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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两个纲要的辅导报告

    时间:2021-10-25 16:05:1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同志们:
       去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中纪委也编发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两个《纲要》的下发,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由此进入了一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新阶段,对我们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我县把《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的学习纳入了我县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按照中心组的安排,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两个纲要》。

    一、《实施纲要》要认真把握的几个方面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宣传掌握好、贯彻落实好。

    (一)   分认识《实施纲要》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近几年反复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3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9次在讲话中提出和阐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都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完成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举措。《实施纲要》立意高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党执政五十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相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一方面把反腐倡廉的“八字方针”完善为“十六字方针”,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预防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后中央又出台了《实施纲要》。这些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是逐步提高、逐步加深的,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第二、《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时,提出要进一步解决好两大历史性课题,一个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一个是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决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下工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颁布《实施纲要》,进一步抓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要多管齐下,全方位展开,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才能奏效。既要对已经出现的腐败问题从严惩治,又要探寻腐败发生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和任务基础上,针对目前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的,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针对性。

    (二)深刻把握《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

    《实施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体现了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的思路,抓住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实施纲要》共分8个部分21条,9800余字。下面,我就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作一下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是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主要讲了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第二部分是总结了党执政五十五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六条基本经验。这些基本经验非常珍贵、非常重要,体现了继承、发展和创新的精神,我们要加深理解、倍加珍惜。200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六条经验。2001年6月,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八条经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七条经验。《实施纲要》坚持这些经验,又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总结了六条基本经验。这些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新的总结和概括,有新的发展和创新。比如,第三条阐述了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它既突出了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又包括了社会生活各方面要全面发展。第四条阐述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赋予了纠风工作新的内涵,体现了较强的时代性。第五条把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作为一条基本经验加以总结,是一个大的发展,体现了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

    第三部分是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涵义深刻,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方便大家记忆,可概括为“一、二、一、五、二”几个方面。即:“一个灵魂”,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两个紧紧围绕”,就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个树立”,就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五个坚持”,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两个提高”就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几个方面,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每一条都很重要,哪一项都不可偏废。

    学习领会工作目标,要着重理解“两个基本点”。一要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二要与十六大确定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一致。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六大确定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适应、相一致。这充分体现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所以,《实施纲要》根据十五大、十六大确定的任务和目标,提出了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也就是到2020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二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是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四部分是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如果不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就会淡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思想道德防线就会崩溃。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实施纲要》突出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一个重点”,即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切实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二是强调了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要做好这篇大文章。强调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大宣教”格局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多次深刻阐述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很深刻的内涵,作用很大。到目前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3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要求,对反腐败工作的宣传,中央宣传部要作出专门安排。江泽民同志首次提出了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思想。第二个阶段是1999年12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的尉健行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了反腐倡廉要搞“大宣传”、“大教育”。第三个阶段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第四个阶段是2004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讲话中专门用一个部分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第五个阶段是200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宣传工作。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同志在讲话中说,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思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中宣部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宣传报道意见〉在2005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中,对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标志着反腐倡廉“大宣教”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第五部分是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分析近几年查办的很多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都与制度不健全有关。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施纲要》从三方面作出了规划,提出了118项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这一部分讲了三层意思:

    一是通过“四个完善”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即: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有关制度。

    二是通过“六项改革”、“三个公开”、“四个规范”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六项改革”,即①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⑤深化投资体制改革;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个公开”即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四个规范”即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制度。

    三是从五个方面强调了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即①加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②制定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③做到“四个相”:即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④对已有的法律要进行清理,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完善的要修订完善,该细化的要细化,该制定配套的要及时制定;⑤抓好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六部分是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措施及办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分析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一是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二是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政资金的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三个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三是要充分发挥六大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六大监督主体,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社会监督。

    第七部分是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这一部分吸收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课题组主要研究成果,从提法到内容和以前单讲查案工作是有区别的。《实施纲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如何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问题:一是惩治腐败,必须从严。这一条讲了两层意思:(1)为什么必须从严?讲了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话不多,但讲出了辩证法。(2)怎样才能从严,从严要重点抓什么,讲了抓七个方面,有很多新意,特别是第七方面,这也是今年的重点,真抓真见效,抓住一些典型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并予公布,处分少数,教育、保护了多数,受到群众欢迎。特别是赌博问题,1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反腐败工作信息》第19期上批示:“官正、永康同志:为有力推动禁赌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应选择几起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严肃查处后予以公布,以发挥警示作用。尤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二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里有很多新思路,要注意理解和运用,比如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强调通过查办案件,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这也是新观点,要注意理解和运用。

    第八部分是讲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实施纲要》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级纪委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牵好头、负好责。《实施纲要》已经颁布,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纲要》、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工作报告的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一起汇报传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督促检查。二是必须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三是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意见和办法;四是搞好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认真领会《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由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抓紧建立。《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方针,标志着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政治和发展大局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这一政治格局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同时对我们党来说,如何永葆先进,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的监督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事实说明,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施纲要》不仅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世界各国政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第一部指导性文件,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举措。
       (二)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战略转移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我们党执政55年来,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和发展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怎么办?想在短时期内消除腐败是不现实的,想靠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惩治手段解决腐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靠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反腐败,可能会重蹈历史覆辙,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无疑也是不行的。我们党经过艰难探索,决定从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土壤和条件入手,从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入手,从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现状入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就标志我们党首先从理论上完成了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战略转变。我们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就要顺应这一战略转移,既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树立抓预防重治本的战略思想。
       (三)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系统整体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过去反腐败,考虑多一点的是解决浮出水面的具体问题,如何从整体上、系统上解决腐败问题考虑少一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这个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辩证地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在反腐倡廉实践中,过去尽管也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执纪执法部门在单打独斗。《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解决了这个问题,反腐倡廉不再是某个部门、某个人的事,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各位常委、各位县级领导按照分工既要抓好分管的工作,还应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标本兼治,系统反腐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我们讲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某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可能强调惩治多一些,而在另一个特定环境下,可能强调预防多一些,这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强调惩治就可以放弃预防,或者强调预防就可以放松惩治,任何时候,都不能重防轻惩或重惩轻防,都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实施纲要》的布局结构来看,标题尽管没有体现,但内容里面讲得十分清楚,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讲一块,而查处连续说了四个严肃和从严惩处。事实上,近几年党中央在查处腐败问题上力度在加大,省、市委也是如此,用实际行动为下面作出了表率。就我县而言,每年查处的科级干部10多人。查案过程中我们感到,因违纪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扩大化的趋势。因此,任何时候,查案丝毫松不得劲,相反应该抓得更紧,更加有力。
       (四)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措施
        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思想教育的针对性,营造风纯政清的社会环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变质是贪欲之源,贪欲萌生为腐败之祸。预防腐败,教育是前提。因此,必须夯实思想教育这个基础。首先,要扎实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通过真学、真查、真改、真建、真做、真保,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树起来,党员形象亮起来,发展本领硬起来,身边群众带起来,永葆先进本色。其次,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通过抓项目建设,构建廉政文化载体;抓活动开展,搭建廉政文化平台;抓拓展延伸,巩固廉政文化社会根基这一基本思路,让廉洁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第三,要把握好反腐倡廉的时机。抓住干部提拔任用的时机,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的时机,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的时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现腐败案件的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教育真正起到入心入脑、及时提醒的作用,创造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环境。去年,我们通过廉政谈话,对新提拔的114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家属进行廉政教育,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和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的配套性,构建管用长效的制约体系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制度建设要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配套和细化,保证已有制度发挥作用。要围绕人权、财权和事权,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为,从根本上保证干部廉洁从政。近年来,我县结合实际,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实行任期目标制、任前公示制、任中告示制、任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制”管理,创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当面报告等制度,初步构建起领导干部廉政评价和预警机制。对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会计核算制度,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等实行廉政准入制度,规范了权力的正确行使,有效防范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的严密性,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把握透明度原则,构建科学的权力监督体系。在主体上,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为突破口,提高用权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程序上,要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权力运作程序;在形式上,要通过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要把握有效性原则,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一是要加强党内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严格程序和管理办法,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二是要强化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通过实行代表质询制、代表视察制、提案答复制等,发挥人大机关的监督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职能机关的监督职能,支持他们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使监督更具威慑力。三要强化司法监督。扩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受理范围,做好两者之间的连接和配合,提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化程度。四要强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受理渠道,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的深度。

    二、《学习纲要》要认真领会的几个方面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只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思考问题、谋划工作的指针,分析形势、指导工作的准则,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依据,检验工作、衡量成效的标准,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学习中央印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动力,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准确领会《学习纲要》的主要内容

    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编写的这本《学习纲要》,从反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紧迫性等十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辅助材料。

    《学习纲要》共分十二个部分56条.第一部分:阐述了“三个代表”反腐倡廉理论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理论武器;第二部分:强调了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三部分:确定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四部分:重申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紧迫性,既要持久作战,又要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五部分:明确了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六部分: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第七部分:强调了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第八部分:重申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第九部分:要求坚持三项工作格局,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第十部分:明确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第十一部分: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第十二部分:号召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深刻把握《学习纲要》的现实意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反腐败倡廉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思想方法与思想观念与时俱进;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

    第一、坚持思想方法与思想观念与时俱进,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方法与思想观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自觉做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针对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是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必须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制定新对策,在决策和开展反腐败工作时,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探索创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要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把一些思想要求转化为道德规范,增强领导干部道德自控力;把一些纪律要求转化为法规制度,增强刚性约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注重事实,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严格政策,力争办成铁案。要立足于大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大办案力度。要针对腐败分子高智能化,犯罪手段高技术化的挑战,不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使其增大腐败的风险和成本;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要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严格规范部门和行业的审批权、管理权等,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消除不正之风产生的条件,加大治本力度,推进纠风工作进程。

     三是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上,要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根据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调整和确定监督着力点。要健全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钱交易。不断探索主动监督、超前预防的有效措施,继续完善和实行巡视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评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踪施行到哪里。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实际问题,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为我县的改革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全面迅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对纪检监察部门来讲,必须为我县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立足于营造廉政环境,建立教育防范机制。要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并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奖惩等各个环节。要建立县委、纪检监察、人事、宣传、党校共同参与的党风廉政大宣传的工作格局。通过采取主题教育、党风廉政法规培训、廉政建设事迹报告、反面典型剖析、廉政诫勉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正、为政不廉和为民不勤的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按照胡锦涛提出的“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以律己,廉洁勤政。

    二是力足于管好“权、钱、人”,健全源头防范机制。要着眼于从深层次解决腐败问题,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允许保留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下放和取消的项目,则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私设“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继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

     第三、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端正反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奋斗的最高目标,也是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反腐倡廉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惩治腐败,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新时期新阶段必须继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利益的调整,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前进中的问题甚至挫折,需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才能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取得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顺利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解决当前党群关系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也要求我们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总体来看,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是满意的,党群关系是好的,但也遇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另外,我国社会阶层的构成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任务更为艰巨。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中央既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六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科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重申了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必须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必须坚持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党中央从政治上着眼,立足全党的大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所作出的正确决策,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政治方向。这既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和重大的政治纪律问题,也是检验我们是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标志,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指引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唯一正确的工作方向。

      始终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惩治腐败,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腐败的直接表现,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漠视、侵害和剥夺。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腐败的主力军。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不能丢。反腐败倡廉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增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问题最多的地方去,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尽心竭力为民解难事,坚持不懈为民做好事;要按照党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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