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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案例教学法在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时间:2020-10-21 07:55: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法医学是公安院校刑事侦查、刑事技术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在培养学生的警察意识、科学意识和证据意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引导学生将抽象的法医学知识与公安实践课有机地结合起来,优化法医学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法医学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在传统讲授的基础上采用了案例教学法,发现案例教学法可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思维、巩固理论知识,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中值得推广。

    关键词:法医学;案例教学法;优越性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问题的医学科学,在杀人、投毒、伤害、强奸等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法医学以其独特的检验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和线索,因此,我国公安院校一直十分重视法医学的教学工作,将其作为公安院校刑事侦查、刑事技术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在法医学教学实践中,其内容涉及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物理学、化学、法学等综合知识,传统的应试教育使教学内容与法医学检案实践相脱节,多采用“满堂灌”与“填鸭式”的课堂讲授法教学,显然已不适应法医学的教学,因此,进行法医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寻找一种适合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的新方法已迫在眉睫。案例教学法是当代教育中比较新颖又颇具前景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各个专业的教学中被广泛采用[1],但在公安院校的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还相当短暂,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提出案例教学法在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中的实施应用和注意事项,以有利于公安院校的法医学教师对案例教学法开展深入的研究,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民警察奠定基础。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和优越性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s of teaching)

    作为一种现代教学方法,是在20世纪初由哈佛大学医学院、法学院首创,后经哈佛大学商学院推广,已成为一种成熟的教学方法[2],二战后,案例教学法被推广到欧洲国家公务员培训、物理学等学科的教学中,案例教学法作为现代科学的教学和研究方法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国。我国的案例教学也有20多年的历史,它从最初的不被理解和不接受发展到今天的备受重视和支持,对我国高校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有着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作用。今天,案例教学法在国内外高校不同的专业领域如医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情报学等学科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探究式的课堂教学法,从广义上讲,是以案例为基本教材,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让学生尝试在分析具体问题中独立地作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与讲授法相对立的[3],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首先,案例教学法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法以实际案例为先导,提出问题,组织学生讨论问题,通过讨论,使学生举一反三,促进知识的迁移,能培养学生掌握发现知识的内在规律和系统思维方法、逆向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以及发散思维方法。其次,案例教学法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通过提供模拟真实的具体情景,使学生以当事人的身份置身其中,在模拟的情境中自由探索,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再次,案例教学缩短了从知识到能力的转化过程,入选的教学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有效引导学生综合所学理论来解决案件侦办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缩短课堂教学与公安实战的距离,将公安业务实习提前到教学阶段来开展,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思维方式,使课堂的基础理论与公安业务实践相联系,提高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教师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引导,可有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就业后适应公安业务工作的能力加强。最后,案例教学法还能增加教师的知识储备,拓宽教师的知识面,因为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的过程中,必须熟悉相关的基础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刻苦钻研、精心备课,扩大知识面,对教师而言,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对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组织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法医学课程教学中,无论对于学生,还是对于教师,案例教学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可行性

    法医学属于实践性非常强的综合性应用课程,其内容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等全方位的综合性学科,目前,公安院校的法医教学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等内容,不仅要求学生了解相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创新性地解决所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没有医学专业的背景知识,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的需要,尤其是法医病理学部分的教学,需要大量的案例图片,甚至动画,给学生最直观的印象,来帮助学生记忆和掌握所学的知识,然而,在目前的教学环境条件下,有限的教学时间和陈旧的实验条件常使公安院校的法医教学陷入困境之中,难以摆脱“灌输式”的教学模式,理论脱离实际。案例教学法在医学和法学领域内广泛应用并取得成功,与医学、法学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案例资源有很大的关系[4],美国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法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结合法医学教学实际,针对法医学各论的理论知识选取典型的案例,通过案情简介、检验所见以及现场情况,提出问题,让学生分组讨论,使学生置身于法医学损伤检验、鉴定的真实场景中。在这一过程中,老师只起引导作用,在法医学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本质上是一种模拟实践的过程,把抽象的概念、原理、方法和技术具体化,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动机、交流与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学生通过对法医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的加深,有效地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公安院校的法医学教学切实可行。

    三、公安院校法医学课程案例教学实施的基本环节

    案例教学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法医学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唯一固定的模式,一般可分为课前准备阶段、课堂实施阶段和课后巩固阶段。

    (一)课前准备阶段

    在案例教学的准备阶段,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案例教学组织计划,包括根据教学目标选择确定具体案例、制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分组等。这些工作对于案例教学的开展具有奠定基础的作用。

    1.确定案例

    根据具体的教学目的,有针对性地精心准备案例,是整个案例教学过程的关键。案例的选取与制作,一般应符合实践性、启发性、针对性、注意案例的时效性和案例的难易度等原则[5][6],法医学案例选择的基本要求是:①案例要体现法医学的特点和检验鉴定的内容,具有典型性。②所包含的知识应与学生以前学过的知识水平一致,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一般宜在理论课教学完成后实施案例教学。③案例要符合教学的根本目的,达到使学生通过案例掌握理论知识,培养科学思维的目的,这是对所用案例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案例选取和编写上,既不能为了吸引学生的眼球而选取偏、奇、怪和与教学内容不具有相关性的案例,也不能使案例成为理论知识的堆砌,呈现出脱离实际的“完美”案例,而应该既反映基本理论知识,又不失其体现公安办案实践的生动性和鲜活性。

    2.制定教学计划

    根据教学目标和案例,教师通常需要制定教学实施计划,明确一系列的方法步骤。例如:如何引入案例、学生的讨论如何进行、如何对讨论进行引导以及如何对讨论的时间进行控制等。

    3.对学生进行分组

    以学习小组的形式组织同学进行讨论学习,是公安院校法医学课程案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其中,得到提高,一般以6~7人一组为宜。

    (二)课堂实施阶段

    法医学课程案例教学的课堂实施阶段是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启发教学特点的集中体现,一般情况下,案例教学的课堂教学常包括介绍案例、分析思考、分组讨论、交流发言、总结归纳等几个步骤。其中案例的分析讨论为案例教学法的重点,也是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最显著的区别所在。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着多向互动,教师要对整个课堂进行掌控,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使讨论更深入,所以,教师不仅是组织者,还是倾听者、引导者和促进者。教师将案例分析的主动权交给学生,鼓励学生参加讨论、发表观点、各抒己见,活跃课堂气氛,同时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去分析问题,在公安院校的法医学课堂教学中因学生医学背景知识的限制,教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运用多媒体照片、动画、录像等形象材料进行讲解分析与学生课堂讨论相结合进行,或者引导学生在课前查阅相关资料。总之,在案例教学的课堂实施阶段,教师要注意营造一个宽松、和谐、自由、开放的多维互动教学情境。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之后,学生和教师需对本次讨论的思路、重点、难点、主要解决的问题、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案例讨论的不足之处与成功之处进行最后的总结。

    (三)课后巩固阶段

    在案例教学法的课后巩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整理课堂笔记,进一步收集相关的案例信息,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完成教师布置的其他作业。

    通过案例教学以上三个环节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证据意识和警察意识,迅速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公安院校法医学课程案例教学的注意事项

    案例教学法具有方法灵活、教学效果好的优点,但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误解,应引起学界的重视和思考

    (一)案例教学不是举例教学

    举例是用某一事例来说明某种概念、定义或原理,是在讲授法的前提下,为加快或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而举出某些事例来强化其效果,有时带有调节课堂气氛的作用。举例说明在法医教学中已广泛应用,且较为灵活、生动、容易掌握。案例教学法是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选择相应的教学案例,按照一定的模式从事教学的一种方法,两者有很大的区别:①案例在案例教学法中占据中心地位,教师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目的是以案例为载体来实现的,而举例在教学活动中仅处于从属地位。②案例教学是组织学生自我学习,提高其综合能力的一种有效有段,而举例仅是说明问题的一种方法。

    (二)注重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范围

    法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系统讲授仍是不可忽略的,进行案例教学之前,如没有系统的理论讲授,案例教学就如空中楼阁,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医学基础知识的系统讲授显得意义重大。在法医学教学案例中,涉及的知识点往往横跨几个章节的内容,有时甚至是不同的学科,对于这些知识点,学生很难形成有序的排列,因此,在知识的构建过程中会出现知识的提取障碍。因此,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应综合应用传统的教学方法精讲细解法医学的相关知识要点,强化知识的系统性。有时学生对案例的分析意见分歧较大,而且一时也无法通过实践检验其合理程度,此时应采用讲授的方法对基本原理进行讲授。因此,公安院校的法医学教学只有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讲授法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法医学的教学质量。

    (三)片面追求讨论结果的一致性、正确性

    由于个人思考问题的角度、掌握理论知识的熟练程度不同,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可能不同,因此,案例分析的结论具有多元性,其产生的答案不是唯一的,换言之,案例教学的目的不是去追求一致的答案,其重点在于通过案例启发学生去思考、去探索。如果仅片面追求讨论结果的一致性和正确性,就违背了案例教学法的初衷,难以达到激发兴取、启迪思维的效果。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为公安院校的法医学教学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教学方法,考虑到公安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及法医学课程自身的特征,有选择性地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法医学教学实践,与传统讲授法有机结合,并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完善,从而优化公安院校法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在现阶段的公安院校教学改革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段小红.浅谈电大法律课堂教学的案例教学[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

    [2]史美兰.体会哈佛案例教学[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2):84—86.

    [3]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6—7.

    [4]邓振华,陈晓刚,刘 渊.案例评析与讨论在法医临床学教学中的应用[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08(1):120—121.

    [5]杜 鹃,陈 玲,徐爱荣.在案例教学法中要重视案例库建设[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5(3):61—73.

    [6]武建国.关于案例教学法的几个问题[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4):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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