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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都几区县历史沿革错误的指正

    时间:2020-11-09 10:04:3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何俊华

    关键词:成都市;新都;郫县;蒲阳

    成都市及各区县都开设了政府信息网,方便了群众,本是大好事;可是,在一些网站的“历史沿革”的介绍中,却存在一些错误。作为影响很大的政府网站,这势必会给社会、群众以误导,理应纠正。

    成都设“市”是在1928年不是1921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du.gov.cn/chengdu/rscd/index,shtml)中的“认识成都”有《成都概况/About Chengdu》,其中说:“成都(Chemgdu),位于中国四川省中部,是四川省省会,中国副省级城市之一,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交通、通讯枢纽;也是四川省政治、经济、文教中心,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单列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古为蜀国地,秦并巴、蜀为蜀郡并建城,汉因织锦业发达专设锦官管理,故有‘锦官城之称,五代蜀时遍种芙蓉,故别称‘芙蓉城,简称‘蓉,1921年设市。”这里的“1921年设市”是错误的。

    要说成都最早的“市”,是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代,因为那时成都非常富饶,一度被称为“南京”,作为唐王朝的陪都;当时全国最繁华的商业都会是扬州,而成都则与之并列,“号为天下繁侈,故称扬、益”。那时成都城西的少城内就有一处“市”,而且就被称为“成都市”。当然,这里的“市”,指的是市场,“成都市”实际上是当时四川最大的物资集散中心。

    作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成都市”是在1928年设立的。

    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各地纷纷进行市政改革。因为各地市政改革的形式、内容不一,为统一市制,1921年,作为中国中央政府的北洋政府颁布了《市自治制》及《市自治制施行细则》,规定“市”分两级,即特别市、普通市;作为区域性自治团体的“市”可以拥有法人团体的自治权力,设自治会为决议机关,设自治公所为执行机关;特别市设参事会为执行辅助机关。这就初步确立了“市”的地位和作用。

    1921年,四川省会警察厅与成华城议事会联合呈报省会各军联合办事处,经批准,于是年6月5日设立四川成都市政筹备处。1922年3月9日,成都市政筹备处改名为成都市政公所,成都开始以“市”相称,初步从城乡合治的传统行政网络中脱离出来,开始实行城市自治。1923年1月10日,四川省宪法起草委员会拟定自治章程,规定:“县以内工商荟萃之地人口满1万以上者为市,市之人口满30万以上者称为特别市,直接受省之监督。”成都因是省会,人口也超过30万人,故享有特别市待遇,但此时的成都还没有正式称为“成都市”。《成都通史》第七卷对此有详细的介绍。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特别市组织法》和《市组织法》。9月,成都市政公所改组为“成都市政府”,属省辖市,终于明确了“成都市”的称谓。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废止原颁布的《特别市组织法》《市组织法》,另行制定《市组织法》。成都市政府根据该法进行改革,基本形成了近代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

    开明王朝的都邑不会叫“耘都”

    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新都历史文化”(http://www.xindu.gov.cn/xdq/lswh/2017-06/07/content_8bd33eeec9ca4a7d8dd25f5a38dcb6c2.shtml)说:“公元前七世纪左右,蜀王开明氏在此营建了开明王朝的都邑。为了有别于杜宇氏的旧都,新建都邑遂名为‘新都。”

    新都在线(http://www.xd.ccoo.cn/bendi/info-28888.html)则说:“新都建治于春秋末期,为古蜀国三都之一。开明氏政权在新都军屯营建都邑,为区别于杜宇氏在郫县的旧都,遂名‘新都,距今约2800年历史。公元前376年,新都建县。”在新都对其“历史沿革”的宣传介绍中,许多媒体,大都是类似的说法。

    可是,在古蜀国时期,新都并没有“城”,更不存在所谓“县”。

    在《蜀王本纪》《华阳国志》等文献资料中,提到的古蜀时期疑似为“城”的地方有:郫、广都、成都、瞿上。

    1995年以来,在新津、郫县、温江、都江堰、崇州等地考古发现了宝墩古城、郫县古城、鱼凫城、芒城、双河古城、紫竹古城等8座史前古城,证明在三星堆、金沙遗址之前的成都平原,早就有了具有古城陛质的古蜀人的中心聚落地。

    虽然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证明古蜀时期存在大量的“城”,但其中并没有与“新都”有关的“城”。即使在新繁水观音、新都褚家村等地都发现了商周时期古遗址,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发现了新都马家战国木椁大墓,出土文物中甚至有被认为是蜀王印的印章(倘如是,则墓主人很可能是一代蜀王),却毕竟没有发现与“城”有关的证据。即便有蜀王墓,那也是葬地而非行政权力所在地,何来“新建都邑”且命名为“新都”之说?

    更何况,“新都”两字,明显是中原语系及文字。学术界公认,古蜀国有自己的语系及文字,大量出土的巴蜀图语就是证明。在公元前316年秦灭古蜀后,因为居民主体改变了,加之秦文化的强力推进,曾经辉煌过的古蜀文化及文字遂逐渐湮灭。正因为如此,西汉学术领军人物扬雄在《蜀王本纪》中才断言:“是时人萌(民)椎髻左衽,不晓文字,未有礼乐。”扬雄何出此言?就是因为当时已经没有人知道古蜀文化了啊!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独独存在“新都”这样称谓的“开明王朝都邑”?

    再说,就是对近二十来年在成都平原发现的古蜀时期大量的具有城市性质的史前古城遗址,也仍然可以肯定,它们不是“县”而是“城”。原因很简单:在秦统一巴蜀之前的古蜀国,还没有“县”。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秦国,秦穆公被《史记》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传为春秋时期左丘明写的《國语》在提到秦穆公九年(公元前651年),晋公子夷吾(即稍后的晋惠公)与秦国使者公子絷交流时,有“君实有郡县”之语。这是对秦国设郡县的最早记载,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郡县制的记载。

    “郡县制”是后来商鞅变法的一项主要内容。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后,确立全国实行郡、县二级制,分全国为36郡,郡下设县。

    唐代柳宗元的《封建论》明确说:在先秦时期实行的分封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而从秦开始实行的郡县制,则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古蜀国是秦国最早统一的地区,也是秦国最早将郡县制推行到关中以外的地区。

    按照史书的记载,古蜀国是在公元前316年被秦征服的。秦在征服古蜀后,即在蜀地推行秦国的郡县制,原古蜀国地域改设为蜀郡;在蜀郡之下,设立了成都、郫、临邛这三个县。这在《华阳国志-蜀志》是有明确记载的。即是说,在公元前316年之前,在原古蜀国区域内是没有“县”制这种行政区划或者机构的;那么又何来“新都县”?

    从成都、郫、临邛这三个县的名称来看,它们都是秦文字也就是中原文字,这与“新都”的名称是一致的,而不可能是古蜀文字。

    由此看来,说“公元前376年,新都建县”,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至于说“新都建治于春秋末期,为古蜀国三都之一。开明氏政权在新都军屯营建都邑,为区别于杜宇氏在郫县的旧都,遂名‘新都,距今约2800年历史”,就更没有根据了。

    新都县设置于何时?《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明确说:“新都县:汉置。隋改日兴乐。寻省。唐复置新都县。”应该说,这是有依据的。新都县显名于世,是在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华阳国志·蜀志》载:“新都县,蜀以成都、广都、新都为三都,号名城。有金堂山。水通于巴。汉时五仓,名万安仓。有枣,鱼梁。”

    刘备集团于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占领成都,章武元年(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即“蜀汉”)。成都是国都,当然是“名城”,那时还没有温江县,与成都县最近的县就是新都县、广都县、郫县,而新都县、广都县在“蜀汉国”期间都是重要都邑。“万安仓”是当时最大的粮仓,设于新都县,足证此地的重要性。《华阳国志-蜀志》说新都县“多名士,有杨厚、董扶。又有四姓:马、史、汝、郑者”等居住于此,授徒(仅杨厚即“授门徒三千人”)于此,也说明了新都县在两汉三国时的重要地位。

    郫县不是建立于公元前314年

    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郫都区——双创高地,生态新区”(http://www.pidu.gov.cn/pidu/c126014/2019-01/09/content_d55367f6631c46bdb66c63e9f2687e76.shtml)说:“郫都人文历史厚重。望帝杜宇、丛帝鳖灵在此建都立国,是古蜀文明发祥地。公元前314年,秦灭蜀后,以郫邑为郡县,称郫县,迄今建县已有2300余年历史。”

    宣传郫都的“天府水源地,电子信息城”(http://www.pxxcb.gov.cn/jianjie.htm?from=groupmessage)说“‘郫字在《新华字典》中是专用词,意思是指临水而建、因水而兴的城池。公元前314年,秦灭蜀后,于郫邑筑城建县,称郫县,迄今建县已有2300余年历史,拥有‘古蜀之都、天府之源的美誉,是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长江上游农耕文明源头。”

    《新华字典》是中国最普及的字典,它释“郫”字为“郫县,地名,在四川省。”“郫”字确实是专用词,但是哪里有“是指临水而建、因水而兴的城池”的意思呢?

    在《汉书·扬雄传》中,有“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日郫”这句话,说明“郫”字既从“卑”也从“阳”;而“卑”字指的是地势低洼之处,“阳”字当然就是“岷山之阳”;这样看来,“郫”字的本意就是:岷山以南的地势低洼之处。

    “郫”字由“卑”和“邑”两个字构成。“卑”字的本义是“从属物”,“邑”字的本义是“城市,城镇”。很明显,由“卑”字与“邑”字组成的新字“郫”就是表示“从属性的城邑”之意,这应该就是“郫”字的本义。对“郫”字的本义、通假字的研究说明,这个字的产生,与张仪、张若筑成都等三城大有关系。

    何时有“郫县”?《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很明确:“周慎王五年秋,秦大夫张仪、司马错,都尉墨等从石牛道伐蜀。……冬十月,蜀平。……(周)赧王五年,惠王二十七年,仪与若城成都,周回十二里,高七丈。郫城周回七里,高六丈。临邛城周回六里,高五丈。”嘲《蜀志》载周慎王五年是公元前316年;至于“周赧王五年”,按清人顾广圻校本,当作“周赧王四年”方合“(秦)惠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311年。这就是说,在秦军于公元前316年统一古蜀国后,又于公元前311年兴建了成都、郫、临邛三座城市并设立了蜀郡最早的成都、郫、临邛这三个县。而三城之中,以“与咸阳同制”的成都最大,郫、临邛皆作拱卫。

    至于说公元前314年就有郫县,则提早了三年。查《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周赧王元年(公元前314年),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置巴郡。以张若为蜀国守。戎伯尚强,乃移秦民万家实之。三年,……”这里并没有关于秦灭蜀后,于郫邑筑城建县,称“郫县”的消息。

    无原始史料可证紊置蒲阳县

    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蒲江县建置沿革》(http://www.pujiang.gov.cn/pjxzffcl20710/2013-12/19/content 5c6e2e87f00140429612c5106603c621.shtml):“蒲江古为蜀国地域,秦时属蒲阳县(治地在今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场),汉代为临邛县地。”

    更有甚者,百度百科“蒲阳县”条(https://baike.baidu.com/item/%E8%92%B2%E9%98%B3%E5%8E%BF/6591594)明确说:“秦惠更元九年(前316)置蒲阳县(今四川邛崃市牟礼镇永丰村),属蜀郡。西汉撤蒲阳县归临邛县。西魏恭帝拓跋元年(554年)建置为广定县。”

    笔者孤陋寡闻,实在查不到“秦惠更元九年(公元前316)置蒲阳县”的相关原始史料出自何处?须知成都平原最早的一批县乃是公元前311年建立的,即前面讲到的成都、郫和临邛这三县。倒是《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有“蒲阳县”条,其云:“秦置,属蜀郡。治所在今四川邛崃市东南。西汉废入临邛县。”但该辞典也未交代关于蒲阳建县的资料来源。而影响更大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卷》以及《辞海》《大辞海》《辞源》《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均无“蒲阳县”条,更不用说有关于秦置蒲陽县的叙述了。

    至于四川蒲江县,《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说得很清楚:“蒲江县,西魏置广定县,隋改为蒲溪,唐又改为蒲江。南枕江水,因名。元省。故城在今四川蒲江县北。民国初属四川建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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