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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复后泰雅族北势群与平地人的互动

    时间:2020-10-28 07:54:3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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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光复初期,荣民与平地人迁入北势群各部落,在语言、习俗等方面对当地泰雅族文化造成一定冲击。1980年代以后,土地租种、买卖及政治选举成为影响当地泰雅族与汉人族群关系的主要因素。族群政治化的选举生态短暂性地刺激着原汉之间的矛盾,但并未从整体上影响族群共融的大趋势。其间,台中和苗栗两个不同区域的北势群部落又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关键词:泰雅族北势群;平地人;族群互动

    中图分类号:K25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9)06-0044-06

    从清朝末期开始,平地人逐渐进入泰雅族北势群传统领域拓垦土地、开发森林资源,受到侵犯的北势群往往以猎首等方式报复。平地人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与北势群各部落订立盟约,并建立贸易交换关系。北势群与周边汉庄之间或友好交换,或袭击猎首,呈现出动态的族群互动模式。日本殖民者进入后,一方面建立“交易所”,控制北势群与平地人的交易,另一方面介入北势群各部落与周边汉庄的冲突与斗争,将北势群与平地人的互动纳入管控范围。光复后,在现代化与新的政治体制下,越来越多平地人迁入北势群各部落,二者间在社会生活各领域进行互动。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田野调查的实际考察,分光复初期(1945—1980)与1980年以后两个时间段,探讨泰雅族北势群与平地人的关系互动,并总结其特点。

    一、大安溪畔的泰雅族北势群

    泰雅族北势群自称“Me-Pewox”,又因沿大安溪分布,自称“liyung peynux”(大安溪的意思)。其与北方的大湖群、加拉排群同发祥于大霸尖山,属于泰雅族泽敖列群马巴诺系统,分布在大安溪中上游,尽尾山、司马限山、马那邦山、千两山、雪山坑山、大克山、摩天岭及观音山之间的谷地河岸和山坡地。活动区内高山遍布,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矿等资源。东北与新竹相连,西接大湖、卓兰,北面与狮潭、南庄为邻。

    清政府统治时期,大安溪流域的泰雅族被称为“北势番”。日据时期的《蕃族调查报告书》载,北势群由尽尾社(天狗部落)、鲁棚社(梅园部落)、麻必浩社(永安部落)、得木莫耐社(象鼻部落)、马那邦社(士林前部落)、苏鲁社(士林后部落)、老屋峨社(达观部落、竹林部落)、武荣社(双崎部落)等八社组成,因此有“北势八社”之称。[1]北势群勇猛彪悍,日本殖民者曾于1902年、1911年多次对北势群进行讨伐,都付出了惨痛代价,直至1914年北势群各部落才相继归顺。随后,日本殖民者根据森丑之助的建议,将北势群以马那邦和雪山坑为界一分为二,一部分隶属苗栗厅,一部分隶属新竹厅,破坏其原有的部落攻守同盟,以达到分化削弱北势群的目的。[2]国民党政府进入台湾后,沿用日本殖民当局的行政划分法。如今北势群横跨苗栗县泰安乡及台中市和平区两个行政单位。其中在和平区境内的聚居点,由南向北依次包括三叉坑、双崎、竹林、达观里、雪山坑(又称桃山),在行政上隶属达观里和自由里;泰安乡境内的聚居点由西南向东北依次为士林(包括苏鲁部落、马那邦部落)、象鼻(包括象鼻部落、大安部落、永安部落)和梅园(包括梅园部落、天狗部落)等。

    发源于大霸尖山的北势群各部落随着人口的增加,耕地逐渐显得不足,于是沿河流迁徙,先后迁居到后里、大坪林、卓兰一带,活动范围南至新社、东势、石角,东抵大甲溪流域的谷关附近。北势八社迁居时,曾赶走赛夏族人及自称Tibola的住民。清朝时期,北势群与南方巴宰族(Pazih)[3]的岸里社、樸仔离社接触频繁,交易互通。北势八社用猎获物交易,换得枪支弹药、盐、糖、铁、布等物品。

    分台中与苗栗两部分看,历史上台中境内的北势群部落包括老屋峨社与武荣社,今日的竹林、达观部落主体由原老屋峨社迁徙而成,而雪山坑(桃山)、双崎、三叉坑三个部落的主体则由原武荣社迁徙分散而成。苗栗境内各部落历史上迁徙频繁,具体详见下表:

    总体上看,北势群各部落虽然历史迁徙频繁,但生活圈始终围绕大安溪流域。就领域和土地、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来讲,都属于同一区域,从而使得北势群长期维持其文化统一性与内部凝聚力。

    二、光复初期北势群与平地人的交往

    1945年10月,日本在台北举行投降仪式并撤离台湾,国民党政府接收台湾并开始研究制定包括对原住民在内的台湾行政管理法规。从1947年起,在原住民聚居区建立行政管理机构,管制平地居民进入山地保留地,平地人需取得“入山许可证”才可进出山地。1960年代开始,放宽平地人入山管制,废止禁止平地人入山开发山地资源的政策,加速“山地平地化”政策的推行。[5]该政策试图将原住民与汉人同质化、同等对待,因而在原住民社会引起了经济、文化、教育等多层面的连锁反应,深刻改变了原住民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原住民与汉人的交往互动模式。

    (一)荣民迁入与通婚

    “荣民”是台湾对退伍军人的统称,指曾参与抗日战争或国共内战,后随国民党迁台的来自全国各省的大陆老兵。这批荣民在台湾退伍后在各地谋生,从事各种行业,甚至深入山区定居,与原住民共同生活。1950年代,荣民迁入北势群区域,与达观、雪山坑与永安等部落混居,被当地人称为“外省人”或“外省老兵”。

    荣民徙居各地,主要缘于国民党政府当时的政策安排。光复初期,荣民在国民党政府的社会建设、资源开发等相关政策引导下,进入原住民所在山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从台中东势到三叉坑、达观等部落的道路最初便是荣民所修筑。当时,林木是基础建设的原材料及重要出口商品,拥有竹林、杉木等丰富资源的北势群区域受到商人的青睐,外省老兵则成为砍林运木的主要劳力。

    影响荣民迁居北势群的因素除政府相关政策外,还包括荣民自身为求生存而进行贸易活动等。北势群地处深山,对外交通不便,物资运送困难,一些荣民便在当地开起杂货店,为泰雅族提供生活所需品。幼时生活在永安部落市集的外省老兵后代杨先生回忆到:“我父亲是来自湖南的退伍老兵,母亲是广东人。以前我父母为了生活,最开始是挑货来山里卖,包括鸡鸭鱼肉、食盐等。那时山里没有钱,都是以物易物。父亲挑这些肉和盐,原住民就和我父亲换山菇、山产,我父母再把这些山产拿出去换钱。这样挑了几个月以后,我父母就直接在部落这边(永安部落)盖了竹屋,开杂货店。”[6]逐渐地,一些外省老兵在北势群各部落定居下来,与当地泰雅族进行商品交换并通婚,在生产生活上建立起多层面的互动关系。

    族际通婚是人类学、民族学族群认同与族群关系研究的重要内容,是测量族际交往层次的尺度,也是反应族群融合的重要指标。根据笔者在达观、永安等部落的调查,当地泰雅人在回忆起这些荣民时,认为他们在台湾也属于少数族群,同样受到闽南人、客家人的欺负。而且他们都是外省人,为人友善,所以定居北势群后,与泰雅族交往融洽,甚至出现不少相互通婚的现象。如达观部落年近70岁的杨新妹,在年轻时便嫁给来自云南定居部落的荣民。

    学校是不同族群的青少年进行族际互动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也是促进族际相互理解、交融的重要因素。荣民的后代进入当地小学,同原住民孩童共同学习,在同学关系的基础上带动家庭之间的交往,促进荣民家庭在更深层次上融入原住民社区。除通婚与教育外,荣民对当地原住民的生活习俗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泰雅族传统社会中,狗负责看家护院、帮忙狩猎,因此泰雅族没有吃“香肉”(狗肉)的习惯,但外省人定居以后,一些原住民受其影响也开始食用。

    1963年的一场大台风过后,永安部落原定居的荣民及其后代均已搬走。加上雪山坑、达观等部落的荣民都已往生,因此目前北势群各部落已无外省老兵。但光复初期这批荣民迁入北势群各部落,不仅更新了部落对外联系的方式与途径,而且也改变了部落的传统通婚圈和生活习俗等。

    (二)平地人移住与社会生活交往

    平地人,是相对于住在山地的原住民而言,一般是指居住在平地的汉人。光复之后,在多方面因素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平地人开始进入北势群,逐渐改变了当地的耕地格局、部落居住格局与文化景觀等。

    语言是族群的重要文化特征,体现着族群的生活环境、社会习俗、婚姻家庭形态及社会组织,是考察族群关系的主要指标之一。光复后,语言教育成为国民党政府“山地平地化”政策的一项施政重点。1951年1月国民党政府颁布《山地施政要点》,提出在山地发展社会教育,推行“国语”语文。在此基础上又颁行了《山地“国语”推行办法》,并在山地派驻“国语”推行员,在山地学校委派“国语”教师。台中的自由“国小”、达观“国小”,苗栗的象鼻“国小”、梅园“国小”等,当时均有政府派任的“国语”教师。并且,学校禁止讲原住民语言。“我小的时候在象鼻‘国小’读书,国民党政府派平地老师教‘国语’,我们不能讲泰雅语。如果讲泰雅语或方言,就会被罚站。罚站的时候,还要在脖子上挂一块写着‘我讲方言’的板子。”[7]国民党政府强制性的语言教育政策使各部落丧失了泰雅语的语言环境,使泰雅语的地位越来越弱势,同时改变了与语言相关的生活习俗与传统文化,最终导致传统文化的快速消失。

    国民党政府为改善山区卫生医疗条件、增进原住民保健卫生,还派驻平地医生到山区服务。国民党政府企图从语言与卫生两个角度同化原住民,改变北势群各部落的社会面貌。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节奏不断做出调整与改变,例如,国民党政府推行农历新年并在此期间放假,外出工作的原住民也会在这个时候回家,自然带动原住民部落开始过农历新年。

    与此同时,在政府“开山”政策、人口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下,来自各地的平地人进入北势群领域开垦土地与山林资源。从1948年起,台湾先后颁布《台湾省各县山地保留地管理办法》、《台湾省土地山地施政要点》、《平地人民使用山地保留地清理事项》等,规范原住民保留地的管理,并进行土地测量,使原住民土地个人私有。一些政策如“在不影响原住民垦殖与山地行政的情况下允许汉族个人、团体、企业合法承租或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从事农林、工矿等事业”,更是使得原住民土地加速流失至平地人手中,部落生活空间被压缩。[8]平地人进入后,一部分为商人所雇佣,或砍伐、运送竹子,或伐樟制脑;另一部分入山开垦者开始时同泰雅人一样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后又逐渐开始种植横山梨、红肉李、桶杆、五叶桃、鹦哥桃等经济作物。已习惯种植稻米、自产自销的泰雅人见平地人种植水果可获得不错的经济利益,也向平地人学习,开始种植经济作物,二者开始了生产领域的互通互助。

    与荣民不同的是,该阶段迁入的平地人与原住民在宗教与通婚方面无明显互动。光复后,各部落原住民开始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与真耶稣教会,建有规模不等的教会。而平地人进入后坚持其原本的妈祖、土地公等民间信仰。在台中境内的达观部落、雪山坑部落建有土地庙,竹林部落则建有地藏王菩萨庙等。原住民与平地人在信仰上的差异形塑了部落的居住格局与文化景观,二者分别围绕各自信仰的神明而居,互不参与各自的宗教活动,也互不通婚。

    总体来看,光复初期平地人陆续迁入台中的三叉坑、双崎、达观、雪山坑等部落定居,而位于更深山的苗栗境内的北势群部落则少有平地人迁居,从而形成原汉互动的不同样貌与模式,同时加强了由行政区划而产生的北势群内部分异,淡化了北势群各部落之间原有的亲密联系。

    三、1980年以后北势群与平地人的互动

    1980年代以后,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允许汉人承租原住民保留地并从事农垦、工业、建筑等事业的政策使原住民土地不断向汉人手中流失,另一方面政治资源分配不均衡、政治族群化的政治生态刺激了原住民的觉醒,并引发了原住民争取自身政治经济权利的各项运动,原住民社会的人口、土地与文化也在复杂的政治制度、现代化的社会背景下面临空前危机与严峻考验。在这种大环境下,北势群不仅土地流失日益严重,而且选举生态更深刻影响着族群关系的样态。

    (一)土地租种与买卖

    1980年代以后,土地流失成为台湾各族原住民共同面临的危机。在北势群,原住民土地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相较于汉人,原住民在外就业机会少,少现金收入,因此当遇到家人生病、小孩读书等急需用钱的情况时,就可能被迫出卖土地;第二,当无法偿还贷款时,被抵押的原住民土地就会被政府征收并拍卖,然后被汉人买走;第三,随着部落人口老龄化,年轻人多外出打工,土地闲置情况增多,于是部分族人选择将土地租给汉人耕种;第四,汉人为获得土地,使用不正当手段欺骗原住民,诱使其出卖土地。

    按照台湾地方政府的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是禁止转卖给非原住民的。汉人若想开发某一块原住民的保留地,合法的途径是和原住民一起到公所办理手续,原住民自愿放弃土地所有权,土地收归“国有”,再由汉人向公所承租原住民所放弃之土地。通常情况下,汉人与原住民会在办理手续前先签订买卖契约,且由汉人向原住民支付购买土地的费用。通过这种途径,汉人可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的所有权与售卖权,但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

    为获取土地所有权,汉人通常委托原住民朋友帮忙购买保留地,在土地权状上写原住民朋友的名字。但这种方式缺乏法律保障,由于土地权状登记的并非汉人名字,当遇到纠纷时,汉人也无可奈何。另一种合法的方式是汉人与原住民通婚,土地权状登记时,写上汉人配偶或婚生子女的名字。如象鼻部落一位独居的男性泰雅人因生病无法耕作土地,将土地卖给一位娶阿美族女性的汉人男性,土地则登记在这位阿美族女性名下。

    原住民保留地禁止出售给非原住民,但非原住民可将保留地卖给原住民,即原住民保留地买卖的单向合法。如汉人以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保留地可以卖给原住民,原住民向公所申请后可获得土地权状。如达观部落的林梅雄曾从汉人手中买地:林向汉人支付费用后,汉人放弃土地耕作,土地被视为无主保留地,再由林向公所申请土地的耕作权与所有权。

    以土地为焦点,苗栗与台中两区域的保留地租种与原汉互动呈现出各自的特点。苗栗的泰雅族与平地人主要涉及耕地的租种问题。汉人承租耕地主要用于高丽菜、四季豆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如天狗部落的土地被大规模承租给汉人种植高丽菜。租种土地的汉人流动性大,与当地泰雅人的互动主要体现在个人层面的保留地出租—承租上。而在台中,由于大批平地人定居,还牵涉到住宅用地的租用、买卖等问题,土地买卖现象更普遍,因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更严重。尽管法律禁止原住民保留地买卖,但仍陆续有汉人违规,私下向原住民购买保留地,并请土地“代书”[9]代写买卖契约。若原住民卖家违反契约,汉人可得到一定赔偿。从汉人承租土地的用途来看,一方面多种植甜柿等水果,另一方面用来建造房屋、经营杂货店与咖啡厅等。

    随着原住民保留地法规的完善,越来越多原住民认识到保留地的重要性及自身的土地权益,一些原住民在法律保护下试图夺回祖先出售之土地。三叉坑、双崎与竹林等部落均出现过上述情况。尽管上一辈原住民与汉人在买卖土地时曾订立契约,但由于契约多书写不明确,且未曾至公所登记,所以原住民的后代拒不承认,导致已使用土地多年的汉人只得向原住民后代重新购买。有报道人提供案例说:“我有一位嫂嫂在竹林,她的公婆向原住民买的土地,契约也是有写过,只是不能过户。原住民的老一辈去世以后,小孩子想要回来,去法院打官司输掉,土地被收回,其实就是相当于判给了原住民。”[10]

    (二)选举与政治权力

    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台湾的政治问题与族群问题日益紧密地糅合在一起,族群逐渐成为政治竞争、资源分配的重要工具,族群问题的政治化不仅导致了台湾各族群间的矛盾与冲突,影响着台湾各大族群的整体关系,而且从微观上影响着各社区、部落的族群关系走向。北势群所分布的苗栗泰安乡与台中和平区均属于原民乡(区),但因为两地族群结构差异明显,所以族群问题在选举过程中的影响力度与方式也不尽相同。

    以2018年的选举为例,当年的选举主要是竞选区(乡)长、议员、乡民代表与里(村)长,族群身份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竞选者的族群身份看,区(乡)长必须由原住民担任。议员依选区的原汉人数而有不同名额,且区分平地原住民与山地原住民,如台中市共有65席,其中山地原住民2席,平地原住民1席;苗栗县共有38席,其中山地原住民1席,平地原住民1席。乡民代表依选区进行选举,台中市和平区代表不分族群身份共10席。里(村)长依里(村)区划进行选举,不区分竞选者族群身份。从投票者的族群身份看,区(乡)长由全区(乡)的选民投票,不区分族群身份;议员选举严格区分选民身份,山地原住民只能为山地原住民竞选者投票;乡民代表选举分区,但不分投票者族群身份;里(村)长以里(村)为范围,不限制投票者族群身份。

    在选举过程中,乡民代表及里(村)长的竞选对当地族群的议题强调更多,对族群关系的影响更大。究其原因,一是代表与里(村)长选区范围较小,且较为集中;二是乡民代表及里(村)长的竞选者不限制族群身份。

    苗栗县泰安乡象鼻村大安部落和梅园村天狗部落在该次选举中均有原住民出来竞选乡民代表,同时三个村落的村长候选人均为原住民。从泰安乡南三村内部来看,乡民代表与村长的选举更看重的是家族,而非族群身份。

    与泰安乡南三村相比,在台中市和平区的选举中,族群问题更为突出。首先,参选乡民代表与里长的汉人更多,参选者的参选议题与口号更注重族群关系。以达观里为例,达观部落的汉人刘台生随父亲于光复初期定居摩天岭,曾任达观里第16届里长,也是第一位汉人里长。2018年的里长选举有三位候选人,其中两位汉人,一位泰雅人,最后雪山坑部落的汉人吴振福当选。乡民代表的竞选中,汉人吴天佑与泰雅人罗清辉当选。在竞选者族群身份不同的情况下,投票者的族群身份被列为竞选者的首要考虑因素,例如罗清辉的竞选口号即为“深耕地方,族群融合”。他在达观里长候选人吴健锡成立竞选总部时发言说:“达观现在平地朋友很多,无论你是闽南人、客家人、外省人还是原住民,都一定会被一视同仁,尤其是关于土地问题,我们一定会保障平地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原住民参选者对汉人在地文化活动的参与度高。达观、雪山坑、乌石坑[11]等部落每年定期为土地爷、妈祖等神明庆生或酬谢,如2018年11月22日达观部落土地庙举办谢神活动、11月28日乌石坑妈祖庙举办谢土活动等。在土地庙谢神活动中,泰雅族的吴健锡、罗清辉等竞选者均到场,与汉人共同参与拜拜、食用汤圆等活动。11月28日的谢土活动,不仅罗清辉代表参加,连任的和平区区长林建堂等均到场。

    最后,乡民代表与里长的联合竞选体系与族群身份相结合,更凸显族群问题在选举中的重要性。以达观部落为例,吴健锡里长与罗清辉代表联合竞选,吴天佑代表与吴振福联合竞选,鲜明的族群身份阵营使得竞选者更偏重从影响当地原住民与汉人实际利益的敏感议题(如土地)入手,将与自身同一族群的投票者拉入己方阵营。

    政治活动特别是选举已成为影响当地族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泰安乡与和平区的政治族群化程度差异明显,和平区因为原住民与平地人混居,选举与族群身份的关系更为密切。在该区的竞选中,竞选者并非通过传统文化符号以加强认同与凝聚的方式动员同族群成员,而是通过强调与现实利益相关的议题来为自己争取选票。但同时,为了获取对方族群的选票,又强调族群间的共生与融合。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竞选者在选举中会强调平地人与原住民的差异性,短暂地刺激原汉矛盾,但并不影响族群共融的大趋势。

    注 释:

    [1] 佐山融吉:《蕃族调查报告书第五册泰雅族》,“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编译,“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2015年。

    [2] 廖守臣:《泰雅族的文化—部落迁徙与拓展》,世界新闻专科学校观光倡导科,1984年。

    [3] 又名巴则海族、拍宰海族,为台湾原住民平埔族之一支,主要居住在台湾中部埔里盆地爱兰地区,目前仍保有族语巴宰语及传统文化。

    [4] 本表格是笔者结合对田阿成、杨忠义、督耀·马来、柯金源等人的访谈及《泰安乡志》整理而成。

    [5] 陈建樾:《台湾“原住民”历史与政策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6] 摘自与达观部落杨先生2018年12月3日的访谈记录。

    [7] 摘自与永安部落杨志仁先生2018年10月13日的访谈记录。

    [8] 陈小艳:《台湾原住民保留地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

    [9] 也称土地代书或地政士,指土地登记的专业代理人。

    [10] 摘自与达观部落宋世平2018年11月16日的访谈记录。

    [11] 乌石坑部落属于自由里,为汉人社区,整个部落只有一户泰雅族定居,有两个土地庙、一个妈祖庙(乌宝宫)。

    责任编辑:刘冰清

    文字校对:郭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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