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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认识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时间:2020-08-23 07:56:0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 南昌330063)

    收稿日期:2008-11-27

    作者简介:石弘(1973-),男,江西九江人,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摘要:西方近代不少思想家立足于唯心史观探求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确立了其截然不同的研究历史规律性的方法论:历史规律性是根植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之中的,应当到那里去寻求历史规律。许多研究者把马克思早期根据西欧历史而概括出的“五形态”理论,错误地当作马克思所发现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而没有看到马克思晚年在这个问题上所发生的看法的改变。真正可以代表马克思历史规律思想的,是“三形态”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形态;规律;生产力;五形态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9)02-0075-05

    一、马克思社会形态观的思想渊源

    探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一直是社会科学家的最高追求。第一个对此问题作出贡献的,当推17世纪意大利思想家维柯。在其著名的《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一书中,维柯向神学历史观所宣称的“人的历史是神定的一种秩序”发出挑战,指出人类社会历史是由人类自己创造的;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人类历史正是依据一定的内在规则有规律地运动着;这种规律“是由一切民族在他们的兴起、发展、成熟、衰落和灭亡中的事迹所例证出的”,因而是可以认识的。经过对人类历史的深入研究,维柯发现,各民族的历史都必然经历神的、英雄的和人的三个先后衔接的时代,并肯定“各民族都是按照这三个时代的划分向前发展的”[1]。杜尔阁认为,社会历史是一个自我发展的过程,这种发展不是偶然地发生或是由外力推动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内在的力量的推动下按照一定的发展规律实现的。赫尔德是德国哲学史上最早论证人类历史发展有内在规律的思想家。他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同自然的发展一样,具有规律性。世界各民族的发展构成一个统一的有内在联系的链条,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与前后环节紧紧相连,人类历史由此呈现出必然性的过程。人类历史被他看作是诗的时代、散文时代和哲学时代相互更替的有机整体。康德在《一个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书中,不仅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有规律,而且还阐述了矛盾在社会发展规律中的作用。圣西门坚信人类社会的发展服从于不可改变的规律,并在此前提下将人类历史区分为开化期、奴隶制度、神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和未来的实业制度,认为此五种社会的产生都是必然的。傅立叶则把人类历史区分为蒙昧时代、宗法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和未来的“谢利叶”时代。

    黑格尔是维柯以来历史发展有规律性思想的集大成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高度评价了黑格尔的这一思想:“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成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2]736-737黑格尔认为,人类历史上的“重要的变迁不能看作是偶然机会,而是必然的——为环境所造成的。”[3]历史发展的这种必然性在于它是“绝对理念”在时间上的展开。“绝对理念”为达到自己“绝对的最后目的”而表现为“自由意识”的进展,因而就构成了历史的内在规律性。但是,黑格尔在这一思想上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他把“绝对理念”或“世界精神”看作是历史运动的主体,人则被屏除于历史运动之外,表现出十足的唯心主义性质,因而根本不能准确地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的真实性。

    二、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探讨

    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性的研究在马克思那里占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分量。针对唯心史观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马克思确立了其截然不同的研究历史规律性的方法论:历史规律性是根植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之中的,应当到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中去寻求历史规律。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探求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经典文本。在该文中,马克思首次以抽象而思辩的语言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抓住生产方式这个核心概念,把生产方式的变动看作是社会发生变迁的关键。在西方思想史上,首次创造性地从经济角度区分人类历史前后相续的社会形态,形成了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马克思在多篇文献中阐述了他的这一思想。其中,1859年的《序言》中的一段话可看作是一个最经典的表述:“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33。

    但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思想有一个变化过程。在相当长时期内,马克思是把《序言》中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阶段看作适合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因而有普遍适用性的。虽然马克思早在19世纪40年代刚涉入学术道路之初就致力于人类历史普遍规律的探讨,但他当时并不十分了解非欧洲社会,还没有看到东方社会发展的、与西方迥然有异的特殊性。受当时在西方学术界流行的进化论的影响,他认为东方社会大概同样遵守西欧社会的演进路径,所以在多篇文章中,他把仅仅适用于西欧社会演进的模式扩大到了整个人类社会。他的这种不成熟的看法直到晚年真正了解东方社会的基础上,才完全抛弃掉。他虽然在 “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前面特别加上“大体说来”的前置语,以预留讨论天地,但无疑存有普遍模式论的想法。斯大林后来以马克思的名义为各国各民族的历史进程规定一种普适性的公式,显然是以马克思早期的一些论断为依据的,而没有注意到马克思晚年在这一问题上的巨大变化。

    可以肯定的是,晚年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学笔记的研读,他的社会经济形态思想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相当多的场合,马克思特别强调各地区、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他对于将西欧社会历史的演进路径推广为普世性规则,进行了措辞严厉的批评,并多次尖锐谴责那种随意将个别推及一般的论者。这主要表现在:首先,马克思明确指出不同社会、不同民族的发展具有不同的道路。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中,针对俄国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对《资本论》的曲解,尤其是米海洛夫斯基把西欧社会演进路径的理论套用于东方社会的作法,给予了极其严厉的批评:“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力极高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作会给我过多的荣誉,也会给我过多的污辱。”[2]341-342马克思在这里清楚地揭示了自己与假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区别,强调了他在《资本论》中所作的有关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的适用范围,严厉批评了把这一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的做法,并明确强调: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即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演化出资本主义),并非是人类各民族必然经历的道路。马克思在这里为探索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多元发展路径保留了广阔空间。1881年,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马克思又论述了俄国公社发展的特殊道路问题,指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高级公社阶段。其次,马克思在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的摘要笔记中,对柯瓦列夫斯基把西欧社会的演进路径推广到全世界的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柯瓦列夫斯基把亚洲、非洲、美洲各古老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同欧洲作机械的类比,力图证明全世界所有地区的公社土地所有制在不同程度上都经历了与西欧一样的封建化过程。对此,马克思明确表示反对。他的笔记删去了柯瓦列夫斯基的有关论述,并在多处对柯氏的上述观点提出了批评。最后,马克思强调不同民族发展过程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在马克思看来,不同民族之所以会有不同的发展道路,这除了各族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外,还在于各族在发展进程中的相互影响。例如,马克思对俄国公社发展前途的考察,就是把它放到世界体系中来研究的,并且指出了了解俄国与“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相联系”这一事实对于研究俄国公社发展前途的意义。在谈到印度旁遮普邦公社所有制的衰落时,马克思指出了英殖民者“主动”地入侵所起的作用,并注意到了印度高利贷的发展同欧洲文化影响的联系。相比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论述,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晚年马克思不仅继续强调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内部矛盾所起的作用,而且更重视外部条件,即不同民族间相互影响的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晚年马克思在掌握更多的历史资料、更加深刻地了解东方社会的基础上,修改了自己早期形成的尚存犹豫态度的社会形态理论,明确地表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仅仅是对西欧社会历史演进路径的概括;这种西欧特有的演进模式,不能把它推广为整个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公式,也不能把它理解为社会发展的规律。

    虽然马克思晚年明确反对在社会发展道路或阶段问题上,具有普遍适用的一般模式的看法,但并不意味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没有普遍规律的。因为社会发展道路、阶段上的普遍模式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还是存在区别的。国内学者冯景源先生反复强调这一观点。从马克思晚年笔记来看,马克思仍然强调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人们的实践活动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及意识形态的基础作用,强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引起的社会矛盾运动对社会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强调人类社会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总的趋势。实际上,这就是唯物史观所要揭示的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是,把西欧社会形态的演进模式推广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尤其是晚年)的理论原意的。

    在对马克思这一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的理解上出现混乱的根源在于:把马克思对西欧社会历史演进模式的概括,理解为历史发展的规律,更不用说是理解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究竟有没有普遍规律?这种规律究竟是什么?五种社会形态能不能当作规律来看待?问题的关键在于把什么理解为历史规律。马克思对西欧社会的演进路径的概括,肯定不能理解为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么,马克思所理解的历史发展规律究竟是什么呢?

    三、什么是马克思所认为的社会发展规律

    人们普遍把社会形态更迭的相续,理解为社会发展的规律。何兆武认为,对规律这一概念,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可以称之为“描叙性的”,另一种可称之为“规范性的”。前者只是在陈述事实上的前后相续;后者则是绝对命令式的规定,是必然的、给定的、非如此不可的[4]。马克思确实提到五种社会形态的相续,但他的这一提法似乎只是对西历史演进历程的一种描述性的概括,并非把它作为那种类似于19世纪实证主义者所设想的(并刻意追求的)自然科学意义上(尤其是经典物理学那种意义上)的绝对不可更改的规律。它只不过是对已往历史所作的一段概括性的描述,而不是定性为一种向着预定的方向发展的丝毫不可变更的内在规定。但是,自从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节中把它体系化并传入我国之后,它就由第一种意义上的规律(概括性的描述)日益转化为第二种意义上的规律,亦即与自然科学规律一样的规律。以此为理论起点,于是在逻辑上便不断先验地得出了一系列的历史定论。例如断言一切民族都必然会自发地产生出资本主义,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其实并没有多少史实可以证明这一虚假的论断。因为在全世界历史上,只有西欧自发地步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而东方国家基本上是被强行纳入资本主义发展轨道的,并非由于其本身内在因素的发展成熟所致。但是不少研究者却先验地认定它们也非走入资本主义不可,由此引申出一系列想当然的论断,例如要到处去寻找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是始终不知道资本主义为何物的。资本主义是西方历史环境独特的产物。那种在西欧社会之外寻找资本主义萌芽的做法,显然是可笑的。

    那么,马克思所理解的并刻意追求的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什么呢? 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并没有把五种社会形态看作是历史发展的公式。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态的不断更替。他不是从精神、意识、文化等方面入手来探讨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而是从物质的产生方面来入手探求的。这是他和黑格尔在社会形态观上的根本区别。其实,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作了经典的阐述。他告诉我们的是,如果要真正理解社会发展规律,一定要从那个特定的社会中与具体生产力水平适应的具体的生产关系出发。正是这一具有根本性的社会关系决定着其它所有的社会关系,它的总和就构成了社会的生产方式,并在这个经济结构上面建立起了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还有与它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这种基础与上层建筑就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因素,并在每个历史时期表现为某种社会经济形态。在这个复杂的关系和过程中,生产关系始终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更,这样就或快或慢地带来整个上层建筑的变革,并由此推动了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向更高级的形态过渡。这一理论反映了社会发展过程,同时也说明了它的阶段性,把一个时代同另一个时代区分开来,并寻找到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是,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时,并没有把它看成是能够概括或解释一切历史现象的“万能钥匙”或“绝对哲学”。他曾表示,他是学者而不是预言家,从来没有给自己提出过一张适合于各个时代和一切民族的历史时刻表的任务。正因为如此,他总是根据社会生活变化的条件和新出现的历史资源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比如他和恩格斯在写《共产党宣言》时,只把过去的各个时代概括为古罗马、中世纪和资产阶级三个时代;而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则说:“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5]多年以后,马克思可能意识到以上表述只反映了古希腊和罗马开始的西欧文明进程,并不能说明世界历史的多样性,尤其是无法把广大的亚非拉美国家包含到各种形态的模式中,因此他在总结自己在政治经济学方面长达15年的研究工作时,又对资本主义以前的诸社会形态作了补充。

    事实上,自从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产生以来,对它的批评就从来没有中断过。众所周知,唯物主义历史观正是以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及其动力为核心来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的。所以西方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一直把它看做是自己同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对立点”予以批判。这种批判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观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抽象的公式,如韦伯说这是一个“想象中的结构”。二是用历史发展的绝对偶然性来否认形态观表述的规律性,如新康德主义者说的历史发展的概念同规律的概念是“语辞矛盾”,是相互排斥的。三是否认形态观所包含的科学预见性,如阿隆说的,“预见是徒劳无益的,未来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取决于如此多的因素,以至不可能知道将来要确定的制度的类型。”此外,西方还有一些人总是带着强烈的意识形态偏见,一见形态论就批,目的在于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

    四、《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三形态理论可以看作是揭示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般模式

    毋庸讳言,马克思在运用新创立的唯物史观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时,确实试图探索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是个历史决定论者,不但相信历史的进步,而且还确信人类社会在朝一个确定的方向前进。但是,通过进一步深入历史细节,尤其是把东方社会纳入到他的研究视野之后,他发现,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存在无限多样的复杂性。似乎难以用统一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模式,来概括、把握、包纳人类社会演变过程中所出现的复杂多变的内容。他的依据生产方式或所有制形式对社会各个阶段所作的划分,即他在多篇文献中所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仅仅适合于欧洲社会的演进模式。而对东方社会,在概念的使用上非常谨慎,他始终以“亚细亚生产方式”或“东方专制主义”这样有别于西方社会的概念来称呼之。

    但是,马克思始终没有放弃寻找“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一艰难的理论追求。马克思的确颠覆了整个西方哲学所苦心构筑的形而上学传统,实现了伟大的哲学革命。但是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并不完全彻底,他依然为传统的形而上学保留了一小块隐秘的天地。他依然沉浸在对“元叙事”或“元话语”或“一般规律”的苦苦寻求之中。它是这样一种解释世界、解释历史的宏大叙事:它或说明因果,或发现规律,或概括历史,或预言未来;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目标,绘制蓝图,为人类指出前进的方向。对后现代主义者来说,马克思既是伟大的盟友,又是需要加以解构的可怕敌人。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试图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这一视角,来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进行社会形态的划分。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6]

    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这段话的解读同样存在很大的分歧。大多数学者把这段话所提到的三个阶段诠释为: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或时间)经济社会。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划分社会发展三形态的角度与划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角度有明显的差别,前者具有更为宏阔的历史包容性。它是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这一视角来进行社会发展形态划分的[7]。

    有人甚至怀疑马克思的三形态理论是否同样不具有普适性,因为,三形态理论的第二大阶段实质上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如果没有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东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社会能否自己演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呢?——即使是在极其缓慢的条件下。然而,我们认为,这一怀疑是没有道理的。人类社会是在世界各个民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条件下向前发展的。从氏族史到部落史到民族史最后到世界史,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历史一旦形成,任何民族都不可能像从前一样闭关自守,它必然要向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族学习,否则就会在严酷的竞争环境中灭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世界上各民族有日益朝同一种方向前进的趋势。世界历史方向的统一性,并不排斥各民族在具体发展道路上的多样性。三形态理论不同于五形态理论之处在于:它把世界历史形成之前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多样化的走向,统一纳入到“人的依赖关系”这一抽象的概括之中。而五形态理论则具体地细分出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三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这使它的适用范围变得很狭小,仅适用于欧洲社会,而对非欧社会来说,根本不合适。

    参考文献:

    [1] 维柯.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562、459.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三联书店,1956:356.

    [4] 何兆武.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J].哲学研究,2000(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5.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7] 冯天瑜.重新认识马克思封建社会原论[J].贵州社会科学,2006(2).

    责任编辑 任浩明

    A New Awareness of Marx"s Thinking of the Law of Social Development

    SHI Hong

    (Nanchang Aviation UniversityNanchangJiangxi330063)

    Abstract: Many western thinkers explore the law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based on historical idealism, Marx established methodology of its entirely different studies of history regularity: the historical rule is sought in the people"s material practical activities, for history regularity is rooted there. Many researchers wrongly take the “five forms” theory early summarized by Marx in accordance with the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 for the law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discovered by Marx, but have not seen the change of Marx’s view which occurs in this question in his old age. The “three forms” theory can truly represent Marx"s thinking of historical rule.

    Key words: Marxism; social form; law; productivity; five 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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