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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水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28 08:05:5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渝水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将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渝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总体目标

     推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顺利运行,巩固城乡环卫长效运行机制。2020年底前,90 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深埋桶垃圾收集工艺和垃圾分类,2019年底前完成346个深埋桶的选址和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顺利运行。

     1.加大区乡两级对对第三方治理监督考核力度。加强乡镇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肃考核纪律要求,保证考核范围,提高考核质量。加大乡镇办考核分值权重,将乡镇办考核分值权重调整到60%,区级考核分值权重调整为40%,通过考核,倒逼第三方治理水平和治理效率的提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办)〕

     2.按月及时支付第三方垃圾治理服务费用。每月5日前各乡镇(办)将上月对第三方治理考核结果报送至区住建局汇总,每月10日前区住建局根据区乡两级考核结果,将《渝水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用月度结算表》致函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每月20日前将第三方垃圾治理上月度服务费用拨付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每月底前将上月度服务费用拨付至第三方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3.加强培训,提升保洁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第三方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全面轮训所有保洁员,以提升保洁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质量要求、保洁方式及保洁范围等。每年新招入的保洁员都要进行岗前培训方可上岗。〔责任单位:第三方公司〕

     (二)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公路、铁路、江河沿线,城市周边、城中村周边、院校周边、开发区周边、景区周边、矿区周边、集镇周边、基地周边等“三线八边”区域,基本做到“四无、四净”,即: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 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到 2020 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区环保局、渝水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文旅新局、区水利局、城管渝水分局、第三方公司〕

     (三)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

     各乡镇(办)、区住建局支持配合第三方公司科学布局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等设施,督促第三方2019年底前完成346个深埋桶的建设,深埋桶护栏安装,逐步完成中转站的改造,开展以“深埋桶+多功能吊桶车”为核心的集收集、压缩和转运于一体的新工艺的试行。切实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转运处理保障能力。配足村庄垃圾桶,形成配备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卫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住建局、第三方公司〕

     (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以第三方公司为实施主体,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2019年10月底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2月底前初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12月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常态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区环保局、区妇联、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第三方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工作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总调度,区住建局负责具体落实,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指导下,开展水、大气、土壤、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学习,以便更好指导开展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正面引导,营造我区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协调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住建局反馈信息,以便和各专业委员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沟通联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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