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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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研究与制定
二、师资管理有关文件的制定与完善
三、教师队伍补充
1、教师调入(不含引进高层次人才)
2、接收应届毕业生
3、聘请海外博士归国讲学;
4、聘任客座教授、名誉教授;
5、外聘课程教师;
6、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教师选派及相关管理
四、教师职务评聘及岗位聘用
1、教师岗位的分类测算与分析;
2、协调并组织教师职务评聘及岗位聘用工作;
3、教师聘用合同的起草研究、续签管理及相关协调
五、教师考核
1、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管理
2、教师考勤及请假报批
六、教师队伍流动
1、教师调出;
2、教师校内调动;
3、教师离退休测算和审批;
七、教师有关奖项及专家管理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及相关信息管理;
2、政府特贴报批及相关信息管理;
3、教师有关奖励项目(全国模范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等);
4、中组部专家的报批及信息管理
八、教师对外选派、推荐
1、孔子学院教师选派及相关管理;
2、教师借调;
3、教师支教及对外援助;
4、各层次有关专家或教师的推选
九、其他日常工作
1、兄弟院校专家鉴定意见送审;
2、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3、研究生助教的聘用与报批;
4、海外留学人员单程旅费报销;
5、师资信息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