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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成方案

    时间:2021-04-18 07:36: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销售部提成方案

    说明:

    公司营销激励机制由营销提成、新业务合同成功奖、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新增销售总量贡献奖和销售明星奖等部分构成,其中营销提成为主体部分,其他为辅助。

    1、营销提成:

    专兼职销售人员新开发业务(含“二次开发”业务)成功,依据《营销提成工资制度实施细则》(2008年12月修订版)计发提成。

    2、新业务合同成功奖:

    新业务(含“二次开发”业务)开发成功并正式签定合同,即给予业务信息直接提供人员2000-5000元之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根据新业务当前业务量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发放。3、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

    业务信息提供人员依据《营销提成制度》计发提成和享有“新业务合同成功奖”外,对其它参与人员(包括报价、方案、商务、客服、调度、相关领导等)给予“团队特别奖”。奖金总额为新业务(含“老客户”的二次开发业务)3个月试运作期内产生的毛利*10%,该奖金由业务操作部门经理/负责人提出分配意见(须填列《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分配清单》-附后)经业务操作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兑现。

    4、新增销售总量贡献奖:

    每年度终了,根据各业务单位整体销售总量,对同比上一年度新增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750万以上部分,一次性按销售收入的1.5%给予贡献奖。该奖金由业务开发部门分管领导提出、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兑现。分享对象主要为新增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开发人员。

    5、销售明星奖:

    每年根据销售业绩,评选“销售明星”,予以荣誉激励和物资奖励。

    营销提成工资制度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修订版)

    为完善激励机制和公司分配政策,促进全员营销不断加大营销力度、持续创造业绩,培育公司营销优势,根据《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资支付办法》(试行)规定,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营销提成工资制度(以下简称营销提成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制定营销人员提成奖金制度遵循的原则:

    1、鼓励营销工作、营销人员的原则;

    2、让贡献大的营销售人员先富、快富的原则;

    3、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突出物质激励的原则;

    4、动力与压力、引力协调的原则;

    5、营销人员承担有限风险的原则。

    二、营销提成制的涵义:

    1、适用范围:

    营销提成制是针对营销系统之市场营销部和业务部门专职营销员实行的一种工资制度。

    全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其它所有员工开发新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下同)成功,根据本细则相应规定享有提成。

    注:“二次开发”包括——

    1)“老”客户新增业务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仓储、货代、周转箱、料架维修和劳务等;

    2)“老”客户同一业务类型中,单独投标报价并签定独立合同的不同区域的业务。

    2、营销人员收入基本构成:

    专职营销人员薪资结构分底薪、销售提成及新业务合同成功奖励三部分(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福利计划另外发放),公司对年度营销明星可进行特别嘉奖(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底薪标准:

    营销人员入职3个月内底薪标准为XXXX元4个档次(具体定档由使用部门提出,人事部门核准),3个月试用期后统一为XXXX元,半年后(包括试用期在内)再统一调整为XXXX元。

    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新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不受上述标准(幅度)而核定底薪(以3500元为上限),且不随时间调整。

    4、提成周期:

    项目具有周期性,故新客户自开始运作之日起2年内,作为新客户以逐步降低提成系数的原则进行提成,2年后转为公司基本客户,不再提成。

    三、营销人员考核机制:

    1、营销人员试用期/适应期满后,各市场营销部门、业务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给部门新增客户销售额指标,结合部门情况、专职营销人员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分管领导会同部门经理向每一位营销人员下达销售考核指标并以《责任状》形式明确。

    2、营销人员试用期/适应期内(一般为到岗/转岗之日起3个月)无任何有效信息的,予以淘汰;试用期/适应期满后3个月内,无任何业绩的,予以淘汰。

    四、提成奖金的计发:

    1、公司根据新开发客户实现的毛利率水平,划分6个区间,同时结合提成周期内各时间

    段,分别确定提成系数。

    2、公司根据新开发业务销售收入之实际回款为提成基数,乘上提成系数,计算专职营销人员各期提成额度。

    3、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除外)提供业务信息并开发成功的,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提成系数在专职营销员提成系数所规定之档次的基础上按2/3计算;业务部门其它人员和管理部门所有人员提成系数全额计算。

    4、如营销信息系社会人士或客户自身慕名前来而为相关人员获得并开发成功的,提成系数在专职营销员提成系数所规定之档次的基础上按1/2计算。

    5、如业务信息为销售员/其他员工最初提供但最初信息提供者离职后遗留下来(该信息为有效信息,以当初销售员在职时公司已参与投标为准),经其它人员跟进而开发成功的,信息跟进人员提成系数在专职营销员提成系数所规定之档次的基础上按1/2计算;如果该业务信息最初提供者在职时未投标,遗留下来经专职营销员跟进开发成功的,销售人员予以全额提成,经其它人员跟进而开发成功的,提成按本条第3之规定计算。

    6、如对本条第3、第4、第5款所指之业务信息来源情况投机取巧、隐匿不报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如加重折扣、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7、在提成周期内,可合计计算各项目提成。但营销人员由于第三条之“营销人员考核机制”所列各种原因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表现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除名、解除合同等所有形式),提成结算至离开公司之日止;非专职营销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提成结算至离开公司之日止。此条也适用于本制度第五条所列举之“特例情形”。

    8、合计计算各项目提成时,遵循“同一客户不同性质业务分别计算,不同客户同一性质业务按业务名称计算”的原则。

    专职营销员销售提成系数表

    毛利率区间备注

    10%(含)-15% 15%(含)-20% 20%(含)-25% 25%(含)-30% 30%(含)-35% 35%以上(含)毛利率以财务提供为准

    1-8月(%)

    9-16月(%)

    17-24月(%)

    五、特例情形说明:

    1、毛利率在10%以下、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以自操作日开始累计的年总收入高于360万、

    月度平均收入不低于30万为基准)、有赢利前景的业务,经公司评估决定承接的,也给予提成/奖励——毛利在5%(含)-10%的业务,按销售收入的1.5%计算提成/奖励,毛利在5%以下业务,按销售收入0.75%提成/奖励;以季度为周期结算、年度决算;提成周期一年。

    2、配合XXXXXX所开发成功业务,以公司与XXXX分成后的毛利和销售收入为基数,按本制度相关规定,计发提成/奖励。

    3、“全员营销”体系下,非业务部门人员有业务信息的,可视该信息与公司各业务部门匹配程度、成功优势,相应与相关领导联系、沟通。

    六、提成奖金发放原则:

    1、提成奖金由分管领导提出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其中,业务信息为1人以上提供/获取并开发成功的,总经理层参与提成奖金分配以总额的2/3为上限。

    2、客户款项到帐后,即予提成兑现。

    七、提成奖金发放审批流程:

    按工资发放流程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规定:

    1、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2年内,有关提成方式、系数等规定不作有损于营销人员利

    益之修改,其它规定经公司授权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营销部门进行修订。

    2、公司可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制定有别于本提成制的、新的营销人员工资支付制度。

    九、附则

    1、本版修订稿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即适用于公布之日起新开发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

    开发”业务)。

    2、本实施细则(含修订稿)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一、提成标准:

    非标产品:(工厂报价)

    1、按工厂报价出售的(不含税),提1%;

    2、按工厂报价超出5%(不含税)另加1%即2%;

    3、按工厂报价超出10%(不含税)另加2%即3%;

    4、以此类推。

    常规产品:(以价格表折算)

    1、特价品(不含税)提成1%;

    2、5折以下(不含税)提成1%(不含5折);

    3、5折(不含税)提成2%(含5折~5.4折);

    4、5.5折(不含税)提成3%(含5.5~5.9折);

    5、以此类推至原价。

    工厂报价的说明:

    工厂报价是按工厂报给销售公司的实际价格,内容包括原材料、工厂人员工资、工厂资产折旧、工厂税收、工厂毛利率。不计算集团公司其它部门的费用、税收、毛利率。

    二、注意事项:

    1、以见底价出售给经销商的常规产品和非标产品,提成统一为1%。

    2、高于见底价的产品,按正常的提成比率计算。

    3、在管辖区域范围内,每次经销商所订购的产品回款,提成均归办事处所有。例:办事处开发的经销商,长年与我公司发生业务,几乎每月都有几万元回款。每次的回款均按提成比率提取给办事处,直到此经销商终止与我公司合作为止。

    4、办事处的业务回款,均计算业务提成,不因为办事处人员的变动而取消原有客户的业务提成。

    5、在管辖的区域以外发展的经销商、代理商,分三个月移交给对方。第一个月跨区域者提成100%;第二月跨区域者提成75%;区域管理者提成25%;第三个月跨区域者提成50%,区域管理者提成50%,第四个月移交完毕。

    6、在管理区域以外发展的经销商、代理商、公司未在该地区开设办事处的,所发展的客户仍归跨区域管理者所有。

    7、两个区域联系到同一单工程业务,应及时与销售公司总经理汇报,由销售公司总经理仲裁视其双方与业主关系的成度决定双方协作方案及提成比率。绝不允许意见不合而放弃工程单,一经发现重罚不贷。

    8、有质保金的工程单,合同执行完毕质保金到期没能收回,追究其此单提成者的责任,扣罚其当月工资。因客观因素无法收回质保金的,应尽早向销售公司总经理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如此单提成者中途离开公司,由公司安排人继续跟踪收回质保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在公司跟踪和开发经销商的业务人员,适合于第二项的第5—6条。所做的工程单业务按正常的提成要求执行。

    三、常规产品的费用处理方式:

    1、常规产品的合同成交折数,除掉税金、中介费、赠送费、运输费(加保险)等于实际提成折数。例:合同金额为100万,按价格表7折供应,但对方要求开税票,给回扣3万元,送给礼品1万元,运输费2万元。计算提成的方式为7折—6%(税金)—3%(回扣)—1%(礼品)—2%(运费)=5.8折,提成率为3%。

    2、5折以下费用由公司承担,提成为1%。

    四、非标产品的费用处理方式:

    1、按工厂报价成交的,其中的税金、中介费、礼品费、运输费由公司承担,提成为1%。高出工厂报价部分应除掉税金、中介费、礼品费、运输费等于实际提成折数。计算方式按“常规产品费用处理方式”第一条执行。

    2、在交易中既出现常规产品又出现非标产品,既有见底价又有其它价格,其费用处理方式先计算各自的提成率,再计算费用分摊此率(具体操作方法按“会计分类核算方式”进行)。

    3、在省内公司免费送货上门的,在提成中不计算运输费。给客户代办运输的,在提成中不再计算运输费。

    五、主管及营销代表提成:

    1、信息是主管自己找的,按提成的70%提取,协助主管的营销代表提取25%,剩余5%由公司作为奖金发放给跟单员、导购员、文员、设计员。

    2、此信息是由营销代表找回的,营销代表按45%提取,主管提取50%,另5%归跟单员、导购员、文员、设计员。

    六、公司的工程信息提成

    1、公司老板或销售公司老总提供的工程信息,成交后统一按0.5%提取(不管出售什么价)。

    2、除销售公司以外,公司其它部门提供的工程信息,成交后按提成率的75%提取,20%归提供信息者。另5%发放给跟单、导购员、文员、设计员。

    3、除销售公司以外,公司其它部门提供的经销商信息,成交后业务员及提供信息者各提成50%,提供信息者只是一次性提取,经销商再次购货时,提供信息者不再享受提成。

    4、提供信息者应提供此项工程的具体负责人、电话、地址以及工程进展情况,否则属无效信息。

    5、非公司老板提供的工程信息,提供信息者应及时向销售公司老总汇报,以便双方分配提成时主持公道。

    七、会计分类核算方式:

    1、在交易中既有非标产品又有常规产品的,其中一项金额超过2万元的,会计应分类核算以示公正。例:某交易成交额20万,非标产品占了18万(见底价),2万为常规产品(7折出售)。此常规产品的提成应该根据实际成交价的折数来计算提成。相反,非标产品的计算方式也是如此。其中公司支出了1万元费用,计算方式为18万元占总回款90%费用承担90%为9000元,2万元占总回款10%承担费用10%为1000元。

    八、提成时间:

    待货款全部收回(除质保金)于次月上旬提取提成额,即合同成交额—质保金—费用=实际回款提成率。

    九、提成截留:

    1、从销售公司总经理、经理、主管在每次所得提成中截留10%放在公司,即原提成率—10%=当月的实际提成率,此截留的10%年终一次性结算,完成任务的又没有明显差错及损失的,所截留的部分全部归还本人;超额完成目标的,按超额部分另加2个点,例:超额部分原提成为1%,另加2%,实际提成率为3%。完成目标在90%-99%的,扣罚截留款10%,完成目标在80%-89%的扣罚截留款的20%,每少完成目标一成扣罚截留款一成,以此类推。

    2、营销代表不再参予提成截留。

    十、销售中心的总经理和经理的个人提成,由集团总裁决定,不体现在提成标准中。

    十一、区域总监的个人提成,提取区域总销售额的0.4%。

    十二、说明:

    1、此提成标准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的时间标准,以签定合同收回定金的时间为准)至2002年12月底止。

    2、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另行下发通知。

    3、其它提成标准不再执行。

    4、此提成标准仅对广东销售公司人员。

    南方集团广东家具销售管理中心

    手机话费报销标准

    副总经理800元/月

    经理500元/月

    业务主管300元/月

    设计主管250元/月

    后勤主管200元/月

    营销代表200元/月

    跟单员200元/月

    设计员150元/月

    导购文员150元/月

    注:1、每月用正式发票(包括电话储值卡发票)报销一次,不足报销标准不补,超过报销标准自贴。

    2、有实习期的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在实习期内不报。

    3、享受手机费报销人员,开机时间为早上7:30—晚上10:00,在此时间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者,视情况给予扣报当月话费。

    4、因业务需要当月话费超支者,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殊处理。

    5、本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销售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级别标准

    业务主管

    初级中级高级

    1200-1500元/月1600-1800元/月2000-2500元/月

    后勤主管

    初级中级高级

    1000-1200元/月1300-1500元/月1500-1800元/月

    设计主管

    初级中级高级

    2000-2300元/月2500-2800元/月3000-3500元/月

    营销代表

    初级中级高级

    800-1000元/月1100-1300元/月1500-1800元/月

    文员、打单员、跟单员、导购文员

    初级中级高级

    600-800元/月900-1100元/月1200-1500元/月

    设计员

    初级中级高级

    1000-1200元/月1500-1800元/月2000-2500元/月

    会计

    初级中级高级

    1000-1200元/月1300-1500元/月1800-2200元/月

    出纳

    初级中级高级

    800-1000元/月1100-1300元/月1500-1800元/月

    说明:

    1、销售中心总经理的工资由集团总裁决定,不体现在工资标准中。

    2、销售中心经理的工资由销售中心总经理决定,不体现在工资标准中。

    3、此工资标准仅为底薪工资和职务津贴。

    4、工资级别的划分是以工作能力、思想品质,工作年限等制定的,不包括文凭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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