修复。优先在太湖及主要入湖支流、京杭大运河等区域,因地制宜地划定一定宽度的缓冲区域。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培育建设生态净化型、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和生态保护型安全缓冲区。

      保护和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要求,配合做好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督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减缓涉渔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影响。

      (七)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实施用水全过程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工业、城乡、农业节水,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示范,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试点工作。合理规划再生水设施建设布局,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等。加强尾水资源化利用,优先用于企业和园区内部工业循环用水,或生态补水、景观绿化和市政杂用。到xx年底,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保障河湖生态水位。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持续做好调水期间水质保障工作。科学调度水资源,针对京杭大运河、伯渎港、走马塘等设有重点国省考断面的水体,协调上下游,加强调水管理。开展河湖沟渠水系联通,逐步打通断头浜、地下河,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八)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xx年底,至少建成1条XX市美丽河湖。

      强化排污口规范管理。落实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落实分级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巩固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启动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到xx年底,完成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一级支浜排污口排查和20%整治任务。

      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开展全区水功能区常态化监测。强化汛期过程中污染强度监测、分析与预警。全面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积极推进重点园区、限值限量园区及企业的水环境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对水质的实施监控和及时预警。

      推进水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涉危涉重等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河流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建立完善市内重点区域跨界水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推进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构建设施完备、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医疗机构污水治理体系。到xx年底前,全区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四、重点工程项目

      xx年,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等4大类21个重点工程。共计投资3.25亿元。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二

      xx年,xx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

      一、强化监管,扎实推进日常监督检查

      (一)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

      结合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围绕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名单,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机制。

      1.xx年3月31日前,对xx年市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未完成检查的48家企业进行证后监管。

      2.xx年10月31日前,对xx年市级核发的306家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管。

      3.xx年12月31日前,对在xx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平台公示的xx年市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企业,每月进行证后监管。

      4.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领导分工,由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对各自包联区域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证后监管工作。

      (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1.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与有关科室对接,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及具体项目名单。

      2.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领导分工,由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对各自包联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环保信用评级差等企业的抽查频次,并按要求进行抽查信息公开。

      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

      (1)重点排污单位:按照xx年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计算,抽查比例为每月3%,每月抽查1次,抽查11次,抽查时间为xx年2月-12月。

      (2)一般排污单位:按照在岗执法人员数和被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5的比例,即按照执法人员32人,每人5家企业,每月抽查1次,抽查11次,共抽查160家,抽查时间为xx年2月-12月。

      2.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情况检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50%,每年抽查1次,共抽查4家,抽查时间为xx年7月-9月。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检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40%,每年抽查1次,共抽查6家,抽查时间为xx年7月-9月。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抽查。

      (4)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进行抽查。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一)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1. xx年5月1日-31日,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队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向外环境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2. xx年6月1日-10日,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分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污水处理厂、化工、电镀、造纸、印染等排放废水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暗查和突击检查。

      3.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队于xx年6月8日前报送涉水企业排查情况及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报告,综合行政执法队于6月20日前完成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1.xx年 6月1日-6月10日,涉VOCs企业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规范、标准,从管理和硬件方面进行自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台账和运行台账,高标准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并确保稳定达标运行。

      2.xx年 6月11日-7月31日,各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企业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落实整改。

      3.xx年8月1日-8月30日,综合行政执法队抽调执法人员成立督查组,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检查与仪器监测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企业整改效果开展随机抽查。

      (三)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1. xx年4月1日-10月31日,各分局对辖区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企业开展排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2. xx年11月1日-11月15日,综合行政执法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重点涉危险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

      3.各分局在xx年11月1日前向综合行政执法队报送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汇总报告及统计表,综合行政执法队于11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四)普速铁路环境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每月5日前,向省厅报送普速铁路环境隐患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2. xx年11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普速铁路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年度总结。

      3.xx年12月31日前,侯西线、侯阎线沿线企业环境隐患销号率达到80%,以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清零。

      (五)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1.对全市所有采沙、采石、采矿及选矿等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散乱污”矿山开采企业,一律依法彻底取缔。

      2.对中条山沿线两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六)沿黄(汾)河流域环境问题清零专项执法检查

      xx年,xx省黄河(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检查组共发现我市存在66个问题。经过整改,目前已清零53个,13个未清零(均是雨污分流未完工问题)。继续督促各分局加快未清零问题的整改进度,积极跟进最新进展,及时向省厅报送反馈情况,确保剩余问题最终得到彻底整改。

      (七)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执法监管检查

      重污染天气期间,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级别要求,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快速落实各项应急减排管控措施。

      1.对“1+5”(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和xx经济开发区)及万荣县、夏县重点区域和重点管控企业,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昼查+夜查”巡查检查,精准指导落实减排措施。

      2.对非重点区域县市和一般工业企业,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队进行现场检查,结合用电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手段对工业企业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落实到位。

      3.对各国控监测站点及周边,派驻执法人员专班全天候值守,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重点工程、敏感企业污染源的管控与排查。

      (八)工业锅炉专项执法检查

      xx年9月30日前,对全域所有工业锅炉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对原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实现清单化管理。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异地联动执法交叉检查

      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交叉互查的执法机制,实现全市执法“一盘棋”,提升全市执法合力。

      1.按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派员参加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督促派出人员严格遵守监督纪律,维护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的配合、保障工作,对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督办的问题,及时跟踪办理,逐一销号。

      2.组织全市执法力量,开展区域交叉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推动执法经验交流,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各分局每季度开展1-2次联动执法交叉检查,进入秋冬防期间,每月开展一次联动执法交叉检查,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联动执法交叉检查。

      3.联动执法交叉检查内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固(危)废管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的管控情况,“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整改情况,信访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

      4.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领导分工,由副队长负责组织各自联系区域内联动执法交叉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企业摸排建档监督检查

      1. xx年3月31日前,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队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建档,做到“一企一档”。

      2.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队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对照纸质资料、企业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两库(双随机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库)企业信息动态更新完善,及时去除僵尸企业、补充新建投产企业信息。

      3.综合行政执法队将适时督导检查,组织验收,发现存在漏报、瞒报、谎报、包庇现象,工作敷衍不认真的将通报批评,性质恶劣的将报请市局机关纪委进行问责。

      (三)执法稽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制定年度稽查计划,对部分环境问题突出、执法规范化水平低下的县(市、区)组织开展执法稽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指导全市精准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执法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提升。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

      每月25日前按照《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认真梳理xx年《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及时更新监管行为数据,扎实做好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监管动态月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减少现场执法频次。综合利用自动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手段,远程调度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四、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化重点案件查办。持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集中查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案件。对上级领导批示、主流媒体曝光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快查快办,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加强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的运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系统和自由裁量系统,落实现场执法“八步法”,现场执法100%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音像记录、执法文书和执法数据的保存工作。

      (三)完善各科室及单位之间联动配合。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协作通畅的闭环工作格局。大气、水、土、环评、生态等各行政科室,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与信访中心、机动车污染治理中心等各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和检查中,将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职责履行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作出相关处罚决定。对各科室(单位)移送的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作出相关处罚决定,并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分局、科室(单位)。

      (四)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密切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与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细化证据收集(使用)、证物保存、司法鉴定、案件移送、环境损坏修复(赔偿)等环节流程,对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严惩重处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夯实基础,着力打造环境执法铁军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拥护”。以创建“坚强廉洁党支部”为抓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二)加大执法培训练兵。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执法实践锤炼,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指导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配备必要执法装备。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三

      为规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县战略。以“碧水、蓝天、净土”为目标,解决实际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和深度,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突破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安排

      根据监管企业数量、类别、行业特点制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统筹合理安排执法片区、执法类别,实施分类、分片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线上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方面执法检查无盲区,一方面不给企业找麻烦。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排污企业(单位)检查。主要包括排污企业生产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源防治措施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故障申报情况。

      (二)继续高度重视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转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及销号,对国家省市等各上级帮扶督察组反馈问题,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确保督办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执法检查。对全县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检查,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实施污染防治以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项目工地是否采取抑尘、降尘、围挡低噪声作业;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实施验收。

      (四)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查严打“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相结合,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以往“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严防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

      (五)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存放、转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六)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执法检查。我县确定大京饮用水源地、申村水库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浊漳xx源等为生态敏感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企业,浊漳河、岚河、丹河上游沿岸排污口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证一股清水注入黄河、海河。

      (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一是积极做好上报各类环境应急报表;二是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三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是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加强环保举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xx”举报平台作用。严查群众环境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或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做好反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九)做好其他执法检查工作。结合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和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地扬尘治理执法行动”、“百日攻坚”“利剑斩污”等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检查。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辖区内执法工作实际,根据企业类别和名单,认真开展辖区内环境执法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配备必要人员,进行全方位查处,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环境执法有效到位。

      (二)强化执法措施。确保检查企业的全覆盖,不留死角;继续推行分类处置措施,对各种督查及自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实行痕迹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视情节轻重,将违法事项记录在案,督促整改;实行案件移送通报制,将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引导企业自律,突出事前提醒、事中整改、事后督查。引导企业自觉执行环评规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执行环保制度,主动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 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六条禁令”相关规定要求,执法过程中要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群众身边腐败行为发生,切实把各项执法检查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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