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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时间:2021-03-20 08:34: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

    二OO九年七月

    目录

    前言 ................................................................................................. I 第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3)

    1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3)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

    3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 (7)

    4 工程验收规定 (18)

    第二部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28)

    (一)日常管理制度 (28)

    1 工程管理 (28)

    2 岗位责任 (29)

    3 安全管理 (29)

    4 交接班管理 (30)

    5 学习培训管理 (31)

    6 档案管理 (31)

    (二)水质管理制度 (33)

    1 水质检测管理 (33)

    2 化验室管理 (33)

    3 制水管理 (36)

    4 投药运行管理 (36)

    5 生物监测池管理 (37)

    i

    (二)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39)

    1 机械设备保养 (39)

    2 慢滤池的运行管理 (39)

    3 清水池管理规定 (41)

    4 一体化净水设备操作及维护 (41)

    5 泵站运行管理 (43)

    6 二氧化氯化学发生器操作规程 (44)

    附录: (47)

    附录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47 附录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50)

    附录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54 附录四: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实施方案 (78)

    附录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83)

    ii

    前言

    2000年9月联合国总部通过的《千年宣言》中提出:在2015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费用的人口比例降低

    一半。为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又将2005—2015年定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10年。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球1/5的人口无法得到安全用水,在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饮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妇女儿童受危害最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我国政府已承诺下决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2015年前为3亿农村人口提供安全饮用水。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7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出了“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的批示。中央要求“东部较发达地区要率先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尽早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

    省委、省政府对广东水利提出的要求是“争当全国水利排头兵,打造水利现代化强省”。我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非常艰巨,截至2004年底,我省21个地级市中,除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的农村饮水已达安全或基本安全,其余15个地级市中,共有94个县(市、区)1645.5万人饮水不安全,主要存在氟超标(F)、砷超标(As),苦咸水,饮用污染水,其他饮水水质问题,水量、方便程度、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等

    6种不安全类型。因此,我们须迎难而上,全面启动、加速推进,

    I

    争当全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排头兵。目前,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编制出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南,使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化,在操作规程上充分体现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发展,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村群众。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单位、工程建设和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深表感谢。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和能力有限,而且时间仓促,指南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同行、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本指南在使用中不断更新和完善。

    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9年7月

    II

    第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依照《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要求,确定如下有关建设管理规定。

    1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1.1依照《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部分规模较小(日供水500吨(含)以下)的小型集中供水及分散供水工程,可以镇为单位捆绑项目,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其余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应以水利部发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为技术依据。供水规模超过5000吨/日的水厂及管道设计应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98)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等有关规范执行。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满足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 5020-93)规定的深度及相关内容要求。日供

    3

    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下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适当简化,但必须满足以下深度及内容要求。

    2.1 综合说明

    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编制主要依据及相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成果,项目供水范围,项目区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类型和分布,工程建设规模,水文地质概况,主要建筑物设计,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2.2 水源论证

    单纯管道延伸、管网工程需对供水水厂、供水项目区水量、水质、水压的可靠性进行说明,并附供水水厂有关保证项目区水量、水质、水压的证明(或承诺)材料。

    新建水厂(或供水设施)项目,应根据项目区规模、人口增长、产业布局与结构、用水量指标等,预测设计水平年的需水量,并说明预测方法、采用的主要数据及来源。并要说明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

    需按设计保证率要求(90%~95%)进行水源水量平衡分析,提出水源可供水量及水位。需根据原水水质监测资料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论证水源等级。

    2.3 工程设计标准

    应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同类型供水工程主要建筑物的防洪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标准。

    2.4 取、输、净、配水工程

    4

    (1)取水工程:取水方式、取水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和取水泵站的位置、形式、规模、尺寸、主要机电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

    (2)输水工程:输水方式、输水线路、长度、管径(断面)、管材、条数等。穿越的主要障碍物及主要工程措施。需要设加压站时,说明泵站的位置、规模、主要机电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等。

    (3)净水厂工程:净水厂规模、位置、净化工艺流程、净化构筑物的布置型式、主要设计参数、设计尺寸、主要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药剂及消毒剂投加系统、冲洗水回收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总平面布置、厂区平面设计及功能分区、厂区竖向设计及土方平衡计算、厂区道路、排水、绿化等。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

    (4)配水工程:配水管网分析、配水干管的布置形式、管径及工程数量、调节设施及局部加压站的位置、规模等。典型村配水管网的设计,管径及工程量确定。按人均(户均)扩大指标,推算村以下全部配水管网工程量。典型村的配水管网设计应包括配水管网布局、测算到户支管平均长度、流量推算、水力计算、管径、长度、管材确定。

    2.5 主要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

    简要说明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量情况,并列主要工程量表。

    2.6 工程建设与管理

    简要说明工程拟采取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管理机构设

    5

    置、定员及人员编制等。

    2.7 建设进度安排

    建设进度要求、建设阶段划分(可附建设进度安排表)。

    2.8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按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执行,即按《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二00六年修改本)执行。说明资金筹措的原则、方式、来源、金额、政策措施。

    2.9 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从水厂经营角度,对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支出、收入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其在财务上的可行性。包括财务投资、财务收入、运行管理费、供水成本、水价等。

    2.10 水源保护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水源保护的法规、条例,说明水源防护措施。

    2.11 环境保护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说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

    2.12 附图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附图,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饮水安全工程总体布置图(应标明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位

    6

    置、规模等;输水管道及配水干支管道布局、规格、长度等。)、供水系统示意图、工艺流程图、长距离输水管道水力坡降线图、水厂(泵站)总平面图、管网布置图、典型村管网布置图。

    2.13 附件

    附件一:水源水质化验报告。

    附件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意见。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批复意见。

    附件三:配套资金筹措与保证书。

    附件四:项目法人证明。

    附件五:水库、水厂相关企业供水协议。

    附件六:取水许可及有关项目批复文件。如供水规模大于5000吨的供水工程需水资源论证批复文件。

    附件八:地勘专题报告(有特殊要求的集中供水工程)。

    3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

    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必须满足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 5021-95)规定的深度及相关内容要求。日供水1000吨以下及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可适当简化,但必须满足以下深度及内容要求。

    3.1 综合说明

    简述工程地理位置。说明工程所在行政(所在县市、镇、村、

    7

    自然村)。说明工程所在河流(干流、支流)位置,附工程位置示意图。说明该地区水质状况,和饮水水质不安全的原因。

    简述工程所在河流的规划成果(如果有规划成果)。

    简述工程建设的任务,工程规模及综合利用效益。说明本工程的供水范围,总供水人数,其中不安全饮水人数和不安全饮水类型,详细说明到镇、村、自然村(可列表说明)。

    简述工程坝址、厂址,主要建筑物和工程布置。

    3.2 水文

    3.2.1 流域概况

    简述流域自然地理、流域和河流特性,简述工程供水范围及周边水质情况和引起不安全饮水的原因。

    3.2.2 气象

    简述流域内及邻近地区气象台站分布与观测资料情况。简述流域及工程附近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如气温、降雨、蒸发、湿度、风速等。

    3.2.3 水文基本资料

    简述流域内水文站分布及主要测站的测验情况。

    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附近没有水文测站,可分析邻近流域水文测站情况,相关性好可以作为参证站。如果附近也没有水文测站,可采用广东省水文图集成果。

    3.2.4 径流

    工程附近有水文测站,径流计算可采用测站径流按面积比搬

    8

    家计算。如果没有实测资料,可采用《广东省水文图集》(1991年版)成果,查取多年平均雨量、多年平均径流深和Cv值计算各频率径流量。

    3.2.5 洪水

    简述该地区暴雨洪水特性。根据区域暴雨特性,推求设计及校核洪水成果。

    (1)附近有水文站资料尽量应用;

    (2)附近无水文站,采用雨量站资料;

    (3)附近无水文站及雨量站,采用暴雨等值线成果。

    3.2.6 水质

    说明工程所在地的水质情况及其变化趋势。说明可能引起水质不安全的原因。

    3.3 地质

    3.3.1 区域地质概况

    简述项目区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及地震资料。

    简述工程所在区域的土质有无断层和不良构造,基础是否稳定,是否适合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建设。

    3.3.2 工程建设区地质概况

    简要说明取水建筑物、输配水建筑物、厂区等站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对以山溪水为水源的引水工程,应对水源区的地形地貌、地

    9

    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重点分析;对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的引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含水层的范围、厚度、水文地质条件及可供开采量。

    简述供水管线沿线及水工建筑物基础地质条件,对不良地质条件应提出建议。

    查《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工程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

    3.3.3 天然建筑材料

    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有针对性的选择料场,简述天然建筑材料的分布、数量、质量、运距及运输条件。

    3.4 工程任务和规模

    3.4.1 农村饮水困难现状

    说明项目区水资源情况,说明农村饮水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4.2 工程任务

    阐述工程供水范围、人口、不安全类型。

    3.4.3 供、取水规模的确定

    供水规模(即最高日供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 公共建筑用水量+ 饲养畜禽用水量+ 企业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 管网漏失水量及其它未预见用水量(m3/d)。

    取水规模:在供水规模的基础上,考虑水厂自用水量(主要是反冲洗水量)即得取水规模。水厂自用水量根据原水水质、净

    10

    水工艺和净水构筑物(设备)类型确定。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的水厂,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5%~10%计算,只进行消毒处理的水厂,可不计此项。

    3.4.4 水源选择

    阐述项目区的水资源状况,包括地表水(河流、水库、山溪、沟、渠道等)、地下水(潜水、泉水、承压水)。

    说明可供水源的水质、水量、保证率、水位等情况。

    对于水质要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水源水质检测报告。水量要从多年平均水量和枯期最小水量进行分析论证。对于利用地下水作为水源的村镇供水工程应进行该区域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质评价,避免地下水过度开采。

    3.4.5 供需平衡分析

    应根据水源可供水量及取水规模进行供需平衡分析,并要说明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

    3.5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构)筑物

    3.5.1 工程等别和标准

    3.5.1.1 工程等级和建筑物级别

    工程类型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04)1.0.3按供水规模分类。集中式供水工程类型划分I型、Ⅱ型、Ⅲ型、Ⅳ型、Ⅴ型。

    工程等级根据各类建筑物相应的设计规范确定。例如:泵站工程等级设计参照《泵站设计规范》(GB/T50625-97)。

    11

    3.5.1.2 工程防洪标准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04),集中式供水工程的防洪设计应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94)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的有关规定。

    3.5.1.3 工程抗震标准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04),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1)以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

    3.5.2 水源及管线比选

    说明水源选择的主要结论,对管线布置从地质条件、工程量、运行条件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确定推荐方案。

    3.5.3 工程总体布置

    总体布置根据水源与项目区(范围)之间的平面、高程空间关系,充分利用地形条件,拟定供水方式及工艺流程组合,合理拟定供水线路走向,确定各类建(构)筑物工程位置。做到充分利用地形条件、人口分布条件、现有工程设施条件,缩短供水线路,优化建(构)筑物布置,节约土地资源,便于交通管理。

    工程布置应考虑尽可能与现有工程设施相结合,避免不必要浪费,节约投资。水源取水方式、输水线路及建筑物布置应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合理采用分区、分压供水,尽可能大的供水范围实现自压供水、减少加压供水范围和供水量,降低运行费用。建(构)筑物位置尽量靠近公路,方便施工和运营管理交通。

    12

    3.5.4 主要建筑物

    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建筑物设计、输水建筑物设计、净水建筑物设计、配水建筑物设计、消防设计(可简要说明) 、供配电设计(可简要说明)。

    3.5.5 主要工程量

    简要说明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量情况,并列主要工程量表。

    3.6 施工组织设计

    3.6.1 施工条件及施工布置

    阐述工程的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施工场地条件;水文、气象条件;水、电供应条件;主要建筑材料供应条件。规划施工道路布置;提出施工场地、施工用房、水电供应方案布置。

    3.6.2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取水建筑物、输水管(渠)、水厂、配水管网等部分分别说明其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质量要求,尤其要注意管道埋深及管道接头处理。提出管网压水试验的具体要求。

    3.6.3 施工进度安排

    说明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各阶段所需工期及其进度安排;根据各工程项目施工安排,说明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明确协调要求,插入施工工期横道图为宜。

    3.7 工程管理

    3.7.1 管理机构

    13

    提出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初步方案,初步确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生产、生活的用房规模。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确定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建立按照水利部《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确定工作岗位及人员编制,并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人员素质要求。

    3.7.2 工程运行管理

    根据水利工程的管理条例,初步确定工程管理和保护区的范围。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建后管理办法和主要措施。

    简述对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制度、计量制度、水厂维修养护制度、操作规程、水费征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质检测制度、水源保护制度的基本要求。

    3.8 工程占地

    简要说明永久及临时占地的范围、面积及地面附属设施、土地预审。

    3.9 环境影响评价

    简述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其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环境(人群健康、旅游、交通)和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应作出有利与不利的预测和评价。

    3.10 设计概算

    3.10.1 工程概算编制说明

    14

    说明施工总工期、概算编制依据、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比例。

    3.10.2 工程部分概算表

    总概算表,建筑工程概算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概算表,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独立费用概算表。

    概算附表包括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工程量汇总表,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3.10.3 资金筹措

    按照中央、省级、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的原则,阐述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的具体资金数目。

    3.11 效益分析

    3.11.1 社会效益分析

    主要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卫生条件、节省劳动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3.11.2 经济效益分析

    主要从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农民医药费支出、发展经济(包括发展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发展庭院经济和村办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3.11.3 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对供水工程进行运营成本和制水成本水价核算,并提出建议

    15

    水价及水价构成。

    水价承受能力分析在上述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考虑入户率、水费回收率等方面的影响,进行水价承受能力分析,提出建议水价,或近期建议水价。

    3.12 结论及建议

    (1)项目选点情况、工程总体布置及工程措施合理性

    (2)从水质、水量、便捷性、安全性方面结论性意见。

    (3)经济评价结论,概算情况。

    (4)环境评价及水土保持结论。

    (5)工程建设与建后管理结论。

    (6)建议等其他意见。

    3.13 附件、附图

    3.13.1 附件

    附件一:水源水质化验报告。

    附件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保部门意见。

    附件三: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

    附件四:配套资金筹措与保证书。

    附件五:项目法人证明。

    附件六:水库、水厂相关企业供水协议。

    附件七:供电许可。

    附件八:有关项目批复文件。如供水规模大于5000吨的供水工程需水资源论证批复文件。

    16

    附件九:地勘专题报告(有特殊要求的集中供水工程)。

    以上附件如果可行性阶段已附,该阶段可略。

    3.13.2 附图

    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可根据工程内容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3.13.2.1 总体布置图

    表示出地形、地物、河流、公路等,绘制设计的工程总体布置图。

    3.13.2.2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图

    取水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表示设计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表示出取水建筑物、净水建筑物、配水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主要截面尺寸、地面标高等。

    3.13.2.3 厂区平面图

    取水设施、净(配)水厂等应分别绘制平面图,建筑物、构筑物、主要管渠、围墙、道路及相关位置;绿化景观布置示意;列出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和工程量表。

    3.13.2.4 输配水管(渠)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

    平面设计图中表示出地形、地物、道路、管(渠)平面位置、转角度数及座标,示意穿越公路、河流、各类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布置平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的位置。

    纵断面设计图上表示出现状况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设计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接口形式,注明管径(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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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面)、管材、示意穿越公路、河流、各类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及标高,布置纵断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的位置。

    平面设计图和纵断面设计图应相互对应,并列出主要设备材料及工程量表。

    3.13.2.5 管网水力计算图

    水力计算图应标明水厂位置、节点编号、节点流量和集中流量(L/s),管段长度(m)、管径(mm)、管段流量(L/s)、水头损失(m)、水压线标高(m)、地形标高(m)、自由水头(m)。其图幅大小和比例尺寸及线条粗细应适当。

    3.13.2.6 供电系统和主要变、配电设备布置图

    表示变电、配电、用电起动保护等设备位置、名称、符号及型号规格,附主要设备材料表。

    3.13.2.7 机械及金属结构设计图。

    专用机械设备和非标机械设备以及金属结构设计图,标明设备的规格、性能参数等。

    4 工程验收规定

    为保证年度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广东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精神和有关技术标准,确定验收要求。

    4.1 政策性依据包括:中央出台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广东省

    18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实施细则》,《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标准等。省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工程设计,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4.2 饮水安全工程的验收采取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复验的方式。

    (1)县级根据投资来源,组织水利、财政、发改、扶贫等有关部门组成自验组,对列入省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的工程逐项进行自验,合格后,向市级申请验收。

    (2)市级接到申请后,由市组织有关部门,对有饮水安全工程任务的县进行全面验收,特别是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省级申请验收,并将当年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竣工情况登记表报省。

    (3)省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进行抽查验收而且将根据各市的验收材料对各市验收成果进行抽查。

    4.3 工程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工程、群众测评等方法。

    4.4 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工程管理五个方面。

    (1)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省下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3)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4)工程建设资金执行情况,包括国补资金到位情况,市

    19

    配套资金和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乡村群众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5)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5 评分采用百分制,分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4.6 验收准备的资料:

    (1)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综合报告,包括规划设计情况、工程施工情况、工程竣工情况、工程管理情况、财务决算情况;集中供水工程要有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管理、财务决算报告,可装订成册;单项小型工程要求有一个简要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2)全县完成工程总体分布图,全县计划和完成工程情况统计表,全县工程项目竣工情况登记表,单项工程情况卡片(以村建档建卡,存档备查)等。

    (3)所有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图表,设计修改部分文件、图表,设计批复及设计变更批复文件(单项小型工程设计文件备查)。

    (4)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单项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表,全县资金执行情况及决算表和单项工程决算表,单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表。

    (5)县级审计部门对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审计报告。

    (6)县级对每项工程的验收报告(备查)和市级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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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县级和市级申请验收文件。

    4.7 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委员会。由省饮水安全办组织有关部门成员组成,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工程组、资料组、财务组等工作小组。

    (2)听取汇报。由县饮水安全办做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情况汇报。集中供水工程要做工程建设总体报告、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做施工总结报告;管理单位做管理办法、试运行报告。对抽验的小型工程做综合报告。

    (3)审查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财务报表、工程图表等有关资料。

    (4)现场验收。对工程类型、完成效益、工程质量、运行管护、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5)群众测评。重点是对工程质量、水质水量、水价、管理、服务等是否满意进行测评。

    (6)验收委员会讨论,并根据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评分,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

    (7)省水利厅对验收结果统一进行审核,不合格的限期完善,并及时组织重验。同时对验收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

    4.8本要求由广东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各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和验收标记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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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XX县XX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X X县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验收主持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验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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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位于××××,项目编号××××××。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方案为××××××××××××

    (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部门:

    运行管理:

    (四)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

    该工程已按批复内容实施,本次共完成:土方××m3,管材××m,…

    二、概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一)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

    23

    ××××工程设计由××××承担。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水利局以《…》(…〔200×〕…号)予以批复

    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以《…》(…〔200×〕…号)下达投资计划,其中中央××万元,省级配套××万元。

    (二)资金到位情况

    本工程实际到位资金合计××万元,其中:中央××万元,省级配套××万元,市补助××万元,县配套××万元,群众自筹××万元。

    (三)投资完成情况

    工程投资实际支出为××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万元,临时工程××万元,独立费用××万元。

    (四)竣工决算及审计

    ××县水利局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的规定,编制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书》,决算书反映工程总投资为××万元(送审数)。

    ××项目法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于××年×月以…〔200×〕…号文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定工程竣工决算总投资为×××万元。

    三、历次验收情况

    (一)县级自验

    ××年×月×日,××主持进行了该工程县级自验。验收情况…。

    24

    (二)市级验收

    2××年×月×日,××主持进行了该工程市级验收。验收情况…。

    四、工程运行及效益

    ××××工程完工验收后即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投入运行。运行情况…。

    五、工程质量鉴定

    本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共划分×个分部工程,×个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合格×个;单元工程合格×个。

    六、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

    七、验收结论

    ××××××××××××××××。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八、验收委员会委员签字表(见附表)

    九、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见附表)

    十、附件

    (一)经审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含地方配套资金)、农民投工投资协议和有关图表,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监理及质监人员签字的单项工程验收意见和合同文本。

    (三)工程运行报告、决算报告、竣工报告、建设工作总结、

    25

    相关工程卡片、照片及录像资料等。

    (四)建后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书(合同)及运行管护规章制度。

    (五)其他有关表格。

    ×××工程项目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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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工程验收标记

    标牌正面: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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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

    1 工程管理

    1.1 严格执行水厂或集中供水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善于发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查漏工作,减少供水损耗。

    1.2 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好布置的工作任务,保证供水管道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停水率。

    1.3供水管理单位要成立专业维修队,向供水区公布监督电话,建立24小时服务制度。

    1.4属水厂或集中供水点范围的供水管网,必须及时组织维修,保障水厂或集中供水点正常供水。如遇维修问题,不分节假日和白天黑夜,必须随叫随到,如有违反作旷工处理。

    1.5 维修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必须水厂或供水点统一购置。

    1.6 维修所用工具,严格按手续领用,在下班后一律放原处,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拿用或外借。

    1.7 及时做好安装供水线路的设计规划,做好工程的监督检查及验收,将管线图形资料建档。

    1.8 用水安装必须符合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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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岗位责任

    根据不同的岗位设定不同的岗位责任制度,需要建立的岗位责任应有:

    2.1 水厂厂长岗位责任

    2.2 水厂副厂长岗位责任

    2.3 水厂检测人员岗位责任

    2.4 会计岗位责任

    2.5 出纳岗位责任

    2.6 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

    2.7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

    2.8 管网维修工岗位责任

    2.9 档案管理工岗位责任

    3 安全管理

    3.1 每周对水厂或集中供水点内电器及供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落实处理人和处理时间,并做好记录。

    3.2 在执行安全巡视检查中,不尽职责,造成人员、设备、设施事故的根据水厂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3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水厂厂区内或供水点区域内必须保证有人值班。值班时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区或供水点区域。

    29

    3.4 严防不法人员破坏公物和投毒等行为,确保安全供水。

    3.5 值班人员除做好厂区保卫工作外,还应做好水源的保护,定期巡查取水点的供水安全,并全时监控生物监测池中鱼类的活动状况,发现异常或不正常死亡时应及时停止制水,并且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

    汛期应组织专业人员了解上游汛情,检查取水口构(建)筑物的完好情况,防止洪水或泥石流危害和污染。冬季结冰的取水口,应有防结冰措施及解冻时防冰凌冲撞措施。

    应1~2天对整个取水口及水厂制水区域巡查一次,对预沉池和水库等的巡查至少每2天一次。

    3.6 值班人员上班前不能过量饮酒影响值班,当班时间不能饮酒,确保值班安全。

    3.7 谢绝一切未经同意的参观活动。

    4 交接班管理

    4.1 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

    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听从生产安排。

    4.3 负责交接各种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

    4.4 交接各种原始报表及厂里的通知精神。

    4.5 负责交接责任区的卫生及各种工具物品。

    4.6 交班前发生的问题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完毕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30

    5 学习培训管理

    5.1 管理人员应主动自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供水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5.2 每年按工作业务需要,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供水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5.3 每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民主生活会一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5.4 每年对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考核,内容主要是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两方面,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6 档案管理

    6.1 供水工程要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档案。

    6.2 水厂档案内容

    6.2.1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材料及文件,包括各级计划上报以及批复文件。

    6.2.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及批复文件。

    6.2.3 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及批复文件。

    6.2.4 工程招投标资料及合同,供水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

    31

    6.2.5 项目建设及管理文件,含项目变更上报及批复文件等。

    6.2.6 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卫生学评价报告等。

    6.2.7 工程日常管理制度以及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文件。

    6.2.8 水质检测记录资料,包含水厂日常检测以及卫生部门不定期检测资料。

    6.2.9 供水工程运行中的水源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

    6.2.9 水厂管网及用水户资料。

    6.2.10 专业书籍及学习培训资料。

    6.3供水工程运行中的水质检测记录、水源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真实完整。档案要分类管理,专柜存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确定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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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水质管理制度

    1 水质检测管理

    1.1 建立水质检测网络,包含水源地(原水)、管网水、出厂水、末梢水检测。

    1.2 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形成定期检测,定期公示检测资料的制度。

    1.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立水质检测项目。

    1.4 水厂内部有专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有卫生管理考核后发放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上岗时必需配戴上岗证。

    1.5 水厂内部每天必需检测出厂水和末梢水1-2次,pH值、余氯含量、浊度为必检项目。

    1.6 做好检测记录,含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值、检测日期、检测人员签名等。

    2 化验室管理

    2.1 仪器设备管理

    所有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的状态。精密的较大型的仪器设备,如精密天平,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不但要有专门的房间,而且要有柜橱放置,同时要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防腐及防震,无关人员不得

    33

    进入房间。建立使用登记制度,以加强责任制。各种器皿,用后必须洗刷干净放入仪器架中,保持清洁干燥,以备下次使用。对所有仪器均应建立使用、领取、损坏登记制度。

    2. 2 化学药品的贮存与管理

    所有的化学药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保管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专业知识,药品和试剂的贮存,要求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照射,严禁烟火,室温应保持在左右。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领取、使用制度。

    2.3 化验室卫生管理

    2.3.1 经常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并彻底清除死角的灰尘。

    2.3.2 工作前后必须洗手,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及工作手套。

    2.3.3 化验服、窗帘、仪器罩和抹布要经常洗涤并保持清洁、干燥。

    2.3.4 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东西。

    2.4 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2.4.1 所有取样、药品、试剂等均应有标签,注明名称、数量、浓度等必要项目。

    2.4.2凡实验中会产生有毒和有刺激性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腐蚀性的酸、碱类物质不能放置在高处实验架的顶层。禁止用裸物直接拿取上述物品。

    2.4.3 稀释硫酸时。应将硫酸慢慢地加入水中,严禁将水加入硫酸中。使用吸管吸取酸碱及有毒溶液时,要用橡皮球吸取,

    34

    禁止用嘴吸取。

    2.4.4 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制度,室内严禁烟火。实验结束,人员在离开化验室前要检查水、电、煤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2.4.5 进行每项水质检测时,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作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束后填好检测报告。

    2.4.6 禁止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操作区。

    2.5 化验室人员管理

    2.5.1化验室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技术,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实验观察精确细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

    2.5.2 对分析化验人员进行定岗定位,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职责。

    2.5.3 按照使用规定,使用药物时要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2.5.4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和珍惜各种化验仪器设备,确保各种仪器正常运转。

    2.5.5 每天至少化验一次水原水、管网水、出厂水、末梢水,并出具化验分析报告一式二份,由主管人及自行留存。

    2.5.6 化验结果要求准确无误,不能随意估计,如有发现化验的结果与防疫站(卫生部门)的检测结果差距较大,应自找原因加以改进。

    2.5.7 化验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项目进行化验,如不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化验或因工作粗心而少做化验项目或化验结果不准确的,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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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8 如有违反规定或因责任心不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严重程序进行处理。

    3 制水管理

    3.1 用水调度的总负责为水厂厂长或理事长或供水点负责人。

    3.2 日常维修需要局部停水的,由管理人员与受影响的用户协商确定,报行厂长或理事长或负责人批准。

    3.3 制水要制订用水运行情况记录表,交厂长或理事长或负责人如实登记每日的用水运行情况及停水线路。

    3.4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运行记录,接班人员未到时不得离开厂区。

    3.5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源供应和供水排放是否正常,及时掌握清水池的水位状况,避免造成水源浪费。

    3.6 认真做好沉淀池、慢滤池、加氯等制水工艺流程的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保持各滤池和设备的整洁。

    3.7 合理使用的控制好消毒药品二氧化氯和沉淀药品硫酸铝。确保厂水质品质的稳定和成本控制。

    4 投药运行管理

    4.1 净水工艺中选用的混凝药剂,与药液和水体有接触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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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设备所使用的防腐涂料,均需鉴定对人体无害,即应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混凝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 混凝剂经溶解后,配制成标准浓度进行计量加注。计量器具每年鉴定一次。

    4.3 固体药剂要充分搅拌溶解,并严格控制药液浓度不超过5%,药剂配好后应继续搅拌15分钟,再静置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

    4.4 要及时掌握原水水质变化情况。混凝剂的投加量与原水水质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操作人员对原水的浊度、pH值、碱度必须进行测定。一般每班测定1-2次,如原水水质变化较大时,则需1-2小时测定1次,以便及时调整混凝剂的投加量。

    4.5 重力式投加设备,投加液位与加药点液位要有足够的高差,并设高压水,每周至少自加药管端冲洗一次加药管。

    4.6 配药、投药的房间是给水厂最难搞好清洁卫生的场所,而它的卫生面貌也最能代表一个给水厂的运行管理水平。应在配药、投药过程中,严防跑、冒、滴、漏。加强清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生物监测池管理

    5.1 生物监测池主要利用鱼类在水池内的活动情况,来判断水质有无突变,是对水厂原水、出厂水的一种生物预警。

    37

    5.2全封闭式水厂或供水点生物监测池用水为原水。非全封闭式水厂或供水点生物监测池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原水监测池,一部分出厂水监测池。

    5.3生物监测池面积由水厂根据本厂面积自行确定,可兼顾监测与观赏同时考虑。

    5.4生物监测池一般从池底进水,便于水池水混合均匀,池面有溢洪道,水满时排出。

    5.5生物监测池中生物一般为比较敏感的鱼类,常见的为锦鲤。鱼类投放量根据水池大小确定。

    5.6 生物监测池由水厂管理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并随时关闭或锁好观察口。一旦发现鱼类出现异常情况或大量死亡,就要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并做好巡查和交接班记录。

    出厂水生物监测池若有问题则立即关闭自来水总阀,停止向外供水,并马上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查明情况。原水生物监测池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关闭原水水阀,以防受污染的原水进入水厂,同时关闭自来水总阀,停止向外供水,并马上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查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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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 机械设备保养

    1.1 为了水厂或集中供水点的正常运行,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1.2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以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定期检修和日常保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1.3 维修保养内容

    1.3.1 要始终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

    1.3.2 要做好加油,调整、紧固、防护等日常保养工作,其内容如下:

    1.3.

    2.1 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1.3.

    2.2 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部位。

    1.3.

    2.3 加油、润滑或换油,换润滑脂。

    1.3.

    2.4 调整各部位间隙或坚固各部位零件。

    1.3.3 机构设备损耗的零配件须购置备件。

    1.3.4 机构设备的维修保养实行班组负责制。

    1.3.5 检修机构设备后须填写保养记录表。

    2 慢滤池的运行管理

    2.1 应时常注意慢滤池进水水质的变化,当入流原水水质较

    39

    差时,应督促加强或提高前级工序的处理效果,确保慢滤后水质达标。

    2.2 经常检查滤料的清洁程度,如发现可能由于入水水质较差时、冲洗强度不足、配水系统不均匀等原因造成的滤料结泥球,应立即采取措施,以确保慢滤后水质符合要求。

    2.3 滤层中若存有气体、反冲洗时会有大量气泡自液面冒出。俗称“气阻”。气阻可使滤池水头损失增加过快,或使滤层产生裂缝,或产生水流断流,或造成漏砂与跑砂;注意观察表面平整度,若承托层或配水系统堵塞,就会造成滤料表面局面凸起,若承托层局部塌陷,则会造成滤料表面局部下凹,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应及时检查并停池修复,以避免滤层过滤不均匀使慢滤后水质下降。

    2.4 过滤运行要注意观察慢滤后水质和滤层表面,若出现配水系统不均匀,导致承托层松动引起漏砂现象,则应及时停池修复。

    2.5 及时注意入水水质变化、反冲洗时冲洗水的浊度变化,必要时调整反冲洗强度,以保证反冲洗的效率。

    2.6 密切注意反冲洗过程,若反冲洗出水中砂,应及时降低冲洗强度。若因为滤料级配不当造成反冲洗时跑砂,则应更换滤料。

    2.7 滤池表层滤料应定期大强度进行表面冲洗、更换。

    2.8 各种闸、阀或水泵应经常维护,保证开启正常;应经常

    40

    检查滤头、配水孔眼,及时清洗。

    2.10 应时刻保持滤池池壁及排水槽清洁,并及时清除生长的藻类。

    2.11 定期放空滤池进行全面检查。

    3 清水池管理规定

    3.1 定期打开检查孔检查,有无悬浮物。

    3.2 定期查看通风孔有无尘虫堵塞,保证通风孔畅通。

    3.3 清水池及四周应有专人清理,不得堆积废物和垃圾。

    4 一体化净水设备操作及维护

    4.1 净水器操作的一般要求

    4.1.1 在实际运转中,应根据原水水质条件和浊度变化,并结合不同净水器的特点选择混凝剂的种类与确定投加量。

    4.1.2 操作时务必注意净水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正常工作压力或安全运行的额定压力,运转中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4.1.3 净水器的排泥周期与次数要根据原水浊度的变化适时调整,在保证正常运行效果的条件下,做到勤排少放。絮凝沉淀区宜定时排泥,一般排泥周期为:原水浊度不大于100mg/L时为24h;浊度不大于200 mg/L时为8h;浊度不大于500mg/L时为3-4h。排泥历时一般为1-3min。

    41

    4.1.4 净水器一般可根据出水浊度或根据经验定时进行反冲洗。

    4.1.5 净水器运行中应定时检查水质,由专人操作管理,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确保净水器的正常运行。

    4.2 维护管理

    4.2.1 净水器一般每年要停机保养一次,主要内容如下:

    4.2.1.1 全面检查并调换机体内损坏的零部件;

    4.2.1.2 检查和补充滤料;

    4.2.1.3 清洗和进行防腐维护。

    4.2.2 根据净水器运行经验,一般应在3-5年进行大修一次,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更换和修理各种已淘汰的配套设备、零部件以及更新滤料等;

    4.2.2.2 彻底清扫和重新精心防腐处理。涂刷前应先去除表面的氧化皮、油污等,然后干刷、次净灰尘。内表面涂层,必须采用对水质无污染,对人体无害的防腐涂料。净水器外表面应涂1-2道底漆,刷漆2-3道或喷2-4道面漆,并要求涂层外观均匀、光亮、平整等。

    4.2.2.3 对于长期停用的净水器,应取出全部滤料予以清洗、干燥,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场所。

    42

    5 泵站运行管理

    5.1 保证净水池正常运转及保持清水池储水2m以上。

    5.2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5.3 机房水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需仔细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应确认无人在机泵危险范围内才能启动,并按正确的程序操作。开机后应留意机械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运行途中如遇停电、缺相等,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并做好相关记录。

    5.4 勤检查,要做到四会:会看仪表,会听机声变化,会闻异味,会讲泵站的运转情况。

    5.5 各值班人员当班应调节好开泵的台数和掌握水压达到额定压力数以上,确保正常供水。

    5.6 当班人员应经常巡查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5.7 设备要保持整洁,并搞好工作场地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当班不出现安全事故。

    5.8 要做好设备的保养,发现小故障要及时处理,避免因小故障而造成大事故。机泵维修保养时必须挂警告牌,避免他人不明情况下启动机泵。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

    43

    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6 二氧化氯化学发生器操作规程

    6.1 卫生及安全

    6.1.1 二氧化氯发生器工作室环境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机械设备要经常保持整洁和维护。

    6.1.2 清洁发生器时应停机进行,用布揩净发生器,放好顶盖,污物用中性洗涤剂揩净。

    6.1.3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发生器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不得在无相关知识情况下使用和拆换零配件。

    6.1.4 在启动发生器前,应劝离无关人员离开工作现场,避免损坏发生器及伤害他人的事故发生。

    6.1.5 值班人员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都应仔细观察发生器部件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排查解决,不能解决时应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汇报。值班时应特别注意输送软管是否有破裂,以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6.1.6 操作人员应注意不要超过发生器输送系统使用最大压力值,以免损坏机器。

    6.1.7 固体消毒粉和活化剂应在避光、防潮、防热、防鼠的环境中分别放置,不得混装、混堆。

    6.1.8 发生器工作室严禁烟火。

    6.2 运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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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启固体料桶进水阀门,加水至规定刻度,加进固体消毒粉,把大块结团状捏成粉状加进料桶,搅拌。

    6.2.1 开启活化剂进料桶进水阀门,加水至规定刻度,将活化剂缓慢加进料桶,不允许先加活化剂后加水,否则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6.2.2 用流量计开关缓慢地把两种料加进反应器桶。本反应进料时应先进固体消毒剂后进活化剂,或者同时进料,决不允许先进活化剂、后进固体消毒剂。

    6.2.3 待料进完后,可开启计量泵,将药连续准确地加进清水池。

    6.2.4 值班人员平时应该时刻留意发生器药物蓄存量,避免空药运行。并且留意输送泵能否输送出药物,避免因管道真空而造成药物输送不出的现象。

    6.3 二氧化氯消毒粉和活化剂的使用:每次配药都应在值班记录薄上登记,要根据进水量适当调整制氯输出量,如遇停水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影响,应在记录薄上作相应说明。详细投放药量参照下表:

    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6.4 沉淀剂硫酸铝的使用:每次添加以每桶(70斤)计算并记录。药品的使用量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环境变化作出相应调整。

    45

    值班时应留意观察水源水的浑浊度而对添加量作出相应的调整。密切注意水源水的浊度变化,及时调整硫酸铝液的投放量。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技术人员反映,并在记录薄上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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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卫疾控发〔2008〕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范围内新改扩建设计供水能力≥3000 m3/日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其他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设计供水能力≥3000 m3/日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卫生学评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其他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前的水源及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由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涉及防病改水工程的,要对项目落实到病区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章程序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饮水安全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在

    47

    与发展改革、水利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计划。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工作组,根据工程进度,通过参与工程技术审查、检查、验收和专题论证等开展工作。

    第六条评价结束后,专家工作组应当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

    第七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经组织实施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并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卫生学评价

    第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覆盖的范围和病区类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卫生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即工程卫生风险性评价;建成前水源及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分析。

    第九条卫生学评价中的水质卫生检测包括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检测。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卫生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全部常规指标。

    第十条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水质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卫生学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覆盖的病区村、病区受益人口数、水源水质、水处理工艺、输配水系统的卫生风险性评价、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分析及评价、供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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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质分析能力评估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文本,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统一印制下发。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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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卫疾控发〔2008〕3号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水质,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体系。通过开展监测,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动态,为预防控制水性疾病和应对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依据,为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以及制定相关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对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运行及信息发布。

    监测范围为《规划》中新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对分散式供水分类抽取不少于1%。

    (一)水质卫生监测。

    供水工程基本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范围,供水人口、饮用水污染事件等基本信息。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集中式供水监测点一年分枯水期

    50

    和丰水期检测2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1份,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水样保存、运输、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

    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

    监测指标包括:

    1.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 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

    2. 毒理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 计)(mg/L)。

    3.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

    4.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应根据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游离余氯(mg/L)、臭氧(mg/L)、二氧化氯(mg/L)等。

    各地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指标。

    (二)水性疾病监测。

    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部门通过传染病监测网、全

    51

    死因疾病监测网等途径,收集农村水性疾病发生情况和相关资料,经进一步调查、分析、整理,逐步建立水性疾病数据库,掌握水性疾病状况。主要内容包括:

    1. 经水传播的重点肠道传染病(伤寒、霍乱、痢疾、甲肝)监测;

    2. 饮水所致的地方病监测;

    3. 肿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监测。

    (三)监测信息报告及通报。

    监测信息报告实行统计报表(丰水期、枯水期各报1次,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逐级汇总报告制,由省级爱卫办组织技术力量形成本省份报告后于每年9月底以前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部门形成国家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分析报告报卫生部,由卫生部定期通报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

    (一)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的管理工作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监测经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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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样水质检测、数据上报、核实汇总及分析工作,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加强卫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单位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切实保证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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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为科学、规范地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制定本细则。

    1. 目的范围

    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卫生学评价,确保工程建成后水质达标,长期发挥工程卫生防病效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对设计供水能力≥3000m3/d的新(改、扩)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卫生学评价;其他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做好工程建设前水源及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工作,保证防病改水工程能落实到病区。

    2. 组织管理

    2.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是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获取年度投资计划、制订评价年度计划、组建专家工作组、审核评价报告、报送有关部门、管理评价资料。

    2.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负责本省(区、市)卫生学评价专家的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专家名单报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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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备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专家不得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

    2.3评价专家工作组主要由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和给排水专业的专家组成。每个评价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担任专家组长的应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3. 工作程序

    3.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按照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制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计划,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

    3.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根据工作计划适时组建单个工程评价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工程卫生学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

    3.3卫生学评价报告经组织实施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3.4专家工作组进行卫生学评价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4. 内容方法

    4.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前卫生学评价

    主要是以参与专题论证会等形式,开展水源卫生学评价、工程设计评价、工程技术审查等,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存档。

    4.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卫生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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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新(改、扩)建工程卫生学评价应在工程试运行后期、竣工验收之前开展。

    4.2.2核查工程供水覆盖范围和病区类型;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卫生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4.2.3检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设计供水能力≥3000m3/d的新(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卫生检测由通过计量认证的地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专家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

    4.2.4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收集有关卫生学资料。

    4.2.5评估水厂化验室的水质分析检测能力。

    4.2.6查验水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水工作人员健康证等。

    4.2.7评估水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4.2.8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达标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卫生学评价除对照有关标准进行单一因素评价外,还应结合现场调查、卫生监测、化验室检测、试验和健康检查等资料进行分析,作出综合评价。

    5. 技术要求

    5.1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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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水源选择

    (1)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水源选择,应从供水水量、供水水质、卫生防护、供水连续性、供水范围等方面加以综合权衡和评价。

    (2)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要求,其取水量应低于容许开采水量。采用海水淡化时,原水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水源水应有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

    (4)当原水水质不符合上述要求,又无其他合适的水源时,应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措施。

    (5)水源供水量保证率应不低于95%。

    (6)当水源水量不能同时满足多种用水需求时,应按照优先保证生活饮用水供给的原则,统一规划、调度水资源。

    5.1.2水源卫生防护

    (1)水源卫生防护管理

    ①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②地方人民政府对水源地应确定保护范围,落实防护措施,设置保护标志。

    ③跨行政区域的水源及其集雨面积范围内,应根据有关法规

    57

    明确并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④各级供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开展饮水工程建设、环境卫生改善和公民健康素养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保护水源和节约用水意识。

    (2)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

    ①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附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确定。在卫生防护带和生产厂区设置有明显标志的保护区和范围。在净水厂外围30m内,不得设置生活住宅区、畜禽养殖场、渗水厕所、污水渗透沟渠,不得设立垃圾、粪便、废渣等堆放场,并严格控制污水收集管道的铺设位置。

    ②在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严禁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粉砂含水层井的周围25-30m,砾石含水层井的周围400-500m范围应设为卫生防护区。

    (3)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

    ①以河流为供水水源时,在划定的水源保护流域内不得进行养殖活动,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污染水域水质的活动,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等;以水库、湖泊为供水水源时,应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

    ②凡新建的有一定容量的水源地,如水库、堰坝等,首次作为水源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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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对处于枯水期的内河、水库等水源“死水位”时底层淤泥引起的水质变化,应采取有效措施。

    ④对利用水电站尾水作为饮用水源时,应对电厂发电、检修过程提出卫生学防护要求。

    ⑤对明渠输水沿线可能引发的各种卫生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⑥对水源保护区内和附近的污染源要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库,并制订水源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的护岸绿化和植被应选择适宜的乔木和灌木,以保护和改善水质。

    5.2取水构筑物

    水厂取水构筑物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注意下述原则。

    5.2.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1)大口井井口应高出地面50cm,并保证地面排水畅通;50m半径范围内无明显的污染源。

    (2)核查管井设备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核查管井竣工时的水位、消毒和水质检测结果记录。

    (3)应定期观察管井水位并记录,如井底淤积过多、影响水量或水质时,应及时清理。

    (4)室外管井井口应高出地面20cm,周围应设半径不小于1.5m的不透水散水坡。

    (5)对水质不良的非开采含水层应封闭,封闭材料可用粘土或水泥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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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1)河流取水一般应选择在水流顺畅、靠近主流的河段,避开回流区和死水位;在有潮汐影响的河流取水时,应考虑咸潮对取水水质的影响。

    (2)在水库取水时,要考虑水库中泥沙淤积及水生生物生长对取水口周围的影响,一般应在远离支流入口、靠近大坝的水面以下分层取水。

    (3)在湖泊取水时,取水口应远离支流且在湖泊出口处。

    (4)取水头部应满足卫生防护要求。

    5.3厂址选择和布局

    5.3.1厂址应选择环境保护条件较好、卫生环境良好、废水排放条件有利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的地方。

    5.3.2厂区应设置围墙,生产区须与生活区分开。

    5.3.3厂区内应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美化,绿化面积不宜小于水厂总面积的20%。

    5.3.4消毒间及其药剂仓库宜设在水厂的下风处,并与值班室、居住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3.5厂区内的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严禁在水厂内修建渗水旱厕和渗水坑,厕所和储粪池位置与生产构(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0m。

    5.3.6水厂生活污水应单独设立排放管道,总排污口应设在水厂下游,并符合卫生防护要求。

    60

    5.4水处理

    5.4.1基本要求

    (1)水厂应制订水处理操作技术规程。

    (2)水厂配备的净水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3)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4)水厂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泥水直接排入地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特殊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水或泥渣等必须妥善处置,防止形成新污染源。

    (5)净水工程设计应考虑任一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检修、清洗或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供水水质要求。

    (6)在寒冷地区,净水构筑物和设备应有防冻措施。

    (7)供水规模3000m3/d及以上的水厂应采用常规净水构筑物净化水质,不宜采用一体化净水装置。

    5.4.2净水工艺

    水源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时,可采取以下净水工艺: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地下水,可只进行消毒处理。

    (2)原水浊度长期不超过20NTU、瞬时不超过60NTU时,可采用接触过滤加消毒的净水工艺。

    61

    (3)原水浊度长期低于500NTU、瞬时不超过1000NTU时,可采用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消毒的净水工艺。

    (4)原水含砂量变化较大或浊度经常超过500NTU时,可在常规净水工艺前采取预沉措施;高浊水应按《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的要求进行净化。

    限于条件,选用水质超标的水源时,可采取以下净水工艺:(1)地表水有机污染较严重时,在常规净水工艺前应增加生物预处理、化学氧化处理或滤后深度处理。

    (2)水源水含有大量藻类时,在常规净水工艺前应增加相应处理工艺,并应符合《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32)的要求。

    (3)水源水铁、锰、氟、砷等超标时,需特殊水处理。

    5.4.3预处理

    (1)预沉淀

    ①当原水含砂量变化较大或浊度经常超过500NTU时,宜采用天然池塘或人工水池进行自然沉淀,沉淀时间宜为8~12h,有效水深宜为1.5~3.0m,出水浊度应小于500NTU。自然沉淀池宜分成两格并设跨越管。

    ②自然沉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投加混凝剂加速沉淀。

    (2)粉末活性炭吸附

    原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或有异臭异味时,可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处理。有关技术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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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粉末活性炭投加宜根据水处理工艺流程综合考虑确定。一般投加于原水中,经过与原水充分混合、接触后,再投加混凝剂或助凝剂。

    ②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根据试验确定,宜采用5~30mg/L。

    ③炭浆浓度宜采用5%~10%(按重量计)。

    5.4.4混凝剂和助凝剂的选择与投配

    (1)混凝剂或助凝剂产品必须符合《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的规定。

    (2)混凝剂和助凝剂品种的选择及其用量,应根据原水混凝沉淀试验结果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经验,结合当地药剂供应情况和水厂管理条件,经综合比较确定。

    ①混凝剂可选用聚合氯化铝、硫酸铝、三氯化铁等。

    ②助凝剂可选用聚丙烯酰胺、活化硅酸、石灰乳液等。

    (3)混凝剂宜采用液体方式投加。混凝剂的配制应根据其性质和投加量,选用水力、机械或压缩空气等方式进行溶解和稀释。

    (4)加药系统应满足原水最不利水质的最大投加量要求,并设指示瞬时投加量的计量装置和采取稳定加注量的措施。有条件时可采用自动加药系统。

    (5)加药间应有保障工作人员卫生安全的保护措施;应设冲洗、排污、通风等设施;室内地坪应有排水坡度。

    5.4.5混合、絮凝、沉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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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混合方式可采用水力、机械或水泵混合。

    (2)混合时间不宜大于30s。

    (3)混合装置至絮凝池的距离不宜超过120m。

    (4)絮凝池、沉淀池和澄清池的类型,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出水水质要求、水温、是否连续运行等因素,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絮凝池宜与沉淀池合建;选用澄清池时,应能保证连续运行。运行时应满足各类池型对絮凝时间、流速、原水浊度等参数的要求。

    (5)进水压力较高或变化较大时,宜在絮凝池(或机械搅拌澄清池)前设稳压井。

    (6)沉淀池、澄清池应能均匀地配水和集水;滤前水浑浊度应小于8NTU。

    (7)沉淀池和澄清池的个数或能够单独排空的分格数不宜少于2个。

    5.4.6过滤

    (1)滤池池型选择应根据设计生产能力、运行管理要求、滤前水质等因素,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运行时应满足各类池型的滤速、滤料组成、反冲洗强度和周期等参数的要求。

    (2)滤池应根据滤池型式、生产规模、操作运行和维护检修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不得少于两组(格)。

    (3)滤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蚀性能,一般采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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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砂、无烟煤等。滤层厚度和滤料级配应符合要求。

    5.4.7深度处理

    (1)原水中有机物污染较严重、经常规处理后仍不能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时,可采用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联用、投加氧化剂、生物氧化预处理+常规处理等方式进行深度处理。

    (2)颗粒活性炭吸附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净化后的水质要求、必须去除的污染物种类及含量,经活性炭吸附试验或参照水质相似水厂的运行经验,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4.8特殊水处理

    (1)当原水中铁、锰、砷、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时,应进行净化处理。

    (2)地下水除铁、除锰宜采用曝气+接触氧化过滤、曝气+氧化+过滤等处理工艺。当原水含铁量超过2.0mg/L、含锰量超过1.5mg/L时,宜采用曝气+氧化+二次过滤等工艺。

    (3)地下水除氟

    ①除氟的方法可采用活性氧化铝吸附法、电渗析法及混凝沉淀法等。

    ②活性氧化铝吸附法适用于含氟量小于10mg/L的原水。

    ③电渗析法可用于含氟量小于12mg/L的原水。

    ④混凝沉淀法适用于含氟量不超过4mg/L的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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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苦咸水除盐处理

    ①除盐处理方法,一般可采用反渗透或电渗析法。

    ②电渗析法除盐适用于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小于5000mg/L的苦咸水。

    ③反渗透法适用于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小于40000mg/L的苦咸水。

    (5)除砷

    ①除砷方法,可采用反渗透法、复合多介质过滤法、离子交换法、吸附法、混凝沉淀法等。

    ②反渗透法和复合多介质过滤法适用于处理砷含量较高的原水。

    ③离子交换法适用于合砷量小于0.5mg/L、pH值6.5~7.5的原水。

    ④吸附法适用于合砷量小于0.5mg/L、pH值为5.5~6.0的原水。

    ⑤混凝沉淀法适用于含砷量小于1mg/L、pH值为 6.5~7.5的原水。

    5.4.9 消毒

    (1)生活饮用水必须消毒。

    (2)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可采用液氯、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臭氧、紫外线等方法。

    (3)加氯点应根据原水水质、工艺流程及净化要求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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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消毒剂用量应根据原水水质、管网长度和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经验确定,使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微生物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5)若需采用液氯进行前加氯时,应合理控制投加量,并注意出厂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6)消毒剂投加系统应有控制投加量的设施和指示瞬时投加量的计量装置,必要时应考虑投加设备的备用,有条件时宜采用自动控制投加系统。

    (7)采用液氯消毒时,加氯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必须设固定观察窗和直接通向外部并向外开启的门。加氯间和氯库的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设施和工具箱。在直通室外的墙下方设有通风设施,照明和通风设备应设置室外开关。

    (8)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出厂水中二氧化氯含量应不超过0.7mg/L。

    (9)投加消毒剂的管道及配件必须耐腐蚀,宜用无毒塑料管材。

    5.5 调节构(建)筑物

    5.5.1调节构筑物的清水池、高位水池和水塔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的需要设置,不宜过大,以免贮水时间过长影响水质。

    单独设立的清水池或高位水池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40%设定;同时设置清水池和高位水池时,清水池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设定,高位水池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30%设定;水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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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设定。

    5.5.2清水池和高位水池的分格数或个数不得少于2个(格)。

    5.5.3前置调节构筑物的有效容积应满足消毒剂与水的接触时间要求。

    5.5.4清水池、高位水池应有保证水的流动、避免死角的措施,容积大于50m3时应设导流墙。

    5.5.5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应加盖,周围及顶部应覆土;其顶部应设通气孔便于空气对流,其直径不宜小于150mm,出口宜高于覆土0.7m;通气孔应有防止杂物和动物进入池内的措施。

    5.5.6清水池顶上不得堆放可能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在清水池顶上种植植物时,严禁施用各种肥料和农药。

    5.5.7调节构筑物清水池、高位水池、水塔应定期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可再蓄水使用。每半年清洗一次,以保证水质安全。

    5.5.8清水池的排空管、溢流管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联通,以免发生污染。

    5.5.9清水池、高位水池四周排水畅通,溢流管应高于池周围地面,防止污水流入。

    5.6 输、配水管网

    5.6.1供水管材和配件材质必须符合卫生学要求,需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采用金属管时,应进行内外防腐处理,内防腐不得采用有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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